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晓燕看着沈宸,不明白为什么相貌不同,给她的感觉却是那么熟悉。那似曾相识的笑容,那懒洋洋的神情,那偶尔翻着眼睛表示的不满……

    为什么愿意和沈宸亲近,这些都是原因。沈宸影响了楚娇,反过来,也受到了楚娇的影响。

    “以前可能娇气,后来她却真的值得骄傲。”何晓燕不由自主地继续说道:“跟你一样能打,杀特务,杀汉奸,杀鬼子,谁也不会想到是她,一个女孩家干的。”

    停顿着,何晓燕又想起了沈宸,脸上露出了微笑,“其实,如果我也遇上个好师傅,说不定会和她一样厉害。”

    沈宸点头,笑道:“那是肯定的,燕姐不笨又不傻,什么都能学会。”

    何晓燕呵呵笑着,伸手摸了摸沈宸的脸,说道:“知道你是哄我的。我的性格我还不知道,可成不了阿娇那样的杀手,也成不了你这样的战士。”

    “除了性格,还有天赋。”沈宸并不说假话,楚娇也确实继承了他的一些东西,才会进步神速。

    嗯!何晓燕用力点了下头,说道:“确实是天赋,这是改变不了的。我也知道自己再怎么练,也达不到你的水平。不过,我也在干着有用的工作。比如——”

    何晓燕起身,从兜里掏出个小笔记本,说道:“你看,我编了个顺口溜,兴许能让战士们更好地记住射击要领,战场上能更好地杀敌立功。”

    沈宸笑着接过来,边看边说道:“顺口溜好啊,易记易背,说得太过复杂,大家就会觉得脑袋发晕,特别是那些识字较少的战士。”

    打冷枪,要提倡,这个战术真吃香;

    代价小,胜利大,这是敌人致命伤。

    找好隐蔽位置,先把子弹装;

    测量距离要认真,调整枪枝顶重要。

    发现敌人沉住气,不要着急和发慌;

    瞄好准,屏住气,纹丝不动再放枪。

    一枪撂倒一个,两枪撂倒它一双;

    你也打我也打,打得鬼子晕头转向。

    绢透的笔迹映入沈宸的眼帘,他不由称赞道:“编得真挺好,合辙押韵,关键的注意事项也基本没漏,值得推广。”

    何晓燕很高兴,说道:“我还担心写得不对,或是有疏漏呢。你这个行家既然说好,那我就放心了。”

    沈宸深以为然地点头,说道:“行家嘛,倒也不用谦虚。就我现在的水平来说,没有哪个鬼子是我的对手。”

    何晓燕咯咯笑着,伸手刮沈宸的脸蛋儿,“一点也不谦虚。告诉你啊,打仗时可不能骄傲自满,危险着呢!”

    沈宸不以为然,他越来越相信这次升级进步的重大意义。以后在八百米开外就能击中敌人,而敌人连他的影儿都看不到。

    “本来想送你礼物的,可从上海出来那么长时间,走过那么多地方,也没剩下什么能拿得出手的东西。”何晓燕笑着摊摊手,“要说钱财,你也比我更富有。是吧,贪财丫头。”

    我贪财吗?好象是有点。

    沈宸大方地拍拍衣兜,说道:“那我请你吃饭好了,多叫几个人,咱们畅饮一番,不醉不归。”

    “跟谁学的,还不醉不归。”何晓燕又想捏脸蛋儿,却被沈宸躲开了。

    请客吃饭算不得什么,沈宸有点钱,可并不是为自己,也不吝啬。

    但吃饭的时候,何晓燕等人的谈话却给了他另一番触动。

    一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附身在大梅身上,并且来到这个山区地带。沈宸做过各种猜想,各种假设,却不得要领。

    听着这些来自天南海北的女孩们的讲述,沈宸觉得要走出去,在更广阔的天地里,才更有可能找到答案。

    “我决定了,你们上哪我上哪!”沈宸突然一拍桌子,把正吃得挺好,聊得挺欢的几个女人吓了一跳。

    看着有女孩微张嘴巴,一脸惊愕,还露出嘴里饭菜的糗样儿,沈宸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你干什么,一惊一诈的?”何晓燕嗔恼地拍了沈宸一巴掌。

    沈宸收住笑,连说抱歉,停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道:“我是说,我要参军,跟你们在一起走南闯北,见见大世面。”

    李月华咽下嘴里的饭菜,笑道:“这是好事儿呀,部队首长可盼着你呢!就是你一直没这个意思,也就不好直接从游击队挖人。”

    “对呀,参军自愿,你不说,谁也不能强迫你。”白婉婷说道:“再说,主力部队从地方部队挖人,也不好听啊!”

