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白,我是小青啊 作者:梁四元
分卷阅读26
老白,我是小青啊 作者:梁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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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欣慰感。临走之前樱子偷偷告诉我,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现在特别紧张怎么办。
我跟她说没事,到第二次的时候就不紧张了。
单纯(傻)的蒋樱樱没有听出我语气中的戏谑,她认真的问我:“你第二次谈恋爱的时候真的就不紧张了吗?”
在我愣神的时候,方嘉禾和樱子已经离开了,我想的太过认真,连他俩和我说再见都没有听到。
第二次谈恋爱的时候就不紧张了吗?
鬼才知道。
我和白菖蒲结婚,又不是因为爱情。
可是,我真的卑微而迫切的希望,爱情这种渺茫的东西,能够发生在我的身上。
发生在我和他之间。
现在的我再次变成了一个矫情的女人,给我面镜子我就能去贴花黄,给我个锄头我就能去挖坑葬花,什么都不给我也能去对月吟诗随风颂歌。
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白菖蒲那个傻子一点都不知道。
第17章
若不是雨季还未结束,我当以为现在已经进入了春天,“遇见”的空气里到处都是又甜又暖的味道,随便一个客人都能看见恋爱的粉红泡泡。
春天呐春天,你真是无处不在。
我欣慰的看着坐在我对面甜甜蜜蜜腻腻歪歪的蒋樱樱和方嘉禾,心中竟生出了一种无法言说的羡慕。
这就是爱情吧,我想,如果要给爱情找一个例子的话,那一定是眼前甜的掉蜜的这一对,而不是已经结婚许久的我。
那天在厨房里,我问白菖蒲会不会喜欢我,他没有回答。我一直在等,等他在不经意间给我答案。
比如在吃饭的时候,在他备完课从书房出来经过客厅的时候,在早上出门我俩各奔东西前说“晚上回家见”的时候……这么多合适又不显刻意的机会,他却惜字如金,始终不肯告诉我会还是不会。
他像是彻底忘记了这件事,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用一句恶俗的话来形容,我现在很没有安全感。
莫羡昨晚在公司加班到很晚,用蒋樱樱的话说就是莫羡回家的时候楼底下的鸡已经醒了,而莫羡则讲事实摆道理证明楼底下没有人养鸡。看她据理力争精神充沛的样子,一点也不像熬夜加班的人。
虽然莫羡已经累的快要吐血,但她依然发型精致妆容完好,像一个随时可以上台走秀的女模特。此时的她作为我们当中唯一一个单身狗,陷入了深深的忧虑之中。
以前读书的时候,我们经常开玩笑说,莫羡是我们三个当中命最好的,父母都是银行高层,独生子女,家庭完美生活富裕,从小被当公主一样养着。
不像我,被我妈又当娘又当爹的拉扯大,日子过的不至于贫穷,可毕竟不宽裕;而蒋樱樱是家里老二,上面一个大她三岁的姐姐,下面一个小她两岁的弟弟,虽然父母健康家境不错,但她从小就是被忽视的那一个。
每当这样说的时候,莫羡总是拍拍她那无二两肉的胸脯,像个土匪头子一样豪气冲天的说,以后我挣钱了养着你俩。
我和蒋樱樱就极为配合的做抱大腿状,然后三个人笑成一团。
一转眼,我们工作了,谁都没有靠谁养,自己都活的好好的。
莫羡玩着自己涂着鲜艳指甲油的指甲,又是羡慕又是愤怒的说道:“你们以前还总是说我命好,现在看来我命是最不好的,你俩一个结婚一个谈恋爱,只有我还单着。”现在的她绝对是忘了以前她谈恋爱而我和蒋樱樱单身的时候了。
她说:“方嘉禾,作为感谢,你是不是该帮我介绍个青年才俊啊,你追到樱子可有我一半的功劳。”
蒋樱樱伸长脑袋,不明白莫羡说的是什么意思。她不知道,当时方嘉禾找她要莫羡的联系方式,其实是为了让莫羡帮自己参谋一下表白的事情,他怕自己用的方式不对会吓到敏感的蒋樱樱。同时,为了不打扰我和白菖蒲的新婚生活,他对我进行了保密。
实际上,莫羡除了敲诈了方嘉禾几顿饭之外,什么实质上的建议都没有给,纯属白吃白喝。
人帅心善的方嘉禾笑着点头,表示保证会帮她找一个好男人。
我听的心累:“这么麻烦干什么?程盛就挺好的。”
此话一出,一片寂静,身边的三双眼睛齐刷刷的瞪着我。
对不起,我又不小心把实话说了出来。
莫羡张了好几次嘴巴,话已经到嗓子眼了她硬是又都给咽了下去,她眼睛眨的飞快,我看的胆战心惊,生怕她浓密的假睫毛飞出去。“我忘了,你什么都知道。”莫羡尴尬的说道,手指紧紧的拧在了一起。
从上学的时候她就意识到,虽然我智商不咋地,但直觉很准,很多事情我不说,但不代表我不知道。
“你会算命啊?”方嘉禾惊喜的问道,像是发现了稀有物种。
真不知道他兴奋个什么劲儿,想算命去天桥底下啊,那有一堆算命的,比贴膜的还多。
“算你个头!”莫羡粗暴的把咖啡杯放到桌子上,拍拍方嘉禾面前的桌子说道:“说到程盛,我有话要和常青说,你走开!”
