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本买卖之旧案 作者:一步风晴
分卷阅读5
“差不多怎么行!?”金万两一看沈展翼十二分马虎不确定的神情,加上那话里的一句差不多,立即就心急起来:“随便一笔帐那就是几十上百两的出入了!”
要是因为沈展翼的“差不多”对错了几笔帐,那就等于是白花花的银子丢在大街上,可不是得要了他的命嘛!
沈展翼见金万两急急忙忙返回屋里去换衣服,便笑吟吟的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借着这机会吩咐了人去安排,又气定神闲的喝了两口茶,而后看见金万两低头整理着衣襟出来,便后悔了。
那人一身白色薄锦长衫,外面罩着淡绿色纱衣,头发半梳,束在青缎嵌东珠的发带里,腰系三指宽的腰带,右侧缀着个羊脂玉佩,脸上因为这一番忙碌微微泛红,一院子青翠的树木里正映衬得别样的俊秀、灵气。
沈展翼挑了挑眉,不由自主的舔了舔嘴唇,悄悄咽下一口口水。
好吧!就算眼前这人已经是孩子的爹,就算自己早就将这人吃得一遍又一遍了,瞧着他这水葱般的模样,仿佛仍是能透过那一身衣衫看见他微凉的、水滑的、白嫩的肌肤一样,忍不住就是一阵阵的情动。
就是想把这人狠狠的揣在自己的怀抱里,好好的疼爱一番。
可能,现在最好的选择不是去什么铺子里结算,而是应该尝尝眼前这个清凉降火的点心。
“你还没准备好吗?”金万两对上沈展翼有些恍惚的神色,自然的问他。
“……没有,马车都备好了。”沈展翼微微一笑,温柔道。
反正夏日漫长,等转一圈回来、等院子里的这些人散一散,他们还有那么长的时间可以用来缠绵,他也不必急于这一时。
两人上了马车一路往闻名珍苑而去。
赵掌柜早一步得了消息,等两位东家到地方的时候,人已经恭恭敬敬的站在门口迎接,二楼上也备好了冰镇的酸梅汤、菊花茶,又叫人从临街的糕点铺里买了金万两最喜欢的桂花凉糕。
这一次是金万两生产之后第一次来铺子里。
他在楼下转了一圈,见到几个生面孔,便仔仔细细的问了好一会儿,差不多连人家祖上三代都问得清楚明白了,才放心。
沈展翼微笑的站在一边看着,店铺再大,货物再好,总归也得是有好人来经营,掌柜固然是重要的,伙计一样很重要,金万两向来谨慎,在雇人这一点上做得更加的仔细,就算这铺子他如今只是个挂名的东家,也还是很尽心的摆出老板的架势来。
等他问完了话,又像模像样的看了一遍柜上的东西,两人才抬步上楼。
☆、第 4 章
这时正是盛夏,二楼上两侧的窗户都敞开着,放置茶水、点心的桌子便摆在中间,穿堂而过的丝丝清风让这午后也凉爽宜人。
赵掌柜先跟金万两道了喜,之后才将厚厚的账本放在他的面前,将这两月来的帐细细的说给金万两听。他虽说与金万两打交道不多,但也知道沈展翼对他疼爱至极,万事都以金万两为先,所以即便是金万两许久不来这铺子里一次,整体经营也都是沈展翼在操心,他也一眼就看得清楚,这挂着名的大老板才是最该讨好的人。
金万两认认真真听完了赵掌柜的解说,将账目的本子翻了翻,而后皱着眉头撇着嘴道:“你这帐目记得勉强算可以吧!不过还是有需要改善的,等以后我慢慢教你好了,可你看,”金万两指了指账本看着赵掌柜道:“咱们价钱不便宜那是因为东西都是好东西,你们这价让的也太随意了,少则几两多则几十两,这样让价还得了?这让出去的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赵掌柜见金万两一副捧着心口痛心疾首的样子,连忙点头称是。
金万两向来吝啬抠门他是知道的,此时听他鸡蛋里挑骨头心里虽然难免有些微词,人还是按照沈展翼交代的那样,郑重其事的将这些意见记录在手边的一个小册子里,做得像模像样的。
这让金万两十分的满意,大老板的架势端得更是十足。
待账目说得差不多时,赵掌柜便将一些散碎银两和银票照旧交给了他,自己则退出门口,往楼下交代金老板的吩咐去了。
散碎银两大概有百十几两,银票则多些。金万两点过之后便将银票揣在怀里,惦着沉甸甸的钱袋子美滋滋的觉得这一日收获颇丰,自己床底下那钱匣子里又多了不少数目,这样积攒下去,离曲周首富的宏伟目标就又近了一点。
他正在脑袋里想象着衣锦还乡时的美妙时刻,窗口那处突然飞进一直雏鹰来。
这雏鹰爪子上扣着一个金质的扣环,金万两觉得眼熟得很,想了想才记起是在沈府花园里看见过的,没想到今日它认错了地方,飞来了这里,于是就忍不住道:“这不是家里那只?倒亏得它运气,竟是寻到了这里,若是落错到别处去,只怕过不得一日就得变成别人碗里了一副骨架了!”
