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花宝鉴 作者:孙小乔
分卷阅读45
怜花宝鉴 作者:孙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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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边等待上官金虹。
天机老人不愿李寻欢这样的人死,所以他自愿要帮助阿飞,阿飞的剑法原本与荆无命不分伯仲,但因沈浪两年来亲传,剑法突飞猛进,已经上升到了另一个境界,荆无命已经无法打败他。
天机老人在不停的抽着旱烟,他的手有些发抖,这原本是绝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可他只要一想起昨晚那惊心动魄的瞬间,就忍不住要多抽上几口镇定自己的心情。
上官金虹虽然没死,但无疑受了很重的伤,近十年已不可能再有机会入城,他不是伤在了天机棒下,而是伤在了几十年前就已经成为江湖绝学的‘乾坤一指’下。
‘乾坤一指’是当年一代大侠九州王沈天君的家传绝学,在这武林中有可能会用‘乾坤一指’的人只能是他的后人,也就是传说中早已买船出海的仁侠沈浪。
天机老人怎么都没想到,会在自己有生之年还能见到沈浪和王怜花。
沈浪只能与其客套几句说自己这次回来是为了看望阿飞,如今看完了,还是要买船出海的。
王怜花知道沈浪的回归中原的消息一旦在武林中传开,紧接着肯定又是没玩没了的麻烦与应酬,沈浪这人心善,谁来请求他的帮助都不忍心拒绝。
王怜花好不容易将沈浪攥到自己手里,怎么会让他在浪费时间去管别人,他将胡不归的事情告诉沈浪之后,沈浪感慨之余心情大好,告别天机老人后和王怜花一起回了白云山庄。
李寻欢和郭嵩阳的比试也早结束,结局并不出人意料,小李飞刀依然是不败的传奇,他原本听说林诗音离开了兴云庄不放心,但因听了天机老人的一席话痛心之余却是茅塞顿开,林诗音之所以会有危险并不是因为她本身,而是因为有人想用她来威胁李寻欢,只要李寻欢远离她,林诗音自然会很安全。
自从孙小红从王怜花口中知晓李寻欢和阿飞的关系之后,心中虽对李寻欢不舍但依然选择尊重他们,后来李寻欢得知阿飞竟为了他想独自一人阻止上官金虹入城时,着实吓坏了。
他不能想象如果没有沈岳和天机老人的帮助,阿飞最后的结局会怎样,经过这一次,他也明白了如果他还在江湖中,也会有无情无尽的麻烦,他自己一个人倒是没什么,但若是连累了阿飞,那才是真的该死。
后听天机老人讲述那晚的惊险之后,李寻欢这才恍然大悟,连上官金虹这样的都能轻易重伤的人,又怎会在江湖上碌碌无名,原来沈岳便是曾与自己父亲结为忘年之交的仁侠沈浪,而那易容术出神入化的绯衣公子,就是十多年之前曾来李园找过自己的一起奇侠王怜花。
原来阿飞竟是沈大侠的儿子,王怜花的亲外甥。
原来阿飞的身世竟是如此离奇,李寻欢惊叹之余,也想明白了沈浪和王怜花为什么要在名声最盛的时候隐居江湖,于是终于放下了对林诗音的执念,决定和阿飞携手,跟随沈王二人永远隐居白云山庄,再不过问江湖事。
虽说隐居,但四人偶尔觉得烦闷了也会再出去走走,只不过很少会用自己的真名字,每当到了端午忌日也会去祭奠一下当年逝去的亲人。
到后来,江湖中又发生了许多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只是没有人知道是谁做的,日子就在这平平淡淡中过去了。
