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意 作者:萧二河
分卷阅读28
起意 作者:萧二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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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姓,那林追应该是私生的,传闻居然还有点可信度。
我把外套扔了,钱包收起来,去找老哥。老哥不在,可能在五楼的健身房。我家五楼是健身房台球室小吧台一些娱乐休闲用的空间,老哥反复告诫我还在长身体时不能练肌肉,否则会长不高,打打篮球就可以了,所以五楼我几乎没怎么上去过。
果然老哥躺在杠铃床上举杠铃,吭哧吭哧帅得不行,我走过去,坏心眼地往下压,老哥竟然能还举着,满头大汗地让我滚开,我狗腿地用老哥挂在脖子上的毛巾给他擦汗:
“老哥,如果我要杀一个人,你说二叔会包庇我吗?”
我刚才压他他都没松手,听完这话,老哥立刻手一松,杠铃重重砸进杠铃座里,吓了我一跳,他坐起来,问我是不是被人欺负了。我赶紧说没有。他抓过水壶,一口气灌了半壶水,语气平静地说,那就是因为小林了。我又否认,老哥不说话了,只是冷笑。我坐到老哥身边,戳他硬邦邦的肌肉,你长得和爸爸越来越像了。
“有吗?”
“嗯,特别冷笑起来的样子。”
“……你想杀谁?”
“没,我就问问。”
“有事就跟我说。”
“嗯。”
我精神恍惚地回到房间,看见赤身裸`体的林追坐在落地镜前涂口红,他浑身上下都充满了被凌虐的痕迹,凌虐……脑海里蹦出这个词的瞬间,我感到一阵莫名兴奋的颤栗。他把脑袋抵在镜子上,用口红在伤口上圈圈点点,拿小指头抹开下唇的红,拖了很长很长,从嘴角一直拉到下颚,满意地笑了起来。
我把拍立得里洗出来的相纸丢在一旁,跪在他背后吻啄他的伤口,他转过身来,环住我的脖颈,很急切地亲我,用他的嘴唇磨我的嘴唇,撩起我的睡衣,在我的胸口上留下刺目鲜红的唇印,当做是他给我的伤痕。我从镜子里看到自己,嘴唇上也沾了口红,这么一看这颜色确实太红了,仿佛我们交换了一个血淋淋的吻。
“我还饿,还想吃肉,”林追笑着咬住我的耳垂,细细的手指抚上我的脸,他的手不再是冷的了,因此摸得我很舒服,“我要把你吃掉,吞进肚子里,你给不给我吃?”
“鸡`巴给你吃。”
不是我煞风景,是我反感被他吞掉,像被母螳螂吃掉的公螳螂,我不会心甘情愿被他吃掉的。他是个漂亮迷人的小疯子,我甚至会为他想要杀人,但也只是一时冲动地想想,否则我也变得跟他一样是个疯子,但如果二叔能保我,我也许哪天头脑一热,会为他杀了江济川,杀了徐星元,杀了所有欺负过他的人,他是神经病,我是杀人犯,好绝配。
他哈哈大笑起来,他说萧琅你好可爱,我说你也好可爱。他枕着我的胸口,说我们来玩快问快答好不好,我答应了。
“爸爸还是妈妈。”
“……妈妈吧。”
“要快要快,下意识的反应。”
他一翻身坐到我的胸口上,烫烫的鸡`巴放在我的胸前,搞得我有点不能集中精力。
“薯片还是薯条。”
“薯片。”
“猫还是狗。”
“狗。”
“西瓜还是菠萝。”
“西瓜。”
“林追还是哥哥。”
“林追。”等等不对,等下,这个哥哥是哪个哥哥?萧玦还是江济川?我叫他念名字。
“选了就是选了!不能改了。”啊,好吧,他开心就好。
“姐姐还是林追。”
“林追。”
“林追还是徐星元。”
“林追,你这他妈都是些啥鸡`巴问题,换我问。”
我怀疑他问得没得问了,他兴奋得一直骑在我胸口上摇,语气好甜,你这么喜欢我呀?什么都是林追,嘻嘻。嘻嘻什么嘻嘻,我好无奈,他简直是武侠小说里艳杀四方的蛇蝎女魔头,人比花娇笑意盈盈地扯出你的心脏捏爆,直到被潇洒威风惩奸除恶的大侠一剑捅穿凄美谢幕,而我的能耐只是把他的屁股蛋捏爆:
“你现在才知道我这么喜欢你?”