沈展翼好笑的点了点金万两的头,一手将那雏鹰捉住了捧到面前,从它的爪子上拿下一只十分精巧的小竹筒来,温柔道:“不是它找错了地方,它是认的是人,只有我能捉得到。”
“这个好玩,那它能不能也认得我?”
“可以,你喜欢的话以后再教你。”
“哦。”
金万两见他不欲多言语,只略微深思的对着那纸条,便将注意力转移到了那雏鹰身上。
他自来都只听说飞鸽传书的,这还是第一次看见飞鹰传书,不过明显这飞鹰比飞鸽要厉害一些,要是他能多训出几只这样的鹰来,肯定也是一笔好赚的买卖。
这京城里的达官贵人有的是,嗜好也千奇百怪,豢养的玩意儿什么样稀奇的都有,更是有人愿意大把的花银子来攀比,他就见过拿金银铸鸟笼的,还有拿上好的羊脂玉雕蛐蛐盒子的,千金买只鹰来玩根本就不在话下,更何况这鹰还会认主人,拿来炫耀最好了。
那雏鹰对沈展翼相当的亲热,站在他的胳膊上抻着头要抚摸,见沈展翼半天没有动作就拿喙一下一下的轻戳他的手臂。
金万两觉得好玩,伸手便要去摸,那雏鹰却立时竖起脖子上的一圈毛来,翅膀也半张开,但那架势并不是要飞,而是对金万两的戒备和警示。
幸好沈展翼虽想着事,余光里也还是注意着金万两的,见他伸手就连忙挡住了:“现在不能摸,等你以后喂过他几次,熟悉了才行。”
“为什么?它不是见过我吗?”
“那不一样,他虽见过你,但不会认你是主人,你若靠近了,他会啄伤你的。”
金万两连忙把手缩了回来,又歪着头对着那依旧和他虎视眈眈对看的雏鹰研究了一会儿,最后确定,自己肉体凡胎,绝对不是那尖利的鸟喙的对手。他回头见沈展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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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怎么行!?”金万两一看沈展翼十二分马虎不确定的神情,加上那话里的一句差不多,立即就心急起来:“随便一笔帐那就是几十上百两的出入了!”
要是因为沈展翼的“差不多”对错了几笔帐,那就等于是白花花的银子丢在大街上,可不是得要了他的命嘛!
沈展翼见金万两急急忙忙返回屋里去换衣服,便笑吟吟的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借着这机会吩咐了人去安排,又气定神闲的喝了两口茶,而后看见金万两低头整理着衣襟出来,便后悔了。
那人一身白色薄锦长衫,外面罩着淡绿色纱衣,头发半梳,束在青缎嵌东珠的发带里,腰系三指宽的腰带,右侧缀着个羊脂玉佩,脸上因为这一番忙碌微微泛红,一院子青翠的树木里正映衬得别样的俊秀、灵气。
沈展翼挑了挑眉,不由自主的舔了舔嘴唇,悄悄咽下一口口水。
好吧!就算眼前这人已经是孩子的爹,就算自己早就将这人吃得一遍又一遍了,瞧着他这水葱般的模样,仿佛仍是能透过那一身衣衫看见他微凉的、水滑的、白嫩的肌肤一样,忍不住就是一阵阵的情动。
就是想把这人狠狠的揣在自己的怀抱里,好好的疼爱一番。
可能,现在最好的选择不是去什么铺子里结算,而是应该尝尝眼前这个清凉降火的点心。
“你还没准备好吗?”金万两对上沈展翼有些恍惚的神色,自然的问他。
“……没有,马车都备好了。”沈展翼微微一笑,温柔道。
反正夏日漫长,等转一圈回来、等院子里的这些人散一散,他们还有那么长的时间可以用来缠绵,他也不必急于这一时。
两人上了马车一路往闻名珍苑而去。
赵掌柜早一步得了消息,等两位东家到地方的时候,人已经恭恭敬敬的站在门口迎接,二楼上也备好了冰镇的酸梅汤、菊花茶,又叫人从临街的糕点铺里买了金万两最喜欢的桂花凉糕。
这一次是金万两生产之后第一次来铺子里。
他在楼下转了一圈,见到几个生面孔,便仔仔细细的问了好一会儿,差不多连人家祖上三代都问得清楚明白了,才放心。
沈展翼微笑的站在一边看着,店铺再大,货物再好,总归也得是有好人来经营,掌柜固然是重要的,伙计一样很重要,金万两向来谨慎,在雇人这一点上做得更加的仔细,就算这铺子他如今只是个挂名的东家,也还是很尽心的摆出老板的架势来。
