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肯定会吓跑人,花槿是在用小说人物的态度来生活,真是够有意思。

    第15章 第十四章 加班的厚爱

    第十四章加班的厚爱

    从来没有一个助理让乔凌海用起来如此顺心。

    他外出坐车看策划书时,如果没有提出异议,翻到最后一页,花槿一定会递签字笔过来让他签字。

    他给编辑部开提案会时,罗列出来的话题被投影到大屏幕上,不用眼神示意,花槿就有节奏地翻过一页又一页,既不会比他语速快,也不会比他语速慢。

    在办公室改稿子时,左手边伸手的位置永远有热茶,无论什么时候想喝茶,触到的都是杯子正好的温度。

    更不用说找资料、做会议记录这种事了,乔凌海觉得花槿作为主编助理已经不是敬业,而是贴心了。作家这个职业真的不错,观察力仅次于私家侦探,他当然注意到花槿总是默默地观察他,哪怕他一抬手、一个眼神,这丫头就知道他需要什么。

    这样可爱的小助理,当然要留下来一起审核稿子加班了。

    花槿完全不知道她的贴心使她得到了“厚爱”,直到周五加完班,她计划着周末去找曾晓星继续算账时,乔凌海一句“周末来我家工作,审核完稿子后下周给你放假”就让她打消了所有年头。

    放假啊,她终于能休息了啊,跟着一个工作狂主编混,她那点本事没过几天就连看家本领都使出来了,否则根本把持不住这“高难度”工作:哪个助理伺候主编跟太监伺候皇上似的?她就差把饭端到乔凌海跟前,拿起勺子直接戳到他嘴里了。

    就算出版社催稿催得再紧,曾晓星也不敢这样对她,这个职场真是不好混啊,熬完这三个月,她还是把头缩回去,安安心心地当她的大作家吧。

    “好。”花槿捂嘴打了个哈欠应道。

    乔凌海瞥了她一眼,本来想问要不要去接她,但想着暗夜里等在路边,看这丫头开着辆显眼的豪华超跑呼啸而过,他就放弃了这个想法。整个集团,除了他也没人知道花槿的真实身份了,就算是陆米把她安排过来的,也不了解这孩子的真实脾性。

    那种“我知道你很多秘密”的感觉很好,乔凌海没有意识到,他的占有欲是无形中的。

    花槿跟他挥挥手就小跑着离开了办公室,她可不想在这天天加班的地方多呆一分钟。春日夜风带着凉意,跑到停车场后,打着哈欠开着车就蹿出去了。

    白天是助理,晚上是作家,工作和写作都不能落下,她很忙啊。

    乔凌海照旧开车等在路边,他的黑色轿车隐没在了夜幕里,这几乎成了他的习惯,那就是看着花槿安全地开车离开,他才准备回家。似乎花槿坐回到跑车里,就卸下了平日里伪装的所有防备,比如装出的职场新人姿态,却在应对棘手的事情时全被抛在了脑后,比如装出刚毕业大学生的样子,却在点菜、挑选礼物时将那种被训练处来的品味完全地展示出来。

    他勾了勾唇角,目送着豪华超跑消失在视线里,这才缓缓驾驶着轿车离开。虽然追花槿的过程会很漫长,但他希望彼此都能享受这样的过程。像花槿这种家世好、年轻、有才、多金、关键是有能力的女生太难追,所以富二代这一圈里没有一个人跟花槿相熟,就连陆米作为花槿出版社的老板都是点头之交。

    先工作,再熟悉,从同事到朋友,从上司到情侣,乔凌海的好心情止不住地蔓延,他相信那一天会很快到来,并且,他很有耐心。

    第16章 第十五章 带刺的玫瑰

    第十五章带刺的玫瑰

    运动装,双肩背,棒球帽,自行车,花槿自以为伪装得很成功。

    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舍弃了跑车,改为骑单车的花槿哼着歌,踩着清晨的阳光敲开了乔凌海家的门。其实两人住的距离并不远,都在市中心周围的居民区,所以为了避免堵车,骑车反而比开车快。

    看着推着单车站在他家门外的花槿,一身休闲装的乔凌海长臂一伸,就帮她把车推了进来放在了玄关处,顺手接过她的书包,这一系列动作自然得让花槿不容拒绝。

    花槿熟门熟路地来到客厅,席地而坐,柔软的地毯让她忍不住暗暗地挠了挠爪子,看着满桌子打印出来的稿子,她的嘴角抽了抽。主编您老人家是一份稿子都没开始审核呢?不会就等我呢吧?

    “就是这些,我们一人一半。”乔凌海轻巧地说着,转身走进厨房给两人泡茶。他起得很早,想着以花槿熬夜写作的习惯,肯定得大中午来,没想到他晨跑回来后写了个澡,这丫头就到了。

    早睡早起,年轻人这样的习惯很好。

    看着乔凌海在开放式厨房里忙碌的身影,花槿托着腮坐在茶几边上默默叹气。工作日加班可以接受,但是大周末都被主编拐到他家来加班,这……卖艺又卖身啊!她怎么这么亏啊,曾晓星那个坑她的人活该天天加班!

    端着热茶递给小脸皱成一团的人,乔凌海怎么会忽略她的不情愿,他淡淡地说道:“准备好了就开始。”

    这是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啊。花槿暗暗吐槽。

    虽然不是一百个乐意,但本着负责的态度,花槿拿起红笔,看着这一大摞稿子一一修改。这和她写完书后检查差不多,一个字一个字地校对,注意语法和语序,有一点语感不通的地方都要反复默念几遍。

    乔凌海也不坐沙发了,他盘腿坐在地毯上,在茶几的另一端开始静静地改稿子。一时间,家里的氛围很宁静,空气里流动着平和,世界都安静下来,只有刷刷地写字声。往日里都是他独自审核杂志的终稿,也是在编辑部完成出版前最后的工作。

    所以也并不是说想找一个人分担工作,而是因为这个人是花槿。他很清楚,以花槿对文字的把握,审核稿子只是件小事。可是周末不抓着她,他倒是担心花槿到处乱跑。

    这个圈里,对花家有心思的人不在少数,但真正敢对花槿出手的人没有,因为这个丫头太彪悍了,一言不合就直接地把对方讽刺回去,不带一个脏字,就连口吻都优雅地仿佛在谈论西方艺术史。

    玫瑰虽美,一身的刺也是伤人,直接吓退了那群本来就爱知难而退的富二代。现代年轻人的爱情都是快餐式,燕过不留痕,迅速得不带起一点水花,还没有觉得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他读过花槿的小说,她笔下虚构的人物完美到令人感叹,足以让那些小读者对未来充满了憧憬。有着这样美好期盼的作家,对所有事情的态度也是谨慎,而不是咋咋呼呼的飞驰而过。

    从前,路途很长,车马很慢,一辈子时间只够爱一个人。

    现在,路途不长,跑车神速,一辈子时间可以爱很多人。

    乔凌海揉了揉太阳穴,他完全相信,他和花槿都是前者。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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