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之狼王(H) 作者:夜无眠R
分卷阅读60
步步朝他走近。
林叶秋不由一退。
“小秋小秋!醒醒!”
林叶秋阒然张开了眼。
“天亮了,我们拜别完挲耶就要回去了。”莱曼斯已经穿戴完毕,手里拿着林叶秋的披衣要帮他穿上。
“噢。”林叶秋一时有些失神,脑海里一片空荡荡的,好像遗失了什么东西,甩甩头不再多想,接过了披衣自己穿了,洗漱一翻就和莱曼斯出去了。
挲耶依旧一袭祭司服,看见两人过来,头也不抬,继续摆弄着手中的罗盘,神情清淡,不知所思,一旁早已候着的童子上前将一个包袱递给莱曼斯,都是些药物,并详细嘱咐了使用方法,莱曼斯一一记下。
林叶秋再度道了谢,挲耶只是淡淡应了声,并不多话,可在两人转身离去前,他却淡淡书了句:“来如春梦几时多,去似朝云无觅处。”1
林叶秋一愣,依稀觉得有些耳熟,但怎么都想不起来,也就没在意了。
两人慢慢走回了城堡,等第二天起来时发现起雾了,花影在薄雾里隐隐绰绰看不分明时,林叶秋才突然想起一首诗,是谁写的已经记不得了,但高考时他曾背到过:花非花,雾非雾,后面一句什么忘了,最后两句好像就是“来如春梦几时多,去似朝云无觅处。”
这不是现世的诗词么?
他不由蹙眉,难道那个挲耶也跟他一样是从现世来的?不对呀,即便如此,那也没必要对他念这么一句啊……想了半天没想出所以然来,也就暂时搁着了。
这一晃就三个月过去了,莱曼斯白天被狼王派出去义务劳动,直到晚上才回来,一天里盼的就是这时与心爱之人缠缠绵绵,结果三个月来居然连爱人的身都近不了。
看得到摸不着的痛苦,生生让高贵的狼王子成了被人遗弃的小狗。
而莱曼斯郁闷着,同时林叶秋也郁闷到了。
那时挲耶告诫说半个月内不可交合,某狼好不容易熬了这么久,两人关系也已正式确定,当晚就作出示爱的举动,结果即将情动时,林叶秋淡淡然然来了一句:“以后我想看雪狼你就要变雪狼,否则别想碰我。”
结果是莱曼斯忧郁地看了会他,居然转身离开了。
林叶秋满以为这下肯定能成功,没想那人竟然走得如此干脆,只愣愣地瞧着他的背影,无语。
以后又来了几次,每次都以相同的结尾做罢,两人就这么耗上了。
林叶秋哪里想得到对方如此执着于不肯变狼身,只是因为吃醋,因为觉得爱人对狼形远比对人形的自己要亲密喜爱得多,林叶秋越怀念狼形的莱曼斯,人形的莱曼斯就越不愿意在他面前显露出原身。
于是欲求不满的某人,想到了一个画梅止渴的法子。
这天林叶秋正在洗内裤,莱曼斯进来了,他脸一红,连忙将手往身后一藏。
莱曼斯当时也没说什么,将手里新鲜的果实放了桌上又出去了。
林叶秋等他走后就去了殿后方人迹罕至处将内裤晾了起来,回屋里又洗了床单出来晾,却看见莱曼斯正站在那边,低头细细端详着什么,指尖好像捏了什么东西。
林叶秋心中豁然一突,跑到侧方一瞅,架子上晾着的短裤不见了!
目光一转,正见莱曼斯抓着内裤往鼻子下闻了闻,然后居然伸出舌尖舔了舔!
林叶秋脑门轰得一声,七荤八素了。
现在到底是走过去救下那条内裤,还是任那匹色狼意淫?
林叶秋手里抓着湿漉漉的床单,一时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这时,莱曼斯做出了更离谱的举动,竟然将整条小内裤照到了头上,作出深深呼吸的样子,一手就往他胯下摸去……
这还光天化日地……成、成何体统?
林叶秋终于忍无可忍,同手同脚走过去,抬手从某人脸上一把掀了自己的内裤,脸红脖子粗地瞪着一脸诧异的某人,脸上分明还有意犹未尽的神态。
林叶秋黑着脸,二话不说,将床单往对方手里一塞,抓着内裤转身就走。
“小秋?”
