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高H,NP) 作者:泠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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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这种惯盗,必然是有些药物相辅。我不好意思的摆摆手,道:“我唐突了,且当我没问过这话吧。”

    此刻突有哨声响起,华五和我忙将身子沉下,那暗哨上的士兵,此刻果然隐去了身影。

    “快走!”华五低声道,瞬时就闪过两个死角,我急忙跟了上去。

    进了营地,似乎一切都简单了许多,在华五的带领下,我们没费多少力气就找到了燕玮的帐篷,他的帐篷倒不难辨认,的确是比普通士兵的帐篷高大厚实许多。

    帐篷里一片漆黑,但却可以听见里面传来粗重的呼吸声。

    华五从衣袖里掏出一根又细又长的管来,在帐篷上轻轻划开一个小口,待向里吹迷药。此刻我却在营地火把的照耀下发现,这帐篷的脚下,被像是血液的粘稠液体浸湿。

    我拉住华五的手,示意他先缓一缓。

    那液体,我用手指沾了些放于鼻下,一股血腥味斥充了鼻腔,我皱眉——果然是鲜血,还尚未凝固。

    若不留意,大约会以为这只是被湿泥沾上的污迹。

    这帐篷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如果是刺客的血迹,以着新鲜程度,燕玮必然还未能收拾,他的营帐里一点动静也无,怎样想都不可能。

    若这血是燕玮的,那么剩下的只有两种可能,而那呼吸声亦是他的的话,他也定已受伤到无力呼唤属下前来;若是刺客的呼吸声,那么这刺客就是杀了燕玮,也必然伤得不轻,以至于无力逃脱。

    无论是那种结果,对我们而言都是盗兵符的大好时机,但我心中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渐渐扩大,我是真心希望它不要成真。

    掀开幕帘,伴着浓郁的血腥味看到的一幕,我已明白,我的预感,果然成了事实。

    借着漏进来的光线,可见这屋里有一个活人和一具尸体,尸体的头被整整齐齐的砍了下来,放在紧靠内侧的一个小几案上,满地的血,明显是从死人断掉的颈项中流出来的。不,不对,那个活人大腿上也开了一条二十多公分长的口子,虽不至深可见骨,也翻出了鲜红的肉来,血汩汩流出,没有止住。

    尸体看脸就知道不认识,不过看他虎背蜂腰,身材健硕,手指指节粗大,应该就是那个传说中的燕玮将军。

    我们进帐之后就没有动作,那活人明显也是看见了我们,微微有些吃惊,他吃力的开口道:“你们……怎会到这里来?”

    第十四章

    是的,我很惊讶我看见这个人,我未进来之前,我想到了离开之前,还得知一个人也跑出城来,这个人就是司徒变态。

    我很希望我不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场面遇到他,但他偏偏就是亲自行刺了燕玮,还取得的了成功。虽然他付出的代价,也不轻。

    华五急忙弯腰扶他,道:“小的是奉命来盗兵符的……”

    司徒思索了片刻,笑笑道:“也是,将那玩意儿带走了也好。”估计是华五的动作牵动了他的伤处,司徒的眉毛微微的皱了起来,但他却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华五看看我,我看看他肩上的司徒,我道:“你先带司徒城主离开吧,在我们碰头南边约半里地,我将赤烽拴在那里,我来找这兵符。”

    华五道:“还是六哥你带城主出去吧……”

    我道:“我那时候身上的伤还未好透,若我带了他出去,恐逃不快,被抓的可能比你带他出去大出许多……对了,那兵符到底什么样子?”

    司徒此刻插口道:“他们的兵符是半块虎形玉石,你找寻动作且快些,若一炷香功夫不见你来,我们就当你已被拿获,先行离开。”

    这家伙到了这种时候还不忘讽刺我,所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真真让人气的吐血。

    对司徒的伤口作了简单的包扎后,华五扶着他小心翼翼的离去。我也不敢贸然点亮灯烛,只好借了外面的光亮四处探索,他营帐中的东西虽看起来简洁,在短时间内一一翻遍实在有些难度。

    而且我忽略了一点,刚才司徒变态和华五在的时候我还没有觉察,只剩下我一人时我才惊觉,如今这帐篷之内,是我与那燕玮的尸体单独相处。

    我努力压下心中涌起的不快和排斥感,不去看他的头颅,在他的几案上翻找起来,可是上面除了一些卷宗和地图,什么没有。

    我将头转向他的尸体,若还有什么地方没有搜查,也就只剩下那处而已。

    一块玉玦以大约是小羊皮制成的皮绳在他颈项上挂着,虽不知道上面雕刻得是不是虎,但它的确是个整圆的一半,不知它在燕玮头被砍下的时候,为何没有脱落。

    外面传来一阵骚动,我一惊,急忙将那玉玦塞入怀中,算算时间一个应该还没有到四更,难道他们两人那边出了什么状况?

    我刚起身尚不及动作,一个宏亮的声音从外面传来:“燕将军,有敌方探子被巡逻士兵发现,尚未拿获,不过我已派了人马前去追赶,不知将军这里……”有人掀开了幕帘,那报备的声音也立刻停顿,这一屋浓郁的血腥味和地上的尸体,想让人不第一时间发现都难。

    这个方寸之地根本无可遁形,来人的视线很快从尸体转移到了我身上。

    “你是何人!”他显然还没有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在这片刻之间,我只作出一个判断,我若和这个看上去就很强壮的青年硬拼,估计只有死这一条路可走,而他尚未作出攻击的举动,所以我的机会只在一瞬之间。

    记得有个桃花不断的弟兄曾经说过,当犯事遇到一个女人吃惊欲大叫坏事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以自己高超的吻技吻得她七荤八素,连东南西北都辨不清楚,自然无法破坏大事。我虽然不知道这招对男人有没有用,但这时候我却只想到这个办法。

    果然,到了危急时刻,脑子就变得原始许多。

    对方菱形的丰厚的唇,刚接触起来的感觉,是温软而木纳的,大约是由于吃惊的缘故,他的嘴微微张开,方便了我舌头的深入。

    我在他的口腔中挑逗着他,舔舐着他火热的粘膜,吮吸着他的舌头。我舌头上的功夫,露娜是深有体会,如果我给她口交,五分钟内就能让她达到高潮,而同女人接吻,我的舌吻能让她们瞬间瘫软在我怀里任我摆布。露娜常常说我即使靠出来卖也能养活自己还能过得不错,不过即使在最贫困潦倒的时候,我也不愿借此做一个依靠女人养活的小白脸——虽然我相信我有那个本钱。露娜和我同居交往,估计绝大多数原因,是因为我在做爱的时候,能充分满足她那有些过于旺盛的性欲吧。

    不多久,我敏感的觉察到对方的呼吸变得粗重起来,他的下身,也抬起了头。

    我睁开眼睛,只在那对虎目之中,看见了震惊和迷惘。

    他显然已经忘了地上躺着死人,而我这个来历不明的家伙,应该是刺客的第一嫌疑人。

    很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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