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出“全文完”三个字的时候,感觉就像多年前解出一道不是考点、难度系数又略高于自己水平的数学题,谈不上特别开心。
去年9月底在大槐树公园里,先是见着那棵大槐树,然后绕过180度,看到树身上的迁民告示。一张大白布布告衬着深褐色的树皮,不知为什么眼球就被小小震动了一下。后来在剧烈晃动的中巴车上,突然想到自己从未写过长篇,那么是不是可以借用那样的背景展开一个故事?
我一直认为自己携有轻度的强迫症。一件事情一旦开始,即使它乏善可陈,我也必须看到它的结束。我没办法接受一个不封闭的圆。所以,我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写一个其实我自己没什么感觉的故事,其间忍受家长不理解的询问,暂时搁置论文和考试,或许还有一些需要阅读的理论书籍。
值不值得?
我们做事总喜欢追问意义,对比付出成本与收益回报。那么,我花了一年的十二分之一写出一个将近7万字的小说,值不值得?我也不晓得。但好歹它是我目前写过的最长的一个东西,就是生硬地挖掘,貌似也应该做一些记录。
我想说什么
庙堂 or 江湖
身在庙堂而心在江湖,或身在江湖而心向庙堂,这是人生里很普遍的一种纠结状态吧。
写作就像做梦一样,让人发觉被隐藏或忽视的本我。在编了几个故事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我骨子里竟是那么盼望一个逃亡的机会。
其实,取笔名的时候就可以意识到的。水天的《长风万里》中有一个句子,大致意思是,若能得一人共至草色烟空处,看斜阳正好,莺飞蝶舞,此生足矣。这几乎是最能打动我的一种选择,因此便有了草色烟空。
用那句很俗的话说,就是得不到的都是最好的。对啊,因为得不到,得到后或许也不过如此的失望无从体验,所以,永远对那个乌托邦怀有绮丽的幻想。
庸俗而深情。我这人就是这副样子。
怎么爱
毕飞宇的《玉米》里有一句话,虽然说得也许有些俗鄙,但是深刻又辟:纵使心里的情分千斤重,却比不上脯上的四两。原文之意是写某个男人的寡情或好色或灵可分。但我觉得把它抽离出来,大概会有另一层意思。
这个意思又让我想起严歌苓《一个女人的史诗》里的一句话,大意是,一个女人长得再是天仙美女,但若一年到头看过她清晨醒来的模样,什么神话就都破灭了。
所以,最扛得住,最不会被扳倒的是什么?
很多小说里将虐点设置在其中一个主角对旧情人念念不忘,这个时候,另一个主角似乎不论做什么都没法取代那个ex。这是不是再一次映证了,遗憾是最美?
或许吧。就像《一个女人的史诗》里,田苏菲用一辈子去死追欧阳萸,可他到老心里都无法对年轻时的情人忘怀。但又怎么样呢?在脚踏实地的生活中,他离了田苏菲本没法活。
内心的激烈澎湃和细水长流的生活,哪一样更保险?每个人三观不同,答案不同,生命的面貌也就不同。我偏向于相信,日子是拿来过的。琐碎的细节永远会将高导的梦幻踩在脚下。尽管世俗,尽管无奈,尽管姿势也许会很难看,但却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码字
我喜欢把写东西称作码字或爬格子,用于形容我敲键盘时的状态很形象,一点一点,慢速移动。
文字洁癖
我一直都知道自己有文字洁癖,就是在正经码字的时候,所有的修饰词汇最好能够不要重复出现,现身一次是最佳频率。可是,在一个较长篇幅的文章中,这是不可能的事。那么,怎么办?我仍要将频率降到最低。于是,不停地用ctrl+f检查某个词已经被使用的情况。其痛苦,不仅是长时间作业的手指上的,更是神上的,郁结、烦躁、恼恨……从未如此抱怨,为什么某某的同义词那么少?!
多少h
到目前为止,写过的都是清水文,原因有二。第一,我不喜欢对推动情节、推进主题无用的h,也就是为了h而h。第二,我不会写h。如果写出来的步骤、反应、动作……都与他人无异,那么,没什么意思。
但这次的番外里还是微微地h了一下。倒不是为了返回初衷,一定要把沈知微拧回到攻的位置上。而是想要以此更加明确人物的态度。不论在某几章中徐雅堂的强势的确盖过了沈知微,但不能因此忽略他所有努力的前提。
其实徐雅堂不应该是个有棱有刺的人,他更倾向于随和与淡然,他和沈知微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世界的人。不是一路人,不进一家门。他们两人的区别,看起来似乎可以说,沈知微显得懦弱一些。可起码我自己不这么认为。沈知微面对施澜,他去争去夺也是没有结果的。而徐雅堂面对沈知微,他知道他的推力是会有作用的。对象不同,心态不同,方法不同,结果也就不同。
在我的设想里,徐雅堂的自我在事关沈知微的时候会发展得更加强大,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生活失掉自己的中心,而仅仅围绕着沈知微。不知道我说清楚了没有,以及写清楚了没有。
所以,番外里,徐雅堂对于位置的选择是在以肢体语言,再一次向沈知微表白,在他们两个的情感世界里,他愿意将主导权交给沈知微。因为对象是沈知微,这种表白其实并不会造成倾斜或不平等。方方面面,各有所长。
最后,功力所限,不足之处颇多。但是写文看文,无非娱己娱人。若此文能博君一笑,足矣。烟空在此鞠躬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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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底在大槐树公园里,先是见着那棵大槐树,然后绕过180度,看到树身上的迁民告示。一张大白布布告衬着深褐色的树皮,不知为什么眼球就被小小震动了一下。后来在剧烈晃动的中巴车上,突然想到自己从未写过长篇,那么是不是可以借用那样的背景展开一个故事?
