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参军 作者:蜀山卧月眠霜
分卷阅读52
乱世参军 作者:蜀山卧月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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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生忆起高衍那副臭不要脸的模样,心想那人肯定是说得出口的。都说女人心海底针,谁知道她会不会因为一句话就亲彼疏此?
“我喜欢你。”陆南生飞快地说出四个字,音节短促,一闪而过。
“嗯。”离容嘴角扬起,“哎呀你别揉啦都说我头发会打结……”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憋出的这段不会被河蟹啊
☆、游女思返乡
红梅山的地形与阳蛟山类似,都是山环水绕,易守难攻。虽然红梅山不如阳蛟山高,但因地理位置偏南,一到夏天便暑气氤氲,外来人很容易中瘴毒。这对团聚此中的乱民来说,又是多了一重保护。
季伯卿讨破红梅山土蛮,是在他接到消息的十天后。这个速度超乎谭容舟的想象。
在季伯卿代谭容舟举兵东进时,谭容舟就以嫁女为条件,说愿表荐季伯卿为江州刺史。季伯卿婉拒了。现在,谭容舟再一次认识到,身处这烽烟迭起的年代,自己这个岁数的人,真该退位让贤了——
他不只不能再随王师出征,连镇压江州境内的义军乱民,都得倚赖新人。
问题是,他的兄弟子侄,以及二十岁还未许人的独女,该当托付何人?他的第一人选是初露锋芒的寻阳太守季伯卿,谁知这小子不识相,死活不答应。既然如此,他改主意了。他身边还有个跟随他多年的江州别驾赵季淳,虽然没有特别突出的才干,但稳重老成,且门第高贵。让他接替自己的位子,想来也是顺理成章,不大会被圣意驳回。
一匹额前有白纹的棕色马在红梅山脚来回踏步,不断溅起混杂尸气和血腥味的泥水。骑在马上的人用一杆□□在泥水中划来划去,好像在找东西。
“太守大人,此番生擒乱民两千三百零——”
季伯卿对前来报告的属下挥挥手,道:“这些去跟刺史大人禀报就行了。”
“太守大人,红梅山寨的地牢中还关着一些女人——”
季伯卿还没听后半句,就打马向前走了两步,继续在草丛和烂泥中翻翻找找,嘴里说:“有需要医治的,送去城中义舍。有奴籍的,免为良民。有自愿的,配于军士为妻。”
“太守大人,属下是想说……那个,有个昏过去的女人,好像是万——”
季伯卿听到“万”字猝然惊立,丢了枪,勒转马头对属下道:“你确定?”
属下看上级如此重视,心中暗自庆幸“还好来报告了一声”,回道:“属下……也不是很确定,大人要不要亲自去看看?”
可怜棕马无辜挨了一记狠鞭,随即掉头向红梅山寨冲去。
单骑驰至寨门口,马还未立定时,季伯卿已飞身下鞍,几乎是顺着马向前的惯性把自己甩了出去,落地时脚步稳健如常。这不是有意炫技,但刚好在场的郡兵还是看得啧啧称奇。
“阿萱!?阿萱?!——”
季伯卿俯身一个个查看躺在地上的女人,直到气喘吁吁地赶来的属下指着相反的方向道:“大人,万小姐在那边。”
季伯卿赶紧跑到另一角落,但见巨大的芭蕉叶下瑟缩着一个长发覆面的女人,她浑身脏得看不出衣服原色,双手按在肚子上,不知是不是受了伤。
“阿萱?……”季伯卿去掀她头发的手有些微颤,心里十分矛盾。他当然无比想见着万弗萱,但又怕这个在山寨里受过罪的女人就是她。
“阿容!……”半昏迷中的万弗萱睁眼瞄了一眼季伯卿,然后就嘤嘤地哭了起来,捧着季伯卿的手不放。其实她的手没什么力气,虽然是用力在哭,但哭声也微弱得可怜。这模样看得季伯卿胃肠如绞。
直到季伯卿终于将万弗萱冰凉的双手捂热,也确定了她没有什么外伤,季伯卿才遣人用担架把她抬下山。然后雇了一辆最舒适的马车。
一路上,万弗萱都以为是离容抱着她,于是嘴里不停地叨叨:“阿容,阿容……”
季伯卿跟离容是真有些像。
她睡了一天一夜,醒来时人已身在寻阳。
太守府内的客房中,桌上摆了许多吃的。季伯卿请来的两个大夫早说了万弗萱没事,但季伯卿不肯放他二人走,拉着他俩在万弗萱房中守了一夜,直到万弗萱终于神志清明,两位倒霉的大夫才打着呵欠出了府去。
万弗萱喝汤的时候,偷偷看了一眼季伯卿。再喝一口,又偷看了一眼。
按照她原本的设想,下一次遇见季伯卿时,她应该破口大骂“不是让你别出现在我面前吗”。但眼下自己是为他所救,她当然就不方便泼妇骂街了。
万弗萱撇了撇嘴,从牙齿缝里挤出两个字:“多谢。”
季伯卿听她终于出声了,心中一块石头才算彻底落了地。注视了她许久的眼神转向别处,他用不屑的语气回道:“谢我?我不是天下第一小人吗。”
“做人要恩怨分明,该谢还是得谢……”万弗萱搁下汤碗,梗着脖子说,“哼,你把我救了就行了,干嘛带我来这里?我长得这么水灵,你不怕刺史的千金吃醋么?上次她在你府里看到我,就已经老大不高兴了。”
“你——”季伯卿气得一拍桌子,“什么刺史千金,你从哪儿听说的!”
