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的菜巨无敌好吃[系统] 作者:浮丘一

    分卷阅读91

    我做的菜巨无敌好吃[系统] 作者:浮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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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食用。实际上它是在现代的八十年代、由参加全国烹饪赛的重庆队研发出来的新品[1]。为了让暖锅的口味更加顺滑独特,所以做了一些新的改进,借鉴了著名的御龙火锅[2]的做法,将清汤做了一部分的改进,也在名字上保留了鸳鸯二字。

    一般的鸳鸯火锅,清汤汤底的主食材一般采用的是老母鸡、老肥鸭、火腿棒子骨又或者猪排骨此类熬成[3],芬香扑鼻、又有很好的包容性,因为便宜又好用,所以现在市面上很少会出现别的新奇的汤底。

    所以宋阮翻了好几天的古籍,终于翻到了御龙火锅相关的资料,最后决定将汤底的主食材换成带皮的五花肉。

    因为鸳鸯暖锅属于川菜系,所以宋阮在这方面还特地请教了黄家三兄弟,但是这三人一听宋阮想要推出的新品是暖锅,都连连摇头、满脸的不赞同之色。

    他们的担忧也并非是没有道理,现在已经慢慢地进入了炎夏,昼夜之间的温度也相差不是很大——无非也就是热和更热的区别,古代家底不算殷实的人们买不起冰,最常用的消暑的办法就是喝一碗酸梅汤又或者是在茂密旺盛的树下纳凉。

    虽然现在京城里掀起了一股不大不小的夫妻肺片风,但是你若是去街上拉一个人吃火锅,那人铁定是头摇得仿若拨浪鼓。

    开什么玩笑?这么热的天,不喝点冷的东西就算了,还要去吃又辣又烫的东西、弄得身上一身汗、回来又要洗澡,岂不是麻烦死了?

    古代的居民在洗澡方面总有一种天然的畏惧,因为这里的医疗条件低下,而若是洗冻着了,很容易感染风寒,且不说治病抓药要一大笔费用的难题,风寒治不好是会要人命的。

    在这种情况下,宋阮要推出鸳鸯戏水暖锅的难度可想而知。

    但是宋阮这一次却非常坚持,黄老大见劝说无果,只好手把手地细细教宋阮怎么样调制出好喝好吃的火锅汤底。

    他调出来的第一代鸳鸯戏水暖锅,第一个食客便是杨苑。

    杨苑早前跟着他回来,兴奋地跟着宋阮在厨房转了老半天、后来才知道宋阮要做暖锅,而且里面还有红汤的暖锅,他脸上的笑容就渐渐地消失、然后委屈地默默走掉了。宋阮在后面喊了十几声、也没听见他应一声。

    所以宋阮擦了擦手把暖锅端了出来、看见杨苑在大堂里正襟危坐、面前还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一套餐具的时候,忍不住笑了出来。

    他把火锅放在垫了一块厚布料的桌上,锅子里还嘟嘟地冒着热气,下面装着一块青铜制的容器、里面放了少许的、燃烧着的炭,上面冒着点点的火星,让暖锅能持续不断地保持温度。

    “还以为你不来了,正打算叫张秀才他们一起尝尝呢。”

    宋阮打趣道。

    “你当我傻啊?前些日子克扣了我两顿晚饭,我再不吃这一顿,又亏了。”

    杨苑哼了一声,酸溜溜地说,“我就知道你记着那些人,要是我不在了,你是不是还拿他当儿子一样地养啊?”

    话是这么说,但他还是朝张书生招了招手,“去把大家叫过来吧,这暖锅大得很,不够吃了就夹着肉往里面稍涮涮,一起吃着热闹,叫你们掌柜的高兴高兴。”

    张书生本来还趴在柜台上眼巴巴地看着桌子上大暖锅飘散出来的香气,一听杨苑的话,高兴地差点蹦了起来,欢欢喜喜地应了一声,然后窜到院子里去把大家都给叫了出来。

    宋阮撇过头去,看见杨苑一脸不情愿和别人分享、但是又想讨他欢心的模样,忍俊不禁、伸出手来挠了挠杨苑的下巴,笑眯眯地道,“乖,晚上奖励你做莲花卷。”

    “莲花卷?”

    这东西杨苑没吃过,也从来没见宋阮做过,一猜想便知道是他新弄出来的玩意儿,他兴致勃勃、刚要继续问下去,结果饭馆里的伙计们一听有吃的、都兴冲冲地跑了过来,七嘴八舌地挤着坐下了。

    见状,杨苑也只好把想要说的话通通咽回了肚子里。

    掌柜的做出了新菜品,第一口尝的必然是杨公子。

    这已经是客栈里心照不宣的规矩了,所以大家分好了碗碟、乖乖地排排做好,咽了咽口水等着杨苑‘开饭’。

    杨苑把宋阮事先准备好的一些冷切蔬菜、还有一些半生肉——这也是怕火候不够、不能将肉煮熟,放了一部分入锅,咕嘟嘟泛着水泡的暖锅瞬间就被五花八门的菜给挤满,青菜叶子顺着源源不断滚出来的水泡上浮下窜,好不热闹。

    他第一筷子毫无意外地先伸进了清汤的锅子里,宋阮对这一点毫不意外,而且他也的确希望对方能在这一方面给出中肯的评价,也好方便他下次改进。

    刚下去的菜大半都没有熟,所以杨苑先夹了一块熬得刚刚好的猪肉片夹了起来。

    那猪肉片切得瘦肥刚好、一分有余,五花肉被筷子正好夹在了正中间、身段柔软地像是舞女的腰,它的表面还浮着一层清汤特有的泡沫,时不时地散发出一阵诱人的香味。

    这第一口,是不能沾酱料吃的,否则就会影响他对食物本身的判断。

    杨苑象征性地吹了吹,然后把那片肉放进了口中。

    五花肉位于猪的腹部,这部分的瘦肉最柔嫩多汁,而且久煮不柴,是很多经典名菜的主要食材,也是宋阮选择它作为汤底的主要原因。

    杨苑放进口中,还未咀嚼、便感觉五花肉在舌头上仿佛变成了一滩水,肉又嫩又香,诱人的气息从喉管窜到鼻腔、又从鼻腔窜了回来,俯冲进入了肺和胃,不光口中开始分泌唾沫、就连胃也咕噜咕噜地叫了起来。

    他咀嚼了两口,肉果然柔滑软嫩,就算是让掉了一半牙齿的老人来吃,也一点都不费事。还未等他回味过来,那肉便已经被牙齿撕成了无数的碎片,在喉结的滚动中快速地滑进了胃中。

    杨苑只消尝这一块片、便知道这块五花肉大概是用不周山水泡过的,所以显得格外的香滑软嫩,宋阮也的确如他所预料的那样,对不周山水的运用更加地轻车驾熟了。

    毕竟只要做菜,就必然会用到水这一基本元素。

    “清汤的汤底已经很不错了,挑不出什么毛病。”

    杨苑说着,掏出手帕擦了擦嘴角的汤汁。

    他这句话话音刚落,众人便纷纷夹起了筷子、你争我抢,一时间,暖锅上面无数只红色的瘦长物体飞来飞去、低空盘旋,时不时地还会相互碰撞,更有惨烈者,直接被撞飞了出去。

    张书生沮丧地捏着剩下的一只筷子,他刚要起身去换一双,杨苑却已经比他快了一步,扭过腰直接从后面一桌的筷筒里抽了一只新的递给他。

    然后他又拍了拍桌子,示意离食材近的伙计们不要忘记往里面加菜、又或者是大家吃得太快、炭火又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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