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的名字,也在所有平凡的快乐在自己手中悄悄溜走、无论怎么抓也抓不住的过程之中,同样化作抓不住的回忆了。
“没关系。”宋栗却摇摇头,表示饶朗不记得名字也并没有什么关系:“只要你还记得那个小男孩就好。因为我要讲的故事,和他有关。”
饶朗静静的听着。
“有这么一件事,可能小到你自己都不记得了吧。”宋栗的语气,还是轻描淡写到了一旁的女警探觉得她在跟饶朗探讨街角咖啡店的哪一种咖啡最好喝的程度:“在山区小学的时候,我教那些孩子们画画以后,闲来无事,就围着那本来就不大的学校附近溜达了一圈。却刚好看到,那个后来去帮我找狗的小男孩,没有去跟其他的男孩们一起追打玩闹,而是一个人蹲在一棵树旁边,埋着头很认真的不知道在做些什么。我看得好奇,又不忍心去打断他,于是溜到了那棵树的后面、悄悄观察他。原来,他是在树下捡到了一只受伤的小鸟,应该是翅膀受了很严重的伤,不能飞、还能明显看得到血迹,所以他不忍心丢下他不管,一门心思的在那边捣鼓着想要帮小鸟把伤口包扎好。所以我知道,后来暴雨将至的夜晚,他独自一个人跑出去找那走丢的小狗,并不是为了讨好我,而是他本来就是这么一个善良的孩子。”
饶朗点点头,可随即眼神里再次露出了那样一种迷茫来:“可是……你讲的这个故事,跟我有什么关系?”
宋栗紧盯着饶朗的双眼,好像要从他的眼底、直望进他的心底里去一般:“所以我说,你一定什么都不记得了。因为这个故事,还有后来。毕竟他一个小男孩,又没有什么医疗知识,手忙脚乱的哪能处理好什么伤口?正当我准备从树后走出去帮他的时候,还没来得及现身,你走过来了。是刚好路过那儿的你,偶然间看到这样的一幕,帮那个小男孩处理好了小鸟的伤口。”
讲完故事的最后一句,宋栗竟然径直的站起身来,也不等饶朗有任何的回应,也不管饶朗听完故事有些什么反应,自顾自的向女警探道谢之后、头也不回的离去了。
只剩下饶朗,和那女警探一样吃惊,愣愣的坐在原地的椅子上、半天没有动弹。
那女警探心里一定在想,这女孩子的每一个动作还真是不按套路出牌啊!果然是来自有着神秘功夫和蛊术的古老东方国度!不是我们这些啃汉堡喝可乐的西方人所能理解的!如果自己刚才一个不小心惹恼了她的话,她一定会大喝一声“嘿哈!”摆出一个中国功夫里经典的白鹤亮翅造型,打得自己落花流水、腰间的配枪都来不及掏出吧!
过去时的故事讲完了。
那现在时的剧情呢?
也很简单。突然间,女警探完全不明白突然之间是出于何种原因,饶朗推翻了自己的认罪。重重流程之后,警局不得不重启了对饶峻凶杀一案的调查。而打开了层层迷局的关键,就在宋栗送到了警局的一根细细头发丝里。当法医在那根发丝之中提取到了雷的dna,之后案情的解密,就跟抽丝剥茧一般顺理成章了。
当饶朗走出了警局、重新站到了阳光之下的那一天。太久没有看过太阳了,这一天的阳光并不算太强烈,饶朗依然觉得被晃得睁不开眼,抬起手来遮挡在自己的眼前,从自己的指缝之中,望见了两个最熟悉的身影正向着自己走来。
狗哥一巴掌就想拍在饶朗的肩膀上:“你小子!”饶朗赶紧闪身躲开:“我可受不起你的厚厚熊掌攻击。”宋栗在一旁大笑着看着他们,还像中学时的男生一样幼稚,虽然狗哥和饶朗的脸上都还有着一圈胡茬子没有来得及刮,短短的一段时间之间,都突然沧桑得跟公园里端着保温杯、拎着八哥鸟笼的穿白色太极服老大爷一样。
笑闹的场景还和以前一模一样,可是宋栗分明看到,狗哥和饶朗的眼睛里都有什么湿润的东西在阳光下闪耀。狗哥熊掌攻击不成,又是想要对着饶朗一个熊抱,却又被饶朗机灵的躲开,狗哥笑骂道:“你小子哭个什么?好娘!”饶朗回嘴道:“我这哪是哭了?我这是双眼太久没有见到阳光被刺激出来的!倒是你,你一个每天都见到阳光的人,用不了这个理由了吧?你眼里的小河泛滥个什么劲!你才娘!”狗哥也不跟他较劲,竟然爽快的承认了:“娘就娘!不娘怎么配得上我最爱的豹纹衬衫加桃粉色丝巾,还有我的座驾红色小mini!”
