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19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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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不会花时间去理解。你从来都搞不明白,大家都活得很辛苦,还偏拿这些东西给人添堵,活该你那么穷!”
不出他所料,稿费到手后,我的矛盾情绪立刻烟消云散了。看着窗明几净的新屋,冰箱里满满当当的食物,影碟机上平时只能在店里试玩的电游光碟,狮王残留在嘴边的昂贵的猫粮,衣柜里滑得像鲸鱼皮一样的西装,通讯录里激增的人名和电话,我无可回避地承认了这个事实:金钱确实给我带来了快乐。我不再在乎了什么,只要它们能转化成钱。我不再在乎想要什么,只要能得到就都是好的。
有了钱之后,眼前的世界都像打了层柔光一样变得美好了。我不必在拥挤燥热、充斥着汗臭味的电车里耗费体力,告别了被尿水浸得浅黄的公共游泳池,无需为了十元的差价在几家餐馆间斟酌再三,不再留恋于不伦不类的酒吧,摒弃了吃烟屁股的臭习惯、无视了街角来路不明的食物和香烟,不再因为手头拮据而整日紧张兮兮、惹人厌烦,不必倾听失意的同事肆意吐露的苦水、不再惧怕鹿男会在飞黄腾达之后弃我不顾。是的,我感到自己正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广大的胸襟接受我的周遭,而我的周遭也接受了我。
鹿男初来我家时,看上去比我小五六岁,但六年之后,却显得比我大了。从一开始他就有点少白头的倾向,现在,若不及时染头发,就半边都是白的,远远看去,那颗脑袋像两种杨梅的混种。他的呼吸道和肠胃都不大好,特别是在我厨艺的摧残下,总要跑去医院看肠胃科。
这天下午,我陪他去家附近的医院挂点滴。天上飘着细雨,整条柏油马路被雨水浸得湿汪汪的,在苍灰的天光下闪烁着碎银般的亮光。我一手打伞,一手提着装着栗子和水果的食品袋,悉心护送孱弱的鹿驾。在路上,我们碰见了一个体量魁梧的大混混。鹿男率先认出了他。“不好!”他低呼一声,“我跟这人打过一架!他什么时候长那么壮了。”
情况非常不妙。鹿男虽然人高马大,但病恹恹地委着身体,而我除了因疏于打理而杀气腾腾直冲云霄的头发外,浑身上下毫无战斗力可言。那混混显然看出了对方的弱势,一只手插在口袋里掏挖着什么,另一只手紧紧攥着,向我们走来,满是横肉的面孔上显露出的恶贯满盈的浮夸笑容。那天天气不好,路上没有别的行人,岗亭里也没有警察,一时,剑拔弩张的气氛如乌云般笼罩在小巷上空,令人窒息.
幸好,我写过武侠小说,这点小打小闹简直何足挂齿!所以,为了保卫鹿男,我放出了大招。我让鹿男退到一边,而后冲男人大吼一声。他停住脚步,不解地瞪着我看。乘这个当儿,我从后裤袋拔出一根香蕉(我至今也未搞懂为什么后裤袋里会塞了一根香蕉),劈头盖脸朝他的五花肉脸抽了上去。那根香蕉是前一天刚从水果店里买的,还很青涩,所以硬邦邦的,抽得他嗷嗷惨叫。不一会儿,他的鼻孔流下了鲜血,眼角闪起了泪花。我赶忙抓起鹿男的手,飞也似的奔去了医院。
不过,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幕被人偷拍了下来。很快,一条名为“高手在民间!邋遢男手持香蕉勇斗歹徒”的视频在网络上一夜走红,更为不幸的是,有人认出了我。有天晚上,大老板发给我一条短信:快去我给你的链接,快去看,笑死我了。还打了个挤眼睛的贱兮兮的表情。我捧着手机,半夜里突然感到一阵恶寒。再三犹豫之后,我点开了那条链接。两百兆的网速让网页像鬼一样飞快地弹了出来,我发现那是我的词条,最新编辑的信息为:同时也是最近很火的香蕉侠!——那一刻,我真的很想杀死自己。
我马上回了一条:你没事翻我词条干嘛?他就支支吾吾起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睡了,晚安!
我越想越不对。作为恩师,他的名字像蓝精灵一样闪满了我的网页,我信手点进去,即刻发现了问题。他的民族一栏上赫然写着:他是契丹人!
这样,整件事就很明朗了。我气急败坏地又发了条短信过去:词条是不是你改的?
