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你上瘾 作者:水天一席
分卷阅读14
吃你上瘾 作者:水天一席
分卷阅读14
:你错了?你会有错的时候?你一向的原则不是你都是对的?
柏小淞:不不,我们的家规第一条,老婆做的一切都是对的。
金戈(踢飞):知道还犯错,诚心找揍!
艾伦:干得漂亮!早就看他不顺眼了。
金戈(踢飞):你也不是什么好人!
画面外(两声遥远地呼唤):老婆……金戈……
☆、第13章:他对她了如指掌的熟悉
晋江·水天一天出品
☆01
蒋水湄,是金戈四岁以前的名字。
水湄,取自《诗经·秦风·蒹葭》,蒹葭凄凄,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这个名字是金戈的母亲白露给取的,说,母女连心,名字自然也要连在一起。
如此诗意的名字,足以可以看出取名者的煞费苦心。
可是,那本寓含了水湄两个字的《诗经》至今仍藏在高高的书架上,从头到尾都是新的。
在金戈记忆里,她很少见到母亲拿起诗书的样子,甚至连母亲的样子在她脑海里都越来越模糊,她只能凭着仅存的一张画像来一遍又一遍地描摹母亲的模样。
很多时候,她只能在迷迷糊糊中看到母亲深夜归来的疲惫神态,然后被母亲抱着上楼回到床上。若不是她坚持等母亲回来才肯睡去,她或许连母亲怀抱的味道都记不起来。
母亲总是很忙。
父亲白手起家,事业之初总是艰辛的。
母亲即使不喜商场的蝇营狗苟,尔虞我诈,她仍旧舍弃了心中的诗书梦,去与父亲并肩打拼。
一颗痴心交付,可是又换来了什么呢?
生意经营不善,公司倒闭,债台高筑,父亲说是外出筹款,可是一去便没了音信,独剩下母亲一个人去应对。
也是那时候,金戈才知道,一个人的嘴脸丑恶到什么地步,只是为了钱。她才知道,欠人钱,比欠人命还严重。
一波又一波的人,家里能拿的东西都被拿走了,甚至连家都没了,只剩下她,还有母亲拼死剩下的妹妹两个人相依为命。
这些过往,早已风化成沙,成为金戈一个人的记忆。
金戈从没对任何人提起过,知道的人所了解的也不过是,多年前蒋氏企业如何一跃而起筑造辉煌,又如何像童话一样破灭。
这些,她也不愿意说,说了又怎样,至多不过是几句言语上的同情。
☆☆02
可是,艾伦说,“当惯了了公主的人,再落魄也丢不掉那几根傲骨。”
他的目光看似随意,可是不知道是不是金戈的错觉,她总觉得他像是知道些什么。
事隔几天,他来医院拿药,她因为他姐姐的一通电话匆匆赶来了。
电话里,他的姐姐艾玛有一句原话是,“金戈,伤了人却不管不问,不如你来教教我怎样做得到心安理得?”
金戈确实做不到心安理得,即使工作忙的焦头烂额,可是闲下来时,她总能想起他的伤势,总归是她的不对。
所以,她来了,抛下手头的工作,耐着师兄何西杀人的目光,赶了过来。
来医院之前,她特地绕道去了一家靓汤铺,想着以形补形,就要了罐鸡脚汤。
艾伦听了,晃了晃那只挂在胸前的熊掌,笑着说,“还好你带的不是猪脚汤。”
他边说,边往前走,走了几步发现金戈没跟上,停住脚步,站在原地说,“你想我站着喝?”
金戈来到医院时,艾伦已经拿好了药到医院门口了。跟着他的脚步,两个人到了停车场,他将一把黑色的钥匙递到了她的面前。
见她面露疑惑,艾伦解释道,“我姐叫你来的吧?她这个人最怕麻烦,找到机会就开溜。你如果不嫌麻烦的话,送我回去吧。”
他不能开车的原因是因为她,她自然不会觉得麻烦,只是他一个跨国集团的总裁,平时出门连个助理都不带么。
收起心里的一点小不解,金戈接过钥匙,坐上了驾驶座。她一早拿了驾照,又经过何西的无数次的调|教加磨炼,大车小车开起来都游刃有余。
“车技不错。”车子驶出了一段距离后,艾伦开口打破了沉默。
金戈微微笑了笑,“还好。”
尽管她的驾龄不短,不过这是她第一次开这款双m标头的车,心里不免还是有些紧张的,毕竟剐蹭了,不仅她赔不起,也害了其他人。
------
那保温饭盒是金戈从店里借的,很普通的款式,通体的粉红色,被他抱在怀里有点不伦不类。他轻轻摩挲着饭盒,声音也跟着温柔起来,“若不是因为这只手,你也不会如此平和地跟我说话。”
他的话怪怪的,有些突兀。金戈愣了愣,开口道,“对不起。”
艾伦摇了摇头,看着她说,“如果你真的觉得抱歉的话,就回答我一个问题好了。”
金戈点了点头,“你说。”
他说得很郑重,她以为他的问题会很正式或者难以回答,谁料他说,“你的额头怎么受的伤?”
