酩酊 作者:它似蜜
分卷阅读35
酩酊 作者:它似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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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连“床前明月光”也没有。吴酩手里盘着两颗虎头核桃,心里七上八下,他觉得每天闷在这小旮旯里着实无趣,可要他带着祝炎棠在这城里招摇,还真没这个胆儿——干脆再出国吧?他琢磨着,去尼泊尔,或者不丹,总之是人少的地方。反正大觉寺也不缺自己一个打杂的,跟刘老师说声不回去了,抽空再赔赔罪就得了吧?
却听祝炎棠晃着秋千,神采奕奕道:“每天这样坐着,哪里都不用去,感觉好不真实。”
“你喜欢这样?”
“是啊,缺什么就喜欢什么。我最近过得好烦好烦,”祝炎棠笑了笑,“有几次我在想,干脆不做演员,去深山里面隐姓埋名好了?”
吴酩一愣,从方才宏伟的旅游构想中回过神来,越发觉得不对劲。先前,祝炎棠求助般要跟自己走,他就有些怀疑了,万一没遇上自己这人会不会就直接默默拎包消失,一个人到处游荡啊?现如今这怀疑更甚——能让爱豆这种受伤生病都坚持工作的劳动模范萌生退意,到底什么情况?他放下核桃,稳住自己的摇椅,给祝炎棠添了杯新茶,尽量用一种清闲自在的语气说:“人生三大悲剧,长胖挨骂失恋,其他都不算事儿,您占了哪个?”
“哈哈!那我还蛮幸运,长胖倒是没有,挨骂的话,早就习惯了,网友真的很多人才,”祝炎棠讥诮地勾起嘴角,拿过吴酩的核桃,攥在手心里,“至于失恋……”
吴酩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只得盯着那骨节分明的手指,拢着方才被自己揉烫的那两只油亮的果。
“真失恋啦?”他挤出这么一句。
“也不算,”祝炎棠喝了口茶,幽幽道,“从来没有追到手过,又何谈失呢?”
宛如当头一棒,最不愿去细想面对的还是来了。自从那次祝炎棠在火堆前的惊天告白,吴酩自虐似的在网上翻来覆去看好几遍以来,这颗大石头就压在他心上。关于那个“恩人”,也算是自己的头号情敌,他有过诸多猜想,也考虑过诸多对策,可一看到祝炎棠在面前,他就强迫自己忘了这事,好好享受当下。现在却是不能再装瞎了,爱豆自己都主动提及了……
“所以……你想跟我聊聊?”他一脸沉稳地问,“有时候都说出来会好受很多。”
“你愿意做我的垃圾桶?”祝炎棠专心看着他,眼神淡淡的,“没有人愿意去接受别人身上的、和自己无关的压力。”
“我愿意!”吴酩差点站起来,他点着似的激动起来,想说,你的事怎么能和我无关,可他没法儿说出口,他只能又给祝炎棠倒杯茶,“祝老师,你放心说吧,想哭的话,你就哭,我保证不告诉别人。”
“哈哈!我不想哭,我也不认为你会把我的事情告诉别人,放松好啦,”倒是轮到祝炎棠来安抚吴酩了,“其实也是很简单的故事。”
吴酩洗耳恭听:“那就说。”
祝炎棠轻描淡写:“我喜欢我的老板。”
闻言,吴酩寒毛一下子炸起来……靠,还真是?!那些云云八卦瞬间涌上吴酩的脑海,是个男的,却不是自己,一时竟不知该悲该喜……“那个谢明夷?”他把全部力量集中在掐着虎口的两指上,努力不让嘴唇发抖。
“嗯,是的吧,”祝炎棠垂下眼睫,目光蓄在下面,却又仿佛飘得很远,“我觉得我应该喜欢他。”
吴酩立刻道:“什么叫应该?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应该是什么意——”意识到自己有点太激动了,他闭上嘴。
“你理解错了,这个‘应该’是,合理、顺其自然的意思,”祝炎棠抬起眼,看着他,目光如此诚挚,又耐心,好像把他当作最亲近的人一样,“你听我讲讲为什么,就能明白。”
我明白?我不想明白。吴酩没辙地捂了捂脸,对于祝炎棠的事,他这是第一次产生烦躁的情绪,他本以为自己能按计划平静倾听并出谋划策,在无形中显现自己的可靠与善解人意。可此刻,他从指缝中瞪着那人,那人也瞪着他,问他说:“本来就是很无聊的故事,你不想听可以反悔哦?”
“我听!我没说不听!”吴酩越发心虚,翘起腿,大叫道,“祝炎棠,你什么时候这么婆婆妈妈了?”