“不是啦,不要委屈嘛,让姐姐亲亲,”他弯下腰啵了我一口,立刻我脸颊边浮出一个口红印,和我周末去逛的彩妆广告如出一辙,他从女魔头摇身一变成了小玉女,搞得我不忍心捏爆小玉女的屁股蛋了,“我只是怕我给不了你那么多。”
“有总比没有好,”我把他抱到我腿上,“轮我问了。”
“嗯嗯,你问。”
“卤蛋还是鸡腿。”
“卤蛋。”
“卤蛋还是萧琅。”
“萧琅。”
“萧琅还是徐星元。”
“萧琅。”
“萧琅还是萧玦。”
“萧——啊?萧玦是谁?”天,要是被我哥听到,他铁定被扫地出门。我说萧玦是我哥,他恍然大悟地噢了一声。
“萧琅还是林追。”
“萧琅。”
“林追还是姐姐。”
“姐姐。”
我们同时一愣:
“为什么你会这么问?”
“为什么你会选姐姐?”
“继续继续。”
我想不出有什么要问了,又绕了回去:
“萧琅还是卤蛋。”
“卤蛋。”
“你他妈刚才不是这么说的!”
但我们都心知肚明这个答案并不准,我们去浴室里把身上的口红用卸妆液搓掉,他又要跟我玩猜字游戏,我把背给他写,感觉有点怪怪的,哪有字是圈状的?所以我始终没猜出来。
“你写的是什么鬼,我猜不出来。”
“喏,你自己看。”
我走到镜子前背过身一照,简直想把他溺死在马桶里的心都有了,他在我背上画了好几个猪头,乍一看以为我在拔火罐,恶心又搞笑。我来气了,把他抓过来,威胁他猜不出来让他睡马桶。但是他的背好窄,还要避开淤青,没写几个字就满了。
“等等我坐好。”
我开始在他背上写字了,他一动不动,指尖跟随着我的比划在地上拨拉着。
“我。”
“对。”
“喜。”
“对了。”
“欢。”
“对。”
“你。”
“嗯,都猜对了,你可以不用睡马桶了。”
“啊哈哈哈超简单的好吧!”
我笑笑不说话,其实我在说谎,我根本就不是写的什么“我喜欢你”,纯粹是在他背上胡乱写笔画而已——我也学会欺骗了,我们终于成为一对真正意义上的恋人。
临睡前他收拾了书包,我真的由衷佩服学霸的脑回路,就算被囚禁逃跑都不忘带上书包——我收回前言,因为我看到他书包里装了一堆钱,成捆的新钱,少说也有几十万,我眼都直了,你他妈抢银行了?!从我哥那拿的。你不怕你哥报警把你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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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意 作者:萧二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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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姓,那林追应该是私生的,传闻居然还有点可信度。
我把外套扔了,钱包收起来,去找老哥。老哥不在,可能在五楼的健身房。我家五楼是健身房台球室小吧台一些娱乐休闲用的空间,老哥反复告诫我还在长身体时不能练肌肉,否则会长不高,打打篮球就可以了,所以五楼我几乎没怎么上去过。
果然老哥躺在杠铃床上举杠铃,吭哧吭哧帅得不行,我走过去,坏心眼地往下压,老哥竟然能还举着,满头大汗地让我滚开,我狗腿地用老哥挂在脖子上的毛巾给他擦汗:
“老哥,如果我要杀一个人,你说二叔会包庇我吗?”
我刚才压他他都没松手,听完这话,老哥立刻手一松,杠铃重重砸进杠铃座里,吓了我一跳,他坐起来,问我是不是被人欺负了。我赶紧说没有。他抓过水壶,一口气灌了半壶水,语气平静地说,那就是因为小林了。我又否认,老哥不说话了,只是冷笑。我坐到老哥身边,戳他硬邦邦的肌肉,你长得和爸爸越来越像了。
“有吗?”
“嗯,特别冷笑起来的样子。”
“……你想杀谁?”
“没,我就问问。”
“有事就跟我说。”
“嗯。”
我精神恍惚地回到房间,看见赤身裸`体的林追坐在落地镜前涂口红,他浑身上下都充满了被凌虐的痕迹,凌虐……脑海里蹦出这个词的瞬间,我感到一阵莫名兴奋的颤栗。他把脑袋抵在镜子上,用口红在伤口上圈圈点点,拿小指头抹开下唇的红,拖了很长很长,从嘴角一直拉到下颚,满意地笑了起来。
我把拍立得里洗出来的相纸丢在一旁,跪在他背后吻啄他的伤口,他转过身来,环住我的脖颈,很急切地亲我,用他的嘴唇磨我的嘴唇,撩起我的睡衣,在我的胸口上留下刺目鲜红的唇印,当做是他给我的伤痕。我从镜子里看到自己,嘴唇上也沾了口红,这么一看这颜色确实太红了,仿佛我们交换了一个血淋淋的吻。
“我还饿,还想吃肉,”林追笑着咬住我的耳垂,细细的手指抚上我的脸,他的手不再是冷的了,因此摸得我很舒服,“我要把你吃掉,吞进肚子里,你给不给我吃?”
