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7
主角你清醒一点(快穿) 作者:想要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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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你清醒一点(快穿) 作者:想要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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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格林童话《玛林公主》乛v乛
第24章 来啊,互相伤害啊2
清晨的树林漂浮着些许雾气,四周都是清脆的鸟鸣。简竺现在一身轻松,连步伐都轻快了不少。他不停地向森林深处走去,企图穿过森林到达另一个国度。
他在林中走了一天,夜晚降临时简竺爬上了树,在树杈上安安稳稳地过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他被一阵鸡叫吵醒了。
对没错,鸡叫。
一只头顶红鸡冠的大公鸡正站在简竺上方的树梢上拼命啼叫。
……好精神的鸡,我能不能把它捉住然后炖汤?
简竺还没来得及伸出他邪恶的手,谁料公鸡突然口吐人语:“嘿伙计,新的一天已经来临了,你还要窝在那里像个懒汉一样到什么时候呢?”
简竺受到了他睁眼后的第二次惊吓。
公鸡可以说话吗?不对,他为什么会听懂一只鸡的话啊!
“别那么惊讶伙计,要不要来我们的小屋里享受一番?”
简竺的注意力完全被吸引过去了,他疑惑道:“你们的小屋?”
公鸡拍拍翅膀,从树上飞了下来。它踱了两下步,转身对简竺说:“来吧伙计,我来为你引路。”
简竺跟着公鸡一路走到了森林更深处,那里坐落着一间带院子的木屋,院子里还有着一堆粪堆和干草。
一个看上去上了年纪的驴子正卧在粪堆上休息。
公鸡一进院子就大声叫道:“嘿,嘿,大伙,都出来迎接客人了!”
“唉,什么啊,你这个红脑壳,”驴子晃了晃脑袋站起来,“你又打哪引来了客人?”
简竺对看过来的驴子下意识展露了一个友善的微笑。
一只红眼老猫从屋里窜出来,它身上还带着在炉边烤火时沾上的炉灰,轻轻巧巧就跳上了驴子的背;一条猎狗拖着瘦弱的身躯慢慢走出来。
四个家伙一起盯着简竺看。
这场景依稀有一丝丝熟悉……我是不是又混进了哪个童话里……
驴子看出了简竺的局促,它侧开身道:“为什么要呆在风里呢?让我们的客人进来说话。”
.
进屋后,公鸡呼啦啦就飞上了房梁。
屋子里有一张铺着雪白台布的长桌,散乱地摆放着不多的食物。厨房里,刚燃完的炉灶还有着热灰。
“不介意的话,就好好吃一点吧。”猎狗说。
“谢谢。”简竺拿起一片涂酱面包,“我该怎样称呼各位?”
“我们四个是不来梅城的乐师。”驴子说,“愿不愿意听一场演唱会?这个红脑壳有一把好嗓子。”
公鸡在横梁上叫道:“你这个灰驴!”
简竺呛了一下。
驴子说:“这里的日子很好,我们可以弹弹琴敲敲鼓,这样的话我们还要感谢曾经的狠心人。”
“狠心人?”
“我年轻的时候可是以勤奋著称的。”驴子转了转,“后来我的力气用尽了,干不动活啦,我的主人就想把我宰了吃肉。”
“我老的捉不了老鼠,女主人就想把我淹死。”老猫捋了一把胡子。
“年纪大了无法跟上矫健的步伐,我没有办法再狩猎了,那个主人就拿□□指着我。”猎狗道。
“我辛辛苦苦为她们打鸣,结果狠心的女主人竟然为了她的客人而想把我炖汤。”公鸡叫道,“这个狠心的人儿哟!”
最后它们异口同声道:“哎呀,我们最后的精力怎么能花费在那些人身上?”
简竺的脑子里好像闪过了什么,自然而然开口道:“但是你们最终并没有去不来梅城?不来梅城离这里还有段距离吧?”
猎狗摇了摇尾巴:“不来梅城是自由之城,事实上我们呆在这里也很自由快乐。不过对于你而言,不来梅城会是一个很好的去处。”
“为什么?”
驴子给简竺解释道:“不来梅城欢迎所有来访的客人。而且城内有几个慈悲心肠的女巫,她们无所事事又乐于管闲事。像你这样稚|嫩的小巫师,她们会很高兴做你的引导者。”
“不……等等。”这发展让简竺一脸懵,“你在说什么?”他指着自己:“我?巫师?”
我他喵的不是个公主吗?
