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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 作者:nonsense/鸦片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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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哪个方向突围都是一样的。真没想到,刚才我一路逃上山顶,现在又要一路逃下去。可惜我现在面对的是人而不是怪物。怪物只在你入侵它的领地打扰他的安宁时才向你发起攻击。
无论我怎么左冲右突,却发现自己永远处在敌人的最中心。这些人的级别对我来说都不算高,他们手里握着的,也不过一些对我来说不足挂齿的凡兵俗铁。若是在平常,即使遇到这样的围攻,我仍有把握突出重围。可是今天不一样,一向跟我形影不离的那把削金断玉的宝刀雨切并不在我手里,我的武器只有一对空拳。尽管如此,敌人还是一片片地倒下。令我吃惊的是他们竟然不怕死,一排一排前赴后继着,踏着同伴的尸体,毫不间断地向我发动猛攻。那些死者也以最快的速度消失掉,为后来人腾出战斗空间。随着地面上的尸体越积越多,血红的数字也不断发从我的头顶升起,我的血在一段一段地流失。最要命的是我身上并没有带足够的血瓶。
我奋力战斗着,心中却在暗暗叹息,也许今天真的是在劫难逃。做了这么久的杀手,我竟然已经忘掉了被人杀死的感觉。我以为在这片江湖中我的对手已经寥若晨星,却忘掉了“万蚁蚀象”的古训。复习一下也不错,杀手是不可能享受安宁的。
血瓶用尽了,血还在一下又一下地流失着。没关系,既然他们不都怕死,我也不必在乎。只是一场游戏而已,输一场并不等于输掉全部,死去还可以复活,损失掉的无非是一点经验值和金钱。我会好好记住这群“红名之狼”的。
我继续拼命地向四周涌上来的敌人奋力挥动双拳,同时不住地估算着自己所剩不多的血量还能支撑多久。也许我死后不应该马上去复活,从他们的作战方式就可以想像出来,现在的复活点周围一定也拥着成堆的敌人,那些刚刚被我杀掉的敌人。
就在我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的读秒阶段时,有人大呼了一声“停!”话音未落,所有的人都收起了武器,尽管我的拳还没有那么快地收起。
人群中走出一个人。从他的衣着和武器来看,毫无疑问他就是这群狼的首领。他的头上同样顶着一行血红的名字――灯火阑珊,“红名之狼”的帮主。
他的出现本身已经足够让我吃惊。而我更吃惊的是:这四个字不该是红色的。
经过跟随我的两度历练,他已然跻身于高手之列,虽然与我还有一段距离。正是有他的一路押阵,这群虾兵蟹将才得以爬上山顶。
我停住了手,但没有说话。我在等他先开口。
[灯火阑珊]我想找你要回那件霓裳羽衣。
原来如此。一时间我似乎轻松了很多。
[菲菲鲁]对不起,我还不出。我把它卖掉了。
[灯火阑珊]果然是你卖的!卑鄙小人!
[菲菲鲁]事已至此,我无话可说。
说完我把身上的赤龙宝甲一件件卸掉,全部扔在地上。他定定地站着没有动,可他身边那群小喽罗在几秒钟之后就再也抑制不住他们喷火的欲望,向着地上的价值过亿的宝物一拥而上,这些宝物是多少顶极高手倾其所有梦寐以求的终级装备!混乱中分不清是谁在我已经失去保护、命悬一线的身体上猛地一击。最后一行红色的数字带着我身体中最后的血从头顶升起,同时我的身体扑向大地。
一阵尖利的呼啸声划过,空中落下密如雨丝的牛毛细针。那些刚才还在哄抢着宝物、践踏着我的身体的小喽罗顿时死了一地。针雨是灯火阑珊引发的。原来这就是裁缝的必杀绝招。我一直以为裁缝只是给别人做衣服的。
他走向我的尸体,有点不知所措似的转了个圈,然后点开我的口袋栏。里面没有任何一件称得上宝物的东西,口袋里面装得满满的是九百九十九只天使之羽。
***
我记起来了。这是我最近一段时间发疯似的收集来的天使之羽。我重新走过从前的路,从打死的怪物身上一只一只慢慢积攒起来的。就在几天前,游戏主页上发布活动公告,gm(game master)将以每只五万的价格收购玩家手中的天使之羽。游戏运营商就爱出这种小花招,不时用高价收购一些平常价值很低的小道具,增加游戏的趣味,也顺便丰富一下一些低等级玩家的口袋。这使得这些原本无人问津的小小羽毛一时间身价暴涨,淘羽者也蜂拥而至。我顿时大急,这一下本来就不算多的羽毛变得更难收集了。
