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
    云焕仲和云文议,这两名实力高绝的云家中人,第一时间便冲上前去,将地面上的云火瑶护住。
    小心翼翼将自家小姐从地面扶起,云焕仲化指为刀,直接将束缚的绳子尽数割除。
    “云叔,那个混蛋……”
    重获自由,知晓自己已经绝对安全的云火瑶,话还没说完,心头一直积压着的恐惧、压抑和痛苦便一齐爆发开来,哽咽得嚎啕大哭。
    如果让她再选择一次,绝对会选择安静得待在车厢内,绝不任性出逃。先前数个时辰的经历,对她而言,就宛若一场无法忘却的恐怖梦魇。
    而当最后那恶魔般少年说要把自己送人时,被装在麻袋中目不能视口不能言的她,害怕得瑟瑟发抖,想到了那最为可怕也同样让她最为害怕的想法——自己将要被送给某个肮脏恶心的老头作为玩物。
    她甚至想过自尽,以保留身为云家大小姐的最后一份尊严,可嘴巴被死死堵住,却连最简单的咬舌自尽都无法做到。
    大厅内,寂静地只剩下少女的哭泣呜咽声。
    任谁都未曾料想道,事件会出现戏剧化的变化——
    白天才刚刚任性出逃的大小姐,当晚就被人塞进麻袋中,以俘虏的身份送回到这里,并且模样狼狈衣衫凌乱。
    听到耳边传来的哭泣声,望着那凌乱不堪的衣衫,这么多年来亲眼看着云火瑶一天天长大成人,将之视若己出的云焕仲,面色冰寒一片。
    已经年岁不小的他至今未曾婚娶,膝下也无任何的子女,不是娶不到,而只是单纯不愿。否则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若是想要婚娶,一堆出生高贵年轻貌美的王公贵族豪门世家之小姐,都会蜂拥而至,任其挑选。
    三十多年前,南方十三郡遭遇千年难遇的大旱灾,足足数年时间田地中都颗粒无收,连城外的草根皮都被抢夺一空,为了果腹,有些百姓人家甚至开始易子而食,一片哀鸿遍野的炼狱惨状。
    虽说夏朝一直在努力调粮赈灾,可面对庞大的灾情依旧是杯水车薪,更加令人发指的是,当时那些大粮商为了赚取最大的利益,宁可让谷仓中的米粮堆着发霉发臭,也不愿去降低粮价开仓救人。
    众多的灾民为了活下去,便开始举家朝一些富庶之地徒步迁移,其中尤以去王都洛阳城的灾民居多。
    而当时年仅六岁的云焕仲,便和父母一起混杂在迁移的灾民大队中。迁移之路艰难无比,无数的灾民都死在了路途中,饿殍遍野白骨累累。
    幸运的是,他和父母一家三口都顺利抵达了洛阳。可同样不幸的是,就在进入洛阳城后不久,父母便因为长期的饥寒劳累,在那个深秋的雨夜染病离世,目光满是牵挂不舍,可嘴角却有欣慰笑意。
    直到多年以后,那时的云焕仲也已成长为一名少年,才终于读懂那笑容中内蕴的含义。
    他也终于明了,为何在一家三口迁移洛阳的途中,年龄尚幼身体虚弱的自己,总是能够得到果腹的干净口粮,因为父母早已做好了将生的希望留给幼子的打算。而他们,身子早已经垮了,这一路都是靠着一口气硬撑下来,直到抵达洛阳后,看到自己已经无忧才肯离世。
    望着父母几乎只剩下皮骨的嶙峋遗体,他痛哭了整整一夜。因不愿让父母尸骨曝尸荒野,不能入土为安成为孤魂野鬼,年仅七岁,在洛阳城中举目无亲的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翌日,天光初绽,衣衫褴褛而单薄的他跪倒在街边,面前摆放着一张上有血字的破布,要卖身葬父母。
    这是身为人子的他,为今唯一能够尽到的孝道了。
    从清晨直到黄昏,虽然其中也有衣着华美,一看就非富即贵的行人在云焕仲面前驻足停留过,不过在见到他的性别和模样之后,都失望摇头离开。
    若是相貌可人的女童或者面庞清秀的男童,这些人或许还可以施舍下自己的善心,将云焕仲买回府中收养调教,可是如今看来,买一名骨瘦如柴身体孱弱,完全干不了任何力气活的幼童回去,还得需要米面养着,这笔买卖实在太过于亏本。
    就在云焕仲快要绝望之际,一辆奢华到极点的马车,停在了面前,香风阵阵而来。
    紧接着,在数名婢女的簇拥下,一名粉雕玉琢的小女孩自马车而下,锦罗玉衣珠冠丝履,烨然如神女。
    只看了一眼,他便急忙低下头去,不敢再抬头。
    形惭自愧,大抵如此。
    此后的很多年,每每回想起当日情景,云焕仲总是后悔万分……后悔自己当初太过于怯弱,没敢抬起头去多看她一眼。
    因为,看一眼,便少一眼。
    “这小哥哥真可怜,不如我们帮帮他吧。”小女孩望见地面上的血布,然后转过头去对着身旁的侍从道。
    待小女孩乘着车马离去后,一名随行的带刀侍从,从腰间掏出一锭雪花银,放到了云焕仲面前。
    “算你小子撞了大运,竟遇到我家心地善良的小姐。这些钱你拿去吧,不仅足够你处理家中双亲后事,还能保你衣食无忧度过接下来的严冬。”
    语罢,那侍从便准备离开。
    望着眼前的白银,云焕仲一怔:“可是我还未签卖身契。”
    “卖身契?”那侍从有些失笑道:“都说了,这是我家小姐的一片心意,不需要你付出什么。”
    想起先前那惊鸿一瞥,云焕仲陷入了沉默,尔后将地面上的银锭拾起,紧握在掌心。
    “这锭银子对我而言非常重要,我不得不收。但是既然收了这银子,此后我的这条命就是你家小姐的!请这位大哥告知府邸名称,待我料理完双亲的后事,便会前去为奴,就算是做牛做马亦毫无怨言!”