“鸡`巴给你吃。”
不是我煞风景,是我反感被他吞掉,像被母螳螂吃掉的公螳螂,我不会心甘情愿被他吃掉的。他是个漂亮迷人的小疯子,我甚至会为他想要杀人,但也只是一时冲动地想想,否则我也变得跟他一样是个疯子,但如果二叔能保我,我也许哪天头脑一热,会为他杀了江济川,杀了徐星元,杀了所有欺负过他的人,他是神经病,我是杀人犯,好绝配。
他哈哈大笑起来,他说萧琅你好可爱,我说你也好可爱。他枕着我的胸口,说我们来玩快问快答好不好,我答应了。
“爸爸还是妈妈。”
“……妈妈吧。”
“要快要快,下意识的反应。”
他一翻身坐到我的胸口上,烫烫的鸡`巴放在我的胸前,搞得我有点不能集中精力。
“薯片还是薯条。”
“薯片。”
“猫还是狗。”
“狗。”
“西瓜还是菠萝。”
“西瓜。”
“林追还是哥哥。”
“林追。”等等不对,等下,这个哥哥是哪个哥哥?萧玦还是江济川?我叫他念名字。
“选了就是选了!不能改了。”啊,好吧,他开心就好。
“姐姐还是林追。”
“林追。”
“林追还是徐星元。”
“林追,你这他妈都是些啥鸡`巴问题,换我问。”
我怀疑他问得没得问了,他兴奋得一直骑在我胸口上摇,语气好甜,你这么喜欢我呀?什么都是林追,嘻嘻。嘻嘻什么嘻嘻,我好无奈,他简直是武侠小说里艳杀四方的蛇蝎女魔头,人比花娇笑意盈盈地扯出你的心脏捏爆,直到被潇洒威风惩奸除恶的大侠一剑捅穿凄美谢幕,而我的能耐只是把他的屁股蛋捏爆:
“你现在才知道我这么喜欢你?”
“不是啦,不要委屈嘛,让姐姐亲亲,”他弯下腰啵了我一口,立刻我脸颊边浮出一个口红印,和我周末去逛的彩妆广告如出一辙,他从女魔头摇身一变成了小玉女,搞得我不忍心捏爆小玉女的屁股蛋了,“我只是怕我给不了你那么多。”
“有总比没有好,”我把他抱到我腿上,“轮我问了。”
“嗯嗯,你问。”
“卤蛋还是鸡腿。”
“卤蛋。”
“卤蛋还是萧琅。”
“萧琅。”
“萧琅还是徐星元。”
“萧琅。”
“萧琅还是萧玦。”
“萧——啊?萧玦是谁?”天,要是被我哥听到,他铁定被扫地出门。我说萧玦是我哥,他恍然大悟地噢了一声。
“萧琅还是林追。”
“萧琅。”
“林追还是姐姐。”
“姐姐。”
我们同时一愣:
“为什么你会这么问?”
“为什么你会选姐姐?”
“继续继续。”
我想不出有什么要问了,又绕了回去:
“萧琅还是卤蛋。”
“卤蛋。”
“你他妈刚才不是这么说的!”
但我们都心知肚明这个答案并不准,我们去浴室里把身上的口红用卸妆液搓掉,他又要跟我玩猜字游戏,我把背给他写,感觉有点怪怪的,哪有字是圈状的?所以我始终没猜出来。
“你写的是什么鬼,我猜不出来。”
“喏,你自己看。”
我走到镜子前背过身一照,简直想把他溺死在马桶里的心都有了,他在我背上画了好几个猪头,乍一看以为我在拔火罐,恶心又搞笑。我来气了,把他抓过来,威胁他猜不出来让他睡马桶。但是他的背好窄,还要避开淤青,没写几个字就满了。
“等等我坐好。”
我开始在他背上写字了,他一动不动,指尖跟随着我的比划在地上拨拉着。
“我。”
“对。”
“喜。”
“对了。”
“欢。”
“对。”
“你。”
“嗯,都猜对了,你可以不用睡马桶了。”
“啊哈哈哈超简单的好吧!”
我笑笑不说话,其实我在说谎,我根本就不是写的什么“我喜欢你”,纯粹是在他背上胡乱写笔画而已——我也学会欺骗了,我们终于成为一对真正意义上的恋人。
临睡前他收拾了书包,我真的由衷佩服学霸的脑回路,就算被囚禁逃跑都不忘带上书包——我收回前言,因为我看到他书包里装了一堆钱,成捆的新钱,少说也有几十万,我眼都直了,你他妈抢银行了?!从我哥那拿的。你不怕你哥报警把你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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