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林樾心脏病突发的消息,好在有惊无险,及时进行了手术。

    在私人医生的建议下,林樾不得不把林氏交给他唯一的接班人,带着苏岚去了瑞士休养生息。

    彼时,林氏正深陷资金短缺,面临着被多家投资商撤资的危机。

    林初恋毁约回国,拾起了这个烂摊子。

    她肩负着无法逃避的责任,即使再困难,也得咬着牙走下去。

    她也渐渐地明白,自己早已不是那个可以说走就走,肆意妄为的少女了。

    …

    想起接下来还要面对一堆冗杂的工作,林初恋就变得无精打采起来。

    迈着沉重的步伐去停车场取车,刚系好安全带,正准备发动车子,突然觉得一阵剧烈的胸闷。

    她一手捂着胸口,一手撑着方向盘,额头上渗出了密密麻麻的汗水,艰难地喘息着。

    那种可怕的感觉又侵袭全身,视线也变得越来越模糊。林初恋挣扎着抬起头,朦朦胧胧间,看到一个男人朝她跑过来...

    她做了一个漫长的梦。

    梦里的自己回到了二十岁那个炽热又美好的夏天。

    她和初久骑着小黄车穿行在溪大种满梧桐树的主干道上,头顶是繁茂的枝叶,阳光透过缝隙洒在地上,温热的微风将她们的长发吹起。

    二十岁的夏天,连空气中都弥漫着草莓冰激凌的香甜气息。

    梦中有她二十岁时深爱的男人,为她戴上一串手链,从身后紧紧地拥着她,在她耳边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可他还是离开了。

    后来她看到他血肉模糊的身体安静地躺在停尸床上,双眼紧闭,任她怎么哭喊都没有用,他再也醒不过来了...

    林初恋缓缓睁开眼睛,泪水浸湿了鬓角。

    她抬手抹去脸上的一片水渍。

    “你醒了。”门口传来一道清越的声音。

    沈逸逍手里端着一杯水,走进病房。

    林初恋直起身,有点尴尬地朝他笑笑,“谢谢你,逸逍哥。”

    “这下终于有机会好好休息了吧。”男人挑眉看她。

    “嗯?”她不明所以。

    “医生说你劳累过度,贫血症状也很严重。建议你住院休息几天。”

    “哪里不能休息…我得赶紧回公司,晚上还有个视频会议,很重要,没法耽误…”说罢,她便要拔了输液管下床。

    沈逸逍按住她的手腕,“身体比工作重要。”

    “我没事儿…”

    “初恋。”

    他的声音沉了沉,“林叔叔去瑞士前特地叮嘱过我,要照顾好你。你这个样子,他能放心吗?”

    林初恋语塞,不知说什么好。

    看着她清减瘦削的脸颊,沈逸逍一阵心疼,忍不住让步。“等你输完液,我送你回去,这总可以了吧。”

    她这才听话地点点头。

    可能是太累的原因,没多久她又睡了过去。中途护士进来拔针管,她也没动静,直到天黑时分才迷迷糊糊地醒来。

    沈逸逍把她送到了林氏大厦的楼下。

    林初恋看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问道,“逸逍哥,怎么了?”

    “初恋,你是不是还在怪我?”

    怪他五年前的鲁莽冲动。

    她摇摇头,“怎么会?在你心目中我就这么小心眼?”

    “我向你道歉。”

    “你已经向我道歉过好几次了,我接受。逸逍哥 ,你再这样,我都要觉得自责内疚了。”林初恋无奈地笑笑。

    那件事,她早已释怀,甚至都有些记不清了。

    之所以这么容易释怀,是因为不在乎。

    后来发生了那么多事儿,每一件都足够让她铭记一生,夜夜与她在梦中纠缠,无休无止。

    沈逸逍望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深知,他永远也不可能走进她的心了。

    有什么比死去的挚爱还要永垂不朽呢。

    况且是年少时的情不自禁。

    …

    林初恋瘫坐在办公椅上,身心俱惫。手背上的针眼还在隐隐作痛。

    宽敞的办公室陷入一片寂静的黑暗中。

    身后万家灯火,热闹非凡,却与她半点关系都没有。

    最可怕的孤单大抵如此,整座城市都在狂欢,而你,无人问津。

    眼前突然亮了起来。

    她撑着椅背坐了起来,看到站在门口把灯打开的顾谌。

    “顾叔叔,您还没有回家?”她抬手看看腕表,已经快九点了。

    顾谌将明日晨会需要用到的材料放到她的桌上,“小恋小姐你忘记了,九点半还有一场会议。”

    “噢…看我这记性…”

    顾谌看她脸色不是很好,“小姐如果觉得不舒服的话,我可以和他们沟通一下,把会议推迟。”

    林初恋摆摆手,连忙拒绝,“不用不用,接下几天也很忙,就今日事今日毕吧。”

    为了工作废寝忘食,夜以继日?不存在的。

    她是有私心的。再过两个星期是她的生日,她想一个人去毛里求斯度假。

    只要日子有盼头,就能苦中作乐。

    一想起她即将迎接半年来的第一次休假,整个人又重新打起了精神,变得元气十足。

    会议结束已经是深夜了,私人助理早已下班,她又不想开车,只好步行回到住处。

    接手林氏后,为了方便上班,她在市区内购置了一套不到八十平米的小公寓。

    不想开车或者乘地铁的话,步行二十五分钟就能到。

    炎热的气息被晚风吹散了许多,穿着短袖还觉得有些凉。

    街道上聚集的小商小贩和附近的居民也三三两两地回了家,本来熙熙攘攘城区变得冷清起来。

    还好有路灯和天边的星星月亮送她回家。

    这样想想,一个人走夜路也没什么好怕了。

    林初恋从包里掏出耳机塞进耳朵里,随便挑了首歌曲,手机屏幕上显示着,just be a faker——yoyo。

    前几天还抽时间去看了路无忧的隐退表演,现场气氛热烈,五彩缤纷的灯光,动感十足的旋律,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令人既震撼又感动。

    她曾问过路无忧为什么当初没有全心全意地走这条路,而是把她热爱的说唱当成一个业余爱好。

    路无忧说,爱好是需要供养的。她不想把爱好当成维持生计的方式。把爱好留给生活,选择一条不讨厌也不喜欢的道路来摸爬滚打。

    林初恋并不苟同她的三观。直到现在,她还固执地觉得,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才能体会到成就感与幸福感。

    她曾经的理想是成为一个机械设计师,如今,她成为了一个可以呼风唤雨的管理者和决策者。

    人人都羡慕她。含着金汤匙出生,锦衣玉食,继承了父母优秀的基因。年少时享受着足够的宠爱和万众瞩目,名校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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