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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同人)红楼之贤妻难为 作者:山村漠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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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眼睛,鼻子小小挺挺,嘴巴也是小小巧巧,长到三四岁的时候越发乖觉可爱,极得长辈、父母,及兄长们之宠。她日常喜欢猴在父皇身上,或是做哥哥们的小尾巴,最亲近的人是母后,害怕或是不高兴的时候,必然要母后抱着才安心。
明德十年,小丫头四岁,见哥哥们都去学房读书,便闹着也要去。虽然历来没有公主跟皇子一块进学的先例,但架不住皇帝皇后宠女,硬是在学房为小公主加了一套桌椅,也如皇子们一般,添了两个伴读,并四个伺候笔墨的宫人。
明德六年,腊月,林如海因旧疾复发,咳嗽连月,一再请求致仕。徒祺宇挽留再三,谁料他打定主意,只得应允。鉴于他侍奉多年,劳苦功高,除允他仍按原职领取俸禄外,令赐银万两、田庄两处。
彼时黛玉有已女一子,女儿虽已出嫁,但两家相距不远,来往十分方便。况女儿女婿又都极孝顺,林如海在养病之余便以含饴弄孙为乐,倒也快活。
徒祺宇仍是独宠林忆昔一人,早些年大臣们还时常劝谏皇帝选秀女充实后宫,一次又一次的碰壁后,便放弃了这个想法。横竖皇后也有四个嫡子,在子嗣上说,倒也勉强够了。
小公主性子活泼,白天那是天不怕地不怕,时常还捉弄几个哥哥,但一到晚上却说怕黑,常常要缠着母后睡。这点倒是随了林忆昔,她小时候也是怕黑,每次都要亮着灯睡,一直到六七岁上了小学之后才好了。所以对于女儿的怕黑一说,她也理解,想着再大些应该就没事了。
如此一来倒是苦了徒祺宇,只能趁这小丫头不在的时候才能做夫妻间的亲密事。
“父皇,薇儿要抱抱……”
徒祺宇刚下朝回来,朝服尚未换下,听到女儿软软糯糯的小奶音,看见那微微张开的小胳膊,心里觉得暖暖的,忙过去将女儿抱起,在她鼻子上点了点:“小调皮,可想父皇了?”
小公主重重的点头,很认真的“嗯”了一声。徒祺宇便拿自己的脸去蹭她的脸,小丫头被蹭的疼了,使劲儿往外推,一面喊道:“母后救命!父皇又欺负你最爱的薇儿了……”
林忆昔从里面出来,含笑双手在女儿的脸蛋上捏了捏。
小丫头气的哼了一声,“母后也欺负我,我找太子哥哥去!”
徒祺宇抱着她说:“父皇不放,你如何找你太子哥哥?”
“父皇欺负人!”小公主哼了一声,挣扎着要下来。徒祺宇怕她伤到自己,忙把人放下。她脚一落地,便跑出去了。徒祺宇叫道:“你太子哥哥跟师傅读书呢,别去打扰他。”
小公主住了脚,“噢”了一声回来,仰着头问:“母后,我什么时候才可以找太子哥哥。”
林忆昔摸着她的头说:“你玩一会子,能去的时候母后叫你。”
小公主很乖巧的点点头,由嬷嬷领着进了内殿玩耍。
林忆昔帮徒祺宇退下朝服,换上一身轻便的常服。盯着他瞧了瞧。刚过而立之年的皇帝英俊不减,蓄起胡子,又多了些成熟的韵味。开始林忆昔并不喜欢男人蓄胡须,总觉得别扭。但在古代,男人过了三十如果还是面白无须的样子,便很奇怪。后来看习惯了,竟然觉得蓄胡须的男人还挺儒雅。
又至年节,徒祺宇大宴群臣,林忆昔也要宴请一些重要的命妇。
十年来,这些事她已驾轻就熟。接受命妇们的拜贺,然后赐宴,看戏,基本上形成了一定的流程。在前排的命妇中有一个人在起身的时候瞟了上位的皇后一眼。她身上穿着二品诰命的礼服,仔细一看,原来是同为穿越者的原邢国公府二姑娘。
她没穿越前家境不错,看过许多穿越小说。刚穿越过来的时候以为自己便是主角,会有什么所谓的主角光环,然后有数不清的贵人上赶着来帮自己。后来经历的重重挫折让她认清事实,意识到自己并不是什么主角。不过,她是幸运的,家族的败落并没有对她产生太大的影响,在当今皇后的关照下,她嫁了一个不错的夫君。她那个皇后姐姐——曾经被誉为家族的骄傲——如今虽是名义上的太后,日子却并不快活,不过困在一隅之地日日与青灯古佛作伴罢了。