“干嘛?想瞒我?我可是人中半仙,有什么事情我猜不到?”万弗萱视线朝外飘了一圈,屁股往季伯卿的方向挪了两寸,小声道,“你早知道红梅山土蛮有反心,是吧?别不承认,我在你书房找到很多地形图!可红梅山又不在寻阳郡境内,你为什么做这准备?你现在军功压身,升官是迟早的事,你想升什么官?我记得你当初因守卫洛阳有功,是自请做的寻阳太守。可以你的才干,磨练磨练,说不定能做个刺史。你为什么选择寻阳?是不是看准了江州刺史老迈,子侄平庸,还有个独女能给你当媳妇?是不是料准了江州地界因汉蛮杂居,大战小乱不断,谭容舟一定得仰赖你平定州事?是不是算定了谭容舟会把刺史之衔跟爱女双手奉上,到时你名利双收,还抱得美人归?”
万弗萱边说边比划,先做出一个“双手奉上”的动作,又做出一个抱娃娃的动作——意思是抱美人。
“能说这么多屁话,看来你真是没事了。”季伯卿重重放下手中的茶碗,起身欲走。
“我没事了!唉!本想去红梅山做个内应,到时也混个什么参军当当,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看来我没这命。”万弗萱端起汤碗喝干净最后一滴,然后掀开被子下床,对走到门口的季伯卿说,“你放心,我不给你添乱了,我想爹,想离容,想金陵城的好吃的,我要回家!回家后,给你寄些金银珠宝过来的。我看你两袖清风的,资助你一点聘礼吧。哼,大恩人。……”
嘴上说着“大恩人”,语气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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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陆南生飞快地说出四个字,音节短促,一闪而过。
“嗯。”离容嘴角扬起,“哎呀你别揉啦都说我头发会打结……”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憋出的这段不会被河蟹啊
☆、游女思返乡
红梅山的地形与阳蛟山类似,都是山环水绕,易守难攻。虽然红梅山不如阳蛟山高,但因地理位置偏南,一到夏天便暑气氤氲,外来人很容易中瘴毒。这对团聚此中的乱民来说,又是多了一重保护。
季伯卿讨破红梅山土蛮,是在他接到消息的十天后。这个速度超乎谭容舟的想象。
在季伯卿代谭容舟举兵东进时,谭容舟就以嫁女为条件,说愿表荐季伯卿为江州刺史。季伯卿婉拒了。现在,谭容舟再一次认识到,身处这烽烟迭起的年代,自己这个岁数的人,真该退位让贤了——
他不只不能再随王师出征,连镇压江州境内的义军乱民,都得倚赖新人。
问题是,他的兄弟子侄,以及二十岁还未许人的独女,该当托付何人?他的第一人选是初露锋芒的寻阳太守季伯卿,谁知这小子不识相,死活不答应。既然如此,他改主意了。他身边还有个跟随他多年的江州别驾赵季淳,虽然没有特别突出的才干,但稳重老成,且门第高贵。让他接替自己的位子,想来也是顺理成章,不大会被圣意驳回。
一匹额前有白纹的棕色马在红梅山脚来回踏步,不断溅起混杂尸气和血腥味的泥水。骑在马上的人用一杆□□在泥水中划来划去,好像在找东西。
“太守大人,此番生擒乱民两千三百零——”
季伯卿对前来报告的属下挥挥手,道:“这些去跟刺史大人禀报就行了。”
“太守大人,红梅山寨的地牢中还关着一些女人——”
季伯卿还没听后半句,就打马向前走了两步,继续在草丛和烂泥中翻翻找找,嘴里说:“有需要医治的,送去城中义舍。有奴籍的,免为良民。有自愿的,配于军士为妻。”
“太守大人,属下是想说……那个,有个昏过去的女人,好像是万——”
季伯卿听到“万”字猝然惊立,丢了枪,勒转马头对属下道:“你确定?”
