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3
沈非恪把她抱在自己怀里,察觉到对方不断挣扎,额头沁出的汗水甚至打湿了他的衬衫。他替她擦去汗水,随即站起身来,找了件被丧尸血液浸透的衣服披在她身上,希望借此能够隐蔽丧尸对人类的感知。
做完这件事情,沈非恪走向了大门口。
学校外不远处就是市医院,虽然不知道情况如何,但困在学校里,必然是死路一条。
但是,沈非恪再也没有回来。
或者说,作为沈非恪的那个人类,消失在了世界上。
03
洛时雨感觉自己做了一场梦。
梦里她和沈非恪一起抗击丧尸,沈非恪乖乖跟在她后面,她还玩了出英雄救美,打败了敢抢她压寨夫君的丧尸。
而当她睁开眼的时候,她孤零零地躺在地面上,身上萦绕着一股腐烂的气味。
洛时雨第一反应是——难道她变成了丧尸,现在腐烂掉了?
真恶心。
洛时雨迷迷糊糊地看向四周,却怎么也找不到梦里骚扰她的那个身影。她掀开盖在自己身上的衣服,触手所及一片滑腻,她一个哆嗦,但很快就明白沈非恪的用意。
紧跟着,她就看到了异味的来源。
那是一块已经腐败的肉。
不过还好,没有蛆虫什么,不然洛时雨真的要吐出来了。
她往后退了几步,离那玩意儿越远越好,想着假如那东西消失该有多好——
下一刻,肉上起了一团火,肉香味在几秒内变成了焦糊味,很快就在熊熊烈火中消失殆尽,只剩下一小块干干净净的白骨。
“……”
洛时雨望了望自己的手,又集中思想对着地上脏兮兮的衣服。
一秒不到,那件衣服也自燃了。
“这个超能力挺不错,”她自言自语,“至少不用吃生的了。”
她惋惜地看向那块骨头,犹豫片刻后,还是忍不住骨香的诱惑,把那纤长细腻的一节骨头塞到了怀里——饿死了,啃啃骨头也好啊。
不过这是哪块部位?
胫骨的一小部分?
她陡然产生了一种啃人小腿的罪恶感。
怀抱着这样的愧疚感,洛时雨踏上了末世生存道路,并且开启寻找失踪小伙伴的战斗探险模式。
04
小说中经常说某种得天地造化的灵药有“起死人而肉白骨”的功效,但从来没有人告诉洛时雨,整天抱着骨头再时不时啃啃解馋,居然也能起到类似的作用。
那画面其实有点限制级。
特别是莫名生长出来的肉还带着血丝,逐步浮现出经络的样子。
洛时雨果断扔掉了那节骨头,动用异能烧掉这搞幺蛾子的怪物。不过烧着烧着,那东西体积还在增大,只是新长出来的血肉滋滋冒着油,散发出无比诱人的香味。
洛时雨徘徊许久,还是被勾了回来,反复告诉自己如果有怪物她也逃不掉,早死晚死都是一样。萨特大哲学家说过,一 切存在物都是毫无道理地出生,因软弱而延续,因偶然而死亡。现在就是她践行最后人生价值的时刻了……
说到底也只是嘴馋舍不得走的洛时雨,躲在了可以窥视骨头的一个角落里。
她盯着那块不规则鼓动的肉块,不多时就打起了哈欠,闻着肉香睡着了。
这些天东奔西走,她实在有些体力不支。以前还可以和沈非恪轮班望风,现在她一个人,也只能在比较安全的地方小憩一会儿,但睡也睡不安稳,一有大的声响就会警醒过来。
洛时雨是被一阵古怪的低吟声吵醒的,那声调像是痛苦的喘息,却又带着点欢愉。
……什么鬼,这种生死存亡的时候,还有谁有性质做这种事情?还挑了个她睡觉的地方?exo me?
满脑子wtf的洛时雨睁眼一看,就看到一个残手残脚的少年摊在地上,而断肢处还蠕动着人体组织,在她发呆的时候整个人变得更加“完整”了。
“涅槃异能?”她只能想到这个。
躺在地上哼哼的少年觉得自己还可以抢救一下。
“学姐……劳烦你给我拿件衣服。”
没错,最令人震惊的是,这个大概是从骨头长出来的少年,完完全全是她小伙伴的模样。
这种神展开就有点吓人了。
捡了学弟小腿骨头啃结果又长出了个人该怎么破!
