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urice/莫里斯 作者:Edward Man Forster

    分卷阅读34

    Maurice/莫里斯 作者:Edward Man For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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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来没有异想天开地认为能把克莱夫争取回来,他以高尚的人所羡慕的那种坚定来领悟自己所该领悟的东西。他把苦酒饮到最后一滴。

    莫瑞斯一封封地写了回信,写得出奇地诚恳。他写的依然是真实的,吐露说自己寂寞难耐,年内将击穿头颅而死。但他写得没有感情,不如说是对他们那英勇的往昔的颂辞,德拉姆就是这样来接受的,他的回信也缺乏感情。有一点是明显的:不论借助什么,不论下多大工夫,他再也不可能看透莫瑞斯的心了。

    莫瑞斯的外祖父是老有所成的典范。他做了一辈子平凡的实业家——精明强干,动辄发火——但是他退休不是太晚,而且结果出人意料。他养成了“读书”的嗜好,宽厚仁慈改变了他的性格,这一直接效果的产生是怪诞的。旁人的看法——以前认为应该予以反驳或无视的——如今看来值得注意了,对旁人的心愿也尽量满足。他那个未婚的女儿艾达替他管家,她担心有一天“我父亲没事可做了”,那可怎么办。她是个感觉迟钝的人,直到他即将离开她的时候,都没发觉他变了。

    老绅士把闲暇用在发展新兴宗教,或者不如说是新的宇宙演化论上,因为它并不对抗教会。主要的论点是:神存在于太阳当中,其光轮是由受祝福者的灵魂构成的,黑子向人启示神的存在。因此,每逢出现黑子,格雷斯先生在望远镜前一坐就是几个钟头,注视着黑子的暗核(译注:太阳黑子只是相对于周围温度高达数千度的明亮光球才显得黑。黑子的暗核称为“本影”,较亮的外环称为“半影”。)。“道成肉身”(译注:“道”指耶稣。“道成肉身”是基督教的中心教义。谓上帝之道即上帝的儿子、三位一体真神中的第二位成为肉身,就是耶稣基督,耶稣基督是神,也是人,基督是“上帝所生,非上帝所造”,因此耶稣不是被造物,而是造物主)是一种黑子。

    他对任何人都津津乐道自己的这个发现。不过他说,各人有各人的志向,所以无意让别人皈依自己这个信仰。曾经跟他长谈过的克莱夫·德拉姆对他的见解了如指掌。这是试图从精神方面来进行思考的一个讲求实际者的见解—一可笑而实利主义的,然而是第一手的。正因为如此,克莱夫这个古希腊文明崇拜者才跟他合得来。

    现在他快要死了。不一定完全正直的过去已消逝,他一心盼望与自己所爱的人们相聚,到了一定的时候,他所撇下的人们也将去与他相聚。他把以前的雇员们召集到床前。这些人对他不抱幻想,却“逢迎这个年迈的伪善者”。他把家族的人召集来,他一向待他们很好。他的最后那段日子非常美。去探讨何以会如此美,未免有追根问底之嫌。当一位亲爱的老人奄奄一息地躺着的时候,艾尔弗里斯顿花园弥漫着悲哀与平静相融的馨香,惟有愤世嫉俗者才会想去驱散它。

    亲戚们纷纷到来。除了莫瑞斯,人人都印象深刻。格雷斯先生早就把遗嘱的内容公开了,大家都知道自己能得到什么,因此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好奇心,他所宠爱的外孙女艾达与姨妈一起继承房产和宅地。其他人也各有一份遗赠物,莫瑞斯没提出要领他那一份。他没有逼迫死神及早降临,然而死神会等到恰当的时刻来迎接他,很可能就在他返回伦敦之际。

    但是,旅伴这副样子使他疑虑不安。他的外祖父准备启程奔赴太阳,疾病让他变得饶舌了,十二月里的一个下午,他对外孙滔滔不绝地说:“莫瑞斯,你在报纸上读到了吧。你注意到新学说了吧……”据报道,流星群撞在土星环上,被撞下来的碎片落到太阳里面。格雷斯先生认为,恶人死后灵魂被赶到太阳系外侧的行星里。他不相信永远下地狱的学说,所以一直忧心忡忡,不知该怎样拯救恶人的灵魂。新学说对这一点做了解释,这些灵魂成了碎片,重新并入善里面!年轻人彬彬有礼、严肃认真地聆听着,突然被一种恐惧感笼罩住,觉得这番胡话也许是真的。这恐惧转瞬即逝,却使他开始洗心革面,整个性格发生了变化。他深信外祖父的信仰是令人信服的。一个活生生的人又出现了,他完成了一个创造性的行为,这样死神就把头转过去了。“能有您这样的信仰,可真了不起。”莫瑞斯非常伤心地说。“剑桥以来,我什么都不相信了——只是处在一种黑暗中。”

    “啊,我在你这个年龄的时候嘛——如今我看到了光明——电灯可远远比不上它。”

    “外公,您在我这个年龄的时候怎么样呢?”

    然而,格雷斯先生不予回答。他说:“内在的光——比镁光灯还亮。”接着,他把灿烂的太阳黑子的暗核、灵魂,以及可见的肉体内部那不可见的力量与上帝之间做了个愚蠢的对比。“把内部的力量——灵魂释放出来,但是现在不行,等到了晚上再说。”他歇了口气。“莫瑞斯,待你的母亲,你的妹妹们,你的妻子和儿女们,以及你的下属要善良,就像我那样。”他又歇了口气。莫瑞斯咕哝了一声,但是并没有不尊重的意思。“到了傍晚再说,到了傍晚再把灵魂放出来”这句话把他吸引住了。老人漫无边际地闲扯下去。为人要善良、仁慈,要有勇气。统统是老生常谈。然而却是真诚的,发自一颗生气勃勃的心。

    “为什么呢?”莫瑞斯插嘴道,“外公,为什么呢?”

    “内在的光——”

    “我没有这样的光。”他生怕自己会耽于感伤,就笑了。“我曾经拥有的光,已经在六个星期以前熄灭了。我不愿意变得善良、仁慈或勇敢。倘若我继续活下去,我不会这样活,而是刚好相反。我也不愿意过那样的生活,我什么都不愿意。”

    “内在的光——”

    莫瑞斯几乎要倾吐衷情了。不过,即使倾吐了,也会被置若罔闻。他的外祖父听不进去,也理解不了。莫瑞斯所得到的仅仅是“内在的光——为人要善良”这句话。然而这句话却促使他继续洗心革面。为什么为人要善良、仁慈呢?为了某人——究竟是为了克莱夫还是为了神,抑或是为了太阳呢?但是他什么人都没有。除了他母亲,任何人都无关紧要,就连他母亲,也没有多大关系。他差不多是孑然一身,为什么还要继续活下去呢?确实没有活下去的理由,然而他又有个阴郁的预感:自己只好活下去。因为就连死神也不属于他。死神犹如爱神,朝他瞥视了一会儿,就转身而去,撇下他,让他“度过光明磊落的一生”。他完全可能像外祖父那样延年益寿,跟外祖父一样可笑地退休。

    因此,莫瑞斯所起的变化说不上是皈依,其间丝毫没有启迪性的东西。当他回到家,检查那永远也不会使用的手枪时,突然感到憎恶。当他向母亲致意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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