酩酊 作者:它似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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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酩酊 作者:它似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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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严严实实,做贼似的拉着人往反方向的街道走,那位助理兼保姆勤勤恳恳靠着车门等人的模样简直如一根硬邦邦的道德准绳,对他进行灵魂拷问。不过,拷问归拷问,跟男神在一块吃喝玩乐,尤其男神还穿着自己的衣裤,这感觉当然不会不爽。

    确切地说,是爽得都要腿软了。当他坐在的士里,看着身侧那人倚着车窗,压低墨镜,目光炯炯地打量周边街景时,一种极大的不真实感冲涌上来,让他心脏都快要跟着战栗了。这个人,他是祝炎棠,他在这片,陌生的异国他乡,竟然真的会把自己看作逃亡的伙伴,叛逆的共犯。

    也看作首选的,甚至是唯一依赖的对象。

    吴酩抱起双臂,以防自己稍一走神就握住安静放在座椅上的那只手,吸了口气,问:“你护照什么的都在吧?”

    祝炎棠拍了拍身旁摆着的那个小提包,是他们临走前从一堆杂物里翻出来的,当时十分不起眼,像是刻意藏着的。“提前准备好啦,”他愉悦地看着吴酩,“护照,身份证,银行卡,还有家门钥匙,全部在里面。”

    “厉害了,”吴酩点点头,“我本来还想,没证件住不了酒店的话,就先把我房卡给你,过俩小时我再溜进去,你给我开门。”

    “现在可能也要这样——”祝炎棠漫不经心地拖长尾音,“他们发现我把证件拿走,一定会立刻反应过来我准备做什么,会遍地撒网去查酒店记录的。”

    吴酩努力显得正直:“……我房间单人床啊。”

    祝炎棠笑:“怎么?”他忽然改了英文:“你怕我骚扰你?”

    的士车明显晃荡了一下,吴酩看见,那位花白头发的司机正在抹汗。“不是这个问题,”他说着,心想我求之不得,又道,“你觉得没事儿我就没事。我这不是觉得明星和粉丝之间——”

    “不对,不是这样的,”祝炎棠把刘海抓乱了些,认真纠正道,“是朋友和朋友之间。”

    吴酩红着脸不吭声了。

    那一整个下午,天空都蓄着乌云,可他们玩得十分尽兴。在广场上参观过吴酩的作品后,他们告别了那位心灵手巧的德国朋友,搭巴士去了大英博物馆,又去了威斯敏斯特教堂。走马观花过,固然不可能玩得有多精细,可祝炎棠满眼兴奋地看着那些斑驳雕塑和尖顶建筑,问他需不需要拍下来回家学习的模样,总让吴酩觉得自己是在带着一个小孩子秋游。他佯装好学地拍下那些艺术品,实则抓紧一切机会偷拍祝炎棠,不幸的是,那人可真是心明眼亮,吴酩还没来得及抓点好角度,就忽然被镜头里的情形吓了一跳——

    祝炎棠竟扯下口罩,直勾勾瞧过来,坦荡地和他对视。

    “要拍就把我拍好看些啊。”他灿烂地笑。

    “你是不是特别擅长构图布局?”他又问。

    临近傍晚的时候下起了雨,吴酩把祝炎棠领去了一家自己试过水,认为口味比较正常,食材比较新鲜的老牌餐厅,主打生烤龙虾和小羊排,也不算大鱼大肉。结果祝炎棠面对诸多相对低卡的美食,仍然雷打不动地只吃综合蔬菜沙拉,并拒绝淋凯撒酱。

    他在开动之前,还熟练地吞了几枚药片,他们坐在隐蔽的暗处,周围有纱帘的卡座里,在烛光下,小提琴声中,吴酩一筹莫展地看着他:“是胃药吗?”

    祝炎棠抿了一口温水:“你知道?”

    吴酩的腹诽十分丰富:听说你以前在片场胃出血住过院的时候我都快哭了成吗,最近几个月给你发的养胃食谱你也从没回复过,但他嘴上只是说:“成天吃这些冰了吧唧的草,你又不是兔子,胃能好?”

    仿佛做坏事被人拎住耳朵,祝炎棠放下插了一块甘蓝的叉子,“所以我学了煲汤嘛,平时也有给自己调养,”他无辜地支着下巴,星星亮亮地眨眨眼,“因为肉汤嘌呤太高,我只会炖鸡炖鱼,我煲的汤不好喝吗?”

    无奈曾经多次吃人家的嘴短,吴酩拿他没辙,只是招呼服务生过来,在人耳边低声嘱咐了些什么。

    服务生走后,吴酩又拿起刀叉,熟练地把自己盘中前菜的鹅肝切成手指型的小块,“你上次吃碳水化合物是什么时候?”

    “今早,”祝炎棠也继续对付起自己的青番茄,“半片全麦面包,蘸脱脂奶。”

    “……现在知道自己为什么胃不好了?这是人吃的吗,至少你平时该喝点热粥。”

    “十几岁的时候,我每天喝稀粥过活,还是得了胃病,”祝炎棠松松地垂下眼睫,“大概因为打工喝太多酒。”

    吴酩怔了怔,他大概知道,祝炎棠少年时过得挺凄惨,父母死得早,那位活在传说中的哥哥也不知去向,而他好像要替他们还债……打工赚钱的地方大概包括一家混乱的酒吧,在那里老板用开水泼员工的事都能发生,客人要求长得水灵的小酒保陪几杯酒,也就不稀奇了。

    对于祝炎棠这种心气儿极高的人来说,那些过往,他主动跟你提是他愿意,你逼着他追问就是脑子进水了。吴酩深谙此道,把话题转开了些:“我妈胃也不好,前两年都胃穿孔了,我学了一方子给她煮糖水喝,还挺有用,至少现在不会天天烧心了。”

    祝炎棠不语,只是专注地看着他,带着那把融融的笑。

    服务生恰到好处地来给他们添咖啡,又过了不多久,一盅冒着热气的汤端了上来,碗沿还覆盖了一层金黄色的起酥皮。“龙虾我没让他们烤,”吴酩揭下起酥皮,放到自己盘里,又搅了搅那碗用料实在的海鲜清汤,“我吃皮,你喝汤。”

    “我喜欢蛤蜊,还有龙虾背上的肉,”祝炎棠面对那只盆大的汤盅,以及其中手臂粗的大家伙,倒也不客气,“钳子和尾巴给你,还有蛏子和干贝。”

    “哦,成,我牙尖。”吴酩不着调地应道。他埋头切羊排,他仿佛一个带着心爱的女同桌野餐的小学生,心里轻飘飘的,估计脸也通红,他不想让祝炎棠看到。

    从伦敦之眼回到酒店,已经接近凌晨,雨还未停。他们谁也不剩那精神头,去实施之前“间隔一小时分头进”的计划。不过前台似乎把深夜归来的这两位当作了另一种关系,并没有起其他疑心,只是微笑着冲他们点头示意。祝炎棠洗澡时,吴酩在床上枯坐,还接到前台的电话,隐晦地询问房间内的用品是否需要补充。

    吴酩礼貌地拒绝了,内心一万头草泥马飞奔而去。

    倒不是说他觉得人家服务周到的前台多管闲事,只是这通电话更加衬托出他的搞笑来。跟偶像开房了?还真开了。同一张床?还真是。洗澡吗?还没轮上。准备大干一场吗?还真没这希望。

    身上沾了些雨水,吴酩不想把床单弄潮,就解开西装纽扣,仰面倒在沙发上质问老天:“您是将降大任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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