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死之前,有这么多大人物在场,听我方修在这里发表人生感慨,也算是荣幸之至了。既然感慨说完,那接下来我想自说自话地去讲讲道理。”
    方修整理了下自己的仪表,恢复了初始时的淡然平静,目光巡视了场内一圈,最后定格在人群最上方的云家大小姐云火瑶身上。
    “你生得确实很美。”语气很柔和,也很真诚。
    就像是恋人之间的亲昵调情,一直默如镜湖的场面,也被这一句话搅起了波澜。
    许多人,包括身为被夸赞者的云火瑶,也一脸错愕,不知道这凉城少年为何突然说出这样一句。
    难道想在最后的时间打温情牌,乞求原谅?
    可人都要死了,这时候说这些岂不是太晚了?
    “……但很可惜,并不是最美。”
    方修话语略微停顿了片刻,无限惋惜地轻叹了口气,接着吐出这最后一句。
    他脸上的表情显得尤为失望,而其余人的表情则是精彩纷呈。
    这两句话很没头没脑,也很是难以理解,但不代表场中没人不可以理解。
    ——我要娶的是世间最美貌最漂亮的媳妇,而很可惜你不是,所以还不够入我的眼。
    理解之后,便是强烈的震惊,这少年……到底从何而来的勇气,敢说出这样的话语?
    出生于大夏朝云家的云火瑶,在王都有着“胭脂虎”的称号。这其中的“虎”,自然是指她那性格骄纵无法无天的大小姐脾气,而这“胭脂”一词,则是赞誉她的美貌。
    肤若凝脂花颜月貌,乃是一等一的美少女。
    若不是两名对她宠溺到极点的哥哥,实在凶名太盛,就像是两座不可逾越的高山横隔于前,不容许任何人染指伤害自己的妹妹。否则王都那些自命风流的世家公子,早就一拥而上大献殷勤了。
    而这番话语落在云火瑶耳中,所表达的意思则更加直观。
    ——我看不上你,也从未对你产生过兴趣,先前也不是故意占你便宜,所以你别想太多,也别自作多情。
    “你…你……”
    她用手指着下方的方修,却怎么都吐不出完整的一个词出来,彻底被气炸了。
    明明占了自己便宜,却还要故作清高,装作一副不屑为之的模样。这世上,为何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枉费她先前心中还很是愧疚,以为对方直接被云叔一掌拍死了,而自己却未能及时出言阻止。
    而云焕仲,在听到这句话后,则用行动表达出了自己的愤怒,朝前跨出一步,来到衣衫满是血迹的方修面前。
    先前他是看这少年一副命不久矣的模样,便想着让对方临死前说两句算了,却没想到他又在此口无遮拦在此大放厥词。
    “我家大小姐,又有何处得罪过你,你非得在此咄咄逼人?”云焕仲冷声质问。
    其实比起言语的质问,他更想直接再出手,拧断对方的脖子,让他此后再也无法说出任何一个字。
    但是,在方修被击飞到屋外后,面对大小姐的不满,云焕仲已经答应再也不擅自出手,因为他认为方修已经必死无疑。
    方修目光平静,直视着眼前这位威名赫赫的神将:“我从来没有逼过任何人,相反,你们一直都在逼我去死才对。”
    “就算是死,那也是你罪有应得!”
    “那么请问神将阁下,我方修到底犯了何罪?”似听到了荒缪无比的笑话,方修不怒反笑,。
    “你…你竟然对……你下手竟如此狠辣,一看就不是良善之辈!哪怕这不是我们云家大小姐,是寻常的女子也不该出手如此之重!”
    盛怒之下的云焕仲,差点当着众人的面,直接将心中所想的“无耻罪行”给公诸于世,还好中间及时转了口。
    “战场之上,要区分男女?面对敌人,需心怀仁慈?”他望着云焕仲,语气尽是嘲弄:“如果神将阁下你回答一句‘是’,那我真的很是怀疑,你怎么现在还活生生站在这里,而不是早已埋骨它乡。况且,你为将领军这些年来,敢说手中从未染过手无寸铁的平民之血?”