    那带刀侍从似乎也未曾想到,这番话语会从眼前的男童口中说出,不禁露出诧异之色。
    迟疑了片刻后,他点了点头:“小小年纪,就拥有如此品性,实属难能可贵,入我云家为奴也勉强够格了。既然如此,等你料理完双亲后事,便前来云府报道好了。”
    七日后,为双亲守完丧的他,入了云府成了一名身份最低微的家奴,以“云”为姓。
    和这世间大多平凡的芸芸众生一样,云焕仲也并未拥有什么修行资质,只能从淬炼肉身的武者起步。在云家为奴的这段时间,他从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在职责之内的工作完毕后,一边刻苦淬炼自己的武技,一边废寝忘食奋发读书。
    之所以如此拼命,因为对于他来说,自己的性命早已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当日马车上那位身份尊贵的云家小姐。
    在夏朝举足轻重的偌大云府内,就算是家奴也是依据各自才能高低,有着三六九等之分的。
    而云焕仲在数次家奴考核中,均取得不俗的名次,得到了管事的赏识,加上他年龄尚幼却知书达理文采斐然,于是被举荐入云府亲族内的学堂,成为了一名伴读书童,而伴读的对象之中,正有着自己所卖命的对象,那云家掌上明珠云芷怜。
    虽然两人的身份差距宛若云泥之别,可是对方待云焕仲却很是温和友好,从未摆过颐指气使的小姐架子,反而将之作为好朋友来看待。
    很多年以后,已经功成名就,成为神将的云焕仲回首往昔,才发现那段伴读时光,是他一生以为最美好最为眷恋的记忆。
    再后来,凭借着数年如一日的勤奋与刻苦,他被云家一纸荐书授予了春试大考的资格,并顺利进入了隶属于军部的“藏锋书院”进修,展现出了超凡的军事才能。在兵道一途上,力压群英,年年在演武堂上拔得头筹,被誉为新一代的兵法大家,将来甚至有可能和姜国那位帝帅媲美。
    而就在此时,藏锋书院中,正为了那个虚幻且遥远到不可及的目标拼命努力的云焕仲,却收到了一封从云府而来信笺。
    信中的云家小姐以友人的身份,告知了他自己将要成婚了,并希望云焕仲这个相识多年的挚友能够前来出席。
    那一夜,已是少年的他并没有像往常一般挑灯夜读兵书,而是坐在桌案前,望着信笺上的娟秀字迹无言沉默了整夜。
    大婚之日,洛阳城十里红妆张灯结彩,云焕仲站在云府内喜庆锣鼓和祝福声的中央,抬头望向台上的那一对宛若天作之合的新婚璧人,见到凤冠霞帔那带着幸福笑意的明艳面庞,于是他也露出了释然而满足的祝福笑容。
    如此便好,如此就好。
    十四年前那个寒冷彻骨的长夜,躺在病床上面色憔悴苍白的她,此生和自己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是人生唯一最后的请求,便是帮照顾好她刚出生不久的女儿火瑶。
    他不娶妻,因为装不下。没有儿女,因为有云火瑶便足够。
    在成为神将之前,世人皆认为,他之所以不脱奴籍,一直以家奴身份留在云家,是因为垂涎云家在夏朝的权势,想借着这根竿子向上爬,爬到世人只能仰望的高处。
    可却从没人知道,他真正想要的是什么,真正在乎的又是什么。
    高处的风景确实很美很好,只可惜不胜寒。
    云焕仲蹲下身去,动作轻柔地帮还在抽泣的云火瑶接好双臂,并将身上的裘袍脱下,盖住有些凌乱的衣衫。然后他站起身来,目光冰冷地望着一切的始作俑者,那名为方修的凉城少年。
    自己家这位大小姐,虽然平日里确实被宠溺过份了,变得刁蛮无理性情骄横,总是一副颐指气使的大小姐脾气,但骨子里却依旧继承了她母亲性情最美好最可贵的善良,真正害人的事情从不会去做,见到真正受苦之人从不吝啬于善意,真心实意地施以援手。
    可这次,一向性格倔强,宁可流血也不愿流泪的她,却哭得如此难过伤心,云焕仲实在不愿去、也不敢去想在她身上遭受过什么。
    可越不愿去想,那可怕的想法越是在脑海中清晰。
    通红的眼眶、满面的泪痕、凌乱的衣衫,还有第一次与眼前少年见面时,他犹若色中恶鬼的“远大理想”。
    而自家的大小姐,却偏偏如她母亲般生得太过明艳动人……
    很多不愿去回忆的细枝末节,此刻都被串联在一起,最后构成一件极其可怕的真相!
    云焕仲多年来第一次,如此强烈地动了杀心,想要杀一人!
    不仅仅是这方修,为了维护小姐的清誉,严守住这个秘密,这里在场的所有人都必须死!只有死人,才不能想一些不该想的事情,说一些不能说的秘密!
    这里面,甚至同样可以包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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