“以后不许随便碰我东西。”林叶秋头也不回,哽着脖子道。
“我要。”
“啥?”林叶秋顿步,回头看去。
莱曼斯一手拎着不断滴下水珠的床单,一手指着对方手里的小布帛:“这个,我要。”
……林某人黑线。
莱曼斯极其委屈地:“都不能碰小秋,可我想小秋想得紧,这上面正好有小秋那个地方的味道,只可惜洗了后淡得都快闻不出了……”说到末尾还一脸的遗憾。
林叶秋一张脸又是红又是黑,想了半天没想出什么斥责的话来,最终扔下一句:“色狼!”就头也不回地跑了。
等跑远了才豁然发现这一句“色狼”,竟带着说不清的嗔味,倒似女孩子斥责情人的那股子嗔怒,不由又是黑线。
真是说得还不如不说!
作者有话要说:注:1“来如春梦几时多,去似朝云无觅处。”出自白居易的《花非花,雾非雾》,全诗如下: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几时多?去似朝云无觅处。
这诗用禅意来分析就是:眼中的花,并非实实在在的花;雾,也并非实实在在的雾。只是“本心”外射的花与雾的“幻化”而已。这些东西,“夜半来,天明去”,瞬间即逝,无影无踪。来的时候就像那“来如春梦几时多”,突如其来,毫无知觉。去的时候,“去似朝云无觅处”,不可追寻,不可捉摸,无影无踪,全归于“空无”。
37、026 邂逅俊美非凡的狐王
林叶秋直起有些酸疼的腰背,擦了擦汗,俯瞰高坡下广袤无垠的大草原。
转眼,到这个世界已经正好一年了。
他一直在努力适应这里的生存方式,可至今依然有些不能完全融入进去,二十四年的生命里有二十三年的时光习惯了现世发达的工业,又岂是轻易可以改变的?好几次睡梦中恍惚以为自己还在那间租来的小房子里,三伏天吹着电风扇喝着冰雪碧上网看时事,结果醒来却是一片古色古香。
这里没有任何与电有关的物品,连抽水马桶都没有。
这里有的是没有任何工业污染的饮食与清新怡人的景致,以及古朴的人们。
林叶秋举目眺望远方山峦相接的天际,不由长叹一声。
现世里有他的至亲,那是斩不断的羁绊,可这一年来,他却毫无线索,也不明白为何当初会到这个世界来,来这里做什么。
也许,是不是该再去找找那个叫挲耶的祭司?毕竟他知道那句属于现世的诗……
“公子,大伙儿要准备回去了,公子也一起走吗?”
“你们先回吧,我再坐会。”
“那公子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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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朝他走近。
林叶秋不由一退。
“小秋小秋!醒醒!”
林叶秋阒然张开了眼。
“天亮了,我们拜别完挲耶就要回去了。”莱曼斯已经穿戴完毕,手里拿着林叶秋的披衣要帮他穿上。
“噢。”林叶秋一时有些失神,脑海里一片空荡荡的,好像遗失了什么东西,甩甩头不再多想,接过了披衣自己穿了,洗漱一翻就和莱曼斯出去了。
挲耶依旧一袭祭司服,看见两人过来,头也不抬,继续摆弄着手中的罗盘,神情清淡,不知所思,一旁早已候着的童子上前将一个包袱递给莱曼斯,都是些药物,并详细嘱咐了使用方法,莱曼斯一一记下。
林叶秋再度道了谢,挲耶只是淡淡应了声,并不多话,可在两人转身离去前,他却淡淡书了句:“来如春梦几时多,去似朝云无觅处。”1
林叶秋一愣,依稀觉得有些耳熟,但怎么都想不起来,也就没在意了。
两人慢慢走回了城堡,等第二天起来时发现起雾了,花影在薄雾里隐隐绰绰看不分明时,林叶秋才突然想起一首诗,是谁写的已经记不得了,但高考时他曾背到过:花非花,雾非雾,后面一句什么忘了,最后两句好像就是“来如春梦几时多,去似朝云无觅处。”
这不是现世的诗词么?
