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4
武侠之他有十根金手指 作者:老茶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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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不得?”
“再说了,九阳真经失传已久,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路仁甲的武功套路和你们少林寺的一模一样?既然自己看管不力,那还不赶紧再去天竺请一本回来?不是我说,既然这九阳真经那么珍贵,你们为什么不多誊写几本藏好,这下好了吧,丢了就都没了!”
等沈志初骂完了天机老人才出面阻止,“哎~志初不可无礼。”天机老人转头面向问道大师,谨慎地说,“我知道大师只是一时心切,并非有意相逼。路仁甲这孩子,老实憨厚,我以浮云山庄的名声担保,他绝对不是坏人。人各有际遇,各有缘分,他既然不愿说出来,那一定是有他的顾虑。大师身为得道高僧,就饶恕他们的无礼吧。”
“志初,仁甲,快点向大师赔礼道歉。”
“大师,如有得罪的地方,还望见谅。”
“大师,对不起。”
问道大师一脸灰意,心里的疑问并未减退,只是今天这个场合不适合逼问,只能念了一声佛号,按捺下来。
老总管指挥着下人重新布置酒席,众人仿佛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一般,继续坐下吃喝。
那些乞丐被老总管关了起来,等宴席过后才放人离开。
☆、行头准备工作
婚礼过后,秀秀和路仁甲俩人便收拾行李打算离开,沈大才夫妇俩听闻便劝到,“如今虽然已经开了春,可毕竟还冷得要紧,道路才刚刚解冻,泥泞得很,你们在庄里再多住一段时间,等天气暖和了再走也不迟啊。”
老宫主嗔了一句,“是啊。这江湖永远都在那儿,你们急什么?”
秀秀一边收拾行李一边说,“这么能不急?六月武林大会就要开始了。我们还没准备好呢。”
天机老人奇怪地反问,“这参加武林大会,要准备什么?”
路仁甲接话,“秀秀说,要置办行头!”
“置办什么行头?”天机老人看了老伴一眼,用眼神问她,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幽云抿嘴一笑,“沈郎,你还记得三十年前的武林大会吗?”
“当然,”沈大才和幽云深情对视,“当年阿云一袭白衣,于漫天花瓣中飞舞而过,我的心,在那一瞬间就沦陷了。”
“沈郎~”
恶~秀秀和路仁甲两人忍不住搓搓身上的鸡皮疙瘩,老房子着火真可怕!她推了推路仁甲,路仁甲只能硬起头皮,假装咳嗽又咳嗽,才把俩老从黏糊糊的状态唤醒过来。
幽云红着脸,忙不迭地解释道,“武林大会都是六月召开的,当时会场周围,哪里来的花瓣,”她狡黠一笑,“都是我叫人提前准备的。”
天机老人恍然大悟,“哦!”他伸手刮了刮幽云的鼻尖,“调皮!”
眼看俩老又陷入粉红泡泡中,秀秀又推了推路仁甲,路仁甲立即会意地大声咳嗽起来。
三番两次被打断,天机老人很不爽地说,“咳嗽得那么厉害,要不要叫厨房炖一缸子的秋梨膏给你!”
秀秀打圆场,“正事要紧!正事要紧!”
幽云坦然自若地顶着一脸的红晕说,“秀秀,你们需要什么样的行头?”
“这个就多了,”秀秀掰着手指算了算,“作为一个年少有为的翩翩少侠,他需要一匹能日行千里的高头大马,最好是纯色没有一根杂毛的;腰缠一把低调奢华有内涵、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宝剑;然后头戴白玉紫金冠,身穿金丝蟒纹云绸裳,脚蹬履云靴;身后再跟着八个十个身高相等的劲装大汉……应该也差不多了。”
天机老人瞪眼,“这是皇子出巡还是地主要去收租子啊?如此摆阔,天皇老子的家底都不够用!男人还是要实在一点,别瞎折腾那些虚的!”
幽云倒是不同意自家老头子的意见,她安慰道,“你们别听你爷爷乱说,人靠衣装马靠鞍,有条件的话,装得体面有何不可?前些日子,塞外的牧民们送了一匹汗血宝马给我们作成亲的贺礼,反正我们又用不上,你们尽管拿去;至于这白玉冠、云绸裳和履云靴,逍遥宫都有;就是你们想要的宝剑,就难了。万剑山庄锻造的宝剑天下闻名,只不过他们要价不菲就罢了,还要看客人是否顺眼,要是看不顺眼,哪怕是黄金万两双手奉上,他也不会给你造把小刀。”
得,又是一个以貌取人的门派,那么多年都不倒闭也是奇迹!
天机老人在一旁哼哼唧唧,“老夫倒是和他们的老庄主有点交情……”
秀秀和路仁甲立即狗腿地围到他身边,一个帮端茶,“爷爷~您是全天下最好的爷爷了!”;一个帮捶背,“爷爷,舒不舒服?”
