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白,我是小青啊 作者:梁四元
分卷阅读17
老白,我是小青啊 作者:梁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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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听筒我都感觉到了暖意。“你怎么知道我今天拍蛇了啊?”我突然想起来。
他恢复了往日那没有人情味的语调,冷冷的说:“从你们工作室的微博上看到的,我还有事,挂了。”
这个人,连句再见都不说,真没礼貌。
他居然关注了我们工作室的微博?太不可思议了,我们这小破工作室居然还有微博?我立马打开微博搜索,没想到还真给搜到了,“富贵工作室”,我都不好意思打出这几个字。
微博最新一条是不久之前发的,上面是我和那几条蛇的合影,还有两张我给蛇拍照时的抓拍。配的文字是:富贵工作室,什么都能拍。
拍你奶奶个腿儿!王富贵个扒皮真是不放弃任何一个打广告的机会啊!
第12章
此时此刻的我,正如环球小姐一样端庄大方的站在草坪上,周边环境优美,空气沁人心脾,就连偶尔冒出来的几根毛绒绒的狗尾巴草都显得特别可爱。
今天真是个结婚的好日子,晴空万里,阳光明媚。
台上的新郎站的笔直,他脸色潮红双眼发光,拼命抑制住自己内心的激动,以一种诗歌朗诵时的慷慨激昂的语调宣誓:
“小雨,我爱你,我知道这爱从上帝而来,我愿意成为你的丈夫,与你携手共同服侍上帝。无论经过现在以及未来生活的多少试炼,我承诺我将永远对你忠诚并爱护着你。因着上帝的帮助,我将努力表现出对你的爱,因为我知道,我们在主的庇佑下将要携手共度余生。”
新娘哭的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台下一片欢呼声。
我努力的听了半天,实在没听懂他到底说的是啥意思。我一边皮笑肉不笑的跟着其他观众鼓掌,一边扯着嘴角,小声的问莫羡:“哎,你这前男友,什么时候信上帝了啊?”
“我送他去见上帝的那一天!”莫羡咬牙切齿的说道,眼睛死盯着台上的新人。才分手一个月,这个狗东西就结婚了。结婚就算了,居然还有脸邀请她?真是鸟多了,什么林子都有。
不过这新娘有点眼熟啊,好像在哪儿见过……
莫羡冥思苦想,究竟是在哪儿见过呢?
交换完戒指后,新人们转过脸对着台下欢呼的吃瓜群众们情真意切的鞠了一大躬,幅度之夸张差点头点地。即使隔着一段距离,莫羡堪比警犬的眼睛还是迅速的看清楚了目标,再回忆一下请柬上印的新娘名字,她确定了。
莫羡激动的拽着我和蒋樱樱,语无伦次的叫道:“那个!是那个谁!齐小雨!”
我茫然的看着她,不知道齐小雨是谁。
蒋樱樱难得没有迟钝,她迅速反应过来:“齐小雨啊,理科班的班花是吧?”
我依然没想起来。
蒋樱樱补充:“就是喜欢陈云天的那个。”
想当年喜欢陈云天的人多了去了,连我们学校锅炉房的大妈都喜欢他,这齐小雨就是池中万鳞里的一鳞,这谁记得。
见我如此不上道,莫羡忍不住揭开我曾经的伤疤:“就是被陈云天拒绝后狗急跳墙,拿开水浇你的那个。”
操,我想起来了。妈的,拜她所赐,老子小腿上现在还有块手掌大的伤疤。
旧恨涌上心头,我随手拎起桌子上一瓶未开封的红酒,像个小流氓似的冲着正在往台下走的丁南和齐小雨晃了晃,美丽的新娘突然两腿一软,感觉到一股冷气包围住了她。
莫羡叉着腰站在我边上,拿起了另一瓶红酒,气势汹汹的问我:“老大,咱们今天开谁的瓢?”
我刮了一下她的鼻子,欣慰的说道:“谁的都不开,把酒拿上,晚上给我老公接风。”
“结了婚的女人真可怕,三句话离不开自己老公。樱子,你可千万别变成这样。”莫羡语重心长的告诫蒋樱樱,看她没啥反应,不禁催促道:“愣着干什么啊,把那两瓶酒也拿上!”
“啊?这样不太好吧?”蒋樱樱为难的看了看周围的客人,似乎没有人注意她们,她迟疑了一下,便拿上两瓶红酒跟了上去。她好奇的问:“这酒很贵吗?”
莫羡紧跟在我身后,脚下生风,头也不转的对蒋樱樱说:“你以为呢!不然我为什么以前跟丁丑男在一起,还不是看他家有钱!”
