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大进化 作者:靓子沥血

    574好汉不吃眼前亏

    刚刚穿越了一个峡谷,塔米娜就不行了的样子,开始抱怨。

    “好渴啊,哪怕有一滴水也行啊。”

    塔米娜拖着头蓬,无精打采。

    李志看了她一眼,眼神忍不住地往两个大d上瞟去,然后才回过头来。“一滴也没有了,几小时前你就把所有的水都喝光了。”

    麻蛋,要不是看你是d,老子会让你水喝?

    李志心里一阵吐槽。

    似乎从李志的语气中听到了埋怨,塔米娜立刻辩解,“我可不像你们般若人,在沙漠长大。一个个邹巴巴的,还粗暴无比。我们的身子骨娇贵多了,哼。”

    “是被惯坏了吧?”李志头也不回道,“你们国度的井水,可是以清澈甘甜而闻名,你们要是多费心下城墙防御什么的,而不是关心什么破水井,就不会落到今天的地步了。”李志牵着缰绳大步向前走,突然感觉不对劲。

    那个女人,竟然没有反驳他?

    不科学啊!

    唉,科学是啥?

    李志皱了皱眉,对自己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很是奇怪,嘟囔了一句,“怎么了,圣城的公主,终于被我说得哑口无言了?”

    一边说着,李志转过身去,然后就看到塔米娜昏倒在地。

    呵,女人,果然麻烦。

    李志叹了口气,走了过去。“塔米娜!”

    “喂,塔米娜!”

    真的昏倒了?

    不是骗我吧?

    “嘿,能听到我说话吗?”

    李志看着塔米娜,有点着急了。这家伙不能真的死了吧?

    这可不行啊,时之沙还得靠她才能找到呢。

    这要是死了,线索可就断了。而且,谁知道这家伙和他的任务有没有关系?

    “喂,你……”

    李志摇晃着塔米娜,把她的身体扳正过来,就要人工呼吸。

    嘭!

    李志只感觉耳畔全是嗡嗡声响,然后就……失去了意识。

    “当然啊阿志王子,我听得一清二楚!”塔米娜扔掉手里的骨头棒子,从李志腰间抽出时之刃,对李志扮了个鬼脸,然后骑着马离开……

    李志是被一阵马蹄声吵醒的,刚刚醒过来,他就吓了一跳。周围,好几匹马环绕着他,上面一个个骑马的家伙面色不善地看着他,冷笑着,再看他们身上的武器,李志面色微变。

    这帮家伙,应该就是奴隶谷的霸主了吧?

    那帮传闻中的杀人不眨眼的仿若恶魔一样的家伙?

    周围的马匹包围了过来,李志刚要动,突然,一个黑大汉瞪了一眼,一把匕首猛地飞出,钉在了李志身前。

    卧槽!

    小李飞刀!?

    看着飞刀刀柄上的白色的小号人头装饰,随着刀柄的震颤而晃动不已,李志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

    麻蛋,这帮人,果然不是善茬啊,该不会把我扒皮抽筋了吧?

    李志有点打怵。

    现在的他,虽然身手不错,可到底还是个普通人类啊,比不上之前有斗气的时候,遇上这么一帮凶神恶煞的家伙,他难免恐惧。

    哪有人不怕死的?

    李志心头呼唤系统,然而半晌,系统都死寂不已,根本没有响应,这让他心里越发地冰冷。

    不会,真的就栽在这里了吧?

    不对!

    匕首只是警告,他们没有杀人的意思,至少暂时没有,所以,现在还是安全的!

    李志抬头看了一眼那个黑大汉,只觉得面目狰狞,尼玛什么都看不出来,不像是能交谈的,当然,更不可能是主事人。

    “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般若人?”

    李志转头,阳光当空普照,酷烈无比,说话的人,正好挡住了太阳,但整个容貌,也都被光芒掩盖,让他看不清楚。

    但这是主事人无疑了!

    “知道还敢闯进来?”

    “在苏丹腹地,有一个勇士聚集的部落,叫做巴卡,他们令所有对手闻风丧胆。”那人停马说着,周围的人则继续骑着马围着李志打转,李志微微一扫,足足十二个人!

    “巴卡人各个都是飞刀高手,据说他们的飞刀,被造物主保佑着,他们的命中率高得令人发指,简直就是百发百中!可以一发匕首,取下三人首级!”那个商人模样的主事人一脸狰狞地讲述着,不时还有手势配合讲解,让李志一阵无语。

    他感觉这个主事人,有点不靠谱。

    当然,这可能只是他的性格如此,但周围这些汉子,绝对都是威胁。尤其是那个黑家伙,那个十有八九就是这个主事人所说的巴卡勇士的家伙,最具威胁。

    看着他手里把玩着的那个仿佛镰刀一样到处都被开了刃的锋利短刃,李志嘴角一阵抽搐。

    这家伙,惹不起!惹不起!

    主事人下马,李志眼珠一转,赶忙去拔那把插在地上的匕首。

    “如果我是你,就不会那么做!”主事人说道,弯腰,脑袋伸到了李志跟前,眯着眼睛看他。

    李志觉得……他说得对。

    下一次,保不齐就是直接射脑袋了。

    他可不想脑袋上多了一把镰刀,跟金狮子似的那么怪异。

    麻麻批,虽然他不知道金狮子又是什么鬼……

    “知道为什么吗?”主事人指着黑大汉,“这位勇士就是巴卡人,对吧?”

    李志打断了主事人的话。

    主事人一愣。

    “你敢打断我?”主事人瞪大眼睛。

    李志举起双手做投降状,一脸赔笑。

    主事人冷笑着,“他叫赛所,的确是一个巴卡勇士。我曾经救过他一命,也就是说,我是他的再生父母,所以他现在,对我唯命是从。”

    “所以,般若人,给我个不杀你的理由。不然……”主事人指了指李志的裤裆,“我让赛所瞄准你的命根子。”

    说着,赛所已经举起了那把镰刀一样的短刃,作势瞄准。

    李志看了眼本来就插在大腿旁边的匕首,决定暂时妥协。

    好汉不吃眼前亏啊。

    “我有一个理由,不知道够不够……”李志把塔米娜从他这里逃走的故事简述了一番。

    那主事人,顿时一脸笑容……

    远处,塔米娜骑着马,也是一脸笑容,心里不断地嘀咕着李志的愚蠢。哼着小曲,她把深藏沟壑里的吊坠摘了下来,那里,赫然有着一点时之沙!

    塔米娜打开时之刃手柄的盖子,正要把时之沙倒进去,突然就听马蹄声传来,顿时回头看去,然后脸色就变了。

    是那个家伙!

    该死的阿志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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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4好汉不吃眼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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