金戈理了理额前的头发,遮住那条创可贴,抿了抿嘴说,“不小心碰到了。”
“男人受点伤,不算什么,养几天就好了。倒是你活得如此粗糙,是为了什么?女生不都爱惜自己的容貌么?”
活得糙么?
金戈没想过这个问题,不过她也知道自己不像其他女生一样。逛街、吃饭、看电影,但凡一般女生喜欢的,她都不热衷。数来数去,她唯一可以谈得上热爱的事情也就是编程了,不算吃饭和睡觉的话,程序和代码几乎成为她生活的全部。
难得的休闲时光,是被金婵拉着出门的时候。金婵拖她出门的理由有很多,比如衣服新品上市,喜欢的餐厅出了新的菜,甚至连外面阳光好都可以作为理由。金戈如果没有特别紧急的任务,一般情况下不会拒绝。她的生活本来一片单调,是金婵带她去享受那些五颜六色的美好。
可是,也是这个带给她最多温暖的人,为了副驾驶座的人,生平第一次跟她置气,将她推到在地,伤了额头。
金戈倒下去的时候难以置信,她说不就是一个男人么。
金婵回答说,“对,就是为了一个男人,一个我喜欢的男人。”
也是那时候,她才知道,原来,金婵对他的喜欢已经如此之深,深到她这个姐姐在金婵的心中退居第二位,与第一位的他间隔着很远很远的距离,或许比她程序所用的代码的首□□间距都远。
金戈第一次疑惑,爱情到底是什么东西。
它可以使母亲全身心地投入其中,甚至在离世之前都对父亲毫无怨言。
它可以使最亲的妹妹与她平生第一次产生冲突与矛盾,怨言重重。
这个东西,还真是可怕。
绿灯亮起,金戈收起思绪,重新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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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错了?你会有错的时候?你一向的原则不是你都是对的?
柏小淞:不不,我们的家规第一条,老婆做的一切都是对的。
金戈(踢飞):知道还犯错,诚心找揍!
艾伦:干得漂亮!早就看他不顺眼了。
金戈(踢飞):你也不是什么好人!
画面外(两声遥远地呼唤):老婆……金戈……
☆、第13章:他对她了如指掌的熟悉
晋江·水天一天出品
☆01
蒋水湄,是金戈四岁以前的名字。
水湄,取自《诗经·秦风·蒹葭》,蒹葭凄凄,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这个名字是金戈的母亲白露给取的,说,母女连心,名字自然也要连在一起。
如此诗意的名字,足以可以看出取名者的煞费苦心。
可是,那本寓含了水湄两个字的《诗经》至今仍藏在高高的书架上,从头到尾都是新的。
在金戈记忆里,她很少见到母亲拿起诗书的样子,甚至连母亲的样子在她脑海里都越来越模糊,她只能凭着仅存的一张画像来一遍又一遍地描摹母亲的模样。
很多时候,她只能在迷迷糊糊中看到母亲深夜归来的疲惫神态,然后被母亲抱着上楼回到床上。若不是她坚持等母亲回来才肯睡去,她或许连母亲怀抱的味道都记不起来。
母亲总是很忙。
父亲白手起家,事业之初总是艰辛的。
母亲即使不喜商场的蝇营狗苟,尔虞我诈,她仍旧舍弃了心中的诗书梦,去与父亲并肩打拼。
一颗痴心交付,可是又换来了什么呢?
生意经营不善,公司倒闭,债台高筑,父亲说是外出筹款,可是一去便没了音信,独剩下母亲一个人去应对。
也是那时候,金戈才知道,一个人的嘴脸丑恶到什么地步,只是为了钱。她才知道,欠人钱,比欠人命还严重。
一波又一波的人,家里能拿的东西都被拿走了,甚至连家都没了,只剩下她,还有母亲拼死剩下的妹妹两个人相依为命。
这些过往,早已风化成沙,成为金戈一个人的记忆。
金戈从没对任何人提起过,知道的人所了解的也不过是,多年前蒋氏企业如何一跃而起筑造辉煌,又如何像童话一样破灭。
这些,她也不愿意说,说了又怎样,至多不过是几句言语上的同情。
☆☆02
可是,艾伦说,“当惯了了公主的人,再落魄也丢不掉那几根傲骨。”
他的目光看似随意,可是不知道是不是金戈的错觉,她总觉得他像是知道些什么。
事隔几天,他来医院拿药,她因为他姐姐的一通电话匆匆赶来了。
电话里,他的姐姐艾玛有一句原话是,“金戈,伤了人却不管不问,不如你来教教我怎样做得到心安理得?”