我一直认为自己携有轻度的强迫症。一件事情一旦开始,即使它乏善可陈,我也必须看到它的结束。我没办法接受一个不封闭的圆。所以,我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写一个其实我自己没什么感觉的故事,其间忍受家长不理解的询问,暂时搁置论文和考试,或许还有一些需要阅读的理论书籍。
值不值得?
我们做事总喜欢追问意义,对比付出成本与收益回报。那么,我花了一年的十二分之一写出一个将近7万字的小说,值不值得?我也不晓得。但好歹它是我目前写过的最长的一个东西,就是生硬地挖掘,貌似也应该做一些记录。
我想说什么
庙堂 or 江湖
身在庙堂而心在江湖,或身在江湖而心向庙堂,这是人生里很普遍的一种纠结状态吧。
写作就像做梦一样,让人发觉被隐藏或忽视的本我。在编了几个故事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我骨子里竟是那么盼望一个逃亡的机会。
其实,取笔名的时候就可以意识到的。水天的《长风万里》中有一个句子,大致意思是,若能得一人共至草色烟空处,看斜阳正好,莺飞蝶舞,此生足矣。这几乎是最能打动我的一种选择,因此便有了草色烟空。
用那句很俗的话说,就是得不到的都是最好的。对啊,因为得不到,得到后或许也不过如此的失望无从体验,所以,永远对那个乌托邦怀有绮丽的幻想。
庸俗而深情。我这人就是这副样子。
怎么爱
毕飞宇的《玉米》里有一句话,虽然说得也许有些俗鄙,但是深刻又辟:纵使心里的情分千斤重,却比不上脯上的四两。原文之意是写某个男人的寡情或好色或灵可分。但我觉得把它抽离出来,大概会有另一层意思。
这个意思又让我想起严歌苓《一个女人的史诗》里的一句话,大意是,一个女人长得再是天仙美女,但若一年到头看过她清晨醒来的模样,什么神话就都破灭了。
所以,最扛得住,最不会被扳倒的是什么?
很多小说里将虐点设置在其中一个主角对旧情人念念不忘,这个时候,另一个主角似乎不论做什么都没法取代那个ex。这是不是再一次映证了,遗憾是最美?
或许吧。就像《一个女人的史诗》里,田苏菲用一辈子去死追欧阳萸,可他到老心里都无法对年轻时的情人忘怀。但又怎么样呢?在脚踏实地的生活中,他离了田苏菲本没法活。
内心的激烈澎湃和细水长流的生活,哪一样更保险?每个人三观不同,答案不同,生命的面貌也就不同。我偏向于相信,日子是拿来过的。琐碎的细节永远会将高导的梦幻踩在脚下。尽管世俗,尽管无奈,尽管姿势也许会很难看,但却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码字
我喜欢把写东西称作码字或爬格子,用于形容我敲键盘时的状态很形象,一点一点,慢速移动。
文字洁癖
我一直都知道自己有文字洁癖,就是在正经码字的时候,所有的修饰词汇最好能够不要重复出现,现身一次是最佳频率。可是,在一个较长篇幅的文章中,这是不可能的事。那么,怎么办?我仍要将频率降到最低。于是,不停地用ctrl+f检查某个词已经被使用的情况。其痛苦,不仅是长时间作业的手指上的,更是神上的,郁结、烦躁、恼恨……从未如此抱怨,为什么某某的同义词那么少?!
多少h
到目前为止,写过的都是清水文,原因有二。第一,我不喜欢对推动情节、推进主题无用的h,也就是为了h而h。第二,我不会写h。如果写出来的步骤、反应、动作……都与他人无异,那么,没什么意思。
但这次的番外里还是微微地h了一下。倒不是为了返回初衷,一定要把沈知微拧回到攻的位置上。而是想要以此更加明确人物的态度。不论在某几章中徐雅堂的强势的确盖过了沈知微,但不能因此忽略他所有努力的前提。
其实徐雅堂不应该是个有棱有刺的人,他更倾向于随和与淡然,他和沈知微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世界的人。不是一路人,不进一家门。他们两人的区别,看起来似乎可以说,沈知微显得懦弱一些。可起码我自己不这么认为。沈知微面对施澜,他去争去夺也是没有结果的。而徐雅堂面对沈知微,他知道他的推力是会有作用的。对象不同,心态不同,方法不同,结果也就不同。
在我的设想里,徐雅堂的自我在事关沈知微的时候会发展得更加强大,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生活失掉自己的中心,而仅仅围绕着沈知微。不知道我说清楚了没有,以及写清楚了没有。
所以,番外里,徐雅堂对于位置的选择是在以肢体语言,再一次向沈知微表白,在他们两个的情感世界里,他愿意将主导权交给沈知微。因为对象是沈知微,这种表白其实并不会造成倾斜或不平等。方方面面,各有所长。
最后,功力所限,不足之处颇多。但是写文看文,无非娱己娱人。若此文能博君一笑,足矣。烟空在此鞠躬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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