现在,她有疼爱自己的夫君,也有自己的儿女,她知足了。
其实,仔细想想,能在古代获得幸福的生活,她何尝不是主角呢。不过,每个人的道路不同罢了。
年节后便是元宵节。宫里张灯结彩挂满各色灯笼,十分好看,林黛玉特意带了女儿来瞧。小诗岚已满六岁,跟皇子、公主们都相处的极好。当然,她还是最喜欢缠着大表哥。
十岁的太子越发稳重,已经开始学习处理政务,做的井井有条,获得朝臣们的一致赞誉,却仍拿诗岚和小公主没办法。诗岚这次进宫带了自己绣的荷包,因刚学,且是做的第一个荷包,样子嘛,有点,呃,不怎么入眼。她说自己好辛苦,特意绣好送给太子表哥的。虽然极丑,他还是佩戴上了。而且一直戴了好几个月,直到端午节的时候诗岚又绣了一个送他,才将旧的换下。当然,这是后话。
元宵节京城有盛大的灯会,皇帝、皇后也带领宗室们在门楼上赏灯。
眼见火树银花,各色彩灯几乎将城池照亮,一条条光的道路,绵延到肉眼看不见的尽头。百姓们沿着街道行走,多数人都提着花灯,形成一条流动光河。林忆昔看着,觉得十分新鲜。垂了头,她想,自己好像已经许久未曾出宫,难怪看什么都觉得新鲜。
正想着,福保到她跟前跪下,递来一个纸条。
揭开一看,是徒祺宇的字迹,上书:昔儿,跟为夫来。
扭头一瞧,徒祺宇正含笑看着她,嘴唇勾着,眼微眯,跟三儿子想做坏事的时候一模一样。然后,他起身,闪过屏风,往旁边供帝后歇息的一间屋子里去了。
林忆昔也忍不住笑笑,跟了过去。
徒祺宇接下来的话,让林忆昔有些惊讶。他说要带她下去走走,不带随从,不带孩子们,扮成寻常百姓的样子。“我知你想过百姓的生活。”他道。
和他牵手走在街上的时候,是她穿越以来最快乐最放松的时刻。这一刻,他不是皇帝,她也不是皇后,没有家国天下,也没有永远堆积如山的政务,他们只是一对很普通很普通的夫妻。若说特别,也就是比一般的夫妻更加恩爱一点。站在一座高高的拱桥上俯视远方,河水在彩灯的映照下发出暖暖的红光,煞是迷人。
回头,看看身边的男人。
她甜蜜的笑了。这辈子,有他,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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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眼睛,鼻子小小挺挺,嘴巴也是小小巧巧,长到三四岁的时候越发乖觉可爱,极得长辈、父母,及兄长们之宠。她日常喜欢猴在父皇身上,或是做哥哥们的小尾巴,最亲近的人是母后,害怕或是不高兴的时候,必然要母后抱着才安心。
明德十年,小丫头四岁,见哥哥们都去学房读书,便闹着也要去。虽然历来没有公主跟皇子一块进学的先例,但架不住皇帝皇后宠女,硬是在学房为小公主加了一套桌椅,也如皇子们一般,添了两个伴读,并四个伺候笔墨的宫人。
明德六年,腊月,林如海因旧疾复发,咳嗽连月,一再请求致仕。徒祺宇挽留再三,谁料他打定主意,只得应允。鉴于他侍奉多年,劳苦功高,除允他仍按原职领取俸禄外,令赐银万两、田庄两处。
彼时黛玉有已女一子,女儿虽已出嫁,但两家相距不远,来往十分方便。况女儿女婿又都极孝顺,林如海在养病之余便以含饴弄孙为乐,倒也快活。
徒祺宇仍是独宠林忆昔一人,早些年大臣们还时常劝谏皇帝选秀女充实后宫,一次又一次的碰壁后,便放弃了这个想法。横竖皇后也有四个嫡子,在子嗣上说,倒也勉强够了。
小公主性子活泼,白天那是天不怕地不怕,时常还捉弄几个哥哥,但一到晚上却说怕黑,常常要缠着母后睡。这点倒是随了林忆昔,她小时候也是怕黑,每次都要亮着灯睡,一直到六七岁上了小学之后才好了。所以对于女儿的怕黑一说,她也理解,想着再大些应该就没事了。
如此一来倒是苦了徒祺宇,只能趁这小丫头不在的时候才能做夫妻间的亲密事。
“父皇,薇儿要抱抱……”
徒祺宇刚下朝回来,朝服尚未换下,听到女儿软软糯糯的小奶音,看见那微微张开的小胳膊,心里觉得暖暖的,忙过去将女儿抱起,在她鼻子上点了点:“小调皮,可想父皇了?”