正在亲友席敬酒的丁南突然一口酒卡在嗓子里,呛的他咳嗽连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众人调笑他,这是乐的连酒都不会喝了,丁南呵呵傻笑,但总觉得后背发凉阴气缭绕。
今天白菖蒲就要从北京回来了,我俩已经两个星期没有见面,虽然几天前打过一个电话,但我们的关系并没有缓和,就连他今天回来的消息都是方嘉禾告诉我的。
这种时候,我只能求助万能的方老板。
他被我缠的心烦,不得不帮我想了个办法,说晚上他把白菖蒲叫出来,大家在一块吃个饭就好了,没有什么在饭桌上解决不了的问题。
要不是已经结婚了,我真想抱着方嘉禾亲两口。我发誓,此时此刻他在我心里是除了发明空调和wifi的那两位之外第三伟大的人。
不过,这个大家……什么时候包括程盛了?
我看着心安理得的走到我和莫羡中间一屁股坐下的熟悉面孔,伸出脚把他往外踹:“谁叫你来的?快滚!”
程盛死皮赖脸的仰着头:“我是来看我师娘的,又不是看你的!”随即热情洋溢的打招呼:“嘿师娘你好,我叫程盛!”
白菖蒲事不关己的坐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那个“师娘”指的是自己。他哭笑不得,见程盛一脸期待,只得握住他伸了半天的手。
我心里开始隐隐的不安,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
从坐下到现在,白菖蒲看都没有看过我一眼。他要么是低头吃饭,要么是跟方嘉禾说话,但基本上聊不了两句自己的声音就被莫羡和程盛打嘴仗的声音给盖下去了。
白菖蒲的表情……怎么说呢?不悦中带着茫然,诧异里透着懵逼。
我从桌子地下踢了程盛一脚,希望他能有点眼力见的把嘴巴给闭上。但脑子缺根弦的程盛显然智商不够,理解不了我的意思,他误以为我冲他使的眼色的意思是让他打莫羡,于是他贴在我耳朵边上,小声的说:“不行啊师父,我是个男人不能打女人的!”
没事,没关系,我深呼吸抑制住自己想要揍他的冲动,微笑着夹起一块生煎,温柔的塞进了他的嘴里。
到底,到底是谁把这小子叫来的?是谁!
我瞄了笑得花枝乱颤的莫羡一眼,她吐了吐舌头,心虚的低下了脑袋。
果然。
“常青,常青…”坐在我对面的蒋樱樱小声叫我,她脸色看上去不太好,小心的伸出手指了指我的身后。
莫羡比我反应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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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听筒我都感觉到了暖意。“你怎么知道我今天拍蛇了啊?”我突然想起来。
他恢复了往日那没有人情味的语调,冷冷的说:“从你们工作室的微博上看到的,我还有事,挂了。”
这个人,连句再见都不说,真没礼貌。
他居然关注了我们工作室的微博?太不可思议了,我们这小破工作室居然还有微博?我立马打开微博搜索,没想到还真给搜到了,“富贵工作室”,我都不好意思打出这几个字。
微博最新一条是不久之前发的,上面是我和那几条蛇的合影,还有两张我给蛇拍照时的抓拍。配的文字是:富贵工作室,什么都能拍。
拍你奶奶个腿儿!王富贵个扒皮真是不放弃任何一个打广告的机会啊!
第12章
此时此刻的我,正如环球小姐一样端庄大方的站在草坪上,周边环境优美,空气沁人心脾,就连偶尔冒出来的几根毛绒绒的狗尾巴草都显得特别可爱。
今天真是个结婚的好日子,晴空万里,阳光明媚。
台上的新郎站的笔直,他脸色潮红双眼发光,拼命抑制住自己内心的激动,以一种诗歌朗诵时的慷慨激昂的语调宣誓:
“小雨,我爱你,我知道这爱从上帝而来,我愿意成为你的丈夫,与你携手共同服侍上帝。无论经过现在以及未来生活的多少试炼,我承诺我将永远对你忠诚并爱护着你。因着上帝的帮助,我将努力表现出对你的爱,因为我知道,我们在主的庇佑下将要携手共度余生。”
新娘哭的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台下一片欢呼声。
我努力的听了半天,实在没听懂他到底说的是啥意思。我一边皮笑肉不笑的跟着其他观众鼓掌,一边扯着嘴角,小声的问莫羡:“哎,你这前男友,什么时候信上帝了啊?”
“我送他去见上帝的那一天!”莫羡咬牙切齿的说道,眼睛死盯着台上的新人。才分手一个月,这个狗东西就结婚了。结婚就算了,居然还有脸邀请她?真是鸟多了,什么林子都有。
不过这新娘有点眼熟啊,好像在哪儿见过……
莫羡冥思苦想,究竟是在哪儿见过呢?
