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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作者自救之旅 作者:superp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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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作者自救之旅 作者:superp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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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低了声音对林九叙说:“怎么店家全家都不说话?而且,一个一个愁眉苦脸,好像有人欠了他们的钱一样,可是酒馆生意挺好的啊,难道是遇到了什么别的事情?”
林九叙奇怪地看了眼叶时熙:“你问我,我问谁?”
话音刚落,叶时熙就听见有人小声说道:“嗨!嗨!”
“嗯?”声音是从他身后传来的,于是叶时熙转过身去看,看见了一文弱书生,距他约有一箭之遥。
书生神神秘秘地到叶时熙的桌子坐下。叶时熙皱皱眉,说:“你坐在我对面,我也不会请你吃饭的。”
“……”书生半晌失语,好几秒后,才说,“我没打算蹭饭。”
“那……?”
“方才听见谈及店家,突然生出感怀罢了。”
“哦,”叶时熙说,“快八,快八。”有人主动过来八卦,叶时熙立刻就来精神了。他在做刑事律师时曾有一次,客户讲案子从早晨讲到半夜,无论什么鸡毛蒜皮都不放过,最后当客户提到“我想买红色的窗帘,可我先生非要绿的”这句话时,助理姑娘实在受不了了,面色不善地提醒客户“请说重点”,并且暗示叶时熙也管管对方,可叶时熙却深深地看了助理姑娘一眼,而后又转回头问那个客户道:“那你们最后买了什么颜色的?其实我也觉得还是绿色的好。”
书生压低声音,故作深沉地道:“这一家也真是可怜。”
“嗯?”
“这店主人的大儿子,被个妖魔给捉走了!”
“哦?”叶时熙问,“什么时候的事?”
“嘿,二十年前的事情了。”书生继续八卦,“当时孩子只有三岁,就被妖魔强虏了去,让孩子当他的弟子,说和那孩子有缘分。爹娘哪肯送给妖魔?自然千方百计阻拦,可人哪能和妖魔斗,孩子还是被抢走了!”
“……”叶时熙又看了一眼店家夫妻。
“自孩子被妖魔抢走,夫妻两个终日以泪洗面,长久不能释怀,每年临近腊月廿八,就是孩子被强虏的日子,一家更是伤怀。”
“原来如此。”
“今年更胜往年,城里的人也都知道缘由……”书生又低声道,“只因半年之前,一算命的途经此地,替店家算上了一卦,说那孩子今年就会回来,店家夫妻极为开心,可这已经临到年末,想来那算命的不过是个江湖骗子罢了。”
“这骗子真该打。”
“谁说不是?”书生接着八卦,“因为那个骗子的话,店家把孩子当时的画像还有那孩子的种种特征都张贴在这面墙上,只要见到外地客人便会请人留神查看,等下大概也会对你们这样做。然而眼见寻子无望,自然是再笑不出了。”
“……”虽然叶时熙并没有孩子,不过想也知道,这种失子之痛,大概超越世间任何痛苦,远远不是酒馆生意不错能弥补的。他在做律师时见过很多失去亲人的人,有人一夜之间白发,不管他见过了多少,每次依然能感受到对方那种撕心裂肺。
“哎,”书生的话充满怅然,“虽然店家后来又有一子一女,个个乖巧懂事,可总忍不住想妖魔身边的孩子,便无法开怀了。与弟弟和妹妹相比,那个孩子定是凄惨无匹,也许都已经不在人世了,店家哪能安心享乐?”
“说的是啊。”
那个书生说不蹭饭,然而却拿过个空杯唏嘘着斟上了一杯,一扬脖子喝了进去,还不要脸地用那个杯子重重敲击桌面:“可叹!”
“……”叶时熙拿回了他的酒壶。
书生又感慨了好一阵子,便迈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
赵小小催促似的问:“你们还喝酒吗?”
“还有一点。”叶时熙晃了晃酒壶,说,“马上就走。”
“那你们尽量快一点。”小小又说:“我出去等你们,这里太吵闹了。”
“去吧。”叶时熙看向了窗外,“不要离开我的视线。”
“好的。”
——小小离开之后,叶时熙回想着方才书生的话,不禁有些难受,假笑着对林九叙随口说了句:“像这样的生离死别,无论见了多少,还是不能习惯。”
“嗯?”林九叙问,“你职业是什么?”
“刑事律师。”叶时熙说,“姑且还是这么算吧,虽然……目前出了一点问题。”他自己心里觉得自己依然还是个刑事律师。
“姑且?那是什么意思?”