有一天,胡不归带了一个老朋友来看他们,这位老朋友竟然是久别多年未见的熊猫儿,当年熊猫儿以为王怜花为救朱七七死于意外,看沈浪心痛的日渐消瘦,心里愧疚,不久也隐姓埋名远离江湖纷争。
后来竟听闻沈浪竟英年早逝,心中更是难过,他不相信沈浪真的这么容易倒下去,这十多年来他孤身走遍大江南北,中原海外,就是为了寻找沈浪的下落。
功夫不负有心人,那日他在关外遇到方心骑,也就是如今的胡不归,才惊喜的得知,沈浪与王怜花竟然都还活在世上,他二话没说,连夜启程,整整赶了七天七夜的路,终于到了白云山庄,见到了失而复得的生死兄弟。
听闻沈王二人的离奇经历,熊猫儿连连惊叹,恍若一场大梦。
熊猫儿好酒,与李寻欢这个酒鬼倒是很合得来,他与小李探花等人举杯痛饮几日,便干脆也在白云山庄住了下来。
直到后来他娶妻生子之后,在山庄不远处自己盖了房子,才搬了出去,即使搬了出去,还是三天两头往山庄里跑,吹嘘自己的孩子长大之后多么多么厉害,还非要让他儿子认沈浪当干爹,到让王怜花好一顿数落。
有一次,王怜花和沈浪出去踏青,在路上救了个受伤的孩子回来,王怜花将他治好之后,看他无处可去就将他留在了白云山庄,沈浪看他聪慧好学,就收他当了传人,亲自教授武功,王怜花看出这孩子将来的作为定不会小,在那年秋天北雁南归的时候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公子羽。
公子羽还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显示出了他超出常人的武学天赋,沈浪交给他的东西,他往往只听一遍就能记在了脑子里,王怜花觉得这小子和他小的时候一样聪明,忍不住也将自己的毕生绝学也传授给他。
就在公子羽来到白云山庄没几个月,李寻欢接到好友的书信,和阿飞一起出去了几日,回来的时候竟然也领了个小孩子回来,说是应故友嘱托,代为照看,谁知没照看几天,李寻欢的故友就因故去世了,因此这个孩子就被李寻欢和阿飞抱了回来。
阿飞见李寻欢很喜欢这个小孩子,就和王怜花商量将这孩子也留在了白云山庄。
李寻欢很开心,又因为这个孩子原本的养父姓叶,便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叶开。
树叶的叶,开心的开。
李寻欢非常疼爱叶开,除了从小就教他做人的道理之外,还将自己的闭生绝学小李飞刀全部传给了叶开。
以至于很久之后,已近而立之年的阿飞实在忍受不了这个太黏他师父的小子,强行领着李寻欢出门游离中原去了。
只不过万万没想到再回来之后又带了个小孩子回了山庄,阿飞给这个小孩子起名叫红叶。
沈红叶,算是给沈家留了后人。
这些都是后话,至于在公子羽和叶开以及沈红叶长大之后,江湖又是一番怎样的光景,沈浪与王怜花早已不想去过问,白云山庄的日子过得温馨而又平静,三两知己好友,一同吟诗作乐、品酒逗趣,游历山川、白头携手,比起那称霸一方万人之上却孤单落寞快乐的多。
而那本《怜花宝鉴》也被沈浪悄悄埋在了白云山庄院子里的第二棵桂花树下,谁都没有再去翻开。
很久很久以后,有野心想要一统武林的公子羽曾经问起过王怜花,他明明有翻云覆雨的本事,也有称霸武林的实力,只要他利用沈师父对他的感情,一定可以组织起一股强大的势力,从而问鼎中原,为何却要心甘情愿与沈师父隐居在这一隅之地。
他问:“沈师父既无心名誉权势,当初又为何入江湖,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王师父你一生心甘情愿与他隐居,可曾有过后悔?”
