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响亮以至于都去看他。庾霞一扬手抽了他一嘴巴。

    罗普朗难堪,他整理了一下衣服,转头和医生商量了一下住院的以及建立完善病史记录的问题。

    李博林左脸肿起,五个巴掌印。他似乎是挨习惯了,没有一点不快,笑嘻嘻的。

    罗锦蓝很快就知道了。她前任老公被儿子安排进了高级医院,还有人说罗普朗孝顺呢。罗锦蓝找到罗普朗,问他想干什么。罗普朗沉默。罗锦蓝也是一耳光,也是左脸。罗普朗想起李博林带着巴掌印左右脸不对衬的笑容。

    “你长这么大,吃喝花费都是谁的?这么快想认祖归宗去?那行啊把你衣服脱下来,车也别开了,钱都是我给你的!滚去啊?”

    罗锦蓝在敏感问题上很易怒,竖个不存在的靶子打。她其实恐惧,却只能当愤怒发作。她只要对上罗普朗就只能焦虑。罗普朗的员工突然隐身一样都不在了,罗锦蓝近乎一进门就打罗总,他们够聪明就只能消失。罗普朗是罗锦蓝身上的肉,肉需要面子么。

    不对着罗普朗的时候,罗锦蓝是个很风趣和蔼健谈的人。可是她一生的喜怒爱恨都用在了李诗远身上,罗普朗只能父债子偿。

    罗普朗被扇得眼前发黑。罗锦蓝红着眼睛,尖利地数落她养大他有多么不容易,罗普朗是个白眼狼。

    确实不容易。罗锦蓝要给罗普朗最好的一切,在罗普朗还没上小学时听收音机上吹美国人如何养育孩子,说美国人都喝牛奶,孩子要喝夜奶。那时候一贫如洗的d市牛奶是一味药材,可以治病的。罗锦蓝开始订牛奶,价钱几乎是一个月收入的三分之一。昂贵的牛奶罗普朗却喝不下去。当初没有“乳糖不耐受”这个概念,罗普朗半夜被叫起来喝牛奶,迷迷瞪瞪被扒着嘴灌,灌完吐了一地。勉强喝了剩下的,肚子疼到天亮。

    罗锦蓝结结实实打了罗普朗一顿。

    罗锦蓝压榨她自己,反复反复丝毫不手软,榨出油水来给罗普朗订牛奶。罗普朗喝不了。

    持续好几天,罗普朗的记忆里只有半夜被叫起来挨打,和罗锦蓝凄凉的哭声。

    牛奶一订就得订半年,她已经没有钱了。

    罗普朗有点想笑,这中国式的父母和子女。

    他低声道:“妈,你知不知道……他家有遗传的肌无力肌肉萎缩?”

    罗锦蓝磅礴的宣泄被顿住,她卡了半天,反问道:“我生下你,还有罪了?”

    罗普朗微笑:“不。”他弯腰抱住罗锦蓝,然后遭到罗锦蓝的踢打。这是他小时候尝试的事情,他觉得妈妈很孤单,其实需要抱抱。他去抱愤怒的罗锦蓝,被罗锦蓝一脚踢开。

    这次也一样,罗锦蓝似乎本能地拒绝一切温情。

    不过,这次她挣不开了。

    第17章

    窦龙溪让罗普朗好好注意徐经理。罗普朗笑笑应付过去。徐经理倒是很兢兢业业,依旧干着大堂经理。但他如果辞职,也没多少可惜。

    徐经理心平气和在和金玟开玩笑,,金玟脸有些红。她做事手脚麻利,勤勤恳恳,有种质朴的感人的本分。可惜她是个秘书。她扁平的脸非常安全,让罗普朗带不出门。罗普朗一直琢磨着换一个漂亮点的,漂亮的心又浮。金玟准确地捕捉到自己老板的心情,诚惶诚恐看过来。

    罗普朗道:“医院有回音了么?”

    金玟道:“各种数值记录得差不多了,胡主任联合各科会诊,建议做一次切除手术,并且上呼吸机……”

    罗普朗倒是不甚在意:“注意记录他住院用药和病程,手术不用跟我商量了,该怎样怎样——但术后的效果要如实告诉我。”

    金玟点点头,记下了。

    罗普朗忽然又想起来:“乐经理老爷子是不是也住中心医院?怎么样?”

    金玟道:“乐经理并不怎么想说,我也不好问。”

    夏晴正式退出乐钟的生活,之前贴的钱她也没要。乐钟没法挽留。乐老太上次把夏晴骂哭,颇为自得,乐钟告诉她夏晴另去相亲,她反而失落,继而有些愤怒。似乎乐钟被别人比下去了。

    乐钟坐在病房的小马扎上,撑着头,捏着鼻梁。

    乐老太自己也闷得难受,嘴上絮叨。乐钟胸闷,起来出门溜达。中心医院够大,足够乐钟一个人漫无目的地乱走。

    医院呆的久了,他已经闻不出什么消毒药水的味儿来了。

    溜达到门诊楼,他插着口袋看人来人往,忽然救护车拉着调子闯过来,一个人满脸是血地走下车,颇为硬气,也不叫人搀。后面又跟着一个,这个是被抬下来的。一群人急急慌慌往里走,都看着不像好人。

    乐钟目送他们进了门诊,听救护车司机在不远处抽烟:“嗨混混儿打架。我还那么着急忙慌的。”听语气颇为不屑。

    救护车先到,再后面跟着几辆面包车。大致分为两拨,一前一后水火不相容。门诊的医生见怪不怪,众生平等地淡然处之。两拨人凑一起推推搡搡。都不算壮,孩子似的瘦弱,或许真的未成年,灰头土脸不拿自己烂命当回事的仗义。

    忽然一人暴起:“你知道我们大哥是谁么?我们大哥是窦总!你们算哪颗破葱!”

    一群人又要打起来,保安过来制止。乐钟在身上摸了摸烟,没摸着,才想起自己已经戒了。周围人有轻蔑,那一声嘹亮的“窦总”还回荡着,乐钟忽然伸手抹了一下自己的脸,把相同轻蔑从脸上抹掉了。

    李博林的高中一个月歇一天,一周的周日下午有两小时宽裕。他和体育班的在一起打球。大部分同学都回家,他无处可去。他长手长脚,个子够高,打球勉强还行。一帮男生打得很随性,偶尔有女生路过嘘一声,心里蠢蠢欲动的打得更起劲。

    李博林很少能有这样放开活泼的时候,通常没人会容忍他。他打篮球很不地道,多数时间像揍篮球,动作激烈。李博林正打得起劲,余光瞥到罗普朗正站在不远处,往这里看。他抱着篮球吓了一跳,篮球须臾给人抢走了。

    罗普朗厌恶肢体碰撞,因此很少参加体育运动。李博林迎着火烧云的光打球竟然也有生机盎然的意思,全然没有他畏畏缩缩的样子,像只风发的年轻的雄性动物。生机盎然,野心勃勃。

    李博林向罗普朗走了两步,不好意思道:“唉,哥。”

    罗普朗微微点头:“怎么不回家?”

    李博林一顿,随即道:“戴叔每周日都去。”

    罗普朗嗯了一声。

    李博林不动声色地慢慢敛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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