于是在收购日前,我整天都在每个城市的市场上转。我用比gm收购价还要高的价格,每只五万五从别人手里收购。因为数量太大,我的钱很快就用光了,然后我就卖以前收集来的装备,到最后,我卖掉了在游戏中有“武林至尊”之称的宝刀雨切。
今天,当收集完最后一根羽毛之后,我第一次回到了狼居胥。下一步要做些什么,我并不知道。我只觉得这九百九十九只羽毛背在身上,心中踏实了许多。
***
灯火阑珊还站在我的身边,一动不动。他周围的小喽罗却早已一哄而散。我想了想,在频道上打出一句话:拿走吧,正愁不知怎么送给你呢。
他仍旧一动不动,就像突然掉了线一样。但我知道他还在。我很想像他上次所做的一样,把东西扔在地上然后下线,可是我做不到。我已经死了,不可能做任何事情。我只好再次催促他:就算是我还给你的。说完我起身,离开电脑台,走到网吧外,面对外面明亮得令人睁不开眼的阳光,面对满街的人来人往,点燃一支烟。
***
回到电脑前的时候,屏幕上只剩下菲菲鲁的尸体。灯火阑珊走了,也带走了那些羽毛。菲菲鲁躺在地上,血似乎还在流淌,不住地往地下渗透,原本珠玉般晶莹的肌肤变得暗淡无光。我看了一眼最后的落日,记住那如血般的颜色,然后退出,回到系统菜单。
从菜单中跳出来的菲菲鲁还在微笑地看着我,不时向我歪歪脑袋招招手,等待我再次带着她进行游戏之旅。没有了一身坚硬的装备,她显得那么娇俏可爱,美美的一个小姑娘,一如她初生的时候。就是这个小姑娘,让我着迷,让我骄傲,也让我无可奈何,身不由己。一次又一次,我用她的手杀人,把菲菲鲁这个美丽的名字染成红色。顶着红名的是她,在背后挥刀却是我。
够了。对菲菲鲁这样一个女孩子来说,经历过梦想,经历过奋斗,经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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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哪个方向突围都是一样的。真没想到,刚才我一路逃上山顶,现在又要一路逃下去。可惜我现在面对的是人而不是怪物。怪物只在你入侵它的领地打扰他的安宁时才向你发起攻击。
无论我怎么左冲右突,却发现自己永远处在敌人的最中心。这些人的级别对我来说都不算高,他们手里握着的,也不过一些对我来说不足挂齿的凡兵俗铁。若是在平常,即使遇到这样的围攻,我仍有把握突出重围。可是今天不一样,一向跟我形影不离的那把削金断玉的宝刀雨切并不在我手里,我的武器只有一对空拳。尽管如此,敌人还是一片片地倒下。令我吃惊的是他们竟然不怕死,一排一排前赴后继着,踏着同伴的尸体,毫不间断地向我发动猛攻。那些死者也以最快的速度消失掉,为后来人腾出战斗空间。随着地面上的尸体越积越多,血红的数字也不断发从我的头顶升起,我的血在一段一段地流失。最要命的是我身上并没有带足够的血瓶。
我奋力战斗着,心中却在暗暗叹息,也许今天真的是在劫难逃。做了这么久的杀手,我竟然已经忘掉了被人杀死的感觉。我以为在这片江湖中我的对手已经寥若晨星,却忘掉了“万蚁蚀象”的古训。复习一下也不错,杀手是不可能享受安宁的。
血瓶用尽了,血还在一下又一下地流失着。没关系,既然他们不都怕死,我也不必在乎。只是一场游戏而已,输一场并不等于输掉全部,死去还可以复活,损失掉的无非是一点经验值和金钱。我会好好记住这群“红名之狼”的。
我继续拼命地向四周涌上来的敌人奋力挥动双拳,同时不住地估算着自己所剩不多的血量还能支撑多久。也许我死后不应该马上去复活,从他们的作战方式就可以想像出来,现在的复活点周围一定也拥着成堆的敌人,那些刚刚被我杀掉的敌人。
就在我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的读秒阶段时,有人大呼了一声“停!”话音未落,所有的人都收起了武器,尽管我的拳还没有那么快地收起。
人群中走出一个人。从他的衣着和武器来看,毫无疑问他就是这群狼的首领。他的头上同样顶着一行血红的名字――灯火阑珊,“红名之狼”的帮主。
他的出现本身已经足够让我吃惊。而我更吃惊的是:这四个字不该是红色的。
经过跟随我的两度历练,他已然跻身于高手之列,虽然与我还有一段距离。正是有他的一路押阵,这群虾兵蟹将才得以爬上山顶。
我停住了手,但没有说话。我在等他先开口。
[灯火阑珊]我想找你要回那件霓裳羽衣。
原来如此。一时间我似乎轻松了很多。
[菲菲鲁]对不起,我还不出。我把它卖掉了。
[灯火阑珊]果然是你卖的!卑鄙小人!