一切都回来了,如果不是他们还身处异国并不熟悉的街道的话。所有那些沉痛之事,好像变做了从来没有发生过一般。好像那曾经触手可及的平凡幸福,从来没有从饶朗的指缝中溜走一般。
一切的一切,突然的转折,不过因为饶朗听懂了宋栗那个再简单不过的故事——
因为你和那个山区心底里最纯净的小男孩一样,对生命有着发乎本能的尊重,那是一种最深的善良。所以这样的你,就算心里有着遗传的暴力因子,也不会真的去杀人。
因为我相信,你是这样的你。因为我的眼中,看到了你的这一面,或许连你自己都会忽视的这一面。
所以,也请你相信你自己。相信我所看到的一切。
因为你是这样的你。
当饶朗回到国内以后,竟然很快重新在娱乐圈内占住了位置,惹得狗哥一阵直吧唧嘴:“下一届学弟学妹们不行啊!”而宋栗呢,照常回到她的广告公司上她的班,惹得好闺蜜舒展十分不解:“你怎么不去当网红开店呢?就卖饶朗未婚妻同款啊!上次你被饶朗偷拍背影发到微博的那张照片里面,你那件灰色毛衣是哪个牌子的?赶紧的我先来上一件,走在潮流的最尖端!”
至于那些奇怪的癖好,还会不会存在、能不能治愈,又有什么要紧呢?
因为我的眼里,已经看到了连你自己都曾忽视的、却最值得重视的那一面。
因为从此以后,我会一直一直,陪在你身边。
哪怕你永远会是穿着高跟鞋的野兽。
——全文完——
“没关系。”宋栗却摇摇头,表示饶朗不记得名字也并没有什么关系:“只要你还记得那个小男孩就好。因为我要讲的故事,和他有关。”
饶朗静静的听着。
“有这么一件事,可能小到你自己都不记得了吧。”宋栗的语气,还是轻描淡写到了一旁的女警探觉得她在跟饶朗探讨街角咖啡店的哪一种咖啡最好喝的程度:“在山区小学的时候,我教那些孩子们画画以后,闲来无事,就围着那本来就不大的学校附近溜达了一圈。却刚好看到,那个后来去帮我找狗的小男孩,没有去跟其他的男孩们一起追打玩闹,而是一个人蹲在一棵树旁边,埋着头很认真的不知道在做些什么。我看得好奇,又不忍心去打断他,于是溜到了那棵树的后面、悄悄观察他。原来,他是在树下捡到了一只受伤的小鸟,应该是翅膀受了很严重的伤,不能飞、还能明显看得到血迹,所以他不忍心丢下他不管,一门心思的在那边捣鼓着想要帮小鸟把伤口包扎好。所以我知道,后来暴雨将至的夜晚,他独自一个人跑出去找那走丢的小狗,并不是为了讨好我,而是他本来就是这么一个善良的孩子。”
饶朗点点头,可随即眼神里再次露出了那样一种迷茫来:“可是……你讲的这个故事,跟我有什么关系?”
