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的莲花 作者:冯已
分节阅读_21
欲的莲花 作者: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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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小卓才是未来,况且她也是纯情美女还家境非凡。由此,我曾经问过她:你将来想不想嫁给作家?嫁给农民,这个可能指望很小。所以我励志要成为作家。
作家,这个职业,基本是世界上所有的体面职业之中,门槛标准最低的职业,说出去还特不伤自尊。不管有没有文化,只要会打字,只要有志从事就行,不管写得多垃圾,总会有人看的;十多亿人口的国家,不但不乏意淫患者,而且不分香臭的无知且无聊的读者也层出不穷。由此,在中国,作家满天飞,并且就如同王八和蛤蟆杂交一样,衍生出很多怪异的新型品种,神马农民作家,红色作家、绿色作家、黄色作家;神马意淫派,胡编派,花痴派,脑残派,躁狂派、鼻涕口水派等等。哦,对了,当下好像还有个打出旗号的民工作家,听说是个新生品种,纯的,绝对属于海龟和癞蛤蟆杂交的那一系,型号真的挺给力。妈个x的,脏话必须要沸腾一下,你说干作家咱就是作家,你他妈的自己前面非加个民工?很有排场吗?就这思想地步,写的东西是他妈给人看的吗?甚至我有次去嫖娼,居然有个鸡也自称作家,唉,他妈个x的,我又沸腾了,看来这世道,作家的生计很成问题,不知道是作家都被逼到去做鸡那个份上,还是把鸡逼成了作家,文坛真不好混啊!那鸡还和我说:我出过好几本书哩,我们老家那疙瘩还想我推举我做作协主席哩!看我不屑,她又说:别瞧不起我哩,你们也许活的还不如一只鸡哩!打那以后,我就被丫的残忍地扼杀了高尚的作家梦!
和小卓分开之后,我就跑到了大连市内来混。混了中国的国粹中式餐饮事业,之所以混餐饮行业,里面还有一个内情,是因为小卓她们家,那时候也有几间饭店。
我以为,我以为,我会忘记她,我以为我已经忘了她!
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我和一群狐朋狗友在解放广场吃着烧烤,纵情不羁的喝酒,突然有一个人问起:“今天是农历什么日子”?
有好事者说:“十月初十”。
我听了,心里动了一下。
那天是小卓的生日,我没能忘记,纵然以为已经忘记。
接着,心里又动了一下,后来,动个不停,由动变成了疼,不是虚拟的疼,是真实可触的疼!
我走出饭店,漫无边际的游走,走到星海公园附近的海边,那时候还没有填海,还没有星海广场。我躺在星空下,冰冷的海风像刀一样在身上割过。那时候,大连的夜空还纯净的仿佛透明,星光在闪烁,晶莹而明亮,如她的眼睛。于是,我很没出息的哭泣,大声的哭泣……
很多年之后,每到那个日子前后的十几天,我的难受变成了惯例,甚至比慢性关节炎发作的还要准时。
也从那年以后,在我的内心最深的某一个角落,非常顽固的认为小卓是我经历的所有女人当中最为美丽的一个,最为圣洁的一个。这种感觉可能是源于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男人定律: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有一句话或许说得很对:要想吸引一个女人最好是让她一直满足,要想吸引一个男人最好是让他一直得不到。
尤其可笑的是,在网上的某个论坛里有个产自于某山沟傻x,傻的也很给力鸟,发帖说:想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满足男人的性。而且斑竹又不怀好意的本着旁观现眼的目的,居然又给加了精华,斑竹不厚道!我估计此楼主不是男人,不然不会如此幼稚,无知且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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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你们看我的作品,我表示非常高兴!但是,你们看完了要是觉得喜欢,请加收藏,然后使劲推荐,一个人每天,有推荐7次的权利,使劲点啊,(页面上有,不是加到你的电脑收藏夹里)放心累不坏鼠标,点完了就猛劲儿投票!!!你们支持的约热情,我写的动力就越大!
