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渡 作者:洛禊鸣鸾

    分卷阅读149

    凌渡 作者:洛禊鸣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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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靠。“应该还是今天。今天,我把菜团子交给你了,你必须爱他胜过爱爱你自己,你必须把爱他放到你的日程里,必须时刻为他的智商考虑。如果……如果有一天你不爱他了,不要跟他讲,他受不了,你跟我讲,我带着他滚出你的世界。就这么简单!”

    气氛在冷月下异常庄重,隋愿看着他,目光里尽道匪夷所思,他也看着隋愿,尽管被酒气冲击的非常迷离,但他真的没看清隋愿,他的眼睛大概在精神状态上瞎了。

    隋愿伸出一只手,握住他搭在门框上的胳膊,用力,用力的推出去,然后狠狠关上门。

    “司机,可以开车了,去御景园。”

    第95章 第九十五章:我在黎明等你

    一个人真能冷到令人浑身发抖吗?没错,能!相比今夜无云冷月,康明宇深刻感觉到月光折射在隋愿身上,像光的射线经过无数对立的镜子聚焦到最亮的宝石上,他把寒冷释放到了极致。

    他可能听进去了,也可能爱答不理;他可能以为康明宇在耍酒疯,也可能认为他在小题大做装深沉。这些都无所谓,反正事后康明宇是连半分都想不起来。

    他像人寰里游荡的孤魂野鬼,总觉得自己有一段尘缘未了,但想不起来,于是漫无目的的在萧瑟秋风里闲逛。他甚至错过了隋愿轻蔑的眼神,不然就冲他这一点火就冒烟的暴脾气,也势必要争论不休,这样隋愿就有理由更讨厌他。

    暗黄色路灯下投向地面的影子,跌跌撞撞,仿佛要匍匐在马路上。空气中落了一层寒霰,朦朦胧胧,呼吸里都带着潮湿。

    康明宇寻着记忆向前走,他不敢保证自己的记忆是不是最终版本的,只是没有停下过。

    他走了很远很远,远得就像童话故事里经常提到的那句开场白,“很久很久以前”。可始终无法寻到故事的结局。

    路边有个马革裹尸一般的乞丐,用破烂的黑被子把身子卷成墨鱼寿司,周围破洞里露出的粘满尘土的棉花大概就是佐料。他是上帝的一盘菜,但无人买账,只能任由风吹雨打,磨灭他原有的色香味。

    康明宇在他身边的绿化带前坐下,寿司就睁开贼亮的眼睛看向他,也不动,也不说话,整片土地都是盛着他的盘子。

    大概,动物真的是会根据自然界的嬗递而进化,这块寿司的眼睛像夜鹰眼一样亮,似乎已经习惯了黑夜。

    “兄弟!”康明宇对他高呼,一面又拍打他的身体,方位差不多在肩膀处,“你,对这里熟悉吗?”

    一位流浪汉在这条街上不知会遇到多少像康明宇这样的醉鬼,他们皆是意气风发、金玉满钵的人,如同自己日日栖息的这条灯红酒绿的街道一样,高兴时跟他打个招呼,生气时给他来上一脚。

    但无论这个世界心情如何,有人慰问总是一件好事。

    “我跟你说话那,怎么?还不愿意搭理我?”

    康明宇站起来,焦躁的在流浪汉身边转悠,那地上有个碗,但没有缺口,可以见得现在的流浪汉也是有尊严的。

    “我就跟你问个路,从这,到汇英名郡怎么走!”

    流浪汉在路灯下伸出一只黝黑的手,指着东方说:“前面第四个红绿灯右转,路上有广州路的方向排,跟着它。”

    你们无法想象,当康明宇听到猫头鹰忽然发出布谷鸟盈润的叫声时,那种耳目一新的震慑。

    流浪汉的声音并不像想象中沙哑枯燥,而是婉转清澈,预示着他夏日壮苗的年纪,只是打结的长发盖住了半张脸,仿佛是个只长了两只眼睛的怪物。

    他的手黑如煤炭,而且严重变形,形容起来可以参考一种名叫泡脚凤爪的零食。

    说完,他把手瑟缩回去,在单薄的棉花里取暖。

    康明宇有一阵无言的呆立,不知该说些什么,也许最好什么也别说。

    “谢谢。”他抽筋似的点点头,临走前又补充一句,“哥们儿,你声音真好听啊,我音控,一听到那种清流急湍,我就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情绪。我跟你说,就声优都没你声音好听,而且你特别适合讲故事,说书一类的,肯定圈粉。唉?你别不信,这个世界上的人之所乐,什么都有,就有一种人特别迷恋纯洁的声音,不过,也有人是手控,特别喜欢看修长纤细的柔夷,都各有所爱嘛。”

    如果抛去最后一句话,估计这位流浪汉是要感激涕零的,然而,康明宇就是这种手一抖、坑队友的人,永远学不会正确补刀。

    他走了不远又忍不住回头寻觅,却见原先躺着寿司的地方空了,正前方有个站立的棉被在夜色下蠕动,一起一伏,时高时低,那一摊毫无形状可言的影子也如风过水面一般波澜起伏,逐渐远去。

    “难道?他怕我喝多了找不到路,回来还跟他算账?”小心眼的人在潜移默化里就没有正常的思维。

    他摇摇头,唉声叹气的继续前行。

    又走过一条十字路口,他感觉大腿根外侧有点痒,像微小电流在经脉里奔走,一会儿痒一会儿麻。

    下意识的摸摸口袋,原来手机屏幕亮着,剧烈的震动让他抓不住这条乱跳的“鱼”,而且这鱼还会唱歌,偏偏爱唱五行传奇的主题曲。

    “喂?喂!谁打的电话,有病啊!”

    对着手机嘶吼一阵,他翻过来一看,“靠,原来是闹钟。”

    手机屏幕上铺满流动的玫瑰花瓣,簌簌下落,到屏幕尽头就消失殆尽,不知去了何方。

    那上面粗体红字写着8.19、00:00。日程栏只填了四个字——“伏龙一世”。

    他的脑袋嗡的一声,发出红色预警的警报,醉意顿时消散。

    还记得吗?三年前的这一天,康明宇和伏龙一世在游戏里玩了一整夜,他说心情很差,康明宇就昼夜不离的陪在他身边。哪怕只是虚拟的影像,哪怕没有过多的语言,伏龙一世坐在红海岸桥上,康明宇就喋喋不休的逼叨。

    他说,今天是我的生日;他说,从来没有人记得我的生日;他说……并不是每个人生来都被需要着,很多时候,我们要花大把时间为自己找一个位置,既能服务别人,又能得到幸福。

    康明宇就告诉他,放心,从今天开始,我就能记住你的生日,我就在心里给你留个位置,我需要你,而且绝对会耗尽你最后一丝能源,直到我们都老去。

    伏龙一世说,死后要化作一颗星星,远远观望这无情的人世,看许多生灵擦肩而过,他们吠叫、忙碌、奔跑、在碗里舔食残羹剩饭,在草地上盖着黑夜成眠,第二天还有重重的担子要挑,沿街叫卖,看人脸色,用血汗盖一座房子,穿一次红衣,到民政局领一本注定要压在箱子底下的红纸,然后用后半辈子去经营,无数次的轮回,了生死,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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