    云焕仲顿时哑口无言,无法反驳。
    方修继续道:“这就是我一直想要说的道理,她偷跑进我的屋子,烧了属于我的东西,本就有错在先。我将之误认为逃走的刺客,误做了些不该做的事情,岂不很是正常?但就因为她是所谓云家的大小姐,所以哪怕我有道理,最后也变得没有道理,或者说你们从未想过要讲道理。”
    这些话他一直想说,因为憋在心里实在不舒服,因为自己真的很是无辜。
    作为生命最后的报复,他含糊带过自己做了什么,只是说那是不该做的事。
    很多人都听懂了,更加肯定了心中那隐晦猜测,而云火瑶依旧一脸茫然。
    此时此刻,云焕仲真的实在忍不住了。
    就算先前答应过小姐不再出手,但眼前这个混蛋满嘴胡言乱语,再让他说下去,场面直觉越发难以收拾!
    而且,云焕仲更是不解,就算自己先前那盛怒一掌没有将他直接毙命,但心肺肯定是受了极其严重的伤,按理说最多说个两三句遗言,就该倒地毙命了才对。
    可怎么一番高谈阔论说了如此多的话语之后,这混蛋既不咳嗽也不喘气,气色反而越来越好了?
    记得他刚进来之时,明明面色煞白吐血不止,一副气若游丝命不久矣模样,但现在怎么连血都不吐了?
    错觉,这肯定是自己的错觉。一定是回光返照!一定是!
    战场厮杀多年,见过太多死亡的云焕仲,可是清楚见到方修胸口的凹陷,说明自己那一掌的张力,已尽数轰击在他的心脏之上。虽没有直接将他的心脏化为湮粉,但也足以碎裂让它才对,况且地面上血液中的内脏碎片,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一个人,无心可以活么?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要是无心都能活,那就不是人,而是彻头彻尾的怪物了。
    ……
    ……
    “以前,我一直都很不喜欢这个世界,因为它太过冰冷太过无趣。也从未觉得,生命有什么值得敬畏之处,因为它实在太过于脆弱和短暂。”
    “很小的时候,我便见过战争过后,横陈满地的尸骨,和被鲜血浸染成红毯的雪原。也见过落雪的长街上,怀抱着婴儿的母亲跪在几名军装大汉脚下哀声哭求,可她怀中的孩子还是被无情夺走,重重摔在地面,温热鲜血融开一片积雪。在哭声中那衣衫凌乱的母亲,被那几人淫笑拉扯着离开。婴儿尸体旁边,是胸口被破开的父亲尸体。”
    “老黄牙总和我说要懂得生活,这样才会是一个完整的人。可所谓生活,得先有‘生’才能‘活’,既然连生存下来都已经是一件无比艰难的事情了,谁会有心思去考虑该怎样活。”
    “后来,在我学会了杀人这种事后,几年来,我为了活下来的确也杀了很多人。有姜国人,有夏朝人,也有或许不该死的女人和小孩。老黄牙说我那时候简直就像个怪物,让他都觉得害怕,稚嫩的面庞不带一丝怜悯,看向那些尸体时的目光,就像是看待屠宰场的家畜,无悲无喜。”
    “以前我没得选,但是现在战争结束后,我想做一个好人。所以我很努力地去看那些枯燥无趣的书籍,很努力地想要参加春试大考出人头地,走出像老黄牙曾经所说的,光明而灿烂的人生道路。”
    方修目光平静,望着面前将要出手,终结自己性命的云焕仲。
    “不过我还是错了,要是早知道今夜会遭遇这样的事情,我宁可一辈子都窝在黑暗里。因为我不想死,也确实很怕死。”
    “不过,既然注定了要死,我方修骄傲着而生,自然也要骄傲着去死!”