第二章 我和罗兰的爱情 我和罗兰的爱情 5
我就那样看着罗兰的眼睛,就像看着小卓一样。54kk
我说:“我想请你跳个舞”!
罗兰羞涩的笑,说:“我不会”。
我淡淡地笑,说:“我教你”。
罗兰站起来,脱了外套,里面是一件褐色条纹的毛衣。
我拉她进入舞池,教他跳舞,她纯真的眼神里面的羞涩,依然似是小卓。一抹淡淡的茉莉花香水的味道在她的身上弥漫。
她注视着我,忽然说:“我认识你”,其实她只是见过我。
她会跳舞,只是跳的不太好。
那天我们跳了很多曲,聊了很多话,直到散场。
她告诉了我寝室的门牌号码,告诉了我她的名字。
我要请她明天出去玩,谈谈人生。
她未置可否。
尽管这样,我也知道,有戏。
那时候在舞厅认识女孩,和现在qq上泡妞有些类似,如果女孩不想和你交往下去,不会告诉你名字,更不会告诉你宿舍的寝室号码,那时候寝室没有电话,学生也没有手机,所以,算是给处女膜加了一点屏障。
手机也是个很牛的东西,有了手机就拉近了男女繁殖器官的暧昧距离。
我记下了她的名字,记下了她的寝室号码,记下了那个酷似小卓的眼睛以及眼神,记下了挺直的鼻子,记下了那个酷似小卓的女生。我知道她不是小卓,她是罗兰。管她是谁!她可能会让我忘记小卓,或者记忆的更加深刻,或者她可以帮我驱逐一直侵略在心里的那种疼,我恐惧那种疼。
或许,她是药!
云南白药!可以大把的撒。
原来在我的内心也有那样柔软的一块地方,有伤!
有戏!
第二天,星期六。
我和公鸡比赛,看谁起得更早,我赢了。坐上了开往理工学院的2路公共汽车,1997年,是2路,不是406。2路车,是我和罗兰的爱情起点。
我到学校的时候,罗兰还没有起床。
宿舍传达室的大爷和我很熟,正在门口打扫卫生。
看见了我,洋溢着鼓励的热情,问我:“小子,这么勤快,今天找谁”?
我相信,对这事儿,没有几个正处于青春期,人体化学物质荷尔蒙分泌非常旺盛的小伙子不勤快,如果不勤快,他肯定分泌的是雌性激素,比如那个谁。
我说:“208的罗兰”。
大爷说:“这个点儿,都还没起呢吧”!
我说:“约好时间了,怕晚了”。
大爷进了传达室,喊。
里面说:“谁找”?
大爷好心的替我说:“一位姓马的同学”。
里面答:“不在”!
不在?我有点迷糊,大爷更加迷糊。
大爷问责:“你不是说约好了吗”。
我说:“是呀,昨天说好了”。
大爷问:“刚认识的”?
我厚道的答:“恩”。
这时候,大爷也来了精神,睿智的帮我分析说:“不能呀,昨天晚上宿舍关门以前,她还在我这儿叽叽喳喳呢”?
在这里有必要简简单单聊一下传达室。
女宿舍楼的传达室是个高瞻远瞩的地方,也是女同学们喜欢占据的大本营。本着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精神,她们经常跑去那里和别的寝室的女生孜孜不倦的交流自己所知的各种八卦新闻。交流的内主要容是校花校草的阴晴圆缺。那个地盘是流言与传说的产生和传播的集散地。经过层层重重的口头艺术加工以后,比流感还要迅速的扩散出去,当之无愧的是现在网站八卦论坛的始祖。往往她们一边交流,一边躲在传达室的小窗口后面,兴致勃勃地窥视和亲眼验证某些传闻的实效性,常常抱着看热闹唯恐事小、打酱油的就怕问题不大的局外人心理,观赏着一幕幕绝对直播的现实版的爱情悲喜剧,简直要比穷聊剧带劲儿百倍。
我经常去6舍找花花草草,所以和大爷很熟。
大爷又慢条斯理的说:“小子,我看啊,这丫头不稀罕你,要不就是,先拿你一把”,大爷那装模作样的操蛋神情就像个先知。
我说:“大爷,你在来一个,再来一遍”!