他装死,没回我。但我知道他没睡,他那颗活泼的小心脏正在被窝里扑扑直跳。紧接着我连发了三条:说!是不是你干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大概没做过那么刺激的坏事,心虚之下就把真相托盘而出了:视频是他拍的也是他传的,词条也是他改的。
过了十来分钟,我才回了一个百爪挠心的表情:我做错了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他说:我闲在家里没事干,来南方跑一趟,这不是无聊嘛,就找了点事儿做。
我呵呵一笑,帮他把民族改回了汉族。
作者有话要说:
☆、14
半个月后,鹿男出国出差去了。
送走他之后,我盘腿坐在沙发上,同狮王一起陷入了漫长深沉的思考:首先,从严格意义上讲,他是一头鹿,从神话角度看,他是一只妖精。那么,他那本绿皮(!)护照是怎么办的?指纹又是怎么回事?到了海关他为什么没被逮捕?还有,出发前一个月,他便每天精心熬煮一些奇怪的食物,说是为了调节身体时差。由于工作繁忙,之前我无暇顾及这些,唯一关心到的,是他的签证照拍得还挺帅。
他开了ins 和微博,这很坏。因为打他一出国,我就被他美食风光各种角度的自拍照给刷屏了。哪怕到了晚上,变回原形后,他都不忘自拍。第二天,他会准时地把鹿的照片发上来,然后开始孜孜不倦地玩精分:“嘿,哪来那么帅气的鹿,真想把他带回家!”“原来鹿角那么漂亮,但大家绝对不能去砍哦!”“这里的鹿真多啊,而且都那么可爱!”(大哥,你在巴黎!)
这还不够,他还特意藏了几张私照特意来孝敬我。这当然没什么不好,但再漂亮的照片,加上时差,都只会让人心塞。事实是,每到凌晨一两点钟,我的手机就会亮起来。那时我正睡得不知天地为何物,刚打开手机,一张煞白的从头顶拍摄的脸就跳了出来。更可怕的是,这张脸还会不时更换表情,神秘的微笑,诡异的微笑,满足的微笑,得意的微笑,陶醉的微笑....起初,为了不伤及感情,我还会强打精神回复道:很喜欢,睡了。这样过了几天后,我无可奈何地提醒他:我这儿是凌晨....他视若无睹,接着发。
你知道,我不是软蛋,我也是有脾气的人呐。因此,到了后来,我就顾不得什么感情了。因为不回的话,他就会不断问我:你看见了吗?怎么不回我?所以我干脆看也不看,就回“已阅”。他觉察到了我的不快,接下两天就没再吓唬我了。可到了第三天,他又忍不住,连发了三张错位照,分别是:“一口吃掉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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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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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不会花时间去理解。你从来都搞不明白,大家都活得很辛苦,还偏拿这些东西给人添堵,活该你那么穷!”
不出他所料,稿费到手后,我的矛盾情绪立刻烟消云散了。看着窗明几净的新屋,冰箱里满满当当的食物,影碟机上平时只能在店里试玩的电游光碟,狮王残留在嘴边的昂贵的猫粮,衣柜里滑得像鲸鱼皮一样的西装,通讯录里激增的人名和电话,我无可回避地承认了这个事实:金钱确实给我带来了快乐。我不再在乎了什么,只要它们能转化成钱。我不再在乎想要什么,只要能得到就都是好的。
有了钱之后,眼前的世界都像打了层柔光一样变得美好了。我不必在拥挤燥热、充斥着汗臭味的电车里耗费体力,告别了被尿水浸得浅黄的公共游泳池,无需为了十元的差价在几家餐馆间斟酌再三,不再留恋于不伦不类的酒吧,摒弃了吃烟屁股的臭习惯、无视了街角来路不明的食物和香烟,不再因为手头拮据而整日紧张兮兮、惹人厌烦,不必倾听失意的同事肆意吐露的苦水、不再惧怕鹿男会在飞黄腾达之后弃我不顾。是的,我感到自己正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广大的胸襟接受我的周遭,而我的周遭也接受了我。
鹿男初来我家时,看上去比我小五六岁,但六年之后,却显得比我大了。从一开始他就有点少白头的倾向,现在,若不及时染头发,就半边都是白的,远远看去,那颗脑袋像两种杨梅的混种。他的呼吸道和肠胃都不大好,特别是在我厨艺的摧残下,总要跑去医院看肠胃科。
这天下午,我陪他去家附近的医院挂点滴。天上飘着细雨,整条柏油马路被雨水浸得湿汪汪的,在苍灰的天光下闪烁着碎银般的亮光。我一手打伞,一手提着装着栗子和水果的食品袋,悉心护送孱弱的鹿驾。在路上,我们碰见了一个体量魁梧的大混混。鹿男率先认出了他。“不好!”他低呼一声,“我跟这人打过一架!他什么时候长那么壮了。”
情况非常不妙。鹿男虽然人高马大,但病恹恹地委着身体,而我除了因疏于打理而杀气腾腾直冲云霄的头发外,浑身上下毫无战斗力可言。那混混显然看出了对方的弱势,一只手插在口袋里掏挖着什么,另一只手紧紧攥着,向我们走来,满是横肉的面孔上显露出的恶贯满盈的浮夸笑容。那天天气不好,路上没有别的行人,岗亭里也没有警察,一时,剑拔弩张的气氛如乌云般笼罩在小巷上空,令人窒息.