那日正是中秋节,院子里满树桂花开的正繁茂,香气弥漫了整个山庄,王怜花就站在簇簇桂花旁笑了笑,绯红长衫依然那样耀眼夺目,火红的像初升的朝阳,就如同他十九岁那年初见沈浪时意气风发的模样。
他的笑容是那样坦荡,公子羽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刹那的惊艳,仿佛那一刻他在王怜花身上看见了和沈浪一样的自信与从容。
然后他见王怜花抬头望着正圆的月色,脸上洋溢着自豪的光茫,柔声道:“你问我他为何入江湖……
少年英豪,大多不是天生,都是要经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磨练,才能在逆境与伤痛之中摸索成长。
他本出生簪缨世家,不料一夕变故,亲人俱亡,便在十多岁的垂髫之年,将自己数千万的家财尽数捐出,孤身一人,开始浪迹天涯。
他流浪江湖数十年,以辑凶赏金红花为生,身经百战,未尝有一败。
年少之时便有海纳百川的胸襟,镇山撼岳的气魄,他自仁义山庄一战成名,而后经历千折万险,名扬天下,江湖侠名流传后世数百载。
”
“你问我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那我问你,你可见过那浮云流水?
高不可及又深不可测。
他天性洒脱,古道热肠,冠古绝今!
慷慨之心可容昭月,从容之魄可镇海川!
你问我为何要在名声最盛的时候随他隐居海外。
那我问你,他既能容我,我为何不能信他。
对手也好,知己也罢,恩怨情仇不过尔尔。
把酒当歌,诡奇阴谲,相逢一笑,恩仇尽泯。
也许从初见那日起,在他眼中就无仇敌,只有知己。
他的那份从容自信好像是出生的时候就从骨子里带出来的,太过从容沉稳会闷的无趣,可他偏偏不是,他也有少年人应有的豪气,有少年人应有的热血,也有少年人该有的豪爽与可爱。
他嘴角的笑容懒散而从容,你在他身上好像永远都能看到希望与光明,这是在黑暗与地狱里呆久的人太过渴望的东西。
我活了这么多年,经历了太多事,得与失从未计较。
唯有这一件,不曾悔过。
”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各位喜欢公子的小天使陪我走过来,ooc了也不嫌弃,拉低公子的智商也不嫌弃,一直留言鼓励我,真的很感谢你们。
拖拖拉拉一年多总算完结了,原本只是个脑洞想写短篇,但总是舍不得他,真的很喜欢公子,也很喜欢你们。
番外之前写过一些,可能暂时不会写了,因为脑洞用光光了。
新文等调整一段时间再开,不出意外还是武侠,大约五月下旬,言情的可能性比较大,这篇写耽美的原因是真的觉得王公子只有沈大侠能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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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花宝鉴 作者:孙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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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边等待上官金虹。
天机老人不愿李寻欢这样的人死,所以他自愿要帮助阿飞,阿飞的剑法原本与荆无命不分伯仲,但因沈浪两年来亲传,剑法突飞猛进,已经上升到了另一个境界,荆无命已经无法打败他。
天机老人在不停的抽着旱烟,他的手有些发抖,这原本是绝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可他只要一想起昨晚那惊心动魄的瞬间,就忍不住要多抽上几口镇定自己的心情。
上官金虹虽然没死,但无疑受了很重的伤,近十年已不可能再有机会入城,他不是伤在了天机棒下,而是伤在了几十年前就已经成为江湖绝学的‘乾坤一指’下。
‘乾坤一指’是当年一代大侠九州王沈天君的家传绝学,在这武林中有可能会用‘乾坤一指’的人只能是他的后人,也就是传说中早已买船出海的仁侠沈浪。
天机老人怎么都没想到,会在自己有生之年还能见到沈浪和王怜花。
