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情书[娱乐圈] 作者:梨蓝蓝
分卷阅读13
,“叶小新,你什么情况啊?”
本来写情书就有点做贼的感觉,他姐的声音吓得叶新差点心脏骤停。
叶新忙将纸上的东西捂住,假装镇静地说着:“没什么啊……姐,我给你做了饭,你这么快就吃完了啊……”
叶慕抱手,居高临下:“呵呵……”
十分钟后,叶新端正坐在沙发上,脸一阵红一阵白。他姐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道:“我就说,你长这么可爱,到现在都没交过女朋友,原来是为了凌封守身如玉啊……”
“……”守身如玉……
“新新,你这样不行啊。”叶慕拍了拍弟弟的肩膀,“你写情书又不敢署名,你得采取点实际行动啊!这样,我每天给你定个任务,你照着完成,保管你将凌封拿下。”
“!!!”叶新瞪大双眼看着姐姐,她姐不仅不反对,还在给他出谋划策?
晚上凌封回到家,开了灯,去猫咪的房间看了一圈,没有发现猫咪在。
凌封弯了弯嘴角,步子一转,开了门,站在了1702的房门前。
叶新正在家里吃奶糖,刚剥掉一颗喂进嘴里,门铃就响了,他猜大概是凌封回来找他要猫咪了。
叶慕斜眼看了他一眼,给了他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叶新开门,果然是凌封,他嘴里还嚼着糖,朝着凌封笑了笑,说:“凌封哥你回来啦,你等等,我去把猫抱出来。”
凌封原本已经准备要迈进叶新家门的脚不动声色地收了回来,他闻着两人中间若有若无的奶糖香甜味道,回了叶新一个“好”字。
不多时,叶新回来了,猫女王一脸慵懒窝在叶新怀里,看见自己主人站在对面,抬了抬眼皮,甩了两下尾巴以示迎接。
叶新将猫女王给凌封,将一直握着的右手摊开,问着:“凌封哥,吃糖吗?”
凌封看了一眼叶新,双手抱着猫的姿势也改为单手圈住,他伸出手,从叶新的掌心里将几颗糖拿在自己的手中。
凌封的指尖碰到叶新掌心的那一瞬间,叶新清楚地感觉到触碰的那一点传来一阵电流,那电流从掌心传到心脏,舒服又刺激,叶新一阵气血上涌,兴许再过一会儿他就要被这触电般的感觉刺激得晕厥倒地。
好在,他还有那么一丝丝的清醒,小心地问道:“凌封哥,现在你还缺助理吗?我姐回来了,她说她来看店。我可以……当然了,如果你已经找到了合适的人也没有关系。”
凌封悄悄地握紧了右手,几颗糖的硬度有硌手,他笑吟吟回他:“我一直在,等你啊。”
叶新呆呆的望着凌封,那一刻他觉得凌封回答的似乎并不是助理的问题,而是在回应他十三年的等待,幸福得,想让他落泪。
第十章
四月十三号,天朗气清,万里无云。
叶新将新一封的情书交给五阿哥,他刚开门,门还未全开,就看见凌封的经纪人从电梯里出来了。
他急忙将门带上,回屋大口喘了一下,不过他又想他还没把五阿哥抱出去,应该没有暴露,这才渐渐平息下来。
今天凌封经纪人来,是和叶新有一部分关系的,因为今天叶新就要正式当凌封的私人生活助理了。
叶新猜他们已经在等他了,他将五阿哥放在地上,又看着在阳台上晒太阳打瞌睡的雄哥,有了大胆的想法。
两分钟后,凌封仍然拿着那信,站在客厅里,看着阳光明媚的阳台外,那是那只老鹰和肥猫离开的方向。
他在想,会是叶新吗?让动物送情书给他的那个人,会是叶新吗?
