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得不咬牙切齿的承认穿越小说神马的都是写来骗人的,那里面的女人一穿过去只需要摆弄诗歌,只要唱唱现代流行歌曲就可以谈场唯美恋爱,那些古人把她们爱得要死要活的。但是所有这些都不适合用来当教材指导她这个穿越到农家的农妇。还是想想以前看过的历史书吧,比这些穿越小说实用多了,她能记得起来的历史告诉她,在古代,女人可以不必会写字,可以不必会作诗,可以不必会唱歌,但一定得“贤”。神马叫“贤”?听过“女诫”没有?这本被现代女看的和厕纸一样的书就是你想当好古代女人的行为准则。

    但“行为准则”不代表“思想准则”。让一个生长在21世纪的女人去完全按照这些所谓的“女诫”去思去做简直无异于让让鱼在天上飞,恐龙又重新占领地球一样。但是这也不是没有办法。

    这个时候欢沁无比庆幸她是在天朝长大的,生活在天朝的人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最擅长了。只要她能彻底处理好着这两者的关系,她相信能在天朝那种国度混得不错的自己在古代也应该起码能保证命无忧。

    给自己鼓鼓劲,她用办法总比困难多这句话不停安慰着自己。她反复思量自己的长处。现在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留学期间她学会了做饭菜,而且据吃过的人的反应她做的饭菜还是相当不错的。前世的的丈夫和儿子可都是美食家,对她做的饭菜也是非常满意的。

    但是也有个问题,从张大嫂端过来的食物看来,这个时代的饭菜都是很简单的,食材简单,调料简单、做法更是简单。也不知道是不是张大嫂手艺不好的缘故,但是她留意了穆坤煦和平儿的表情,他们的表情告诉她张大嫂做的饭菜还不错。看来是时代的问题,但是据说中国的古代人已经很会做饭菜了,难道是架空历史的原因?欢沁是一头雾水。而且她不清楚这具身体的前身到底做饭手艺怎么样,如果和她的做法差异太大,恐怕也会引起别人的侧目。她现在最不能做的就是暴露自己的身份了,低调才是她的保命符。

    再害怕还得去面对,张大嫂也很忙,不可能每天来他们家帮忙做饭收拾家务。人家已经帮的够多了。五月初一是他们这里赶集的日子,昨天张大嫂已经来支过声了,今天和村里的几个妇人约好了去乡上赶集,欢沁现在庆幸的就是这个时代对女还算宽容,农家妇女出门做做小生意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如果穿到明中期以后说不定她还得绑小脚?一阵哆嗦,如果要穿越这时代比那时候强多了。

    早早的起来准备给这家人做一顿早饭。穿过小小的院子,到了旁边的小厨房,厨房又小又破,墙角堆了几个缸和些萝卜白菜之类的,用的是电视上演的那种土灶。欢沁先打开大缸,电视上都演的米都在这样的一口大缸里。看来没错,只不过那些米都只剩下了一个薄薄的底子,看起来寒酸极了。

    拿起旁边的一个木盆,看了看应该是干净的,舀出水缸里的水,用得那种老葫芦晒干后做的瓢。幸好她家以前做平房的时候,她看见过妈妈做,否则真不知道该怎么把水弄到盆子里。把那少的可怜的米匀了又匀,放到盆里淘洗。门帘被轻轻掀开,那个温和的男声传来:“你身子还没好全,别下地了,落下病就好了。”

    从欢沁生产到现在,这个男人一直在和大儿子住,这让欢沁长长的吁了口气。毕竟当人家妈给孩子温暖是一回事,让她和个不认识的“老男人”睡一张床是另一回事。

    欢沁笑着说:“没事,我都好了,你怎么不多睡会?”来这一个多月了,通过张大嫂的话,王欢沁明白了一件事,这农妇是不可能像前世她生儿子那样啥也不做的坐月子的。有些家里人口多、条件差的农妇生完几个时辰就下地给全家人做饭了。家里条件稍好的也很少有像她这样休息这么长时间的。张大嫂就很羡慕的说:“这官人岁数大了就是心疼娘子,你啊,没嫁错!”欢沁无言以对…

    只见那个男子利索的将墙角的柴禾塞进灶,从怀来拿出两个像是火石那样的东西,很熟练的点燃了火。欢沁见状赶紧将洗干净的米放入锅中,加入适量的水。迟疑了下,问穆坤煦:“孩子爹,还有红苕之类的吗?”她自己都想捂脸狂奔,这叫法真土,可她听张大嫂说她家那位的时候就是这样叫的。