[菲菲鲁]事已至此,我无话可说。
说完我把身上的赤龙宝甲一件件卸掉,全部扔在地上。他定定地站着没有动,可他身边那群小喽罗在几秒钟之后就再也抑制不住他们喷火的欲望,向着地上的价值过亿的宝物一拥而上,这些宝物是多少顶极高手倾其所有梦寐以求的终级装备!混乱中分不清是谁在我已经失去保护、命悬一线的身体上猛地一击。最后一行红色的数字带着我身体中最后的血从头顶升起,同时我的身体扑向大地。
一阵尖利的呼啸声划过,空中落下密如雨丝的牛毛细针。那些刚才还在哄抢着宝物、践踏着我的身体的小喽罗顿时死了一地。针雨是灯火阑珊引发的。原来这就是裁缝的必杀绝招。我一直以为裁缝只是给别人做衣服的。
他走向我的尸体,有点不知所措似的转了个圈,然后点开我的口袋栏。里面没有任何一件称得上宝物的东西,口袋里面装得满满的是九百九十九只天使之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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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起来了。这是我最近一段时间发疯似的收集来的天使之羽。我重新走过从前的路,从打死的怪物身上一只一只慢慢积攒起来的。就在几天前,游戏主页上发布活动公告,gm(game master)将以每只五万的价格收购玩家手中的天使之羽。游戏运营商就爱出这种小花招,不时用高价收购一些平常价值很低的小道具,增加游戏的趣味,也顺便丰富一下一些低等级玩家的口袋。这使得这些原本无人问津的小小羽毛一时间身价暴涨,淘羽者也蜂拥而至。我顿时大急,这一下本来就不算多的羽毛变得更难收集了。
于是在收购日前,我整天都在每个城市的市场上转。我用比gm收购价还要高的价格,每只五万五从别人手里收购。因为数量太大,我的钱很快就用光了,然后我就卖以前收集来的装备,到最后,我卖掉了在游戏中有“武林至尊”之称的宝刀雨切。
今天,当收集完最后一根羽毛之后,我第一次回到了狼居胥。下一步要做些什么,我并不知道。我只觉得这九百九十九只羽毛背在身上,心中踏实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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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阑珊还站在我的身边,一动不动。他周围的小喽罗却早已一哄而散。我想了想,在频道上打出一句话:拿走吧,正愁不知怎么送给你呢。
他仍旧一动不动,就像突然掉了线一样。但我知道他还在。我很想像他上次所做的一样,把东西扔在地上然后下线,可是我做不到。我已经死了,不可能做任何事情。我只好再次催促他:就算是我还给你的。说完我起身,离开电脑台,走到网吧外,面对外面明亮得令人睁不开眼的阳光,面对满街的人来人往,点燃一支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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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电脑前的时候,屏幕上只剩下菲菲鲁的尸体。灯火阑珊走了,也带走了那些羽毛。菲菲鲁躺在地上,血似乎还在流淌,不住地往地下渗透,原本珠玉般晶莹的肌肤变得暗淡无光。我看了一眼最后的落日,记住那如血般的颜色,然后退出,回到系统菜单。
从菜单中跳出来的菲菲鲁还在微笑地看着我,不时向我歪歪脑袋招招手,等待我再次带着她进行游戏之旅。没有了一身坚硬的装备,她显得那么娇俏可爱,美美的一个小姑娘,一如她初生的时候。就是这个小姑娘,让我着迷,让我骄傲,也让我无可奈何,身不由己。一次又一次,我用她的手杀人,把菲菲鲁这个美丽的名字染成红色。顶着红名的是她,在背后挥刀却是我。
够了。对菲菲鲁这样一个女孩子来说,经历过梦想,经历过奋斗,经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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