凌封捏紧了手中那张薄薄的纸,一时间,心头上情绪万千。
凌封确认自己喜欢上叶新的时候,是在离开华都的第一年,那时他和叶新已经相隔两地——在一个阴暗又肮脏的小巷里,周遭都是浓厚的血腥味,他也痛得麻木快要失去知觉的时候,最想见的人,便是叶新。那份渴望,那份疯狂的想念,让他明白自己对叶新的感情并不单纯。
直到现下,他再回想起当年那一晚,渴望的滋味仍然深深嵌在骨子里,稍一回味,记忆如新。
他曾回来过,可是不巧,公寓里的人说他们一家人已移居美国。那时候的凌封贫穷卑贱,犹如蝼蚁,他没有能力也没那个勇气去找叶新。其实他那时候就已经放弃了这份永远藏在心里的感情,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份感情不仅不淡,反而越来越浓烈,仿佛早已融入血肉。
幸好的是,老天没对他赶尽杀绝,让他有机会步入了娱乐圈。
这个复杂的圈子给他带了金钱带来了名誉,带来了回去等叶新的勇气。拿到影帝的荣称后,他决心要回到灵芳苑,他还记得十三年前,他走时,对叶新的承诺,只是他不知道叶新有没有当真,又还记不记得。毕竟那不过是儿时一句幼稚非常的话。
他想啊,先等一年,如果叶新没有回来,那他就去美国找他。
他曾看过一本书,说人的运气是有限的,霉运有限,好运也有限。凌封想,他大部分的好运都用在了和叶新的相遇和重逢上。
这次回来第一眼看见叶新时,他没有认出来,直到叶新自己说是他曾经的邻居。那一刻,凌封心里的情绪明明汹涌如洪水,可面上却是出乎自己意料的冷静。
可他一到家,就冷静不了了,几乎是立刻就打了电话给余坤,问他自己现在该怎么办?没错,正是那通电话,被他助理给录音了。幸好的是,并没有全部被窃听到,他知道要如何保护自己,开始是太过激动,之后他匆匆挂了电话,重新换了加密拨号。
“白痴,先将人弄到自己身边啊!”
“喜欢就下药,上了再说!”
“怕个卵啊!你到底还是不是凌封?服了你了!你该不会从没谈过恋爱吧?”
“哈哈哈,你他妈居然还是处!哈哈哈,笑死我了!”
“反正你俩这么近,你不是说他刚刚还要你签名了吗?显然是迷弟。那你就用你的颜值,用你的身体迷死他呗!就算是直男也能掰弯!”
……那天,凌封被灌输了一晚上的毒配方。
一整晚他就绞尽脑汁在想如何将人拉到自己身边来。直到那个奇怪的粉丝让一只猫咪送来了一封信。
其实信的内容没什么特别的,凌封甚至都不记得那封信上写了些什么。但也因为这个粉丝,他突然记起来,叶新如今在开宠物店了。
于是,他特意让助理去叶新的店里买了一只猫。他好借着猫咪的由头,将叶新和他的距离重新拉近。只是恰巧买回来的猫咪和那个粉丝的是一个品种。
是啊,叶新在开宠物店,那粉丝送的信第一次是让猫咪,然后仓鼠、鹦鹉,再来是老鹰……凌封忍不住心生怀疑。
门铃响了两声,凌封拿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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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写情书就有点做贼的感觉,他姐的声音吓得叶新差点心脏骤停。
叶新忙将纸上的东西捂住,假装镇静地说着:“没什么啊……姐,我给你做了饭,你这么快就吃完了啊……”
叶慕抱手,居高临下:“呵呵……”
十分钟后,叶新端正坐在沙发上,脸一阵红一阵白。他姐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道:“我就说,你长这么可爱,到现在都没交过女朋友,原来是为了凌封守身如玉啊……”
“……”守身如玉……
“新新,你这样不行啊。”叶慕拍了拍弟弟的肩膀,“你写情书又不敢署名,你得采取点实际行动啊!这样,我每天给你定个任务,你照着完成,保管你将凌封拿下。”
“!!!”叶新瞪大双眼看着姐姐,她姐不仅不反对,还在给他出谋划策?
晚上凌封回到家,开了灯,去猫咪的房间看了一圈,没有发现猫咪在。
凌封弯了弯嘴角,步子一转,开了门,站在了1702的房门前。
叶新正在家里吃奶糖,刚剥掉一颗喂进嘴里,门铃就响了,他猜大概是凌封回来找他要猫咪了。
叶慕斜眼看了他一眼,给了他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叶新开门,果然是凌封,他嘴里还嚼着糖,朝着凌封笑了笑,说:“凌封哥你回来啦,你等等,我去把猫抱出来。”
凌封原本已经准备要迈进叶新家门的脚不动声色地收了回来,他闻着两人中间若有若无的奶糖香甜味道,回了叶新一个“好”字。
不多时,叶新回来了,猫女王一脸慵懒窝在叶新怀里,看见自己主人站在对面,抬了抬眼皮,甩了两下尾巴以示迎接。
叶新将猫女王给凌封,将一直握着的右手摊开,问着:“凌封哥,吃糖吗?”