金戈确实做不到心安理得,即使工作忙的焦头烂额,可是闲下来时,她总能想起他的伤势,总归是她的不对。
所以,她来了,抛下手头的工作,耐着师兄何西杀人的目光,赶了过来。
来医院之前,她特地绕道去了一家靓汤铺,想着以形补形,就要了罐鸡脚汤。
艾伦听了,晃了晃那只挂在胸前的熊掌,笑着说,“还好你带的不是猪脚汤。”
他边说,边往前走,走了几步发现金戈没跟上,停住脚步,站在原地说,“你想我站着喝?”
金戈来到医院时,艾伦已经拿好了药到医院门口了。跟着他的脚步,两个人到了停车场,他将一把黑色的钥匙递到了她的面前。
见她面露疑惑,艾伦解释道,“我姐叫你来的吧?她这个人最怕麻烦,找到机会就开溜。你如果不嫌麻烦的话,送我回去吧。”
他不能开车的原因是因为她,她自然不会觉得麻烦,只是他一个跨国集团的总裁,平时出门连个助理都不带么。
收起心里的一点小不解,金戈接过钥匙,坐上了驾驶座。她一早拿了驾照,又经过何西的无数次的调|教加磨炼,大车小车开起来都游刃有余。
“车技不错。”车子驶出了一段距离后,艾伦开口打破了沉默。
金戈微微笑了笑,“还好。”
尽管她的驾龄不短,不过这是她第一次开这款双m标头的车,心里不免还是有些紧张的,毕竟剐蹭了,不仅她赔不起,也害了其他人。
------
那保温饭盒是金戈从店里借的,很普通的款式,通体的粉红色,被他抱在怀里有点不伦不类。他轻轻摩挲着饭盒,声音也跟着温柔起来,“若不是因为这只手,你也不会如此平和地跟我说话。”
他的话怪怪的,有些突兀。金戈愣了愣,开口道,“对不起。”
艾伦摇了摇头,看着她说,“如果你真的觉得抱歉的话,就回答我一个问题好了。”
金戈点了点头,“你说。”
他说得很郑重,她以为他的问题会很正式或者难以回答,谁料他说,“你的额头怎么受的伤?”
金戈理了理额前的头发,遮住那条创可贴,抿了抿嘴说,“不小心碰到了。”
“男人受点伤,不算什么,养几天就好了。倒是你活得如此粗糙,是为了什么?女生不都爱惜自己的容貌么?”
活得糙么?
金戈没想过这个问题,不过她也知道自己不像其他女生一样。逛街、吃饭、看电影,但凡一般女生喜欢的,她都不热衷。数来数去,她唯一可以谈得上热爱的事情也就是编程了,不算吃饭和睡觉的话,程序和代码几乎成为她生活的全部。
难得的休闲时光,是被金婵拉着出门的时候。金婵拖她出门的理由有很多,比如衣服新品上市,喜欢的餐厅出了新的菜,甚至连外面阳光好都可以作为理由。金戈如果没有特别紧急的任务,一般情况下不会拒绝。她的生活本来一片单调,是金婵带她去享受那些五颜六色的美好。
可是,也是这个带给她最多温暖的人,为了副驾驶座的人,生平第一次跟她置气,将她推到在地,伤了额头。
金戈倒下去的时候难以置信,她说不就是一个男人么。
金婵回答说,“对,就是为了一个男人,一个我喜欢的男人。”
也是那时候,她才知道,原来,金婵对他的喜欢已经如此之深,深到她这个姐姐在金婵的心中退居第二位,与第一位的他间隔着很远很远的距离,或许比她程序所用的代码的首□□间距都远。
金戈第一次疑惑,爱情到底是什么东西。
它可以使母亲全身心地投入其中,甚至在离世之前都对父亲毫无怨言。
它可以使最亲的妹妹与她平生第一次产生冲突与矛盾,怨言重重。
这个东西,还真是可怕。
绿灯亮起,金戈收起思绪,重新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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