    何晓燕看沈宸在眨着眼睛,便提醒道:“要是到了主力部队,对你的照顾肯定是有,但和游击队相比,可能会差点。”

    沈宸嘿嘿一笑,说道:“那我得和首长好好谈谈,要是谈不拢……”

    “打鬼子干革命还谈条件呀?”李月华撇撇嘴,说道:“要是条件满足,那肯定给你最好的。可要是条件不允许,你也要理解忍耐一下嘛!”

    沈宸翻了下眼睛,说道:“这当然啦,我又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我要说的条件,是在行动上相对自由,弹药上要充足。还有,我自费买头牲口骑,这也不过分吧?”

    何晓燕想了想,说道:“我觉得,这些倒是可以考虑。要论大梅立的功劳,还是自己掏钱,有坐骑也行吧?”

    李月华眨着眼睛,缓缓说道:“我听说这是有先例的。别的主力部队里好象也有神枪手,五十多岁了,不仅有毛驴骑,平时还派人给他背枪呢!”

    沈宸环视一圈,下巴一扬,说道:“我是神枪手中的神枪手,会比这个老头儿差嘛?”

    “好好说话。”何晓燕笑着用筷子敲了下沈宸的手,“什么老头儿,是老战士。人家五十多岁还上阵杀敌,你得尊重些。”

    “我才十七,怎么不说尊重呢?”沈宸撇嘴道:“他骑驴,我就骑马,看谁能说什么?”

    “没人说你,可也别太显眼了。”白婉婷插嘴道:“我觉得骡子或毛驴比较合适,在山地比马更有耐力。”

    沈宸想了想,觉得挺有道理。低调一些也好,别骑个比领导更威风的马。太显眼了,招人非议,还很危险呢!

    抗日,打鬼子,这是时代的主题,压倒一切的工作。

    沈宸在刚开始的时候,确实迷茫过,为自己的重生,为自己将来的人生道路。

    但随着历史大潮的涌动,他不得不在潮中游泳。

    直到现在,他终于能够抛开各种各样的私心杂念,抛开后世的不满和偏激,全身心地投入到这场血与火的民族洗礼中。

    也只有亲身处在那个悲惨的年代,站在民族存亡的岔道口上。睁着眼睛,他就会看到一个民族最深的伤口:

    阴沉的天空下,家园被孽火焚烧?女人被兽兵追逐污辱?同胞被无情的杀戮?父老乡亲在淫威下被迫屈下双膝?

    当这些在历史上都切实的发生过的事情,现在活生生的在他眼前重映时,能让沈宸做出的选择还有什么?

    来自最本能的召唤,发自最切身的感受,使他很难低头去作行尸走肉,浑浑噩噩地苟延残喘。

    他所做的,是为这个国家,为这个民族,尽到自己的责任。

    尽管他时不时地感到痛心,感到不满,感到无力,但他已经不能逃避自己的责任,也不想逃避属于自己的责任。

    多杀一个鬼子,多杀一个坏蛋,多救一个同胞,多奉献一份力量,在这块饱经蹂躏的古老大地上,在全民抗战的悲壮大潮中,书写出一段值得永远回忆的个人历史。

    只有当人生的目标真正确定,并决心为此奋斗、拼搏后,人就会充满巨大的力量。

    正如沈宸所想的,希望是超过恐惧的动力。没有希望,就会被艰难困苦、恐惧害怕所击倒,成为一具得过且过,苟且偷生的行尸走肉。

    而且,沈宸已经知道自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死亡。而每一次重生,都离他最后的归宿更近一些。

    吃饱喝足,沈宸便去找了赵铁和老周。毕竟,他们是自己的领导,先打个招呼也是礼貌。

    “你——”赵铁对沈宸的决定感到很突然,尽管也想过这种可能,但游击队的顶梁柱要走,他还是充满了不舍,想着出口婉留。

    “我想好了。”沈宸抢先说道:“这就去和部队的首长谈条件,他们要是不答应,我再回来。赵队,你不会不要我吧?”