等他问完了话,又像模像样的看了一遍柜上的东西,两人才抬步上楼。
☆、第 4 章
这时正是盛夏,二楼上两侧的窗户都敞开着,放置茶水、点心的桌子便摆在中间,穿堂而过的丝丝清风让这午后也凉爽宜人。
赵掌柜先跟金万两道了喜,之后才将厚厚的账本放在他的面前,将这两月来的帐细细的说给金万两听。他虽说与金万两打交道不多,但也知道沈展翼对他疼爱至极,万事都以金万两为先,所以即便是金万两许久不来这铺子里一次,整体经营也都是沈展翼在操心,他也一眼就看得清楚,这挂着名的大老板才是最该讨好的人。
金万两认认真真听完了赵掌柜的解说,将账目的本子翻了翻,而后皱着眉头撇着嘴道:“你这帐目记得勉强算可以吧!不过还是有需要改善的,等以后我慢慢教你好了,可你看,”金万两指了指账本看着赵掌柜道:“咱们价钱不便宜那是因为东西都是好东西,你们这价让的也太随意了,少则几两多则几十两,这样让价还得了?这让出去的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赵掌柜见金万两一副捧着心口痛心疾首的样子,连忙点头称是。
金万两向来吝啬抠门他是知道的,此时听他鸡蛋里挑骨头心里虽然难免有些微词,人还是按照沈展翼交代的那样,郑重其事的将这些意见记录在手边的一个小册子里,做得像模像样的。
这让金万两十分的满意,大老板的架势端得更是十足。
待账目说得差不多时,赵掌柜便将一些散碎银两和银票照旧交给了他,自己则退出门口,往楼下交代金老板的吩咐去了。
散碎银两大概有百十几两,银票则多些。金万两点过之后便将银票揣在怀里,惦着沉甸甸的钱袋子美滋滋的觉得这一日收获颇丰,自己床底下那钱匣子里又多了不少数目,这样积攒下去,离曲周首富的宏伟目标就又近了一点。
他正在脑袋里想象着衣锦还乡时的美妙时刻,窗口那处突然飞进一直雏鹰来。
这雏鹰爪子上扣着一个金质的扣环,金万两觉得眼熟得很,想了想才记起是在沈府花园里看见过的,没想到今日它认错了地方,飞来了这里,于是就忍不住道:“这不是家里那只?倒亏得它运气,竟是寻到了这里,若是落错到别处去,只怕过不得一日就得变成别人碗里了一副骨架了!”
沈展翼好笑的点了点金万两的头,一手将那雏鹰捉住了捧到面前,从它的爪子上拿下一只十分精巧的小竹筒来,温柔道:“不是它找错了地方,它是认的是人,只有我能捉得到。”
“这个好玩,那它能不能也认得我?”
“可以,你喜欢的话以后再教你。”
“哦。”
金万两见他不欲多言语,只略微深思的对着那纸条,便将注意力转移到了那雏鹰身上。
他自来都只听说飞鸽传书的,这还是第一次看见飞鹰传书,不过明显这飞鹰比飞鸽要厉害一些,要是他能多训出几只这样的鹰来,肯定也是一笔好赚的买卖。
这京城里的达官贵人有的是,嗜好也千奇百怪,豢养的玩意儿什么样稀奇的都有,更是有人愿意大把的花银子来攀比,他就见过拿金银铸鸟笼的,还有拿上好的羊脂玉雕蛐蛐盒子的,千金买只鹰来玩根本就不在话下,更何况这鹰还会认主人,拿来炫耀最好了。
那雏鹰对沈展翼相当的亲热,站在他的胳膊上抻着头要抚摸,见沈展翼半天没有动作就拿喙一下一下的轻戳他的手臂。
金万两觉得好玩,伸手便要去摸,那雏鹰却立时竖起脖子上的一圈毛来,翅膀也半张开,但那架势并不是要飞,而是对金万两的戒备和警示。
幸好沈展翼虽想着事,余光里也还是注意着金万两的,见他伸手就连忙挡住了:“现在不能摸,等你以后喂过他几次,熟悉了才行。”
“为什么?它不是见过我吗?”
“那不一样,他虽见过你,但不会认你是主人,你若靠近了,他会啄伤你的。”
金万两连忙把手缩了回来,又歪着头对着那依旧和他虎视眈眈对看的雏鹰研究了一会儿,最后确定,自己肉体凡胎,绝对不是那尖利的鸟喙的对手。他回头见沈展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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