小公主重重的点头,很认真的“嗯”了一声。徒祺宇便拿自己的脸去蹭她的脸,小丫头被蹭的疼了,使劲儿往外推,一面喊道:“母后救命!父皇又欺负你最爱的薇儿了……”
林忆昔从里面出来,含笑双手在女儿的脸蛋上捏了捏。
小丫头气的哼了一声,“母后也欺负我,我找太子哥哥去!”
徒祺宇抱着她说:“父皇不放,你如何找你太子哥哥?”
“父皇欺负人!”小公主哼了一声,挣扎着要下来。徒祺宇怕她伤到自己,忙把人放下。她脚一落地,便跑出去了。徒祺宇叫道:“你太子哥哥跟师傅读书呢,别去打扰他。”
小公主住了脚,“噢”了一声回来,仰着头问:“母后,我什么时候才可以找太子哥哥。”
林忆昔摸着她的头说:“你玩一会子,能去的时候母后叫你。”
小公主很乖巧的点点头,由嬷嬷领着进了内殿玩耍。
林忆昔帮徒祺宇退下朝服,换上一身轻便的常服。盯着他瞧了瞧。刚过而立之年的皇帝英俊不减,蓄起胡子,又多了些成熟的韵味。开始林忆昔并不喜欢男人蓄胡须,总觉得别扭。但在古代,男人过了三十如果还是面白无须的样子,便很奇怪。后来看习惯了,竟然觉得蓄胡须的男人还挺儒雅。
又至年节,徒祺宇大宴群臣,林忆昔也要宴请一些重要的命妇。
十年来,这些事她已驾轻就熟。接受命妇们的拜贺,然后赐宴,看戏,基本上形成了一定的流程。在前排的命妇中有一个人在起身的时候瞟了上位的皇后一眼。她身上穿着二品诰命的礼服,仔细一看,原来是同为穿越者的原邢国公府二姑娘。
她没穿越前家境不错,看过许多穿越小说。刚穿越过来的时候以为自己便是主角,会有什么所谓的主角光环,然后有数不清的贵人上赶着来帮自己。后来经历的重重挫折让她认清事实,意识到自己并不是什么主角。不过,她是幸运的,家族的败落并没有对她产生太大的影响,在当今皇后的关照下,她嫁了一个不错的夫君。她那个皇后姐姐——曾经被誉为家族的骄傲——如今虽是名义上的太后,日子却并不快活,不过困在一隅之地日日与青灯古佛作伴罢了。
现在,她有疼爱自己的夫君,也有自己的儿女,她知足了。
其实,仔细想想,能在古代获得幸福的生活,她何尝不是主角呢。不过,每个人的道路不同罢了。
年节后便是元宵节。宫里张灯结彩挂满各色灯笼,十分好看,林黛玉特意带了女儿来瞧。小诗岚已满六岁,跟皇子、公主们都相处的极好。当然,她还是最喜欢缠着大表哥。
十岁的太子越发稳重,已经开始学习处理政务,做的井井有条,获得朝臣们的一致赞誉,却仍拿诗岚和小公主没办法。诗岚这次进宫带了自己绣的荷包,因刚学,且是做的第一个荷包,样子嘛,有点,呃,不怎么入眼。她说自己好辛苦,特意绣好送给太子表哥的。虽然极丑,他还是佩戴上了。而且一直戴了好几个月,直到端午节的时候诗岚又绣了一个送他,才将旧的换下。当然,这是后话。
元宵节京城有盛大的灯会,皇帝、皇后也带领宗室们在门楼上赏灯。
眼见火树银花,各色彩灯几乎将城池照亮,一条条光的道路,绵延到肉眼看不见的尽头。百姓们沿着街道行走,多数人都提着花灯,形成一条流动光河。林忆昔看着,觉得十分新鲜。垂了头,她想,自己好像已经许久未曾出宫,难怪看什么都觉得新鲜。
正想着,福保到她跟前跪下,递来一个纸条。
揭开一看,是徒祺宇的字迹,上书:昔儿,跟为夫来。
扭头一瞧,徒祺宇正含笑看着她,嘴唇勾着,眼微眯,跟三儿子想做坏事的时候一模一样。然后,他起身,闪过屏风,往旁边供帝后歇息的一间屋子里去了。
林忆昔也忍不住笑笑,跟了过去。
徒祺宇接下来的话,让林忆昔有些惊讶。他说要带她下去走走,不带随从,不带孩子们,扮成寻常百姓的样子。“我知你想过百姓的生活。”他道。
和他牵手走在街上的时候,是她穿越以来最快乐最放松的时刻。这一刻,他不是皇帝,她也不是皇后,没有家国天下,也没有永远堆积如山的政务,他们只是一对很普通很普通的夫妻。若说特别,也就是比一般的夫妻更加恩爱一点。站在一座高高的拱桥上俯视远方,河水在彩灯的映照下发出暖暖的红光,煞是迷人。
回头,看看身边的男人。
她甜蜜的笑了。这辈子,有他,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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