“哼哼,一般一般,往下一点!”
众人在老总管的带领下,一起去马场看看这匹传说中的汗血宝马。路上,老管家絮絮叨叨,内容只有一个:这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活祖宗。
为了安置它,不只建了个新的马场,还要雇三个人专门伺候,每天吃的草料更是要从大老远的塞外运来,这马脾气不好,要是不三天喂雪莲天麻之类的塞外药材给它吃,它就撅蹄子踢人,踢东西!
这畜生还挺会养生的嘛!秀秀内心暗暗妒忌,她都没吃过雪莲天麻呢!
(马:怪我咯!老子在天山脚下长大,喝的是雪水,啃的是雪莲,要不是你们这些坏人把老子抓来,老子早就恩泽天山下的母马们了!)
还没进入马场,便听到一声嘹亮高亢的嘶鸣声,众人快步走进去,只见马场上站立着一匹约两米高的棕红色骏马,两只耳朵高高耸立,眼神清亮,鼻孔浑圆对称,牙齿大小一致,脖子上的鬓毛纤长分列两边,肌肤被刷得干干净净又闪闪发亮,四条大长腿修长有力,长长尾巴一甩一甩,根根马尾毛便像扇子散开,俊极了!
难怪人说天上龙地上马,眼前这个家伙,比徐悲鸿画的马还好看。
秀秀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靠近,想伸手去摸一摸,这可是汗血宝马啊!比法拉利兰博基尼都还牛逼百倍的家伙啊!
谁知那马鼻孔喷着气,扭头走过一边,秀秀连它的毛都没碰到。我擦,连翻白眼都翻得那么利索帅气!啊啊啊!好帅啊!
沈志初激动地望向沈大才,“叔叔,这么俊的马,我也想要!”
“你会骑马吗?”
沈志初梗着脖子辩驳,“难道路仁甲就会了?”
路仁甲看到宝马心里也很激动,他跃跃欲试地搓搓手,“我会骑驴。骑马应该是差不多的。”
天机老人委婉地表示,“阿志啊,你平时连大门都不出,你要马来干啥?你没听老朱说吗?这马野得很,一天至少要跑三百里才舒坦,你这身骨,只怕经不起颠簸吧。”
“……”沈志初气咻咻地没说话。
下人拿出马鞍套好,路仁甲便迫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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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了,九阳真经失传已久,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路仁甲的武功套路和你们少林寺的一模一样?既然自己看管不力,那还不赶紧再去天竺请一本回来?不是我说,既然这九阳真经那么珍贵,你们为什么不多誊写几本藏好,这下好了吧,丢了就都没了!”
等沈志初骂完了天机老人才出面阻止,“哎~志初不可无礼。”天机老人转头面向问道大师,谨慎地说,“我知道大师只是一时心切,并非有意相逼。路仁甲这孩子,老实憨厚,我以浮云山庄的名声担保,他绝对不是坏人。人各有际遇,各有缘分,他既然不愿说出来,那一定是有他的顾虑。大师身为得道高僧,就饶恕他们的无礼吧。”
“志初,仁甲,快点向大师赔礼道歉。”
“大师,如有得罪的地方,还望见谅。”
“大师,对不起。”
问道大师一脸灰意,心里的疑问并未减退,只是今天这个场合不适合逼问,只能念了一声佛号,按捺下来。
老总管指挥着下人重新布置酒席,众人仿佛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一般,继续坐下吃喝。
那些乞丐被老总管关了起来,等宴席过后才放人离开。
☆、行头准备工作
婚礼过后,秀秀和路仁甲俩人便收拾行李打算离开,沈大才夫妇俩听闻便劝到,“如今虽然已经开了春,可毕竟还冷得要紧,道路才刚刚解冻,泥泞得很,你们在庄里再多住一段时间,等天气暖和了再走也不迟啊。”
老宫主嗔了一句,“是啊。这江湖永远都在那儿,你们急什么?”
秀秀一边收拾行李一边说,“这么能不急?六月武林大会就要开始了。我们还没准备好呢。”
天机老人奇怪地反问,“这参加武林大会,要准备什么?”
路仁甲接话,“秀秀说,要置办行头!”
“置办什么行头?”天机老人看了老伴一眼,用眼神问她,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幽云抿嘴一笑,“沈郎,你还记得三十年前的武林大会吗?”