方嘉禾不为所动,反而把身边的蒋樱樱往外推:“我也有话要和常青说,樱樱你先去忙,一会儿我去找你。”
蒋樱樱真是个既好脾气又没有好奇心的人啊,要是我的话绝对抽方嘉禾他丫的,我是你女朋友,凭什么说话不让我听?
樱子一走,莫羡立马坐去了方嘉禾的身边,两个人用一模一样质问的眼神瞪着我,好像我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
俩神经病!我不耐烦的靠在椅背上,好笑的看着他俩争论谁先说。
感觉一个世纪都要过去了,俩人才协商好,方嘉禾先说。他跟多动症似的抓耳挠腮了好久,才不好意思的讲起了那晚他对蒋樱樱表白的经过。
那天晚上,我们被王富贵赶出了他的餐厅,齐小雨和丁南两个贱人脚底抹油溜的飞快。我和白菖蒲先走一步之后,莫羡坐上了程盛的摩托车,而喝了酒的方嘉禾,选择和蒋樱樱一起坐公交车回去。
车上的人不多,后排都是空的。蒋樱樱坐在靠窗户的位置,把脑袋伸到了窗外,夜晚的凉风吹得她特别舒服,脸上热乎乎的酒气都慢慢散开了。
方嘉禾伸出手,把她的头轻轻扶了回来。“这样不安全。”他像哄小朋友一样温柔的说道,没有把手拿开。
喝了一点酒的蒋樱樱褪去了平时的迟钝,脑子反而变得灵光起来,她察觉到了此时略显暧昧的气氛,方嘉禾放在她头发上的那只手让她觉得特别沉重。
她想到了莫羡。虽然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告诉她,莫羡和方嘉禾之间似乎并不是她所认为的那样,可在还没有搞清楚之前,她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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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欣慰感。临走之前樱子偷偷告诉我,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现在特别紧张怎么办。
我跟她说没事,到第二次的时候就不紧张了。
单纯(傻)的蒋樱樱没有听出我语气中的戏谑,她认真的问我:“你第二次谈恋爱的时候真的就不紧张了吗?”
在我愣神的时候,方嘉禾和樱子已经离开了,我想的太过认真,连他俩和我说再见都没有听到。
第二次谈恋爱的时候就不紧张了吗?
鬼才知道。
我和白菖蒲结婚,又不是因为爱情。
可是,我真的卑微而迫切的希望,爱情这种渺茫的东西,能够发生在我的身上。
发生在我和他之间。
现在的我再次变成了一个矫情的女人,给我面镜子我就能去贴花黄,给我个锄头我就能去挖坑葬花,什么都不给我也能去对月吟诗随风颂歌。
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白菖蒲那个傻子一点都不知道。
第17章
若不是雨季还未结束,我当以为现在已经进入了春天,“遇见”的空气里到处都是又甜又暖的味道,随便一个客人都能看见恋爱的粉红泡泡。
春天呐春天,你真是无处不在。
我欣慰的看着坐在我对面甜甜蜜蜜腻腻歪歪的蒋樱樱和方嘉禾,心中竟生出了一种无法言说的羡慕。
这就是爱情吧,我想,如果要给爱情找一个例子的话,那一定是眼前甜的掉蜜的这一对,而不是已经结婚许久的我。
那天在厨房里,我问白菖蒲会不会喜欢我,他没有回答。我一直在等,等他在不经意间给我答案。
比如在吃饭的时候,在他备完课从书房出来经过客厅的时候,在早上出门我俩各奔东西前说“晚上回家见”的时候……这么多合适又不显刻意的机会,他却惜字如金,始终不肯告诉我会还是不会。
他像是彻底忘记了这件事,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用一句恶俗的话来形容,我现在很没有安全感。
莫羡昨晚在公司加班到很晚,用蒋樱樱的话说就是莫羡回家的时候楼底下的鸡已经醒了,而莫羡则讲事实摆道理证明楼底下没有人养鸡。看她据理力争精神充沛的样子,一点也不像熬夜加班的人。