大爷看在跟我很熟的面子上,又喊,不但喊还加了料。
大爷喊:“罗兰,有人找,姓马的同学”。
里面还说不在。
大爷开始加料:“昨天晚上,关寝的时候我看还在传达室闹呢,怎么就不在呢,早上我也没看她出去呀”。
好大爷,大野牛!太他妈的热心了,我感动的要死要活,超级大野牛!大爷,中国的牛!
我心里想,你个老灯也不怕被打小报告。
里面说:“等等”。
罗兰就在寝室,此时正赖在被窝里面。
罗兰本意是想下来的。
可是,昨天晚上在寝室她和我的大小的学姨子们开了半宿卧谈会,会议主要议题就是我,讨论的主要精神是我是个什么人,要不要和我来往,要不要明天一起出去玩。虽然与会者积极地提出了很多否定与我交往的议案,最后还是一致认为,应该由当事人做主。
罗兰嘴上说:“我才不愿意和他来往呢,只是觉得好奇,明天他要是来找我,我也不去”。
但是,心里还是有点愿意去的,也盼望着我来。好奇心可以害死猫,虚荣心也可以坑了人。如果明天拒了他,后天他还来我就去,做人,不能老不给别人面子。
早上,她很出乎意料的见我有这么大诚意,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但是,昨天自己已经在会上表了态,只能让别人替她说自己不在。
可没想到,大爷竟是这样的咄咄逼人,寝室虽然人多,到底还都太嫩,很纯,很天真。一下子慌了。最后决定派个代表,下来亲自和我会晤,解释一下罗兰为什么不在,给我一个必要的理由,比如:就说脚后跟有伤。大家都在被窝里面,灵牙利嘴的支使不动,只能找一个老实厚道人。老实厚道人虽然毫无怨言的去办事情,可往往办不大好,原因就是太实在。
于是重任就落在了老五的身上。这丫头是朝鲜族人,是那种全世界都能公认的好学生,诚实厚道且富有爱心。出任代表之前还问该怎么说。寝室罗兰就建议说:“就说五点就出门,去火车站接同学了”。在下来之前,她绝对不会想到,自己扮演的角色,会很悲催。
下来后,见就我一个男生在门口等着,就底气非常不足的问:“谁,谁找罗兰”?
我说:“是我”。
见了她下来,我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不是不在,而是不好意思下来。
我问:“罗兰呢”?
她慢慢吞吞地,用不太流利的汉语说:“她早上…那个…5点就出去了,去火车站接人,去…那个…去接同学”。
到底是厚道孩子,撒谎竟然不知道打草稿,别人怎么告诉就怎么说,典型的中国式教育的产物,一根筋,根本没有自己独立的思维逻辑,会写字读书的木头而已。读书再多,读到博士,就变成了,只不过是个有两条腿的书橱。如果书橱也分雄雌,那么雌的有极大地可能变成剩女,谁愿意娶个书橱啊?又不是结婚买家具。<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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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的莲花 作者: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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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卓分开之后,我就跑到了大连市内来混。混了中国的国粹中式餐饮事业,之所以混餐饮行业,里面还有一个内情,是因为小卓她们家,那时候也有几间饭店。
我以为,我以为,我会忘记她,我以为我已经忘了她!
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我和一群狐朋狗友在解放广场吃着烧烤,纵情不羁的喝酒,突然有一个人问起:“今天是农历什么日子”?
有好事者说:“十月初十”。
我听了,心里动了一下。
那天是小卓的生日,我没能忘记,纵然以为已经忘记。
接着,心里又动了一下,后来,动个不停,由动变成了疼,不是虚拟的疼,是真实可触的疼!