凌封看了一眼叶新,双手抱着猫的姿势也改为单手圈住,他伸出手,从叶新的掌心里将几颗糖拿在自己的手中。
凌封的指尖碰到叶新掌心的那一瞬间,叶新清楚地感觉到触碰的那一点传来一阵电流,那电流从掌心传到心脏,舒服又刺激,叶新一阵气血上涌,兴许再过一会儿他就要被这触电般的感觉刺激得晕厥倒地。
好在,他还有那么一丝丝的清醒,小心地问道:“凌封哥,现在你还缺助理吗?我姐回来了,她说她来看店。我可以……当然了,如果你已经找到了合适的人也没有关系。”
凌封悄悄地握紧了右手,几颗糖的硬度有硌手,他笑吟吟回他:“我一直在,等你啊。”
叶新呆呆的望着凌封,那一刻他觉得凌封回答的似乎并不是助理的问题,而是在回应他十三年的等待,幸福得,想让他落泪。
第十章
四月十三号,天朗气清,万里无云。
叶新将新一封的情书交给五阿哥,他刚开门,门还未全开,就看见凌封的经纪人从电梯里出来了。
他急忙将门带上,回屋大口喘了一下,不过他又想他还没把五阿哥抱出去,应该没有暴露,这才渐渐平息下来。
今天凌封经纪人来,是和叶新有一部分关系的,因为今天叶新就要正式当凌封的私人生活助理了。
叶新猜他们已经在等他了,他将五阿哥放在地上,又看着在阳台上晒太阳打瞌睡的雄哥,有了大胆的想法。
两分钟后,凌封仍然拿着那信,站在客厅里,看着阳光明媚的阳台外,那是那只老鹰和肥猫离开的方向。
他在想,会是叶新吗?让动物送情书给他的那个人,会是叶新吗?
凌封捏紧了手中那张薄薄的纸,一时间,心头上情绪万千。
凌封确认自己喜欢上叶新的时候,是在离开华都的第一年,那时他和叶新已经相隔两地——在一个阴暗又肮脏的小巷里,周遭都是浓厚的血腥味,他也痛得麻木快要失去知觉的时候,最想见的人,便是叶新。那份渴望,那份疯狂的想念,让他明白自己对叶新的感情并不单纯。
直到现下,他再回想起当年那一晚,渴望的滋味仍然深深嵌在骨子里,稍一回味,记忆如新。
他曾回来过,可是不巧,公寓里的人说他们一家人已移居美国。那时候的凌封贫穷卑贱,犹如蝼蚁,他没有能力也没那个勇气去找叶新。其实他那时候就已经放弃了这份永远藏在心里的感情,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份感情不仅不淡,反而越来越浓烈,仿佛早已融入血肉。
幸好的是,老天没对他赶尽杀绝,让他有机会步入了娱乐圈。
这个复杂的圈子给他带了金钱带来了名誉,带来了回去等叶新的勇气。拿到影帝的荣称后,他决心要回到灵芳苑,他还记得十三年前,他走时,对叶新的承诺,只是他不知道叶新有没有当真,又还记不记得。毕竟那不过是儿时一句幼稚非常的话。
他想啊,先等一年,如果叶新没有回来,那他就去美国找他。
他曾看过一本书,说人的运气是有限的,霉运有限,好运也有限。凌封想,他大部分的好运都用在了和叶新的相遇和重逢上。
这次回来第一眼看见叶新时,他没有认出来,直到叶新自己说是他曾经的邻居。那一刻,凌封心里的情绪明明汹涌如洪水,可面上却是出乎自己意料的冷静。
可他一到家,就冷静不了了,几乎是立刻就打了电话给余坤,问他自己现在该怎么办?没错,正是那通电话,被他助理给录音了。幸好的是,并没有全部被窃听到,他知道要如何保护自己,开始是太过激动,之后他匆匆挂了电话,重新换了加密拨号。
“白痴,先将人弄到自己身边啊!”
“喜欢就下药,上了再说!”
“怕个卵啊!你到底还是不是凌封?服了你了!你该不会从没谈过恋爱吧?”
“哈哈哈,你他妈居然还是处!哈哈哈,笑死我了!”
“反正你俩这么近,你不是说他刚刚还要你签名了吗?显然是迷弟。那你就用你的颜值,用你的身体迷死他呗!就算是直男也能掰弯!”
……那天,凌封被灌输了一晚上的毒配方。
一整晚他就绞尽脑汁在想如何将人拉到自己身边来。直到那个奇怪的粉丝让一只猫咪送来了一封信。
其实信的内容没什么特别的,凌封甚至都不记得那封信上写了些什么。但也因为这个粉丝,他突然记起来,叶新如今在开宠物店了。
于是,他特意让助理去叶新的店里买了一只猫。他好借着猫咪的由头,将叶新和他的距离重新拉近。只是恰巧买回来的猫咪和那个粉丝的是一个品种。
是啊,叶新在开宠物店,那粉丝送的信第一次是让猫咪,然后仓鼠、鹦鹉,再来是老鹰……凌封忍不住心生怀疑。
门铃响了两声,凌封拿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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