虽然莫羡已经累的快要吐血,但她依然发型精致妆容完好,像一个随时可以上台走秀的女模特。此时的她作为我们当中唯一一个单身狗,陷入了深深的忧虑之中。
以前读书的时候,我们经常开玩笑说,莫羡是我们三个当中命最好的,父母都是银行高层,独生子女,家庭完美生活富裕,从小被当公主一样养着。
不像我,被我妈又当娘又当爹的拉扯大,日子过的不至于贫穷,可毕竟不宽裕;而蒋樱樱是家里老二,上面一个大她三岁的姐姐,下面一个小她两岁的弟弟,虽然父母健康家境不错,但她从小就是被忽视的那一个。
每当这样说的时候,莫羡总是拍拍她那无二两肉的胸脯,像个土匪头子一样豪气冲天的说,以后我挣钱了养着你俩。
我和蒋樱樱就极为配合的做抱大腿状,然后三个人笑成一团。
一转眼,我们工作了,谁都没有靠谁养,自己都活的好好的。
莫羡玩着自己涂着鲜艳指甲油的指甲,又是羡慕又是愤怒的说道:“你们以前还总是说我命好,现在看来我命是最不好的,你俩一个结婚一个谈恋爱,只有我还单着。”现在的她绝对是忘了以前她谈恋爱而我和蒋樱樱单身的时候了。
她说:“方嘉禾,作为感谢,你是不是该帮我介绍个青年才俊啊,你追到樱子可有我一半的功劳。”
蒋樱樱伸长脑袋,不明白莫羡说的是什么意思。她不知道,当时方嘉禾找她要莫羡的联系方式,其实是为了让莫羡帮自己参谋一下表白的事情,他怕自己用的方式不对会吓到敏感的蒋樱樱。同时,为了不打扰我和白菖蒲的新婚生活,他对我进行了保密。
实际上,莫羡除了敲诈了方嘉禾几顿饭之外,什么实质上的建议都没有给,纯属白吃白喝。
人帅心善的方嘉禾笑着点头,表示保证会帮她找一个好男人。
我听的心累:“这么麻烦干什么?程盛就挺好的。”
此话一出,一片寂静,身边的三双眼睛齐刷刷的瞪着我。
对不起,我又不小心把实话说了出来。
莫羡张了好几次嘴巴,话已经到嗓子眼了她硬是又都给咽了下去,她眼睛眨的飞快,我看的胆战心惊,生怕她浓密的假睫毛飞出去。“我忘了,你什么都知道。”莫羡尴尬的说道,手指紧紧的拧在了一起。
从上学的时候她就意识到,虽然我智商不咋地,但直觉很准,很多事情我不说,但不代表我不知道。
“你会算命啊?”方嘉禾惊喜的问道,像是发现了稀有物种。
真不知道他兴奋个什么劲儿,想算命去天桥底下啊,那有一堆算命的,比贴膜的还多。
“算你个头!”莫羡粗暴的把咖啡杯放到桌子上,拍拍方嘉禾面前的桌子说道:“说到程盛,我有话要和常青说,你走开!”
方嘉禾不为所动,反而把身边的蒋樱樱往外推:“我也有话要和常青说,樱樱你先去忙,一会儿我去找你。”
蒋樱樱真是个既好脾气又没有好奇心的人啊,要是我的话绝对抽方嘉禾他丫的,我是你女朋友,凭什么说话不让我听?
樱子一走,莫羡立马坐去了方嘉禾的身边,两个人用一模一样质问的眼神瞪着我,好像我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
俩神经病!我不耐烦的靠在椅背上,好笑的看着他俩争论谁先说。
感觉一个世纪都要过去了,俩人才协商好,方嘉禾先说。他跟多动症似的抓耳挠腮了好久,才不好意思的讲起了那晚他对蒋樱樱表白的经过。
那天晚上,我们被王富贵赶出了他的餐厅,齐小雨和丁南两个贱人脚底抹油溜的飞快。我和白菖蒲先走一步之后,莫羡坐上了程盛的摩托车,而喝了酒的方嘉禾,选择和蒋樱樱一起坐公交车回去。
车上的人不多,后排都是空的。蒋樱樱坐在靠窗户的位置,把脑袋伸到了窗外,夜晚的凉风吹得她特别舒服,脸上热乎乎的酒气都慢慢散开了。
方嘉禾伸出手,把她的头轻轻扶了回来。“这样不安全。”他像哄小朋友一样温柔的说道,没有把手拿开。
喝了一点酒的蒋樱樱褪去了平时的迟钝,脑子反而变得灵光起来,她察觉到了此时略显暧昧的气氛,方嘉禾放在她头发上的那只手让她觉得特别沉重。
她想到了莫羡。虽然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告诉她,莫羡和方嘉禾之间似乎并不是她所认为的那样,可在还没有搞清楚之前,她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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