属下看上级如此重视,心中暗自庆幸“还好来报告了一声”,回道:“属下……也不是很确定,大人要不要亲自去看看?”
可怜棕马无辜挨了一记狠鞭,随即掉头向红梅山寨冲去。
单骑驰至寨门口,马还未立定时,季伯卿已飞身下鞍,几乎是顺着马向前的惯性把自己甩了出去,落地时脚步稳健如常。这不是有意炫技,但刚好在场的郡兵还是看得啧啧称奇。
“阿萱!?阿萱?!——”
季伯卿俯身一个个查看躺在地上的女人,直到气喘吁吁地赶来的属下指着相反的方向道:“大人,万小姐在那边。”
季伯卿赶紧跑到另一角落,但见巨大的芭蕉叶下瑟缩着一个长发覆面的女人,她浑身脏得看不出衣服原色,双手按在肚子上,不知是不是受了伤。
“阿萱?……”季伯卿去掀她头发的手有些微颤,心里十分矛盾。他当然无比想见着万弗萱,但又怕这个在山寨里受过罪的女人就是她。
“阿容!……”半昏迷中的万弗萱睁眼瞄了一眼季伯卿,然后就嘤嘤地哭了起来,捧着季伯卿的手不放。其实她的手没什么力气,虽然是用力在哭,但哭声也微弱得可怜。这模样看得季伯卿胃肠如绞。
直到季伯卿终于将万弗萱冰凉的双手捂热,也确定了她没有什么外伤,季伯卿才遣人用担架把她抬下山。然后雇了一辆最舒适的马车。
一路上,万弗萱都以为是离容抱着她,于是嘴里不停地叨叨:“阿容,阿容……”
季伯卿跟离容是真有些像。
她睡了一天一夜,醒来时人已身在寻阳。
太守府内的客房中,桌上摆了许多吃的。季伯卿请来的两个大夫早说了万弗萱没事,但季伯卿不肯放他二人走,拉着他俩在万弗萱房中守了一夜,直到万弗萱终于神志清明,两位倒霉的大夫才打着呵欠出了府去。
万弗萱喝汤的时候,偷偷看了一眼季伯卿。再喝一口,又偷看了一眼。
按照她原本的设想,下一次遇见季伯卿时,她应该破口大骂“不是让你别出现在我面前吗”。但眼下自己是为他所救,她当然就不方便泼妇骂街了。
万弗萱撇了撇嘴,从牙齿缝里挤出两个字:“多谢。”
季伯卿听她终于出声了,心中一块石头才算彻底落了地。注视了她许久的眼神转向别处,他用不屑的语气回道:“谢我?我不是天下第一小人吗。”
“做人要恩怨分明,该谢还是得谢……”万弗萱搁下汤碗,梗着脖子说,“哼,你把我救了就行了,干嘛带我来这里?我长得这么水灵,你不怕刺史的千金吃醋么?上次她在你府里看到我,就已经老大不高兴了。”
“你——”季伯卿气得一拍桌子,“什么刺史千金,你从哪儿听说的!”
“干嘛?想瞒我?我可是人中半仙,有什么事情我猜不到?”万弗萱视线朝外飘了一圈,屁股往季伯卿的方向挪了两寸,小声道,“你早知道红梅山土蛮有反心,是吧?别不承认,我在你书房找到很多地形图!可红梅山又不在寻阳郡境内,你为什么做这准备?你现在军功压身,升官是迟早的事,你想升什么官?我记得你当初因守卫洛阳有功,是自请做的寻阳太守。可以你的才干,磨练磨练,说不定能做个刺史。你为什么选择寻阳?是不是看准了江州刺史老迈,子侄平庸,还有个独女能给你当媳妇?是不是料准了江州地界因汉蛮杂居,大战小乱不断,谭容舟一定得仰赖你平定州事?是不是算定了谭容舟会把刺史之衔跟爱女双手奉上,到时你名利双收,还抱得美人归?”
万弗萱边说边比划,先做出一个“双手奉上”的动作,又做出一个抱娃娃的动作——意思是抱美人。
“能说这么多屁话,看来你真是没事了。”季伯卿重重放下手中的茶碗,起身欲走。
“我没事了!唉!本想去红梅山做个内应,到时也混个什么参军当当,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看来我没这命。”万弗萱端起汤碗喝干净最后一滴,然后掀开被子下床,对走到门口的季伯卿说,“你放心,我不给你添乱了,我想爹,想离容,想金陵城的好吃的,我要回家!回家后,给你寄些金银珠宝过来的。我看你两袖清风的,资助你一点聘礼吧。哼,大恩人。……”
嘴上说着“大恩人”,语气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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