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宁亦跟她留了下来,其他人则跟着叶参向着季小鸠的故居行去。
夜幕刚刚拉下,溪水倒映着灯火阑珊,满天星河,夹岸的古柳失了本真的翠色,染着烟火。
叶参待着大家来到了一处旧宅子前,一棵硕大的合欢树从宅子里蔓生出来,如一把举伞的树冠遮盖着整座宅子。
“原来是一座废弃的宅邸?”沐恩和几个朋友对视两眼,问叶参道:“她家里人呢?”
叶参默了默,推开久久无人问津的大门,“妖邪所害,举家被屠。”
叶参看见那颗合欢树,粗壮的树干上,青苔斑斑,深沉的绿色叶面泛着蓝色的浅光。
他取出袖中的布袋,和方才在集市上买的东西,一方精致的木匣。
“唐唐凌风山三星冠的弟子,冰泽仙尊的得意门生,今日竟长眠于这样的木匣盒中。师兄啊……我若是你,也会如此的吧……”
叶参将断鸩的骨灰藏于木匣内,旋即,又从胸口拿出一张泛黄的画像展开来。
“是铃铛画的小鸠?”苏米米一眼就认出了小铃铛的画风,蓦地一股寒意逼得她鸡皮疙瘩都泛了起来。
“没错,师兄一直将她置于胸口的位置。”
叶参在树下慢慢单膝跪下,仰头望了眼合欢花与绿叶堆积的天空。
那年,我拜入冰泽仙尊的门下,师父说我性格过于阴柔,便叫雷厉风行的师兄带我修行,说是互补。所以我从小与他之间便比与其他同门多了分亲敬。
他是凌风的万众瞩目,我常以为,这样优秀的人,终其一身,不过是不断地往上攀升,不断地坐到高位上,最终到达无人企及的巅峰。
可我没想到,他有一天竟然会为一个人动心,甚至一步一步深陷,最后为了她败坏一世英名,惨烈死去。
“季小鸠最烦了,为什么会有人这么傻呢,我完全不了解她脑袋里装的什么?”
“连师兄你都看不透她吗?那她一定是个非常有趣的人吧。”
“不啊,她挺无聊的,大大咧咧地有什么直说出来,喜欢什么的都宣之于口,一点儿也不顾及颜面,真是的,跟她走一块儿,恨不得把她塞到袖子里。”
我看着他无比郁闷的样子,笑出声来,人人道他邪厉,可曾见过他小儿郎似的嗔怒的样子?
“你若不愿受她纠缠,一定能躲得严严密密的,怎会让她成功逮住你?”
师兄一时语塞了,竟然真的陷入了沉思,也许是那时,他才开始认真审视自己的心,我竟不知他也会有迟钝的时候。
我记得曾问过他,“为何那么多人倾慕你,偏偏在意她呢?”
“原本很烦她。可是这么多人当中,只有她和我同乘过合欢镇的船。”
他说,那日他受友人所邀,去了合欢镇的小酒楼里一边听曲儿一边畅饮,一时快意便贪杯了,踉踉跄跄辞别友人,坐上了一条飘荡在暮昏的长溪上的木船上。
在船上荡漾了一会儿,他实在忍不住胃里的翻腾,伏在船舷上就吐了起来。就在他正天吐得翻地覆时,背后突然传来一阵温柔的轻拍,他暗觉失策,竟不曾看清船上还有其他人,闻这淡淡的芳香,定是个姑娘了。
他有些狼狈,从不曾让谁瞧见自己这幅模样,怎不叫他窘迫?只连头都不愿意抬起来了。
“多谢,我失态了,还请姑娘回避。”
她不管不顾,取出一方丝巾,双手捧起她的头,亲自擦去了他唇边的酒渍。
“哟,真巧啊,我的心上人。”
他大惊,瞪圆了双目,任由她细心地为自己擦拭,已不能言。
真应了那句,“缘,妙不可言。”
有些人死缠烂打,机关算尽,制造万种相遇的方式,妄图以此与他结缘,可他们不懂,这永远不如真正天赐的邂逅来得震撼人心。
每每他同我讲起这段囧事,依然是止不住捧腹大笑。
他们终于还是在一起了,我也终于得见了师兄口中的那个直言直语的泼辣丫头。
她确实能一下子抓住人们的眼睛,任何方面的,我都开始思考为什么有这么坦率的人。
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直到一个月前,师兄和我接下诛杀魔教护法秋色的任务。
秋色不愧是魔教女护法,我们与之相斗一月之久,损失了大批的同门,却只伤到了他的一点皮毛。
我们都知道,这时候最聪明的方法,是知难而退,联络师父及掌门,重谋对策。
可师兄斟酌一番,竟选择了携着鸩羽剑炼化一身灵力,将其诛杀。
秋色是修行千年的魔,内丹堪比一绝的灵石,人得之,可得永生不老。
我本以为这是师兄的以命相赌的理由,他尽可以拿着这颗内丹救活自己,虽然失了一身修为,总归还可以回到那人身边。
而这一切,却是我错断了。
秋色是狡诈狠毒的魔,她用最阴险的诅咒将自己的一份元神融进了师兄体内。
我永不能那天忘记他们的对话。
“断鸩,内丹化入你身体之时,便是我苏醒之日。”
“呵,你别多想,我没想过再活下去。”
秋色和我皆是一震,“什么?!”