他不由蹙眉,难道那个挲耶也跟他一样是从现世来的?不对呀,即便如此,那也没必要对他念这么一句啊……想了半天没想出所以然来,也就暂时搁着了。
这一晃就三个月过去了,莱曼斯白天被狼王派出去义务劳动,直到晚上才回来,一天里盼的就是这时与心爱之人缠缠绵绵,结果三个月来居然连爱人的身都近不了。
看得到摸不着的痛苦,生生让高贵的狼王子成了被人遗弃的小狗。
而莱曼斯郁闷着,同时林叶秋也郁闷到了。
那时挲耶告诫说半个月内不可交合,某狼好不容易熬了这么久,两人关系也已正式确定,当晚就作出示爱的举动,结果即将情动时,林叶秋淡淡然然来了一句:“以后我想看雪狼你就要变雪狼,否则别想碰我。”
结果是莱曼斯忧郁地看了会他,居然转身离开了。
林叶秋满以为这下肯定能成功,没想那人竟然走得如此干脆,只愣愣地瞧着他的背影,无语。
以后又来了几次,每次都以相同的结尾做罢,两人就这么耗上了。
林叶秋哪里想得到对方如此执着于不肯变狼身,只是因为吃醋,因为觉得爱人对狼形远比对人形的自己要亲密喜爱得多,林叶秋越怀念狼形的莱曼斯,人形的莱曼斯就越不愿意在他面前显露出原身。
于是欲求不满的某人,想到了一个画梅止渴的法子。
这天林叶秋正在洗内裤,莱曼斯进来了,他脸一红,连忙将手往身后一藏。
莱曼斯当时也没说什么,将手里新鲜的果实放了桌上又出去了。
林叶秋等他走后就去了殿后方人迹罕至处将内裤晾了起来,回屋里又洗了床单出来晾,却看见莱曼斯正站在那边,低头细细端详着什么,指尖好像捏了什么东西。
林叶秋心中豁然一突,跑到侧方一瞅,架子上晾着的短裤不见了!
目光一转,正见莱曼斯抓着内裤往鼻子下闻了闻,然后居然伸出舌尖舔了舔!
林叶秋脑门轰得一声,七荤八素了。
现在到底是走过去救下那条内裤,还是任那匹色狼意淫?
林叶秋手里抓着湿漉漉的床单,一时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这时,莱曼斯做出了更离谱的举动,竟然将整条小内裤照到了头上,作出深深呼吸的样子,一手就往他胯下摸去……
这还光天化日地……成、成何体统?
林叶秋终于忍无可忍,同手同脚走过去,抬手从某人脸上一把掀了自己的内裤,脸红脖子粗地瞪着一脸诧异的某人,脸上分明还有意犹未尽的神态。
林叶秋黑着脸,二话不说,将床单往对方手里一塞,抓着内裤转身就走。
“小秋?”
“以后不许随便碰我东西。”林叶秋头也不回,哽着脖子道。
“我要。”
“啥?”林叶秋顿步,回头看去。
莱曼斯一手拎着不断滴下水珠的床单,一手指着对方手里的小布帛:“这个,我要。”
……林某人黑线。
莱曼斯极其委屈地:“都不能碰小秋,可我想小秋想得紧,这上面正好有小秋那个地方的味道,只可惜洗了后淡得都快闻不出了……”说到末尾还一脸的遗憾。
林叶秋一张脸又是红又是黑,想了半天没想出什么斥责的话来,最终扔下一句:“色狼!”就头也不回地跑了。
等跑远了才豁然发现这一句“色狼”,竟带着说不清的嗔味,倒似女孩子斥责情人的那股子嗔怒,不由又是黑线。
真是说得还不如不说!
作者有话要说:注:1“来如春梦几时多,去似朝云无觅处。”出自白居易的《花非花,雾非雾》,全诗如下: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几时多?去似朝云无觅处。
这诗用禅意来分析就是:眼中的花,并非实实在在的花;雾,也并非实实在在的雾。只是“本心”外射的花与雾的“幻化”而已。这些东西,“夜半来,天明去”,瞬间即逝,无影无踪。来的时候就像那“来如春梦几时多”,突如其来,毫无知觉。去的时候,“去似朝云无觅处”,不可追寻,不可捉摸,无影无踪,全归于“空无”。
37、026 邂逅俊美非凡的狐王
林叶秋直起有些酸疼的腰背,擦了擦汗,俯瞰高坡下广袤无垠的大草原。
转眼,到这个世界已经正好一年了。
他一直在努力适应这里的生存方式,可至今依然有些不能完全融入进去,二十四年的生命里有二十三年的时光习惯了现世发达的工业,又岂是轻易可以改变的?好几次睡梦中恍惚以为自己还在那间租来的小房子里,三伏天吹着电风扇喝着冰雪碧上网看时事,结果醒来却是一片古色古香。
这里没有任何与电有关的物品,连抽水马桶都没有。
这里有的是没有任何工业污染的饮食与清新怡人的景致,以及古朴的人们。
林叶秋举目眺望远方山峦相接的天际,不由长叹一声。
现世里有他的至亲,那是斩不断的羁绊,可这一年来,他却毫无线索,也不明白为何当初会到这个世界来,来这里做什么。
也许,是不是该再去找找那个叫挲耶的祭司?毕竟他知道那句属于现世的诗……
“公子,大伙儿要准备回去了,公子也一起走吗?”
“你们先回吧,我再坐会。”
“那公子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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