冲动。
狂犬瞬也不瞬的盯着他,为什么?明明已经近得不留距离,却还这般炽热的凝视自己,无法承受他双目的温度,心脏又开始狂跳……「先、让我、让我喘口气……」转动钥匙推开门,他向后个半步,脚跟退入屋内,张嘴换气。
「我还要!」狂犬怎会餍足,这样好的滋味从未有过,下腹像有团火在烧,他不给小乔喘息空间,身躯逼近,将他拉回怀抱。
舌尖煽情地舔掉他嘴角来不及咽下的唾沫,狂妄的唇再度侵占,小乔一阵晕眩,两眼发黑,他不自觉的又退个一步,踩到某个坚硬物。
莫非狂犬出门前大意踢翻垃圾桶?他稍稍分神去看,脚下是本该挂在门边的雨伞。
狂犬这时也察觉异状,闻到屋内的陌生气味,立即从意乱情迷的状态抽离,松开环抱,警觉的将小乔拉到身后。进屋前,狂犬的全副精神都在小乔身上,若在平时,他更早就会有所警惕。
屋内可说一片狼藉,橱柜内的电器躺在地板,冰箱门半开,白雾不断涌出,里头的食材散落遍地,被单、床单全给扯到地上,柜子被一个个抽出倒空,无论厨房、浴室、卧铺……没有一样东西在它原本的位置。
「小偷吗?」小乔回头去检查门把,锁头完好,窃贼应该不是从大门闯入。
「没有人敢在『窝』内偷东西。」狂犬换上认真的神色,仰起脖子四处嗅闻。
窗帘歪斜垂落,略带寒意的夜风飕飕灌进室内,窗板嘎吱摇晃,不自然的朝内敞,显然是被人从外部撞开。狂犬走过去察看,他晃了几下窗框,从阳台探头往街上张望。
小乔大致巡过一遍,屋里值钱的电器一样没少,对方目的不是行窃,那肯定就是狂犬手里的「名单」了。「似乎没有丢东西……狂犬?」他转身,屋内却已空荡无人。
「人呢?」疑惑的走到阳台边,果然在街上瞧见狂犬的身影。
他是什么时候跳下去的?
「……这里是五楼耶。」小乔喃喃自语。
看来,不用等到明天,在这条街中,随时会出现挑战神经的突发事件。
这不是很有趣嘛……
「小乔……小乔……敲桌沿的!」听见熟悉的绰号,小乔猛的回过神,「啊!抱歉抱歉……司途先生怎么会知道我这绰号?」乔卓言敲桌沿的。
司途笑道:「我自己取的啦,客人呀,你究竟想上哪?」稍早,他拦住司途的车坐进后座,因为恍神在想自己的事,忘记报上目的地,司途只好在附近绕圈。
「就算只要我载你兜圈子,也是要收钱的。照跳表计价。」司途说。
经司途这么一说,他连忙打开公文包翻找。「地址、地址……等等,我抄在记事本里,奇怪……收哪了。」昨晚,狂犬出去将近一小时,弄得一身泥水回来。小乔没问他是否逮到闯入家里的人,狂犬饿得前胸贴后背,也没有说明的心思,他一口气吃掉三碗馄饨面,吃饱后搂着自己倒头就要睡,在小乔半催半请、又推又拉下才肯进浴室洗澡。
早上醒来,食髓知味的狂犬吵着要亲他,小乔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情绪还没整理个明白,于是落荒而逃。
被旁人称作傻大胆,小乔自认几乎没有什么事吓得了他,这头狂犬却是例外,仅一记认真的注视,就令他胆颤。
他不是同志,却为另一个男性心跳加速,保险还没招揽成功,先把自己推销给人家了。
「唉唉……」他不自觉的叹出口气。
「怎样?」司途奇怪的问。
「不、不,没什么。」小乔敲一敲脑袋,现在可是在司途的车上,发什么愣呀!「我找到了……啊,是碧心小馆,麻烦请载我过去,十一点跟人有约。」他看着记事本上抄写的内容说。