交换完戒指后,新人们转过脸对着台下欢呼的吃瓜群众们情真意切的鞠了一大躬,幅度之夸张差点头点地。即使隔着一段距离,莫羡堪比警犬的眼睛还是迅速的看清楚了目标,再回忆一下请柬上印的新娘名字,她确定了。
莫羡激动的拽着我和蒋樱樱,语无伦次的叫道:“那个!是那个谁!齐小雨!”
我茫然的看着她,不知道齐小雨是谁。
蒋樱樱难得没有迟钝,她迅速反应过来:“齐小雨啊,理科班的班花是吧?”
我依然没想起来。
蒋樱樱补充:“就是喜欢陈云天的那个。”
想当年喜欢陈云天的人多了去了,连我们学校锅炉房的大妈都喜欢他,这齐小雨就是池中万鳞里的一鳞,这谁记得。
见我如此不上道,莫羡忍不住揭开我曾经的伤疤:“就是被陈云天拒绝后狗急跳墙,拿开水浇你的那个。”
操,我想起来了。妈的,拜她所赐,老子小腿上现在还有块手掌大的伤疤。
旧恨涌上心头,我随手拎起桌子上一瓶未开封的红酒,像个小流氓似的冲着正在往台下走的丁南和齐小雨晃了晃,美丽的新娘突然两腿一软,感觉到一股冷气包围住了她。
莫羡叉着腰站在我边上,拿起了另一瓶红酒,气势汹汹的问我:“老大,咱们今天开谁的瓢?”
我刮了一下她的鼻子,欣慰的说道:“谁的都不开,把酒拿上,晚上给我老公接风。”
“结了婚的女人真可怕,三句话离不开自己老公。樱子,你可千万别变成这样。”莫羡语重心长的告诫蒋樱樱,看她没啥反应,不禁催促道:“愣着干什么啊,把那两瓶酒也拿上!”
“啊?这样不太好吧?”蒋樱樱为难的看了看周围的客人,似乎没有人注意她们,她迟疑了一下,便拿上两瓶红酒跟了上去。她好奇的问:“这酒很贵吗?”
莫羡紧跟在我身后,脚下生风,头也不转的对蒋樱樱说:“你以为呢!不然我为什么以前跟丁丑男在一起,还不是看他家有钱!”
正在亲友席敬酒的丁南突然一口酒卡在嗓子里,呛的他咳嗽连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众人调笑他,这是乐的连酒都不会喝了,丁南呵呵傻笑,但总觉得后背发凉阴气缭绕。
今天白菖蒲就要从北京回来了,我俩已经两个星期没有见面,虽然几天前打过一个电话,但我们的关系并没有缓和,就连他今天回来的消息都是方嘉禾告诉我的。
这种时候,我只能求助万能的方老板。
他被我缠的心烦,不得不帮我想了个办法,说晚上他把白菖蒲叫出来,大家在一块吃个饭就好了,没有什么在饭桌上解决不了的问题。
要不是已经结婚了,我真想抱着方嘉禾亲两口。我发誓,此时此刻他在我心里是除了发明空调和wifi的那两位之外第三伟大的人。
不过,这个大家……什么时候包括程盛了?
我看着心安理得的走到我和莫羡中间一屁股坐下的熟悉面孔,伸出脚把他往外踹:“谁叫你来的?快滚!”
程盛死皮赖脸的仰着头:“我是来看我师娘的,又不是看你的!”随即热情洋溢的打招呼:“嘿师娘你好,我叫程盛!”
白菖蒲事不关己的坐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那个“师娘”指的是自己。他哭笑不得,见程盛一脸期待,只得握住他伸了半天的手。
我心里开始隐隐的不安,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
从坐下到现在,白菖蒲看都没有看过我一眼。他要么是低头吃饭,要么是跟方嘉禾说话,但基本上聊不了两句自己的声音就被莫羡和程盛打嘴仗的声音给盖下去了。
白菖蒲的表情……怎么说呢?不悦中带着茫然,诧异里透着懵逼。
我从桌子地下踢了程盛一脚,希望他能有点眼力见的把嘴巴给闭上。但脑子缺根弦的程盛显然智商不够,理解不了我的意思,他误以为我冲他使的眼色的意思是让他打莫羡,于是他贴在我耳朵边上,小声的说:“不行啊师父,我是个男人不能打女人的!”
没事,没关系,我深呼吸抑制住自己想要揍他的冲动,微笑着夹起一块生煎,温柔的塞进了他的嘴里。
到底,到底是谁把这小子叫来的?是谁!
我瞄了笑得花枝乱颤的莫羡一眼,她吐了吐舌头,心虚的低下了脑袋。
果然。
“常青,常青…”坐在我对面的蒋樱樱小声叫我,她脸色看上去不太好,小心的伸出手指了指我的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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