幸好,我写过武侠小说,这点小打小闹简直何足挂齿!所以,为了保卫鹿男,我放出了大招。我让鹿男退到一边,而后冲男人大吼一声。他停住脚步,不解地瞪着我看。乘这个当儿,我从后裤袋拔出一根香蕉(我至今也未搞懂为什么后裤袋里会塞了一根香蕉),劈头盖脸朝他的五花肉脸抽了上去。那根香蕉是前一天刚从水果店里买的,还很青涩,所以硬邦邦的,抽得他嗷嗷惨叫。不一会儿,他的鼻孔流下了鲜血,眼角闪起了泪花。我赶忙抓起鹿男的手,飞也似的奔去了医院。
不过,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幕被人偷拍了下来。很快,一条名为“高手在民间!邋遢男手持香蕉勇斗歹徒”的视频在网络上一夜走红,更为不幸的是,有人认出了我。有天晚上,大老板发给我一条短信:快去我给你的链接,快去看,笑死我了。还打了个挤眼睛的贱兮兮的表情。我捧着手机,半夜里突然感到一阵恶寒。再三犹豫之后,我点开了那条链接。两百兆的网速让网页像鬼一样飞快地弹了出来,我发现那是我的词条,最新编辑的信息为:同时也是最近很火的香蕉侠!——那一刻,我真的很想杀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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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整件事就很明朗了。我气急败坏地又发了条短信过去:词条是不是你改的?
他装死,没回我。但我知道他没睡,他那颗活泼的小心脏正在被窝里扑扑直跳。紧接着我连发了三条:说!是不是你干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大概没做过那么刺激的坏事,心虚之下就把真相托盘而出了:视频是他拍的也是他传的,词条也是他改的。
过了十来分钟,我才回了一个百爪挠心的表情:我做错了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他说:我闲在家里没事干,来南方跑一趟,这不是无聊嘛,就找了点事儿做。
我呵呵一笑,帮他把民族改回了汉族。
作者有话要说:
☆、14
半个月后,鹿男出国出差去了。
送走他之后,我盘腿坐在沙发上,同狮王一起陷入了漫长深沉的思考:首先,从严格意义上讲,他是一头鹿,从神话角度看,他是一只妖精。那么,他那本绿皮(!)护照是怎么办的?指纹又是怎么回事?到了海关他为什么没被逮捕?还有,出发前一个月,他便每天精心熬煮一些奇怪的食物,说是为了调节身体时差。由于工作繁忙,之前我无暇顾及这些,唯一关心到的,是他的签证照拍得还挺帅。
他开了ins 和微博,这很坏。因为打他一出国,我就被他美食风光各种角度的自拍照给刷屏了。哪怕到了晚上,变回原形后,他都不忘自拍。第二天,他会准时地把鹿的照片发上来,然后开始孜孜不倦地玩精分:“嘿,哪来那么帅气的鹿,真想把他带回家!”“原来鹿角那么漂亮,但大家绝对不能去砍哦!”“这里的鹿真多啊,而且都那么可爱!”(大哥,你在巴黎!)
这还不够,他还特意藏了几张私照特意来孝敬我。这当然没什么不好,但再漂亮的照片,加上时差,都只会让人心塞。事实是,每到凌晨一两点钟,我的手机就会亮起来。那时我正睡得不知天地为何物,刚打开手机,一张煞白的从头顶拍摄的脸就跳了出来。更可怕的是,这张脸还会不时更换表情,神秘的微笑,诡异的微笑,满足的微笑,得意的微笑,陶醉的微笑....起初,为了不伤及感情,我还会强打精神回复道:很喜欢,睡了。这样过了几天后,我无可奈何地提醒他:我这儿是凌晨....他视若无睹,接着发。
你知道,我不是软蛋,我也是有脾气的人呐。因此,到了后来,我就顾不得什么感情了。因为不回的话,他就会不断问我:你看见了吗?怎么不回我?所以我干脆看也不看,就回“已阅”。他觉察到了我的不快,接下两天就没再吓唬我了。可到了第三天,他又忍不住,连发了三张错位照,分别是:“一口吃掉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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