    这句话说的掷地有声,颇有气势。
    然而,气势是有了,可给旁人更多的感觉,更多却是悲情与可怜。
    “就不劳烦神将阁下来动手了,我自己的命,还是我自己来取走的好。”
    方修自腰间抽出一把短匕,匕柄装饰精美,忘了是在何年何月何处,在不知是夏朝还是姜国的小军官尸体上,所搜刮出的战利品。
    灯光照射匕身之上,映透出冷冽的锋芒。
    见到他的举动,场内众人顿时明悟了那句“我自己的命,自己来结束”的意思。
    至死都这么骄傲着,认为这世间,没有人有资格取走身为世间第一天才的他性命,除了自己。
    突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未完成之事,将提起的匕首重新放下,然后脚步踉跄地朝大厅西北角落位置走去。
    ……
    汪辛丑站在大厅的角落位置,身为一名普通文官的他,哪里见识过这样的血腥场面,脸色苍白一片,若不是怕失礼,早就先行告辞离开了。
    作为一名看客,他从未认为,这次的事件和自己扯上关系。
    可现在,那满身鲜血模样骇人的方修,却正一步步朝自己走来。
    “快……快杀了他!”
    汪辛丑扯着嗓子惊慌叫囔着,就像是一只被扼住脖子的公鸡。
    场中很多人都在发怔,所以当方修迈出脚步之时,都未曾想太多。在他们看来,受了如此严重的必死伤势,又能做些什么?
    汪辛丑虽然官职不高,但至少被派遣至此地的朝廷命官,他说的命令,自然有士卒去遵守。
    “嗖嗖!”
    那些反应过来的士卒,见方修手持着凶器,离长官只剩下一步之遥,当即便扣动了手中弩箭。
    数支箭矢,发出尖锐破风之声,直接命中了方修的肩部、腰部和左腿,血肉模糊,露出些许森森白骨。
    再受重创,已经走到汪辛丑面前的方修,吐出一大口鲜血。
    被淋得满身鲜血的汪辛丑,见到这骇人一幕,当场就吓得瘫软在地,一股腥臭的味道从他的跨下散发而出。
    受了伤,觉得站着同样很是辛苦的方修也蹲下身去,用手中匕首的匕身,拍打着汪辛丑肥肉横生的脸颊。那些士卒也一时间投鼠忌器,不敢再冒然攻击。
    汪辛丑在哭,哭着求饶。
    而方修在笑,一脸快意。
    “死肥猪,知道我为什么会找你吗?”他带着复仇成功的笑意开口。
    “不……不知道,方修……哦不,方英雄您就放过我吧!求求你了,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汪辛丑满脸的眼泪鼻涕,连话语都说不利索,带着一丝哀求哭腔。
    他想破了脑袋,都没有想出,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对方,让他对自己有如此深仇大恨,临死都要拉自己来垫背。
    “还记得前几日,被你一马鞭抽在脸上的那少年么?他叫方木,是我罩着的人!原本我还想等以后再慢慢收回这笔账,不过既然我现在都要死了,当然得抓紧把这件事做了,否则太便宜你了。”
    “别杀我!不要杀我!我改,您说什么我都改!”
    汪辛丑终于明白了原因,也想起了当日落雪长街之上,确实遇到过一群孩童拦路,自己一怒之下,曾给过领头那名独臂的半大少年一马鞭。
    难道我汪辛丑就如此福薄,明明遇上千载难逢的升迁机遇,却要因为这可笑至极的理由,死在这里了么?他心里无比悲哀地想着。
    就在心如心灰的他,想着等自己死后,那新纳宠妾会不会为自己守节,官场那些同僚又会如何编排议论自己时,却见到那方修收起了短匕,并没有临死拉自己来垫背。反而一脸嫌弃地从地面上站起,远离了自己。
    之所以嫌弃,是因为对于有洁癖的方修而言,被吓尿的对方实在是太恶心难闻了。
    况且,方修本就没有准备去取汪辛丑的性命,只是想要教训报复一下,不然实在太便宜他了。如此丑态百出,复仇的目的已经完美达成。
    若是换做以前,估计汪辛丑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但就现在而言,方修可是一个“好人”。
    无论做什么,都要有始有终,这是他一直以来恪守的人生信条,也是老黄牙当初不厌其烦教诲的道理之一。
    所以,既然当初都已经立志做一名好人了,在这生命的最后时刻,也自当好好保持,万万不可掉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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