「碧、碧心?!」司途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他讶异的扭头,「卖上海菜的那间?」「好像是卖上海菜的没错。」司途抹了一把脸,看小乔的眼神像在看怪物。「你……你疯了吗?那边是东区首领的据点。」「所以?」「我先前就说过了,十方、胡鼠、狂犬……除了鹿头,你周围的人都是西区的指标人物。」小乔微笑,「因此更要扩展在东区的人脉不是吗?我可是接洽很久,才能有今天的会面。」「你还真不怕死……」「没那么严重的。」他不以为然,「还是说,你不能过去东区?」司途推了推鸭舌帽,自傲的说:「没有我司途不能去的地方。」「那就是啦,跑业务的怎能分党派立场,哪里有需要服务的顾客,我就会立刻前往。」他摆出销售员的专业口吻。「司途先生,麻烦你载我一程哩。」司途拿他没办法,只好转动方向盘,驶向地铁线那端。「先说好,我只负责『送货』,可不会帮你讨救兵。」「感谢关心。」小乔往前坐,头探出正、副驾驶座之间,「对了,司途先生,你的车有保强制险吗?现在投保我们公司的汽车强制险,赠送汽车安心大锁跟吉祥物公仔喔!还是说,你对定存有没有兴趣?」「……你想被赶下车吗?」
chapter.11 赫耳墨斯的客人们
不到中午,「水星」却已经客满,还有十几个人站在门口排队。
「这是怎么回事?莫非十方肯卖咖啡了?」胡鼠在鹿头对面落坐,对于这异常的盛况,他讶异的左右张望,以为自己走错店家。
两人约在这谈事情,幸亏鹿头很早就来了,他们才有位置可坐,否则就算是常客,一样得到门口排队。
「你有伞吗?我出门忘记带。」鹿头抽了口烟,答非所问。
胡鼠望向窗外,「啥?会下雨吗?天气很好呀。」「我想会下雨。」鹿头叼烟的手比了比左方。
顺着他的手势看过去,胡鼠见到令他永生难忘的一幕……他们西区恶名昭彰的疯狗,那只会走路的肾上腺素,竟然、竟然穿着十方店里的黑围裙在拖地板,一副店内员工的模样。
胡鼠揉揉眼睛,以为出现幻觉。「奇怪,我早上没喝酒啊……真的要下雨了吗?」这时十方刚好拿菜单过来,胡鼠忙是叫住对方,低声问:「十方,那边是怎么回事?穿着你们店里制服的是狂犬没错吧?」「意外的,是很不错的活招牌,许多人都冲着这点来店里光顾。」十方看来非常满意,没有哪个餐馆老板不乐见店内客满。
「至于原因……你们都知道,那疯狗这阵子在老火的店里工作吧。」老火就是「火烧客」的老板。
「岂止知道,我还去过几次,」想到那副光景,胡鼠就浑身发毛,他搓了搓手臂,「听见那头疯狗对我喊『欢迎光临』,
狂犬瞬也不瞬的盯着他,为什么?明明已经近得不留距离,却还这般炽热的凝视自己,无法承受他双目的温度,心脏又开始狂跳……「先、让我、让我喘口气……」转动钥匙推开门,他向后个半步,脚跟退入屋内,张嘴换气。
「我还要!」狂犬怎会餍足,这样好的滋味从未有过,下腹像有团火在烧,他不给小乔喘息空间,身躯逼近,将他拉回怀抱。
舌尖煽情地舔掉他嘴角来不及咽下的唾沫,狂妄的唇再度侵占,小乔一阵晕眩,两眼发黑,他不自觉的又退个一步,踩到某个坚硬物。
莫非狂犬出门前大意踢翻垃圾桶?他稍稍分神去看,脚下是本该挂在门边的雨伞。
狂犬这时也察觉异状,闻到屋内的陌生气味,立即从意乱情迷的状态抽离,松开环抱,警觉的将小乔拉到身后。进屋前,狂犬的全副精神都在小乔身上,若在平时,他更早就会有所警惕。
屋内可说一片狼藉,橱柜内的电器躺在地板,冰箱门半开,白雾不断涌出,里头的食材散落遍地,被单、床单全给扯到地上,柜子被一个个抽出倒空,无论厨房、浴室、卧铺……没有一样东西在它原本的位置。
「小偷吗?」小乔回头去检查门把,锁头完好,窃贼应该不是从大门闯入。
「没有人敢在『窝』内偷东西。」狂犬换上认真的神色,仰起脖子四处嗅闻。
窗帘歪斜垂落,略带寒意的夜风飕飕灌进室内,窗板嘎吱摇晃,不自然的朝内敞,显然是被人从外部撞开。狂犬走过去察看,他晃了几下窗框,从阳台探头往街上张望。
小乔大致巡过一遍,屋里值钱的电器一样没少,对方目的不是行窃,那肯定就是狂犬手里的「名单」了。「似乎没有丢东西……狂犬?」他转身,屋内却已空荡无人。
「人呢?」疑惑的走到阳台边,果然在街上瞧见狂犬的身影。
他是什么时候跳下去的?