“秋色,我欲除你非一日两日了,屠杀季氏一族的罪,你赎得还是晚了点。”
原来他当初主动请求执行这项棘手的任务,是为了小鸠。
“秋色啊秋色,她这一生,所有的憾与恨,拜你所赐。”
秋色忽然明白了什么似的,大笑着魂飞魄散,西都下起了一场血红色的合欢雨。
当年,她爱上小鸠的父亲,求而不得,狠心毁掉了他们一家的天伦之乐。
岂不知,那棵合欢树为谁而种。
“师兄!?”我又惊又痛,眼看着师兄一头青丝速成雪,这是耗尽灵力的后遗症,他会在短时间内衰老而死。
“阿参,我没事。带我去皇都的杜氏药铺,那老家伙尚可吊着我的命一两日。”
“是!”我没有思考反应的时间,御剑带着师兄找到了杜翁。
师兄在他的救治下争得了两天性命,我们没有多留,随后便去了小鸠的故乡,合欢镇。
“她曾经说过,朱颜如改,应回到这里坐楼听曲,清晨在合欢树下读书,暮夜便泛舟在青柳环绕的长溪上放歌。”
“我先来过这样的日子了。”
他最后嘱咐我道:“代我给师父致歉,好好侍奉他。我死后,便将骨灰埋在季家庭院里的合欢树下,把小鸠的画像和我封在一起。”
“这颗魔丹也交与她,只说你偶然得到的,别跟她提起我。”
“我只想她恨我入魔,莫念我成痴。”
“轮回转世后,我自会找到她。”
我千般无奈,不愿这款款深情成为不可说的秘密。
作者有话要说:
夜幕刚刚拉下,溪水倒映着灯火阑珊,满天星河,夹岸的古柳失了本真的翠色,染着烟火。
叶参待着大家来到了一处旧宅子前,一棵硕大的合欢树从宅子里蔓生出来,如一把举伞的树冠遮盖着整座宅子。
“原来是一座废弃的宅邸?”沐恩和几个朋友对视两眼,问叶参道:“她家里人呢?”
叶参默了默,推开久久无人问津的大门,“妖邪所害,举家被屠。”
叶参看见那颗合欢树,粗壮的树干上,青苔斑斑,深沉的绿色叶面泛着蓝色的浅光。
他取出袖中的布袋,和方才在集市上买的东西,一方精致的木匣。
“唐唐凌风山三星冠的弟子,冰泽仙尊的得意门生,今日竟长眠于这样的木匣盒中。师兄啊……我若是你,也会如此的吧……”
叶参将断鸩的骨灰藏于木匣内,旋即,又从胸口拿出一张泛黄的画像展开来。
“是铃铛画的小鸠?”苏米米一眼就认出了小铃铛的画风,蓦地一股寒意逼得她鸡皮疙瘩都泛了起来。
“没错,师兄一直将她置于胸口的位置。”
叶参在树下慢慢单膝跪下,仰头望了眼合欢花与绿叶堆积的天空。
那年,我拜入冰泽仙尊的门下,师父说我性格过于阴柔,便叫雷厉风行的师兄带我修行,说是互补。所以我从小与他之间便比与其他同门多了分亲敬。
他是凌风的万众瞩目,我常以为,这样优秀的人,终其一身,不过是不断地往上攀升,不断地坐到高位上,最终到达无人企及的巅峰。
可我没想到,他有一天竟然会为一个人动心,甚至一步一步深陷,最后为了她败坏一世英名,惨烈死去。
“季小鸠最烦了,为什么会有人这么傻呢,我完全不了解她脑袋里装的什么?”
“连师兄你都看不透她吗?那她一定是个非常有趣的人吧。”
“不啊,她挺无聊的,大大咧咧地有什么直说出来,喜欢什么的都宣之于口,一点儿也不顾及颜面,真是的,跟她走一块儿,恨不得把她塞到袖子里。”
我看着他无比郁闷的样子,笑出声来,人人道他邪厉,可曾见过他小儿郎似的嗔怒的样子?