我走出饭店,漫无边际的游走,走到星海公园附近的海边,那时候还没有填海,还没有星海广场。我躺在星空下,冰冷的海风像刀一样在身上割过。那时候,大连的夜空还纯净的仿佛透明,星光在闪烁,晶莹而明亮,如她的眼睛。于是,我很没出息的哭泣,大声的哭泣……
很多年之后,每到那个日子前后的十几天,我的难受变成了惯例,甚至比慢性关节炎发作的还要准时。
也从那年以后,在我的内心最深的某一个角落,非常顽固的认为小卓是我经历的所有女人当中最为美丽的一个,最为圣洁的一个。这种感觉可能是源于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男人定律: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有一句话或许说得很对:要想吸引一个女人最好是让她一直满足,要想吸引一个男人最好是让他一直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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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羞涩的笑,说:“我不会”。
我淡淡地笑,说:“我教你”。
罗兰站起来,脱了外套,里面是一件褐色条纹的毛衣。
我拉她进入舞池,教他跳舞,她纯真的眼神里面的羞涩,依然似是小卓。一抹淡淡的茉莉花香水的味道在她的身上弥漫。
她注视着我,忽然说:“我认识你”,其实她只是见过我。
她会跳舞,只是跳的不太好。
那天我们跳了很多曲,聊了很多话,直到散场。
她告诉了我寝室的门牌号码,告诉了我她的名字。
我要请她明天出去玩,谈谈人生。
她未置可否。
尽管这样,我也知道,有戏。
那时候在舞厅认识女孩,和现在qq上泡妞有些类似,如果女孩不想和你交往下去,不会告诉你名字,更不会告诉你宿舍的寝室号码,那时候寝室没有电话,学生也没有手机,所以,算是给处女膜加了一点屏障。
手机也是个很牛的东西,有了手机就拉近了男女繁殖器官的暧昧距离。
我记下了她的名字,记下了她的寝室号码,记下了那个酷似小卓的眼睛以及眼神,记下了挺直的鼻子,记下了那个酷似小卓的女生。我知道她不是小卓,她是罗兰。管她是谁!她可能会让我忘记小卓,或者记忆的更加深刻,或者她可以帮我驱逐一直侵略在心里的那种疼,我恐惧那种疼。
或许,她是药!
云南白药!可以大把的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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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星期六。
我和公鸡比赛,看谁起得更早,我赢了。坐上了开往理工学院的2路公共汽车,1997年,是2路,不是406。2路车,是我和罗兰的爱情起点。
我到学校的时候,罗兰还没有起床。
宿舍传达室的大爷和我很熟,正在门口打扫卫生。
看见了我,洋溢着鼓励的热情,问我:“小子,这么勤快,今天找谁”?
我相信,对这事儿,没有几个正处于青春期,人体化学物质荷尔蒙分泌非常旺盛的小伙子不勤快,如果不勤快,他肯定分泌的是雌性激素,比如那个谁。
我说:“208的罗兰”。
大爷说:“这个点儿,都还没起呢吧”!
我说:“约好时间了,怕晚了”。
大爷进了传达室,喊。
里面说:“谁找”?
大爷好心的替我说:“一位姓马的同学”。
里面答:“不在”!
不在?我有点迷糊,大爷更加迷糊。
大爷问责:“你不是说约好了吗”。
我说:“是呀,昨天说好了”。
大爷问:“刚认识的”?
我厚道的答:“恩”。
这时候,大爷也来了精神,睿智的帮我分析说:“不能呀,昨天晚上宿舍关门以前,她还在我这儿叽叽喳喳呢”?