驴子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哦亲爱的,你不知道吗?你是个地道的巫师啊。”
这信息量有点大了。
简竺一时不知道从何吐槽起。
缓过神来后,他将自己短期内的经历挑挑拣拣给乐师们说了,最后他忍不住问道:“一个公主,会是巫师吗?”
驴子想了想,摇了摇头:“如果公主的母亲,那位王后是的话,倒还有可能。但一般来说,皇室不会希望自己的女儿沾染上这些东西。况且你说你是东边来的?据我所知,那个国家并不欢迎巫师。”
简竺下意识地摸了摸藏在衣服里的两条项链。他的记忆出现了断层,只记得醒来后发生的事情。但是那晚在农舍时,他想起了几个零碎的场景。
记得之前的记忆里出现了一个星光魔杖,这会不会代表着他遗失的身份?
**
最终简竺还是去了不来梅城。
不来梅城的女巫对他有很大吸引力,他决定看看能不能从女巫那里挖出点什么。
不来梅城很繁盛,也意味着不来梅城占地面积很广阔。简竺人生地不熟,费了番工夫也没找到女巫。为了在找到女巫前不被饿死,他决定先去找份糊口的工作。
就这样,简竺在一家面包店里当了学徒。
一当,就当了大半个月。期间,简竺白天干活,晚上睡在面包坊的仓库里。他时不时趁下班的时候出去转转,希望能找到帮他的人。但很遗憾,真正的女巫都是些低调的人,若不动用魔力,她们和常人没什么不同。
半个月后,远方的王宫传来好消息,国王要为十五岁的小女儿准备盛大的生日宴。宴会将在一个星期后举行,届时将是举国欢庆。
“那真的是个非常优雅漂亮的女孩子,她的头发像阳光那样灿烂夺目,她的面容如同苹果花那样娇艳。”简竺站在告示底下,听着身边的大叔大妈窃窃私语,“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孩子呢?”
简竺对公主没什么兴趣,反正他也不想去参加宴会。他并不认为美公主爱上打工仔这样的狗血戏码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但很快他就被打脸了。
因为有一位女巫找上了他。
**
简竺现在站在金碧辉煌的大殿舞厅里,墙壁是绿丝绸铺就的,上面缀着珠宝雕刻成的花朵。洁白的餐布上整齐放置着象牙做成的餐具,餐桌之长,简竺居然一眼看不到尽头。
他周围都是精心装扮过自己的客人,端着酒杯的蓬蓬裙和西装裤挤在一起,让简竺感到窒息。虽然他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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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来啊,互相伤害啊2
清晨的树林漂浮着些许雾气,四周都是清脆的鸟鸣。简竺现在一身轻松,连步伐都轻快了不少。他不停地向森林深处走去,企图穿过森林到达另一个国度。
他在林中走了一天,夜晚降临时简竺爬上了树,在树杈上安安稳稳地过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他被一阵鸡叫吵醒了。
对没错,鸡叫。
一只头顶红鸡冠的大公鸡正站在简竺上方的树梢上拼命啼叫。
……好精神的鸡,我能不能把它捉住然后炖汤?
简竺还没来得及伸出他邪恶的手,谁料公鸡突然口吐人语:“嘿伙计,新的一天已经来临了,你还要窝在那里像个懒汉一样到什么时候呢?”
简竺受到了他睁眼后的第二次惊吓。
公鸡可以说话吗?不对,他为什么会听懂一只鸡的话啊!
“别那么惊讶伙计,要不要来我们的小屋里享受一番?”
简竺的注意力完全被吸引过去了,他疑惑道:“你们的小屋?”
公鸡拍拍翅膀,从树上飞了下来。它踱了两下步,转身对简竺说:“来吧伙计,我来为你引路。”
简竺跟着公鸡一路走到了森林更深处,那里坐落着一间带院子的木屋,院子里还有着一堆粪堆和干草。
一个看上去上了年纪的驴子正卧在粪堆上休息。
公鸡一进院子就大声叫道:“嘿,嘿,大伙,都出来迎接客人了!”
“唉,什么啊,你这个红脑壳,”驴子晃了晃脑袋站起来,“你又打哪引来了客人?”
简竺对看过来的驴子下意识展露了一个友善的微笑。
一只红眼老猫从屋里窜出来,它身上还带着在炉边烤火时沾上的炉灰,轻轻巧巧就跳上了驴子的背;一条猎狗拖着瘦弱的身躯慢慢走出来。
四个家伙一起盯着简竺看。
这场景依稀有一丝丝熟悉……我是不是又混进了哪个童话里……
驴子看出了简竺的局促,它侧开身道:“为什么要呆在风里呢?让我们的客人进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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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屋后,公鸡呼啦啦就飞上了房梁。
屋子里有一张铺着雪白台布的长桌,散乱地摆放着不多的食物。厨房里,刚燃完的炉灶还有着热灰。
“不介意的话,就好好吃一点吧。”猎狗说。
“谢谢。”简竺拿起一片涂酱面包,“我该怎样称呼各位?”