沈浪只能与其客套几句说自己这次回来是为了看望阿飞,如今看完了,还是要买船出海的。
王怜花知道沈浪的回归中原的消息一旦在武林中传开,紧接着肯定又是没玩没了的麻烦与应酬,沈浪这人心善,谁来请求他的帮助都不忍心拒绝。
王怜花好不容易将沈浪攥到自己手里,怎么会让他在浪费时间去管别人,他将胡不归的事情告诉沈浪之后,沈浪感慨之余心情大好,告别天机老人后和王怜花一起回了白云山庄。
李寻欢和郭嵩阳的比试也早结束,结局并不出人意料,小李飞刀依然是不败的传奇,他原本听说林诗音离开了兴云庄不放心,但因听了天机老人的一席话痛心之余却是茅塞顿开,林诗音之所以会有危险并不是因为她本身,而是因为有人想用她来威胁李寻欢,只要李寻欢远离她,林诗音自然会很安全。
自从孙小红从王怜花口中知晓李寻欢和阿飞的关系之后,心中虽对李寻欢不舍但依然选择尊重他们,后来李寻欢得知阿飞竟为了他想独自一人阻止上官金虹入城时,着实吓坏了。
他不能想象如果没有沈岳和天机老人的帮助,阿飞最后的结局会怎样,经过这一次,他也明白了如果他还在江湖中,也会有无情无尽的麻烦,他自己一个人倒是没什么,但若是连累了阿飞,那才是真的该死。
后听天机老人讲述那晚的惊险之后,李寻欢这才恍然大悟,连上官金虹这样的都能轻易重伤的人,又怎会在江湖上碌碌无名,原来沈岳便是曾与自己父亲结为忘年之交的仁侠沈浪,而那易容术出神入化的绯衣公子,就是十多年之前曾来李园找过自己的一起奇侠王怜花。
原来阿飞竟是沈大侠的儿子,王怜花的亲外甥。
原来阿飞的身世竟是如此离奇,李寻欢惊叹之余,也想明白了沈浪和王怜花为什么要在名声最盛的时候隐居江湖,于是终于放下了对林诗音的执念,决定和阿飞携手,跟随沈王二人永远隐居白云山庄,再不过问江湖事。
虽说隐居,但四人偶尔觉得烦闷了也会再出去走走,只不过很少会用自己的真名字,每当到了端午忌日也会去祭奠一下当年逝去的亲人。
到后来,江湖中又发生了许多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只是没有人知道是谁做的,日子就在这平平淡淡中过去了。
有一天,胡不归带了一个老朋友来看他们,这位老朋友竟然是久别多年未见的熊猫儿,当年熊猫儿以为王怜花为救朱七七死于意外,看沈浪心痛的日渐消瘦,心里愧疚,不久也隐姓埋名远离江湖纷争。
后来竟听闻沈浪竟英年早逝,心中更是难过,他不相信沈浪真的这么容易倒下去,这十多年来他孤身走遍大江南北,中原海外,就是为了寻找沈浪的下落。
功夫不负有心人,那日他在关外遇到方心骑,也就是如今的胡不归,才惊喜的得知,沈浪与王怜花竟然都还活在世上,他二话没说,连夜启程,整整赶了七天七夜的路,终于到了白云山庄,见到了失而复得的生死兄弟。
听闻沈王二人的离奇经历,熊猫儿连连惊叹,恍若一场大梦。
熊猫儿好酒,与李寻欢这个酒鬼倒是很合得来,他与小李探花等人举杯痛饮几日,便干脆也在白云山庄住了下来。
直到后来他娶妻生子之后,在山庄不远处自己盖了房子,才搬了出去,即使搬了出去,还是三天两头往山庄里跑,吹嘘自己的孩子长大之后多么多么厉害,还非要让他儿子认沈浪当干爹,到让王怜花好一顿数落。
有一次,王怜花和沈浪出去踏青,在路上救了个受伤的孩子回来,王怜花将他治好之后,看他无处可去就将他留在了白云山庄,沈浪看他聪慧好学,就收他当了传人,亲自教授武功,王怜花看出这孩子将来的作为定不会小,在那年秋天北雁南归的时候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公子羽。
公子羽还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显示出了他超出常人的武学天赋,沈浪交给他的东西,他往往只听一遍就能记在了脑子里,王怜花觉得这小子和他小的时候一样聪明,忍不住也将自己的毕生绝学也传授给他。
就在公子羽来到白云山庄没几个月,李寻欢接到好友的书信,和阿飞一起出去了几日,回来的时候竟然也领了个小孩子回来,说是应故友嘱托,代为照看,谁知没照看几天,李寻欢的故友就因故去世了,因此这个孩子就被李寻欢和阿飞抱了回来。
阿飞见李寻欢很喜欢这个小孩子,就和王怜花商量将这孩子也留在了白云山庄。
李寻欢很开心,又因为这个孩子原本的养父姓叶,便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叶开。