叶时熙没说话。
林九叙难得识趣了一回,没有再问,而是自然地转移了话题,开口又说:“我还以为你是一个全职作者,你的文不好写,但是更新很勤。”
“嗯……”这个话题跟上一个其实是有些关联的,于是叶时熙只好又挺尴尬地呵呵笑道,“这一年我时间挺多。”
林九叙隐约猜到对方失业了。“姑且”算作刑事律师,这一年时间却挺多,大概就是因为从前东家离职,却又没有找到下家,只能写文养活自己——他不知道实际情况比这个要复杂得多。
林九叙说:“我也是。”
“啥?”叶时熙震惊了,“你也是个刑事律师?”
“不是。”林九叙解释了一下,“回答的是之前那句:‘像这样的生离死别,无论见了多少,还是不能习惯。’”
“你这跳得有点夸张……”
“只有一句而已。”林九叙说,“那句你不想谈。”
“好吧,你懒,你赢了。”叶时熙说,“你的职业又是什么?为什么也见惯生离死别?”
林九叙说:“军医。”
“噗!”叶时熙一口酒喷了出去,“你?军医?军人?医生?军人加医生?”最爱写金手指粗壮、三观堪忧的男主角的林九叙,竟然是军人加医生?
“我怎么就不能是军医了?”
“太……不像了……”
林九叙看着不是很高兴:“解放军总医院,心脏外科,副主任医师,在《nature》和《cell》上发过论文。”
“我信我信!”叶时熙连忙打住了对方,“不要讲你的论文了。”
林九叙说:“……我并没打算跟你讲我的论文。”
第11章 趋舍异路(五)
正如书生说的,饭后用银两结账时,店主人轻声问:“两位公子是要到哪里去?”
“盱眺县。”
“哦。”店主人也没有在意,只是指着墙上的画像道,“我儿五岁那年被一妖魔虏走,从此杳无音信。日前有位道长算出我儿将在年关之前回到家中,我们夫妻都很欢喜。我儿上臂有块月牙形的胎记,带走他的妖魔模样十分俊美,麻烦两位公子留意一下,如果看见了,就叫他回家……我和他娘日日夜夜都在想他。”
“……好。”叶时熙应允了下来,又劝慰了对方几句,便结了账,跟着林九叙下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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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低了声音对林九叙说:“怎么店家全家都不说话?而且,一个一个愁眉苦脸,好像有人欠了他们的钱一样,可是酒馆生意挺好的啊,难道是遇到了什么别的事情?”
林九叙奇怪地看了眼叶时熙:“你问我,我问谁?”
话音刚落,叶时熙就听见有人小声说道:“嗨!嗨!”
“嗯?”声音是从他身后传来的,于是叶时熙转过身去看,看见了一文弱书生,距他约有一箭之遥。
书生神神秘秘地到叶时熙的桌子坐下。叶时熙皱皱眉,说:“你坐在我对面,我也不会请你吃饭的。”
“……”书生半晌失语,好几秒后,才说,“我没打算蹭饭。”
“那……?”
“方才听见谈及店家,突然生出感怀罢了。”
“哦,”叶时熙说,“快八,快八。”有人主动过来八卦,叶时熙立刻就来精神了。他在做刑事律师时曾有一次,客户讲案子从早晨讲到半夜,无论什么鸡毛蒜皮都不放过,最后当客户提到“我想买红色的窗帘,可我先生非要绿的”这句话时,助理姑娘实在受不了了,面色不善地提醒客户“请说重点”,并且暗示叶时熙也管管对方,可叶时熙却深深地看了助理姑娘一眼,而后又转回头问那个客户道:“那你们最后买了什么颜色的?其实我也觉得还是绿色的好。”
书生压低声音,故作深沉地道:“这一家也真是可怜。”
“嗯?”
“这店主人的大儿子,被个妖魔给捉走了!”
“哦?”叶时熙问,“什么时候的事?”
“嘿,二十年前的事情了。”书生继续八卦,“当时孩子只有三岁,就被妖魔强虏了去,让孩子当他的弟子,说和那孩子有缘分。爹娘哪肯送给妖魔?自然千方百计阻拦,可人哪能和妖魔斗,孩子还是被抢走了!”