“我们四个是不来梅城的乐师。”驴子说,“愿不愿意听一场演唱会?这个红脑壳有一把好嗓子。”
公鸡在横梁上叫道:“你这个灰驴!”
简竺呛了一下。
驴子说:“这里的日子很好,我们可以弹弹琴敲敲鼓,这样的话我们还要感谢曾经的狠心人。”
“狠心人?”
“我年轻的时候可是以勤奋著称的。”驴子转了转,“后来我的力气用尽了,干不动活啦,我的主人就想把我宰了吃肉。”
“我老的捉不了老鼠,女主人就想把我淹死。”老猫捋了一把胡子。
“年纪大了无法跟上矫健的步伐,我没有办法再狩猎了,那个主人就拿□□指着我。”猎狗道。
“我辛辛苦苦为她们打鸣,结果狠心的女主人竟然为了她的客人而想把我炖汤。”公鸡叫道,“这个狠心的人儿哟!”
最后它们异口同声道:“哎呀,我们最后的精力怎么能花费在那些人身上?”
简竺的脑子里好像闪过了什么,自然而然开口道:“但是你们最终并没有去不来梅城?不来梅城离这里还有段距离吧?”
猎狗摇了摇尾巴:“不来梅城是自由之城,事实上我们呆在这里也很自由快乐。不过对于你而言,不来梅城会是一个很好的去处。”
“为什么?”
驴子给简竺解释道:“不来梅城欢迎所有来访的客人。而且城内有几个慈悲心肠的女巫,她们无所事事又乐于管闲事。像你这样稚|嫩的小巫师,她们会很高兴做你的引导者。”
“不……等等。”这发展让简竺一脸懵,“你在说什么?”他指着自己:“我?巫师?”
我他喵的不是个公主吗?
驴子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哦亲爱的,你不知道吗?你是个地道的巫师啊。”
这信息量有点大了。
简竺一时不知道从何吐槽起。
缓过神来后,他将自己短期内的经历挑挑拣拣给乐师们说了,最后他忍不住问道:“一个公主,会是巫师吗?”
驴子想了想,摇了摇头:“如果公主的母亲,那位王后是的话,倒还有可能。但一般来说,皇室不会希望自己的女儿沾染上这些东西。况且你说你是东边来的?据我所知,那个国家并不欢迎巫师。”
简竺下意识地摸了摸藏在衣服里的两条项链。他的记忆出现了断层,只记得醒来后发生的事情。但是那晚在农舍时,他想起了几个零碎的场景。
记得之前的记忆里出现了一个星光魔杖,这会不会代表着他遗失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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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简竺还是去了不来梅城。
不来梅城的女巫对他有很大吸引力,他决定看看能不能从女巫那里挖出点什么。
不来梅城很繁盛,也意味着不来梅城占地面积很广阔。简竺人生地不熟,费了番工夫也没找到女巫。为了在找到女巫前不被饿死,他决定先去找份糊口的工作。
就这样,简竺在一家面包店里当了学徒。
一当,就当了大半个月。期间,简竺白天干活,晚上睡在面包坊的仓库里。他时不时趁下班的时候出去转转,希望能找到帮他的人。但很遗憾,真正的女巫都是些低调的人,若不动用魔力,她们和常人没什么不同。
半个月后,远方的王宫传来好消息,国王要为十五岁的小女儿准备盛大的生日宴。宴会将在一个星期后举行,届时将是举国欢庆。
“那真的是个非常优雅漂亮的女孩子,她的头发像阳光那样灿烂夺目,她的面容如同苹果花那样娇艳。”简竺站在告示底下,听着身边的大叔大妈窃窃私语,“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孩子呢?”
简竺对公主没什么兴趣,反正他也不想去参加宴会。他并不认为美公主爱上打工仔这样的狗血戏码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但很快他就被打脸了。
因为有一位女巫找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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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竺现在站在金碧辉煌的大殿舞厅里,墙壁是绿丝绸铺就的,上面缀着珠宝雕刻成的花朵。洁白的餐布上整齐放置着象牙做成的餐具,餐桌之长,简竺居然一眼看不到尽头。
他周围都是精心装扮过自己的客人,端着酒杯的蓬蓬裙和西装裤挤在一起,让简竺感到窒息。虽然他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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