「……这里是五楼耶。」小乔喃喃自语。
看来,不用等到明天,在这条街中,随时会出现挑战神经的突发事件。
这不是很有趣嘛……
「小乔……小乔……敲桌沿的!」听见熟悉的绰号,小乔猛的回过神,「啊!抱歉抱歉……司途先生怎么会知道我这绰号?」乔卓言敲桌沿的。
司途笑道:「我自己取的啦,客人呀,你究竟想上哪?」稍早,他拦住司途的车坐进后座,因为恍神在想自己的事,忘记报上目的地,司途只好在附近绕圈。
「就算只要我载你兜圈子,也是要收钱的。照跳表计价。」司途说。
经司途这么一说,他连忙打开公文包翻找。「地址、地址……等等,我抄在记事本里,奇怪……收哪了。」昨晚,狂犬出去将近一小时,弄得一身泥水回来。小乔没问他是否逮到闯入家里的人,狂犬饿得前胸贴后背,也没有说明的心思,他一口气吃掉三碗馄饨面,吃饱后搂着自己倒头就要睡,在小乔半催半请、又推又拉下才肯进浴室洗澡。
早上醒来,食髓知味的狂犬吵着要亲他,小乔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情绪还没整理个明白,于是落荒而逃。
被旁人称作傻大胆,小乔自认几乎没有什么事吓得了他,这头狂犬却是例外,仅一记认真的注视,就令他胆颤。
他不是同志,却为另一个男性心跳加速,保险还没招揽成功,先把自己推销给人家了。
「唉唉……」他不自觉的叹出口气。
「怎样?」司途奇怪的问。
「不、不,没什么。」小乔敲一敲脑袋,现在可是在司途的车上,发什么愣呀!「我找到了……啊,是碧心小馆,麻烦请载我过去,十一点跟人有约。」他看着记事本上抄写的内容说。
「碧、碧心?!」司途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他讶异的扭头,「卖上海菜的那间?」「好像是卖上海菜的没错。」司途抹了一把脸,看小乔的眼神像在看怪物。「你……你疯了吗?那边是东区首领的据点。」「所以?」「我先前就说过了,十方、胡鼠、狂犬……除了鹿头,你周围的人都是西区的指标人物。」小乔微笑,「因此更要扩展在东区的人脉不是吗?我可是接洽很久,才能有今天的会面。」「你还真不怕死……」「没那么严重的。」他不以为然,「还是说,你不能过去东区?」司途推了推鸭舌帽,自傲的说:「没有我司途不能去的地方。」「那就是啦,跑业务的怎能分党派立场,哪里有需要服务的顾客,我就会立刻前往。」他摆出销售员的专业口吻。「司途先生,麻烦你载我一程哩。」司途拿他没办法,只好转动方向盘,驶向地铁线那端。「先说好,我只负责『送货』,可不会帮你讨救兵。」「感谢关心。」小乔往前坐,头探出正、副驾驶座之间,「对了,司途先生,你的车有保强制险吗?现在投保我们公司的汽车强制险,赠送汽车安心大锁跟吉祥物公仔喔!还是说,你对定存有没有兴趣?」「……你想被赶下车吗?」
chapter.11 赫耳墨斯的客人们
不到中午,「水星」却已经客满,还有十几个人站在门口排队。
「这是怎么回事?莫非十方肯卖咖啡了?」胡鼠在鹿头对面落坐,对于这异常的盛况,他讶异的左右张望,以为自己走错店家。
两人约在这谈事情,幸亏鹿头很早就来了,他们才有位置可坐,否则就算是常客,一样得到门口排队。
「你有伞吗?我出门忘记带。」鹿头抽了口烟,答非所问。
胡鼠望向窗外,「啥?会下雨吗?天气很好呀。」「我想会下雨。」鹿头叼烟的手比了比左方。
顺着他的手势看过去,胡鼠见到令他永生难忘的一幕……他们西区恶名昭彰的疯狗,那只会走路的肾上腺素,竟然、竟然穿着十方店里的黑围裙在拖地板,一副店内员工的模样。
胡鼠揉揉眼睛,以为出现幻觉。「奇怪,我早上没喝酒啊……真的要下雨了吗?」这时十方刚好拿菜单过来,胡鼠忙是叫住对方,低声问:「十方,那边是怎么回事?穿着你们店里制服的是狂犬没错吧?」「意外的,是很不错的活招牌,许多人都冲着这点来店里光顾。」十方看来非常满意,没有哪个餐馆老板不乐见店内客满。
「至于原因……你们都知道,那疯狗这阵子在老火的店里工作吧。」老火就是「火烧客」的老板。
「岂止知道,我还去过几次,」想到那副光景,胡鼠就浑身发毛,他搓了搓手臂,「听见那头疯狗对我喊『欢迎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