树叶的叶,开心的开。
李寻欢非常疼爱叶开,除了从小就教他做人的道理之外,还将自己的闭生绝学小李飞刀全部传给了叶开。
以至于很久之后,已近而立之年的阿飞实在忍受不了这个太黏他师父的小子,强行领着李寻欢出门游离中原去了。
只不过万万没想到再回来之后又带了个小孩子回了山庄,阿飞给这个小孩子起名叫红叶。
沈红叶,算是给沈家留了后人。
这些都是后话,至于在公子羽和叶开以及沈红叶长大之后,江湖又是一番怎样的光景,沈浪与王怜花早已不想去过问,白云山庄的日子过得温馨而又平静,三两知己好友,一同吟诗作乐、品酒逗趣,游历山川、白头携手,比起那称霸一方万人之上却孤单落寞快乐的多。
而那本《怜花宝鉴》也被沈浪悄悄埋在了白云山庄院子里的第二棵桂花树下,谁都没有再去翻开。
很久很久以后,有野心想要一统武林的公子羽曾经问起过王怜花,他明明有翻云覆雨的本事,也有称霸武林的实力,只要他利用沈师父对他的感情,一定可以组织起一股强大的势力,从而问鼎中原,为何却要心甘情愿与沈师父隐居在这一隅之地。
他问:“沈师父既无心名誉权势,当初又为何入江湖,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王师父你一生心甘情愿与他隐居,可曾有过后悔?”
那日正是中秋节,院子里满树桂花开的正繁茂,香气弥漫了整个山庄,王怜花就站在簇簇桂花旁笑了笑,绯红长衫依然那样耀眼夺目,火红的像初升的朝阳,就如同他十九岁那年初见沈浪时意气风发的模样。
他的笑容是那样坦荡,公子羽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刹那的惊艳,仿佛那一刻他在王怜花身上看见了和沈浪一样的自信与从容。
然后他见王怜花抬头望着正圆的月色,脸上洋溢着自豪的光茫,柔声道:“你问我他为何入江湖……
少年英豪,大多不是天生,都是要经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磨练,才能在逆境与伤痛之中摸索成长。
他本出生簪缨世家,不料一夕变故,亲人俱亡,便在十多岁的垂髫之年,将自己数千万的家财尽数捐出,孤身一人,开始浪迹天涯。
他流浪江湖数十年,以辑凶赏金红花为生,身经百战,未尝有一败。
年少之时便有海纳百川的胸襟,镇山撼岳的气魄,他自仁义山庄一战成名,而后经历千折万险,名扬天下,江湖侠名流传后世数百载。
”
“你问我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那我问你,你可见过那浮云流水?
高不可及又深不可测。
他天性洒脱,古道热肠,冠古绝今!
慷慨之心可容昭月,从容之魄可镇海川!
你问我为何要在名声最盛的时候随他隐居海外。
那我问你,他既能容我,我为何不能信他。
对手也好,知己也罢,恩怨情仇不过尔尔。
把酒当歌,诡奇阴谲,相逢一笑,恩仇尽泯。
也许从初见那日起,在他眼中就无仇敌,只有知己。
他的那份从容自信好像是出生的时候就从骨子里带出来的,太过从容沉稳会闷的无趣,可他偏偏不是,他也有少年人应有的豪气,有少年人应有的热血,也有少年人该有的豪爽与可爱。
他嘴角的笑容懒散而从容,你在他身上好像永远都能看到希望与光明,这是在黑暗与地狱里呆久的人太过渴望的东西。
我活了这么多年,经历了太多事,得与失从未计较。
唯有这一件,不曾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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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各位喜欢公子的小天使陪我走过来,ooc了也不嫌弃,拉低公子的智商也不嫌弃,一直留言鼓励我,真的很感谢你们。
拖拖拉拉一年多总算完结了,原本只是个脑洞想写短篇,但总是舍不得他,真的很喜欢公子,也很喜欢你们。
番外之前写过一些,可能暂时不会写了,因为脑洞用光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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