05
洛时雨神情恍惚地离开了,她到附近找了套还算干净的男装带回来,就看见沈非恪手脚健全地坐在那儿了,嗯,光着身子。
新生肌肤如同莹润玉质,以往裹在衬衫里的身材比她想象得还要好,匀亭骨骼上包裹着一层适中的肌肉,线条非常流畅。她手一抖,蹿起的火苗蹭掉衣服边角一小块布料,她赶紧把衣服丢给他,又随手点燃了一团火,刚刚好隔在两个人中间。
沈非恪快速换上衣物,再转过身来时脸颊上泛着淡淡的绯红色。
洛时雨盯着他,眼前的人可以说是师弟,但给她的感觉却危险得多。
不太像是人类,更像是这些日子与她缠斗的丧尸,却卷携着更深邃浓郁的黑暗。
丧尸王。
她脑海里出现这个名词,被丧尸杀死的人类,有一定几率会变异成更为强大的个体,丧尸王本身可以操控丧尸为自己赴汤蹈火,他们以丧尸、人类为食,偏爱异能者的血液。这些是移动公司总部被攻破之前传到网络上的信息,洛时雨原本以为自己到死都不会遇上这样的丧尸王。
毕竟网上也写了——丧尸王性格偏激狠戾,危险系数极高,是异能者的天敌。
“学姐,你是不是很害怕我?”沈非恪微微垂眼,继而略带紧张地扭起了自己的十指。
洛时雨一时有些愣怔。在她的记忆里,沈非恪一直都是包裹着温润皮囊内心却黑漆漆的存在,什么时候出现过这种患得患失的模样?
更何况,沈非恪是为了救她而离开,现在变成这个样子,她应当担起责任。而且,这已经比她预料得要更好,至少沈非恪还存在着,而不是悄无声息地死在某个角落里被丧尸分食。
“我不怕你,”洛时雨最后说道。她起身越过噼啪作响的柴禾堆,紧紧把他抱在怀里,“你想吃什么,我都可以去给你找。如果我死了,你一定要把我吃掉,可别便宜了其他丧尸。”
“……学姐你真好。”沈非恪沉默些许,脑袋在她脖颈间蹭了蹭来撒娇,“我好喜欢你。”
皮肤底下躁动的美味血液考验着他的理智,他就像是个饿了一个星期的人,在临死前看到了一块香喷喷的面包。属于健康人类的气息萦绕在他的鼻尖,更加吸引他的是血脉中高端异能的凛冽气味。沈非恪压抑着进食的本能,因为此刻他心里充斥着恐慌的情绪,他恐惧着她因自己无法控制的初次进食而命丧黄
做完这件事情,沈非恪走向了大门口。
学校外不远处就是市医院,虽然不知道情况如何,但困在学校里,必然是死路一条。
但是,沈非恪再也没有回来。
或者说,作为沈非恪的那个人类,消失在了世界上。
03
洛时雨感觉自己做了一场梦。
梦里她和沈非恪一起抗击丧尸,沈非恪乖乖跟在她后面,她还玩了出英雄救美,打败了敢抢她压寨夫君的丧尸。
而当她睁开眼的时候,她孤零零地躺在地面上,身上萦绕着一股腐烂的气味。
洛时雨第一反应是——难道她变成了丧尸,现在腐烂掉了?
真恶心。
洛时雨迷迷糊糊地看向四周,却怎么也找不到梦里骚扰她的那个身影。她掀开盖在自己身上的衣服,触手所及一片滑腻,她一个哆嗦,但很快就明白沈非恪的用意。
紧跟着,她就看到了异味的来源。
那是一块已经腐败的肉。
不过还好,没有蛆虫什么,不然洛时雨真的要吐出来了。
她往后退了几步,离那玩意儿越远越好,想着假如那东西消失该有多好——
下一刻,肉上起了一团火,肉香味在几秒内变成了焦糊味,很快就在熊熊烈火中消失殆尽,只剩下一小块干干净净的白骨。
“……”
洛时雨望了望自己的手,又集中思想对着地上脏兮兮的衣服。
一秒不到,那件衣服也自燃了。
“这个超能力挺不错,”她自言自语,“至少不用吃生的了。”
她惋惜地看向那块骨头,犹豫片刻后,还是忍不住骨香的诱惑,把那纤长细腻的一节骨头塞到了怀里——饿死了,啃啃骨头也好啊。
不过这是哪块部位?
胫骨的一小部分?