宋栗紧盯着饶朗的双眼,好像要从他的眼底、直望进他的心底里去一般:“所以我说,你一定什么都不记得了。因为这个故事,还有后来。毕竟他一个小男孩,又没有什么医疗知识,手忙脚乱的哪能处理好什么伤口?正当我准备从树后走出去帮他的时候,还没来得及现身,你走过来了。是刚好路过那儿的你,偶然间看到这样的一幕,帮那个小男孩处理好了小鸟的伤口。”
讲完故事的最后一句,宋栗竟然径直的站起身来,也不等饶朗有任何的回应,也不管饶朗听完故事有些什么反应,自顾自的向女警探道谢之后、头也不回的离去了。
只剩下饶朗,和那女警探一样吃惊,愣愣的坐在原地的椅子上、半天没有动弹。
那女警探心里一定在想,这女孩子的每一个动作还真是不按套路出牌啊!果然是来自有着神秘功夫和蛊术的古老东方国度!不是我们这些啃汉堡喝可乐的西方人所能理解的!如果自己刚才一个不小心惹恼了她的话,她一定会大喝一声“嘿哈!”摆出一个中国功夫里经典的白鹤亮翅造型,打得自己落花流水、腰间的配枪都来不及掏出吧!
过去时的故事讲完了。
那现在时的剧情呢?
也很简单。突然间,女警探完全不明白突然之间是出于何种原因,饶朗推翻了自己的认罪。重重流程之后,警局不得不重启了对饶峻凶杀一案的调查。而打开了层层迷局的关键,就在宋栗送到了警局的一根细细头发丝里。当法医在那根发丝之中提取到了雷的dna,之后案情的解密,就跟抽丝剥茧一般顺理成章了。
当饶朗走出了警局、重新站到了阳光之下的那一天。太久没有看过太阳了,这一天的阳光并不算太强烈,饶朗依然觉得被晃得睁不开眼,抬起手来遮挡在自己的眼前,从自己的指缝之中,望见了两个最熟悉的身影正向着自己走来。
狗哥一巴掌就想拍在饶朗的肩膀上:“你小子!”饶朗赶紧闪身躲开:“我可受不起你的厚厚熊掌攻击。”宋栗在一旁大笑着看着他们,还像中学时的男生一样幼稚,虽然狗哥和饶朗的脸上都还有着一圈胡茬子没有来得及刮,短短的一段时间之间,都突然沧桑得跟公园里端着保温杯、拎着八哥鸟笼的穿白色太极服老大爷一样。
笑闹的场景还和以前一模一样,可是宋栗分明看到,狗哥和饶朗的眼睛里都有什么湿润的东西在阳光下闪耀。狗哥熊掌攻击不成,又是想要对着饶朗一个熊抱,却又被饶朗机灵的躲开,狗哥笑骂道:“你小子哭个什么?好娘!”饶朗回嘴道:“我这哪是哭了?我这是双眼太久没有见到阳光被刺激出来的!倒是你,你一个每天都见到阳光的人,用不了这个理由了吧?你眼里的小河泛滥个什么劲!你才娘!”狗哥也不跟他较劲,竟然爽快的承认了:“娘就娘!不娘怎么配得上我最爱的豹纹衬衫加桃粉色丝巾,还有我的座驾红色小mini!”
一切都回来了,如果不是他们还身处异国并不熟悉的街道的话。所有那些沉痛之事,好像变做了从来没有发生过一般。好像那曾经触手可及的平凡幸福,从来没有从饶朗的指缝中溜走一般。
一切的一切,突然的转折,不过因为饶朗听懂了宋栗那个再简单不过的故事——
因为你和那个山区心底里最纯净的小男孩一样,对生命有着发乎本能的尊重,那是一种最深的善良。所以这样的你,就算心里有着遗传的暴力因子,也不会真的去杀人。
因为我相信,你是这样的你。因为我的眼中,看到了你的这一面,或许连你自己都会忽视的这一面。
所以,也请你相信你自己。相信我所看到的一切。
因为你是这样的你。
当饶朗回到国内以后,竟然很快重新在娱乐圈内占住了位置,惹得狗哥一阵直吧唧嘴:“下一届学弟学妹们不行啊!”而宋栗呢,照常回到她的广告公司上她的班,惹得好闺蜜舒展十分不解:“你怎么不去当网红开店呢?就卖饶朗未婚妻同款啊!上次你被饶朗偷拍背影发到微博的那张照片里面,你那件灰色毛衣是哪个牌子的?赶紧的我先来上一件,走在潮流的最尖端!”
至于那些奇怪的癖好,还会不会存在、能不能治愈,又有什么要紧呢?
因为我的眼里,已经看到了连你自己都曾忽视的、却最值得重视的那一面。
因为从此以后,我会一直一直,陪在你身边。
哪怕你永远会是穿着高跟鞋的野兽。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