    男子看了她一眼:“你怎么这么叫我?家里还有红苕在地下的库里,我去拿。”说完不再看欢沁那张不知所措的脸,向门口走去,走到门口时停下了脚步,欢沁听到他带着压抑的笑的声音:“这样叫也不错,以后就这么叫吧!”欢沁脸更红了,这样叫是不是就等于承认了自己是他的妻子身份?然后又自暴自弃的想反正都成了人家儿子的娘,自动成为孩子爹的老婆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帮还在打瞌睡的平儿整了整衣服,将洗漱的毛巾递给他,欢沁就把早饭端上饭桌。早饭很简单,红苕稀饭,里面除了欢沁找出的米,还加入了切成小块的红苕和后来穆坤煦拿出来的糙米,他的意思是让她吃白米,说她还要喂,身体要慢慢养着。至于他和儿子则吃红苕煮糙米。

    欢沁断然拒绝了,这可是古代,不是讲究女士优先的地方,男人作为壮劳力要下地的,一家人想活下去就得依靠他。还有孩子,让他看来比现代5岁半的小孩瘦弱很多,怎么能给他们吃差的,她吃好的?于是就讲所有的东西混到一起做成了这样一顿早饭。

    除了稀饭外,欢沁还将墙角的萝卜洗干净切成小块用醋略腌了下,加入一点点据说很贵的白糖,一点盐,就成了简单的小菜。其实叫欢沁来看,这完全称不上好吃,这做法是从四川的水泡菜做法而来的,但是应该用白醋腌,最好腌几个小时才入味,还要加入红油才好吃。就是这样这个男子和孩子都吃的津津有味。中年男子看着发呆的欢沁,轻轻的用筷子碰了下她的碗:“不吃吗?饭都凉了。”

    欢沁连忙捧起饭碗,穆坤煦头也不抬的问:“以前没见过你这样做萝卜啊?味道还不错。”

    欢沁的心一下提了起来,脑海中不断回荡着,来了,来了!支支吾吾的说:“今天早上才想起来的做法,以前恍惚是在邻居家吃过。”幸好那个男子没有再追问下去,吃过饭后就去了地里,这个季节种子刚下地长出苗正是得看紧的时候,一旦松懈了就前功尽弃了。

    洗好碗,打发平儿去他自己的屋里写大字。欢沁就进屋去给小的喂了,哄着他解了手。就开始忙着打量这个家。这家就是一个小院子,有三间房子加一个小厨房,她现在住得那个应该是主房,旁边是平儿住得小房子。另外一边的房子是做小仓库使用的。厨房紧挨着小仓库。

    一眼望去,只能用寒酸来形容,别说和她家住的那个小区任何一间房子比,就是和现代农村的一般家底稍微厚点的农民比都差很多。不过据张大嫂说她家这房子在这不算差的,起码什么家什都有,比村里的好些人好的多。对于张大嫂的说法,欢沁相信,但不认同,她觉得不漏雨可能是这个房子的唯一优点了。

    非常奇怪,这个农家小院好像比她从电视上看到的那些院子里缺了东西,像一般都会有的狗和**什么的,这里却没有。不过早上起来欢沁有听到隔壁家张大嫂有狗叫,看来他们家是没有养狗。想着瘦弱的平儿,欢沁还是觉得首要任务是养几只**,**可是个好东西,蛋、都可以吃,尤其是蛋最适合人补充营养了。

    小院里应该是很久没有用心打理过了,有点脏乱。欢沁叹了口气,既然还打算在这活下去,就还是收拾一下吧。可能是学微生物的,她最见不得到处脏乱差,当年在实验室因为这点也让学生们叫苦不迭。将小院先洒上水,好好的打扫了下。将用得着的都堆在一边准备一会放在小仓库去。用不着的准备丢掉。好不容易收拾好,一进小仓库,欢沁忍不住又呻吟了声:“怎么这么乱?这家人怎么生活的。”但还是克制不住躬下身开始收拾。

    等收拾好欢沁感觉腰都快要断了。看看天色,应该是要中午了,据她的观察,中午穆坤煦是不回来吃饭的,张大嫂通常在给她男人送饭的时候也会给他送一份,不过今天这个任务看来是交给她了。

    把家里少的可怜的物资翻了又翻,实在是找不出什么特别好的。除了早上吃的米、糙米还有红苕,她只找到了一小袋磨的不是很细的面粉,但是好像又不是纯白面的?五谷不分的欢沁本搞不懂里面放了些什么,不过是吃的就可以了。

    米的话,早上中年男子已经告诉过她,他们平日是吃不起的,只是她生孩子才买了些回来。那么一点给外人吃她实在是舍不得,还是留给平儿的好。干重活的人吃饼子和是最顶饿的,中午还是给他们做饼子吧。至于,家里只有一小块小的不能再小的腌,平儿说很久才能吃一次,汗~~

    幸好她发现了一堆堆放在地窖里的土豆,有些都长芽了,挑出好的就做土豆丝吧!饼子要油炸更好吃,可是油家里只有一点点,油炸太浪费了。还是上锅蒸吧,只有柴禾满山遍野的随便用。她在一个小碗里发现了一小块老面,做荷叶饼正好。荷叶饼虽说是一般用来配菜吃的,但是现在只有土豆,也只能凑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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