在这里有必要简简单单聊一下传达室。
女宿舍楼的传达室是个高瞻远瞩的地方,也是女同学们喜欢占据的大本营。本着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精神,她们经常跑去那里和别的寝室的女生孜孜不倦的交流自己所知的各种八卦新闻。交流的内主要容是校花校草的阴晴圆缺。那个地盘是流言与传说的产生和传播的集散地。经过层层重重的口头艺术加工以后,比流感还要迅速的扩散出去,当之无愧的是现在网站八卦论坛的始祖。往往她们一边交流,一边躲在传达室的小窗口后面,兴致勃勃地窥视和亲眼验证某些传闻的实效性,常常抱着看热闹唯恐事小、打酱油的就怕问题不大的局外人心理,观赏着一幕幕绝对直播的现实版的爱情悲喜剧,简直要比穷聊剧带劲儿百倍。
我经常去6舍找花花草草,所以和大爷很熟。
大爷又慢条斯理的说:“小子,我看啊,这丫头不稀罕你,要不就是,先拿你一把”,大爷那装模作样的操蛋神情就像个先知。
我说:“大爷,你在来一个,再来一遍”!
大爷看在跟我很熟的面子上,又喊,不但喊还加了料。
大爷喊:“罗兰,有人找,姓马的同学”。
里面还说不在。
大爷开始加料:“昨天晚上,关寝的时候我看还在传达室闹呢,怎么就不在呢,早上我也没看她出去呀”。
好大爷,大野牛!太他妈的热心了,我感动的要死要活,超级大野牛!大爷,中国的牛!
我心里想,你个老灯也不怕被打小报告。
里面说:“等等”。
罗兰就在寝室,此时正赖在被窝里面。
罗兰本意是想下来的。
可是,昨天晚上在寝室她和我的大小的学姨子们开了半宿卧谈会,会议主要议题就是我,讨论的主要精神是我是个什么人,要不要和我来往,要不要明天一起出去玩。虽然与会者积极地提出了很多否定与我交往的议案,最后还是一致认为,应该由当事人做主。
罗兰嘴上说:“我才不愿意和他来往呢,只是觉得好奇,明天他要是来找我,我也不去”。
但是,心里还是有点愿意去的,也盼望着我来。好奇心可以害死猫,虚荣心也可以坑了人。如果明天拒了他,后天他还来我就去,做人,不能老不给别人面子。
早上,她很出乎意料的见我有这么大诚意,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但是,昨天自己已经在会上表了态,只能让别人替她说自己不在。
可没想到,大爷竟是这样的咄咄逼人,寝室虽然人多,到底还都太嫩,很纯,很天真。一下子慌了。最后决定派个代表,下来亲自和我会晤,解释一下罗兰为什么不在,给我一个必要的理由,比如:就说脚后跟有伤。大家都在被窝里面,灵牙利嘴的支使不动,只能找一个老实厚道人。老实厚道人虽然毫无怨言的去办事情,可往往办不大好,原因就是太实在。
于是重任就落在了老五的身上。这丫头是朝鲜族人,是那种全世界都能公认的好学生,诚实厚道且富有爱心。出任代表之前还问该怎么说。寝室罗兰就建议说:“就说五点就出门,去火车站接同学了”。在下来之前,她绝对不会想到,自己扮演的角色,会很悲催。
下来后,见就我一个男生在门口等着,就底气非常不足的问:“谁,谁找罗兰”?
我说:“是我”。
见了她下来,我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不是不在,而是不好意思下来。
我问:“罗兰呢”?
她慢慢吞吞地,用不太流利的汉语说:“她早上…那个…5点就出去了,去火车站接人,去…那个…去接同学”。
到底是厚道孩子,撒谎竟然不知道打草稿,别人怎么告诉就怎么说,典型的中国式教育的产物,一根筋,根本没有自己独立的思维逻辑,会写字读书的木头而已。读书再多,读到博士,就变成了,只不过是个有两条腿的书橱。如果书橱也分雄雌,那么雌的有极大地可能变成剩女,谁愿意娶个书橱啊?又不是结婚买家具。<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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