“……好啦,你好像在替我生气一样,”祝炎棠忽然笑了,“虽然我想起他,也经常觉得很生气。”他放下核桃,是要认真说事的架势,“黑料最多的那两年,你可能在网上看过有人在扒我的家庭背景。都是真的,我曾祖父在北洋时期,的确是军阀,祖父当然也是反动派,大概做过很多穷凶极恶的事情?建国后举家逃到台湾去了,后来去到香港。97年,香港回归之前,祖父病得要死,我爸爸顺着他的意思,又带我们全家逃去美国。”
“你当时,才不到三岁?”
“嗯,花好多钱偷渡过去的,我们住在布朗克斯地铁站旁边的贫民窟,当时很穷很穷,一直到我十五岁,”祝炎棠不咸不淡地摆弄着手指,也不去看吴酩,“父亲想做生意翻盘,结果欠了高利贷,一直没有还干净,突然就死掉了。”他拢了拢耳后的碎发,“一辆破烂车,被大货车碾过去,我妈妈、我哥哥,一起在车上,一起死的。”
吴酩已然说不出话了。
却听祝炎棠平淡稀松道:“之后我才发现,他们买过那种客家人卖的,黑市的保险,受益人都填的是高利贷的债主,只有我没有买保险,我也没有上那辆车,没有被撞死。”
见吴酩不接话,他又道:“所以你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吗?我经常在想,是不是债主为了保费雇人把他们撞死?还是他们觉得这是唯一还钱的办法,所以主动死掉的,不给我买保险还是保护了我?到现在还是不明白。不过对当时的我来说,这也都是没办法的事,我必须继续打工,继续还钱,因为单单保费还是不够的,不还完钱,也就不能安静过活。”
“……你再喝点茶。”吴酩低下头,烫那紫砂壶。
“你听我讲完,”祝炎棠目光颤颤的,声音却仍是无所谓的样子,“我只想赚钱还债,去到同性恋酒吧打工,因为普通酒吧不收我,也去给人家看小孩、看狗,去倒卖假冒烟草,数不清楚,”祝炎棠脸上忽然闪现出明艳的笑意,好像忆起了什么乐事,“还去百老汇演过尸体,挤进去的话,就有午饭可以吃,很有趣的。他们活着的时候,我幻想过要去表演学院上学……到十六岁,还是这样,我毫无进步,有一个晚上被灌了脏药,从酒吧逃出去,觉得自己快要死掉了,然后我遇到谢明夷,他用家乡话对我说,要带我学习,回国,做大明星。”
有点头绪了。原来“恩人”是这个意思。也的确是恩人。已经不仅仅是星探那么简单,这是救命,又怎能用知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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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连“床前明月光”也没有。吴酩手里盘着两颗虎头核桃,心里七上八下,他觉得每天闷在这小旮旯里着实无趣,可要他带着祝炎棠在这城里招摇,还真没这个胆儿——干脆再出国吧?他琢磨着,去尼泊尔,或者不丹,总之是人少的地方。反正大觉寺也不缺自己一个打杂的,跟刘老师说声不回去了,抽空再赔赔罪就得了吧?
却听祝炎棠晃着秋千,神采奕奕道:“每天这样坐着,哪里都不用去,感觉好不真实。”
“你喜欢这样?”
“是啊,缺什么就喜欢什么。我最近过得好烦好烦,”祝炎棠笑了笑,“有几次我在想,干脆不做演员,去深山里面隐姓埋名好了?”
吴酩一愣,从方才宏伟的旅游构想中回过神来,越发觉得不对劲。先前,祝炎棠求助般要跟自己走,他就有些怀疑了,万一没遇上自己这人会不会就直接默默拎包消失,一个人到处游荡啊?现如今这怀疑更甚——能让爱豆这种受伤生病都坚持工作的劳动模范萌生退意,到底什么情况?他放下核桃,稳住自己的摇椅,给祝炎棠添了杯新茶,尽量用一种清闲自在的语气说:“人生三大悲剧,长胖挨骂失恋,其他都不算事儿,您占了哪个?”
“哈哈!那我还蛮幸运,长胖倒是没有,挨骂的话,早就习惯了,网友真的很多人才,”祝炎棠讥诮地勾起嘴角,拿过吴酩的核桃,攥在手心里,“至于失恋……”
吴酩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只得盯着那骨节分明的手指,拢着方才被自己揉烫的那两只油亮的果。
“真失恋啦?”他挤出这么一句。
“也不算,”祝炎棠喝了口茶,幽幽道,“从来没有追到手过,又何谈失呢?”
