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离骚 作者:河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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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上百盏形态各异的河灯,有小楼阁,有芙蓉花,有飞鸟走兽,看得人眼花缭乱。

    他唇角带笑,眼波中漾着旖旎水光,招手唤来一位刚靠岸的船家。

    路过官船时时间还很早,洛平想起上一世放下的河灯,里面写的什么他已记不清了,似乎是些忧国忧民的酸句子,还有一些对皇上的祈愿。

    他不由得停下脚步,心想,若是这回他也放下一盏河灯,不知编号是否还会一样?

    想到此处,他信步走上官船,随手选了一盏河灯,写了几句话进去,递给船工。

    忙碌的船工看都没看一眼,挂上个小号牌就丢进河中,报给他一个数:“二十七!”

    洛平一愣,哑然失笑:当真与上一世是一样的编号,这两场命运真是太奇妙了,有时让他觉得是完全重合的,有时又好像是分道扬镳的。

    周棠鬼使神差地报给船夫一个数字。

    那是小夫子在烧糊涂的时候在他耳边叨叨的,他自己也觉得很奇怪,居然对这个事记得这么清楚。

    他知道自己挺傻的,就算小夫子说的不是胡话,那盏灯恐怕也是以前放过的,这次的编号必然不同了吧。可他就是报了这么一个数,然后紧张兮兮地等着。

    不知过了多久,船夫递给他一只河灯,说是第二十七盏已经漂了老远啦,快到河道尽头了他才找到。

    那是盏再普通不过的荷花灯,没有丝毫特别的地方。

    周棠翻看了一下号牌,确实是“二十七号”。

    他心说多半是哪个没眼光的穷酸鬼,就买个这模样的河灯,还指望能有什么贵人看中它捞它上来?

    他已经没报多大希望了,估计小夫子还在文渊阁里忙活着,根本没有空来这边玩乐吧。

    沮丧地想着,他取出河灯中的笺子。

    瞬间,他僵住了。

    那张纸上赫然就是小夫子的笔迹,而且有着小夫子一贯的简练风格:

    此生棠棣开荼蘼。

    三遍荣华不如你。

    匪报兮,永以为好兮。

    ——祭往生

    周棠看得指尖轻颤,脆弱的纸张簌簌作响。

    他回过神来,赶忙把这张笺子收进怀里,这时候再看那盏荷花灯,顿时觉得清丽脱俗,高贵典雅,绝非凡品,比其他那些花里胡哨却没有内涵的好太多了!

    除去最后那行“祭往生”(周棠认为这三个字大概是随意的落款什么的,不重要也不需要深究),前面几句分明就是小夫子写给他的情书!

    这样都能让他找到,说明他和小夫子的缘分,是天意啊!

    周棠跨上马就往洛府赶去。既然小夫子出来放河灯了,那文渊阁今日定是放假了!他想赶快见到他!

    周棠进洛府时,洛平已经熄灯入睡了。

    他挥退了诚惶诚恐的仆人,坐到洛平榻边。

    屋里太暗,他只听见平缓的呼吸,看不清洛平的脸。想了想,他点燃了那盏河灯中的余蜡,就着微弱的光端详自家小夫子。

    小夫子的眼下有一片阴影,想是日夜劳累,睡眠不足。

    周棠本来想好好与小夫子缠绵一夜的想法,就因为这张疲倦的脸烟消云散了。他恋恋不舍地抚摸着洛平的眼角和面颊,觉得心里满足得都要化掉了。

    他吩咐仆役打水让他沐浴,洗去一身尘土汗水之后,他蹑手蹑脚地爬进了洛平的被窝。

    洛平到底被这动静惊醒了,初时一惊,待感受到熟悉的温暖,他慢慢放松身体。他还没有醒透,说话有些含混:“陛下荣归,可看见百姓点的河灯了?”

    周棠对着他白皙的颈项,情不自禁地吻上去:“嗯,看见了。我还看见第二十七盏的荷花灯,里面有一封写给我的情书。”

    “陛下英武,定然有很多……”洛平忽然完全清醒了,“第……二十七盏?”

    周棠献宝似的把那张笺子与河灯拿给他看,洛平默然无语。

    他没有想到周棠会捞起自己的灯,这也太凑巧了。

    周棠看出他的疑惑,笑道:“你忘了?你在越州时与我提过二十七这个数字的,不过依我看,还是缘分做得主。”

    洛平心下叹息:当真是天命啊。

    周棠望着他有些怔愣的侧脸,耍无赖道:“小夫子,让我抱抱你吧。”

    洛平一僵。

    “我知道你很累了,不会胡闹的,我就想抱抱你。”

    洛平没有说话,周棠就当他默认了,伸臂把他揽进自己怀里。

    不一会儿,周棠就把脸贴到洛平耳边,一边轻轻舔着他的耳垂,一边用手指头在他肚子上画着圈:“小夫子,从小我就觉得,你身上好香啊……”

    洛平长叹一口气:“陛下,想做就做吧,你这样,臣也睡不着。”

    周棠一听这话立刻翻到他身上,眼里晶亮晶亮的:“小夫子,就一次,我保证。”

    事实证明,即使是一言九鼎的君王,在床上说的话也完全不能算数。

    洛平算是累晕过去的,不过睡得很香甜,时常紧蹙的眉头都舒展开来了。

    周棠痴痴望着他的睡脸,自得地想,小夫子是喜欢他的,可是太害羞了,以后河灯节必须年年办,还要办得越来越红火,这样他的小夫子的心意,就会漂到他心里来了。

    这一夜外面在狂欢,而仅有他们两人的世界里,是狂欢后一场安宁的美梦。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预告:

    一日为相。

    ☆、第六十二章 洛小安

    征和三年,新年初至。

    街上燃放着火红的烟花爆竹,孩童撒了欢地玩闹,手里的冰糖葫芦掉了一颗在雪地上,砸出红色的凹坑。

    孩子舍不得,伸手要去捡,被大人拉住:“掉地上的就不要了,脏不脏!”于是孩子只能咬着手指头一步三回头地走远了。

    路边一团小小的人影迅速窜了过去,黑手抓起那块包裹着糖葫芦的雪就往嘴里塞,塞满整张嘴之后艰难地咀嚼着,像是吃着什么人间美味。

    “噗噗噗……”小乞丐吐出嘴里的山楂核,意犹未尽地咂嘴。

    一双毛边锦靴出现在他面前,他抬头去看,冷不防被阳光晃了眼,忙用手去捂眼睛。感觉到那人似乎蹲下来遮住了日头,他才慢慢张开手指。

    眼前是一只白净修长的手掌,手掌的主人说:“走吧,我带你去吃糖葫芦。”

    小乞丐歪着头,鼻涕滑过嘴角拖到了下巴。

    他不认识这个人,可是这个人的声音很好听,眼睛也很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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