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从哪里来 作者:青衫湿透

    分卷阅读99

    风从哪里来 作者:青衫湿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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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才俊,却平白糟蹋在我这么个一无可取的荆妻手里,任谁不扼腕发指、忿忿难平?

    这也是人之常情,我完全理解。因而一贯面不改色、处之安然。从那片险山恶岭中活出来的人,除了珍逾性命的有限的某些,还有什么不是流云过眼,不能够随手抛掷?况呼几句蜚语闲言?他则更是付之一哂、置若罔闻,照旧对我呵护有加。

    他历来我行我素。静如处子、动若脱兔,自信得近乎自负。可这自负却绝非瑕玷,而是稳超左卷的宕逸挥洒,浑若天成的荡然气度,哪怕还是当初那个锋芒隐露的率性少年。如果,定要找出个能左右他意向的人……那么只有,从来只有……

    我放缓车速,land-rover精湛的操控性让车子立刻回归恬静,像个优雅高傲的英国绅士随途从容漫步。炉火纯青的低调与静水流深的温柔,竟别有番飞星回雪、纤云暗渡的含蓄风流——这样的车子动人心弦,这样的男人更沁人心魄……

    ——我知道,他绝不愿放弃赵辉。我却不知道,赵辉何以会放弃他。直到,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对我动怒……

    那还是一九九九年初,我们刚从出租屋改迁商品房。当时他以出色的业务绩效和经营手腕,迅速晋升到一家公司的高层主管;赚到了来a市的第一桶金;搞到了市区常住户籍并堪称完美的档案履历……那却,也是他最消沉的时段。尽管同一屋檐下,我仍旧无法想象他是怎样做到,或者该说,是怎样逼自己熬过来的……那时,他连二十四岁的生日,都还没过。

    印象最深的是,经常我带着赵海希睡熟他还没进门,却天还未亮,就已在布帘隔开的房间另一侧,调暗台灯开始背单词。若是我醒了,他会有点儿难为情,赧然地笑笑,有次还低声解释:“对不起,老师你以前教的,都忘了,现在不会外语又不行。”那满脸的疲惫与歉然,屡屡教人,心酸得无法自抑……

    尽管如此,我却从不劝他。对这种男人,杯水车薪的温情慰问徒劳无益,或许还招他厌恶。反之,完全的信赖依靠甚至添油炽薪,倒可能刺激他提早恢复。所以,我通常是做好早餐催他吃了,再对面坐下,像从前授课那样,苛刻至极地训练他的听力发音。

    这个过程他一改故辙地专注。令彼此尴尬的是,我却时常魂不守舍走了神儿,往往待他不露声色地低头翻书,才很没面子地幡然醒悟——这绝对不能怪我。眼前这个沉稳干练的男人,依然如故地英俊逼人,兼且更俱魅力;一如既往的惊才风逸,竟至更添明锐。却再也不是,当初那个令我怦然心动的,剑眉星眸、桀骜不羁的,青涩少年……

    岁月沉淀了成熟,岁月也戕劫了纯真……

    其实世间万物莫不如是。失去,兴许成就另一种拥有;掠夺,可能恰恰招致流失。

    呃,我又开始神游物外,我打住。但这肯定不是老年健忘!

    重新回到迁居那一天。因为不想请假,之前他就自己整过行李封了箱,之后又约好了搬家公司,所以那天只有我在家。原本不会有事,可搬运时有个工人不巧摔了一跤,刚好摔散了他的包裹。于是,我有幸拜读了那份叹为观止、惊魂动魄的——‘矿难’计划。也,无意中见到了那封,他写给赵辉未及送出的,私信……

    信的封套,是密合的,仿如从来未曾拆阅过。可恰然是这过于圆满的齐整无缺,在我一丝不苟的追究下,渐渐透出了某种墨里藏针的蹊跷……我对光看了那封口足有半小时,终于确定,这封信,不仅被拆开过,更被人万分谨慎的再次粘合过。想必是时间有限,即使再精工细作也无暇面面俱到。

    这封信纪康自己没必要拆,以二毛的品行也必不会拆。可除了他俩还能有谁?又到底为什么要慎重如斯?我没有窥私癖,更知道该尊重他人的隐私,尤其是对我别具意义的他。我本不想也断不会看。可那一次,因为那神秘的封口,终究没沉住气……于是我拆了,也看了,看完立刻就后悔了。

    ……比之之前那人,我拥有不可估量的时间地理优势,却独缺他举重若轻的镇定沉着……那只是封:寥寥数语、一目了然的;语气亲昵的;进而带点儿持宠而娇的耍赖调皮的,事后报告与悔过书……

    我其实根本不必看,就应猜出是谁,事实是在拆阅之前,我已大致料到了是谁。可是……这是否能归罪于情非得已的天下女人较之男人普遍的,定力与毅力与心胸的——悬殊?那一刻,我终于看清了,那个放飞了爱人只身留在远山,冲淡平和、眉隽目秀的,温雅男孩的,骨血里卓然的大气与刚强……

    那天,也是我头一回往纪康公司打电话;那天,他头一回因私怠公得罪了辛苦套牢的客户;那天,他头一回怒不可遏得几至疯癫。从他还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至今,我从未见过,从未见过他那样失态。那种冷漠的暴怒和刻骨的仇恨,让我数度怀疑自己拆掉的不是一封信,而是存心害了他的命。

    他盯着那封口,手都在发抖,铁青着脸:“你!你这个傻x女人!你给我粘回去!!”我闻言还没动作,他就猛然一巴掌掴过来:“他/妈的——你粘的又有个屁用!!”我当即一头碰向地板,满嘴甜丝丝的血腥,差点没厥过去。

    我倒宁愿我昏过去。那半边脸,浮肿了整整半个来月。额角上撞的一块疤,至今还如神来之笔,昭然入目地挂在当头。很久以后,他也曾辗转地暗示过几次,想让我把它磨掉。那时候赵海希轻度毁容的左脸和鼻子已经基本恢复,还露出了点儿小赵喜特有的胖墩墩的憨态。他看着甚为满意,某次晚饭后笑着说:“我看这医生技术还不错,你觉得呢?嗯,你,你要不要试试?”我睬都不睬他。

    呃……话归正题,我又跑岔了。懊恼。

    当时他那一耳光扇过来,把我跟他都扇愣了。不像我纯凭感受,他看得见我惨不忍睹的脸,恐怕比我更吃惊。却毫无歉疚地冷若冰霜,虽然没再发作,却转脸就摔门要走。我当然不能放他走,拼着老命使出吃奶的力气坐起来:“纪康,你给我站住!”我浑身打颤指着窗户口:“你要敢走,我立马从那儿跳下去!”

    他却没有哪怕一点儿担心,冷冷地转过身来:“跳,想跳就跳。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天作孽犹可恕,”他眯着眼睛淡淡道:“自作孽不可活。去跳吧,赶紧去,我还真没见识过。来,跳给我看看!”见我不动旋即鄙夷地嗤笑:“怎么?起不来?除了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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