    赵铁苦笑了一下,说道:“怎么会不要你?我倒真希望条件谈不拢,你还能回到游击队。”

    老周也觉得没了沈宸,对游击队是个重大损失,以后的战斗怕是没那么轻松。但沈宸要参加主力部队,从大局上又不好阻拦。

    “这个——”老周沉吟着说道:“在主力部队呢,得到照顾是肯定的。可你去谈条件,好象不太好吧?要不,我替你去问问,省得人家认为你觉悟不高。”

    沈宸挑了下眉毛,并不在意地说道:“嫌我觉悟低,那就别要我呀!三头六面说个清楚,能成就成,不成拉倒。省得以后说三道四。”

    “你这丫头——”老周很是无奈地摇了摇头。

    赵铁在心里倒是希望主力部队不要更好,可这么个宝贝,人家会不要?

    “不和家里人商量一下?”赵铁觉得还有可能,要是家里人不同意,大梅会不管不顾,坚决地走嘛?

    沈宸笑了笑,说道:“我会和家里人说的,但他们改变不了我的主意。”

    赵铁再次苦笑,说道:“那好吧,等事情定下来,游击队给你开个隆重的送行会。说起来,游击队能踢腾成现在这个样子,基本上全是你的功劳。”

    “多弄点好吃的。”沈宸站起身,笑着说道:“要是钱不够,我这里还能添上点。”

    老周起身相送,叮嘱道:“进了主力部队,可就不能象游击队这样自由,压着点自己的性子。你这丫头呀,别人不了解,我可是知道,胆子太着呢!”

    ……………

    沈宸来到团部的时候,郑团长正等着他呢!

    何晓燕等人可是知道部队上早就看上了沈宸,现在他有了这个意思,赶忙回来报告,让领导有个心理准备。

    郑团长那是心中大喜,可脸上还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热情地接待着沈宸。

    不能不高兴,虽然沈宸只是一个人,但能发挥出的力量却是巨大的。

    有了这样一个神枪手,在战斗中就能射杀敌军的指挥人员,压制敌军的支援火力,掩护攻坚爆破的行动……

    哪怕只是射杀普通鬼子,多打死一个,就差不多会使己方的士兵少死两三个。就算是这最小的效果,也绝对值得争取。

    何况,惦记沈宸,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通过王营长、刘彪等和沈宸相熟的人,也向沈宸表示了态度。

    所以,等沈宸开门见山地说明来意,郑团长立刻就答应下来,并主动询问沈宸有什么要求,部队上会尽量满足。

    “吃得好一点,最好是一天一个鸡蛋吧!”沈宸说完又解释道:“不是嘴馋哈,是营养得跟上。我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狙击敌人又需要好的视力。夜盲症,团长您知道吧?”

    “知道,当然知道。”郑团长点着头,说道:“在艰苦的时候,部队上也有战士得过。天一黑就看不见东西,这对你的影响当然很大。嗯,这个能够尽力保证,不会影响你的战斗力。”

    沈宸继续说道:“为了在战斗中体力充沛,我想配个脚力,毛驴啦、骡子啦,平常骑着省点力气。要是不累的话,还可以驮伤员。”

    “这个也没问题。”郑团长觉得不过分,何况理由也说得过去。

    沈宸眨了眨眼睛,觉得省钱了。本来是想自己买的,听团长这意思,部队上能解决了。

    “还有就是行动的相对自由。”沈宸沉吟着说道:“不是自行其事,也不是不听命令乱行动,而是根据我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能够尊重我的建议,发挥更大的作用。”

    郑团长没有马上答应,而是饶有兴致地和沈宸探讨起来。对于狙击手的使用,郑团长确实知道不多,也确实没有哪个神枪手会有沈宸这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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