她陡然产生了一种啃人小腿的罪恶感。
怀抱着这样的愧疚感,洛时雨踏上了末世生存道路,并且开启寻找失踪小伙伴的战斗探险模式。
04
小说中经常说某种得天地造化的灵药有“起死人而肉白骨”的功效,但从来没有人告诉洛时雨,整天抱着骨头再时不时啃啃解馋,居然也能起到类似的作用。
那画面其实有点限制级。
特别是莫名生长出来的肉还带着血丝,逐步浮现出经络的样子。
洛时雨果断扔掉了那节骨头,动用异能烧掉这搞幺蛾子的怪物。不过烧着烧着,那东西体积还在增大,只是新长出来的血肉滋滋冒着油,散发出无比诱人的香味。
洛时雨徘徊许久,还是被勾了回来,反复告诉自己如果有怪物她也逃不掉,早死晚死都是一样。萨特大哲学家说过,一 切存在物都是毫无道理地出生,因软弱而延续,因偶然而死亡。现在就是她践行最后人生价值的时刻了……
说到底也只是嘴馋舍不得走的洛时雨,躲在了可以窥视骨头的一个角落里。
她盯着那块不规则鼓动的肉块,不多时就打起了哈欠,闻着肉香睡着了。
这些天东奔西走,她实在有些体力不支。以前还可以和沈非恪轮班望风,现在她一个人,也只能在比较安全的地方小憩一会儿,但睡也睡不安稳,一有大的声响就会警醒过来。
洛时雨是被一阵古怪的低吟声吵醒的,那声调像是痛苦的喘息,却又带着点欢愉。
……什么鬼,这种生死存亡的时候,还有谁有性质做这种事情?还挑了个她睡觉的地方?exo me?
满脑子wtf的洛时雨睁眼一看,就看到一个残手残脚的少年摊在地上,而断肢处还蠕动着人体组织,在她发呆的时候整个人变得更加“完整”了。
“涅槃异能?”她只能想到这个。
躺在地上哼哼的少年觉得自己还可以抢救一下。
“学姐……劳烦你给我拿件衣服。”
没错,最令人震惊的是,这个大概是从骨头长出来的少年,完完全全是她小伙伴的模样。
这种神展开就有点吓人了。
捡了学弟小腿骨头啃结果又长出了个人该怎么破!
05
洛时雨神情恍惚地离开了,她到附近找了套还算干净的男装带回来,就看见沈非恪手脚健全地坐在那儿了,嗯,光着身子。
新生肌肤如同莹润玉质,以往裹在衬衫里的身材比她想象得还要好,匀亭骨骼上包裹着一层适中的肌肉,线条非常流畅。她手一抖,蹿起的火苗蹭掉衣服边角一小块布料,她赶紧把衣服丢给他,又随手点燃了一团火,刚刚好隔在两个人中间。
沈非恪快速换上衣物,再转过身来时脸颊上泛着淡淡的绯红色。
洛时雨盯着他,眼前的人可以说是师弟,但给她的感觉却危险得多。
不太像是人类,更像是这些日子与她缠斗的丧尸,却卷携着更深邃浓郁的黑暗。
丧尸王。
她脑海里出现这个名词,被丧尸杀死的人类,有一定几率会变异成更为强大的个体,丧尸王本身可以操控丧尸为自己赴汤蹈火,他们以丧尸、人类为食,偏爱异能者的血液。这些是移动公司总部被攻破之前传到网络上的信息,洛时雨原本以为自己到死都不会遇上这样的丧尸王。
毕竟网上也写了——丧尸王性格偏激狠戾,危险系数极高,是异能者的天敌。
“学姐,你是不是很害怕我?”沈非恪微微垂眼,继而略带紧张地扭起了自己的十指。
洛时雨一时有些愣怔。在她的记忆里,沈非恪一直都是包裹着温润皮囊内心却黑漆漆的存在,什么时候出现过这种患得患失的模样?
更何况,沈非恪是为了救她而离开,现在变成这个样子,她应当担起责任。而且,这已经比她预料得要更好,至少沈非恪还存在着,而不是悄无声息地死在某个角落里被丧尸分食。
“我不怕你,”洛时雨最后说道。她起身越过噼啪作响的柴禾堆,紧紧把他抱在怀里,“你想吃什么,我都可以去给你找。如果我死了,你一定要把我吃掉,可别便宜了其他丧尸。”
“……学姐你真好。”沈非恪沉默些许,脑袋在她脖颈间蹭了蹭来撒娇,“我好喜欢你。”
皮肤底下躁动的美味血液考验着他的理智,他就像是个饿了一个星期的人,在临死前看到了一块香喷喷的面包。属于健康人类的气息萦绕在他的鼻尖,更加吸引他的是血脉中高端异能的凛冽气味。沈非恪压抑着进食的本能,因为此刻他心里充斥着恐慌的情绪,他恐惧着她因自己无法控制的初次进食而命丧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