“……”叶时熙又看了一眼店家夫妻。
“自孩子被妖魔抢走,夫妻两个终日以泪洗面,长久不能释怀,每年临近腊月廿八,就是孩子被强虏的日子,一家更是伤怀。”
“原来如此。”
“今年更胜往年,城里的人也都知道缘由……”书生又低声道,“只因半年之前,一算命的途经此地,替店家算上了一卦,说那孩子今年就会回来,店家夫妻极为开心,可这已经临到年末,想来那算命的不过是个江湖骗子罢了。”
“这骗子真该打。”
“谁说不是?”书生接着八卦,“因为那个骗子的话,店家把孩子当时的画像还有那孩子的种种特征都张贴在这面墙上,只要见到外地客人便会请人留神查看,等下大概也会对你们这样做。然而眼见寻子无望,自然是再笑不出了。”
“……”虽然叶时熙并没有孩子,不过想也知道,这种失子之痛,大概超越世间任何痛苦,远远不是酒馆生意不错能弥补的。他在做律师时见过很多失去亲人的人,有人一夜之间白发,不管他见过了多少,每次依然能感受到对方那种撕心裂肺。
“哎,”书生的话充满怅然,“虽然店家后来又有一子一女,个个乖巧懂事,可总忍不住想妖魔身边的孩子,便无法开怀了。与弟弟和妹妹相比,那个孩子定是凄惨无匹,也许都已经不在人世了,店家哪能安心享乐?”
“说的是啊。”
那个书生说不蹭饭,然而却拿过个空杯唏嘘着斟上了一杯,一扬脖子喝了进去,还不要脸地用那个杯子重重敲击桌面:“可叹!”
“……”叶时熙拿回了他的酒壶。
书生又感慨了好一阵子,便迈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
赵小小催促似的问:“你们还喝酒吗?”
“还有一点。”叶时熙晃了晃酒壶,说,“马上就走。”
“那你们尽量快一点。”小小又说:“我出去等你们,这里太吵闹了。”
“去吧。”叶时熙看向了窗外,“不要离开我的视线。”
“好的。”
——小小离开之后,叶时熙回想着方才书生的话,不禁有些难受,假笑着对林九叙随口说了句:“像这样的生离死别,无论见了多少,还是不能习惯。”
“嗯?”林九叙问,“你职业是什么?”
“刑事律师。”叶时熙说,“姑且还是这么算吧,虽然……目前出了一点问题。”他自己心里觉得自己依然还是个刑事律师。
“姑且?那是什么意思?”
叶时熙没说话。
林九叙难得识趣了一回,没有再问,而是自然地转移了话题,开口又说:“我还以为你是一个全职作者,你的文不好写,但是更新很勤。”
“嗯……”这个话题跟上一个其实是有些关联的,于是叶时熙只好又挺尴尬地呵呵笑道,“这一年我时间挺多。”
林九叙隐约猜到对方失业了。“姑且”算作刑事律师,这一年时间却挺多,大概就是因为从前东家离职,却又没有找到下家,只能写文养活自己——他不知道实际情况比这个要复杂得多。
林九叙说:“我也是。”
“啥?”叶时熙震惊了,“你也是个刑事律师?”
“不是。”林九叙解释了一下,“回答的是之前那句:‘像这样的生离死别,无论见了多少,还是不能习惯。’”
“你这跳得有点夸张……”
“只有一句而已。”林九叙说,“那句你不想谈。”
“好吧,你懒,你赢了。”叶时熙说,“你的职业又是什么?为什么也见惯生离死别?”
林九叙说:“军医。”
“噗!”叶时熙一口酒喷了出去,“你?军医?军人?医生?军人加医生?”最爱写金手指粗壮、三观堪忧的男主角的林九叙,竟然是军人加医生?
“我怎么就不能是军医了?”
“太……不像了……”
林九叙看着不是很高兴:“解放军总医院,心脏外科,副主任医师,在《nature》和《cell》上发过论文。”
“我信我信!”叶时熙连忙打住了对方,“不要讲你的论文了。”
林九叙说:“……我并没打算跟你讲我的论文。”
第11章 趋舍异路(五)
正如书生说的,饭后用银两结账时,店主人轻声问:“两位公子是要到哪里去?”
“盱眺县。”
“哦。”店主人也没有在意,只是指着墙上的画像道,“我儿五岁那年被一妖魔虏走,从此杳无音信。日前有位道长算出我儿将在年关之前回到家中,我们夫妻都很欢喜。我儿上臂有块月牙形的胎记,带走他的妖魔模样十分俊美,麻烦两位公子留意一下,如果看见了,就叫他回家……我和他娘日日夜夜都在想他。”
“……好。”叶时熙应允了下来,又劝慰了对方几句,便结了账,跟着林九叙下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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