“当然,”沈大才和幽云深情对视,“当年阿云一袭白衣,于漫天花瓣中飞舞而过,我的心,在那一瞬间就沦陷了。”
“沈郎~”
恶~秀秀和路仁甲两人忍不住搓搓身上的鸡皮疙瘩,老房子着火真可怕!她推了推路仁甲,路仁甲只能硬起头皮,假装咳嗽又咳嗽,才把俩老从黏糊糊的状态唤醒过来。
幽云红着脸,忙不迭地解释道,“武林大会都是六月召开的,当时会场周围,哪里来的花瓣,”她狡黠一笑,“都是我叫人提前准备的。”
天机老人恍然大悟,“哦!”他伸手刮了刮幽云的鼻尖,“调皮!”
眼看俩老又陷入粉红泡泡中,秀秀又推了推路仁甲,路仁甲立即会意地大声咳嗽起来。
三番两次被打断,天机老人很不爽地说,“咳嗽得那么厉害,要不要叫厨房炖一缸子的秋梨膏给你!”
秀秀打圆场,“正事要紧!正事要紧!”
幽云坦然自若地顶着一脸的红晕说,“秀秀,你们需要什么样的行头?”
“这个就多了,”秀秀掰着手指算了算,“作为一个年少有为的翩翩少侠,他需要一匹能日行千里的高头大马,最好是纯色没有一根杂毛的;腰缠一把低调奢华有内涵、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宝剑;然后头戴白玉紫金冠,身穿金丝蟒纹云绸裳,脚蹬履云靴;身后再跟着八个十个身高相等的劲装大汉……应该也差不多了。”
天机老人瞪眼,“这是皇子出巡还是地主要去收租子啊?如此摆阔,天皇老子的家底都不够用!男人还是要实在一点,别瞎折腾那些虚的!”
幽云倒是不同意自家老头子的意见,她安慰道,“你们别听你爷爷乱说,人靠衣装马靠鞍,有条件的话,装得体面有何不可?前些日子,塞外的牧民们送了一匹汗血宝马给我们作成亲的贺礼,反正我们又用不上,你们尽管拿去;至于这白玉冠、云绸裳和履云靴,逍遥宫都有;就是你们想要的宝剑,就难了。万剑山庄锻造的宝剑天下闻名,只不过他们要价不菲就罢了,还要看客人是否顺眼,要是看不顺眼,哪怕是黄金万两双手奉上,他也不会给你造把小刀。”
得,又是一个以貌取人的门派,那么多年都不倒闭也是奇迹!
天机老人在一旁哼哼唧唧,“老夫倒是和他们的老庄主有点交情……”
秀秀和路仁甲立即狗腿地围到他身边,一个帮端茶,“爷爷~您是全天下最好的爷爷了!”;一个帮捶背,“爷爷,舒不舒服?”
“哼哼,一般一般,往下一点!”
众人在老总管的带领下,一起去马场看看这匹传说中的汗血宝马。路上,老管家絮絮叨叨,内容只有一个:这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活祖宗。
为了安置它,不只建了个新的马场,还要雇三个人专门伺候,每天吃的草料更是要从大老远的塞外运来,这马脾气不好,要是不三天喂雪莲天麻之类的塞外药材给它吃,它就撅蹄子踢人,踢东西!
这畜生还挺会养生的嘛!秀秀内心暗暗妒忌,她都没吃过雪莲天麻呢!
(马:怪我咯!老子在天山脚下长大,喝的是雪水,啃的是雪莲,要不是你们这些坏人把老子抓来,老子早就恩泽天山下的母马们了!)
还没进入马场,便听到一声嘹亮高亢的嘶鸣声,众人快步走进去,只见马场上站立着一匹约两米高的棕红色骏马,两只耳朵高高耸立,眼神清亮,鼻孔浑圆对称,牙齿大小一致,脖子上的鬓毛纤长分列两边,肌肤被刷得干干净净又闪闪发亮,四条大长腿修长有力,长长尾巴一甩一甩,根根马尾毛便像扇子散开,俊极了!
难怪人说天上龙地上马,眼前这个家伙,比徐悲鸿画的马还好看。
秀秀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靠近,想伸手去摸一摸,这可是汗血宝马啊!比法拉利兰博基尼都还牛逼百倍的家伙啊!
谁知那马鼻孔喷着气,扭头走过一边,秀秀连它的毛都没碰到。我擦,连翻白眼都翻得那么利索帅气!啊啊啊!好帅啊!
沈志初激动地望向沈大才,“叔叔,这么俊的马,我也想要!”
“你会骑马吗?”
沈志初梗着脖子辩驳,“难道路仁甲就会了?”
路仁甲看到宝马心里也很激动,他跃跃欲试地搓搓手,“我会骑驴。骑马应该是差不多的。”
天机老人委婉地表示,“阿志啊,你平时连大门都不出,你要马来干啥?你没听老朱说吗?这马野得很,一天至少要跑三百里才舒坦,你这身骨,只怕经不起颠簸吧。”
“……”沈志初气咻咻地没说话。
下人拿出马鞍套好,路仁甲便迫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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