宛如当头一棒,最不愿去细想面对的还是来了。自从那次祝炎棠在火堆前的惊天告白,吴酩自虐似的在网上翻来覆去看好几遍以来,这颗大石头就压在他心上。关于那个“恩人”,也算是自己的头号情敌,他有过诸多猜想,也考虑过诸多对策,可一看到祝炎棠在面前,他就强迫自己忘了这事,好好享受当下。现在却是不能再装瞎了,爱豆自己都主动提及了……
“所以……你想跟我聊聊?”他一脸沉稳地问,“有时候都说出来会好受很多。”
“你愿意做我的垃圾桶?”祝炎棠专心看着他,眼神淡淡的,“没有人愿意去接受别人身上的、和自己无关的压力。”
“我愿意!”吴酩差点站起来,他点着似的激动起来,想说,你的事怎么能和我无关,可他没法儿说出口,他只能又给祝炎棠倒杯茶,“祝老师,你放心说吧,想哭的话,你就哭,我保证不告诉别人。”
“哈哈!我不想哭,我也不认为你会把我的事情告诉别人,放松好啦,”倒是轮到祝炎棠来安抚吴酩了,“其实也是很简单的故事。”
吴酩洗耳恭听:“那就说。”
祝炎棠轻描淡写:“我喜欢我的老板。”
闻言,吴酩寒毛一下子炸起来……靠,还真是?!那些云云八卦瞬间涌上吴酩的脑海,是个男的,却不是自己,一时竟不知该悲该喜……“那个谢明夷?”他把全部力量集中在掐着虎口的两指上,努力不让嘴唇发抖。
“嗯,是的吧,”祝炎棠垂下眼睫,目光蓄在下面,却又仿佛飘得很远,“我觉得我应该喜欢他。”
吴酩立刻道:“什么叫应该?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应该是什么意——”意识到自己有点太激动了,他闭上嘴。
“你理解错了,这个‘应该’是,合理、顺其自然的意思,”祝炎棠抬起眼,看着他,目光如此诚挚,又耐心,好像把他当作最亲近的人一样,“你听我讲讲为什么,就能明白。”
我明白?我不想明白。吴酩没辙地捂了捂脸,对于祝炎棠的事,他这是第一次产生烦躁的情绪,他本以为自己能按计划平静倾听并出谋划策,在无形中显现自己的可靠与善解人意。可此刻,他从指缝中瞪着那人,那人也瞪着他,问他说:“本来就是很无聊的故事,你不想听可以反悔哦?”
“我听!我没说不听!”吴酩越发心虚,翘起腿,大叫道,“祝炎棠,你什么时候这么婆婆妈妈了?”
“……好啦,你好像在替我生气一样,”祝炎棠忽然笑了,“虽然我想起他,也经常觉得很生气。”他放下核桃,是要认真说事的架势,“黑料最多的那两年,你可能在网上看过有人在扒我的家庭背景。都是真的,我曾祖父在北洋时期,的确是军阀,祖父当然也是反动派,大概做过很多穷凶极恶的事情?建国后举家逃到台湾去了,后来去到香港。97年,香港回归之前,祖父病得要死,我爸爸顺着他的意思,又带我们全家逃去美国。”
“你当时,才不到三岁?”
“嗯,花好多钱偷渡过去的,我们住在布朗克斯地铁站旁边的贫民窟,当时很穷很穷,一直到我十五岁,”祝炎棠不咸不淡地摆弄着手指,也不去看吴酩,“父亲想做生意翻盘,结果欠了高利贷,一直没有还干净,突然就死掉了。”他拢了拢耳后的碎发,“一辆破烂车,被大货车碾过去,我妈妈、我哥哥,一起在车上,一起死的。”
吴酩已然说不出话了。
却听祝炎棠平淡稀松道:“之后我才发现,他们买过那种客家人卖的,黑市的保险,受益人都填的是高利贷的债主,只有我没有买保险,我也没有上那辆车,没有被撞死。”
见吴酩不接话,他又道:“所以你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吗?我经常在想,是不是债主为了保费雇人把他们撞死?还是他们觉得这是唯一还钱的办法,所以主动死掉的,不给我买保险还是保护了我?到现在还是不明白。不过对当时的我来说,这也都是没办法的事,我必须继续打工,继续还钱,因为单单保费还是不够的,不还完钱,也就不能安静过活。”
“……你再喝点茶。”吴酩低下头,烫那紫砂壶。
“你听我讲完,”祝炎棠目光颤颤的,声音却仍是无所谓的样子,“我只想赚钱还债,去到同性恋酒吧打工,因为普通酒吧不收我,也去给人家看小孩、看狗,去倒卖假冒烟草,数不清楚,”祝炎棠脸上忽然闪现出明艳的笑意,好像忆起了什么乐事,“还去百老汇演过尸体,挤进去的话,就有午饭可以吃,很有趣的。他们活着的时候,我幻想过要去表演学院上学……到十六岁,还是这样,我毫无进步,有一个晚上被灌了脏药,从酒吧逃出去,觉得自己快要死掉了,然后我遇到谢明夷,他用家乡话对我说,要带我学习,回国,做大明星。”
有点头绪了。原来“恩人”是这个意思。也的确是恩人。已经不仅仅是星探那么简单,这是救命,又怎能用知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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