“你若不愿受她纠缠,一定能躲得严严密密的,怎会让她成功逮住你?”
师兄一时语塞了,竟然真的陷入了沉思,也许是那时,他才开始认真审视自己的心,我竟不知他也会有迟钝的时候。
我记得曾问过他,“为何那么多人倾慕你,偏偏在意她呢?”
“原本很烦她。可是这么多人当中,只有她和我同乘过合欢镇的船。”
他说,那日他受友人所邀,去了合欢镇的小酒楼里一边听曲儿一边畅饮,一时快意便贪杯了,踉踉跄跄辞别友人,坐上了一条飘荡在暮昏的长溪上的木船上。
在船上荡漾了一会儿,他实在忍不住胃里的翻腾,伏在船舷上就吐了起来。就在他正天吐得翻地覆时,背后突然传来一阵温柔的轻拍,他暗觉失策,竟不曾看清船上还有其他人,闻这淡淡的芳香,定是个姑娘了。
他有些狼狈,从不曾让谁瞧见自己这幅模样,怎不叫他窘迫?只连头都不愿意抬起来了。
“多谢,我失态了,还请姑娘回避。”
她不管不顾,取出一方丝巾,双手捧起她的头,亲自擦去了他唇边的酒渍。
“哟,真巧啊,我的心上人。”
他大惊,瞪圆了双目,任由她细心地为自己擦拭,已不能言。
真应了那句,“缘,妙不可言。”
有些人死缠烂打,机关算尽,制造万种相遇的方式,妄图以此与他结缘,可他们不懂,这永远不如真正天赐的邂逅来得震撼人心。
每每他同我讲起这段囧事,依然是止不住捧腹大笑。
他们终于还是在一起了,我也终于得见了师兄口中的那个直言直语的泼辣丫头。
她确实能一下子抓住人们的眼睛,任何方面的,我都开始思考为什么有这么坦率的人。
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直到一个月前,师兄和我接下诛杀魔教护法秋色的任务。
秋色不愧是魔教女护法,我们与之相斗一月之久,损失了大批的同门,却只伤到了他的一点皮毛。
我们都知道,这时候最聪明的方法,是知难而退,联络师父及掌门,重谋对策。
可师兄斟酌一番,竟选择了携着鸩羽剑炼化一身灵力,将其诛杀。
秋色是修行千年的魔,内丹堪比一绝的灵石,人得之,可得永生不老。
我本以为这是师兄的以命相赌的理由,他尽可以拿着这颗内丹救活自己,虽然失了一身修为,总归还可以回到那人身边。
而这一切,却是我错断了。
秋色是狡诈狠毒的魔,她用最阴险的诅咒将自己的一份元神融进了师兄体内。
我永不能那天忘记他们的对话。
“断鸩,内丹化入你身体之时,便是我苏醒之日。”
“呵,你别多想,我没想过再活下去。”
秋色和我皆是一震,“什么?!”
“秋色,我欲除你非一日两日了,屠杀季氏一族的罪,你赎得还是晚了点。”
原来他当初主动请求执行这项棘手的任务,是为了小鸠。
“秋色啊秋色,她这一生,所有的憾与恨,拜你所赐。”
秋色忽然明白了什么似的,大笑着魂飞魄散,西都下起了一场血红色的合欢雨。
当年,她爱上小鸠的父亲,求而不得,狠心毁掉了他们一家的天伦之乐。
岂不知,那棵合欢树为谁而种。
“师兄!?”我又惊又痛,眼看着师兄一头青丝速成雪,这是耗尽灵力的后遗症,他会在短时间内衰老而死。
“阿参,我没事。带我去皇都的杜氏药铺,那老家伙尚可吊着我的命一两日。”
“是!”我没有思考反应的时间,御剑带着师兄找到了杜翁。
师兄在他的救治下争得了两天性命,我们没有多留,随后便去了小鸠的故乡,合欢镇。
“她曾经说过,朱颜如改,应回到这里坐楼听曲,清晨在合欢树下读书,暮夜便泛舟在青柳环绕的长溪上放歌。”
“我先来过这样的日子了。”
他最后嘱咐我道:“代我给师父致歉,好好侍奉他。我死后,便将骨灰埋在季家庭院里的合欢树下,把小鸠的画像和我封在一起。”
“这颗魔丹也交与她,只说你偶然得到的,别跟她提起我。”
“我只想她恨我入魔,莫念我成痴。”
“轮回转世后,我自会找到她。”
我千般无奈,不愿这款款深情成为不可说的秘密。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