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达成共识后,接下来就简单多了。
郑荣华直接拿出了一份版权转让合同,上面完全是按照苏小凡之前提出的内容来写的,唯一的不同是,上面早就注明了视频网站的广告分成归苏小凡所有……
看来他早就打好了这个算盘,也很坚信苏小凡和田焕东肯定会接受……
能有视频网站的广告分成算是意外之喜,而且苏小凡也拿得心安理得,
在这个过程中,其实无形中就拉近了苏小凡和瑾宇的关系,由此可见郑荣华这人的手段之高明。
看了没问题后,苏小凡就把名字给签了,版权正式归瑾宇所有,因此网站授权协议是郑荣华和田焕东签署,跟苏小凡没什么关系了。
事情谈妥后,四个人简单地聊了几句后,田焕东便称有事先走一步,于是苏小凡他们聊的差不多后,也站起身准备走。
就在这时,苏小凡突然想到,上次微电影比赛的时候,董佳彤也写了个剧本,那个剧本虽然不适合比赛,但却不得不说是一个挺不错的本子,于是苏小凡开口道:“说起剧本,佳彤手上有一个我觉得挺不错的,有空我们发给师兄看看?”
郑荣华一听,顿时来了兴趣,直接开口道:“现在能看吗?”
苏小凡转头看着董佳彤道:“就是比赛的时候你写的那个剧本,现在能看到么?”
“在我手机里有,但我最近也在改这个剧本,现在还没有完全改好……”董佳彤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要不等我改好了再看?”
但郑荣华已经被两人勾起了好奇心,因此直接摇头说道:“没改好也没事,如果不嫌弃师兄的话,说不定我还能提点意见呢。”
见郑荣华都这么说了,董佳彤自然不好拒绝,于是拿出了手机,打开了一个文档后递给了郑荣华。
郑荣华接过手机,重新坐回回了座位上,开始看起了剧本。
董佳彤和苏小凡也坐了下来,她有些忐忑地看着郑荣华,发现郑荣华一进入看剧本的状态后,脸上就变得非常严肃,一直用左手摸着鼻头,也不知道他的这个习惯是代表满意还是不满意。
“确实很不错。”五分钟后,郑荣华抬起头给出了他的总结,然后把手机还给董佳彤,继续详细分析道,“只不过这个片子不够国际化,可以说是本土家庭伦理剧的升级版,拍出来可能可以在国内叫好卖座,但走不出国门的……很抱歉,我们公司不收这类型的剧本。”
郑荣华见董佳彤的眼神明显暗淡了一下,又连忙说道:“你们可以发给田总看看,他应该会感兴趣。”
董佳彤虽然点了点头,但情绪却并没有好转过来,对他来说能不能卖版权,能卖多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别人对她剧本的肯定。
“怎么?还在难过?”和郑荣华分开后,苏小凡看到董佳彤闷闷不乐的样子,不由笑着说道,“郑师兄和瑾宇的观点明显有点偏激,你没必要太放在心上,我觉得你这片子拍出来效果应该会不错,我也挺期待拍这条片的,要不你改完真发给田总看看?”
虽然知道苏小凡的话有一定的安慰成分,但董佳彤的心情还是变好了很多,送苏小凡回到医院后,她便有些匆忙地回去了。
苏小凡这次回来没有再看到媒体记者的声影了,可见医院的保安确实加强了管理,走进病房后,依然是熊警官守在里面。
“你来啦,”看到苏小凡进来,熊玲连忙站起身,她连续在这里守了几十个小时,看起来难免有些憔悴。
“既然你来了,我的任务也完成了,领导说已经不需要我在这里继续保护张小姐了。”
苏小凡看了看张珏,她正闭着眼睛睡得很沉,熊警官的话并没有吵醒她,但苏小凡还是轻轻地示意出去外面说话。
两人一出来,苏小凡就连忙问道:“凶手已经抓到了?现在进展情况怎么样了?”
熊玲顿时面露难色,轻声说道:“对不起,案情的进展属于内部机密,不方便透露。”
“怎么就不方便透露了?我又不会说出去!”苏小凡有些不满地邹起了眉头,“你们领导既然让你回去了,那人肯定抓到了,他们认罪了没?”
“对……”
“别跟我说对不起!”苏小凡立即打断了她,“人都抓到了,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好藏着掖着的?”
熊玲顿时看见苏小凡生气的样子,沉默了片刻后,才叹气道:“我这不是怕你们着急生气嘛……我说了你可别激动啊?”
苏小凡连忙点了点头。
“你猜得没错,三个人都抓到了,但是他们统一了口供,说张小姐在等车的嘲笑了他们,于是他们当场进行了报复……”
“如果按照这个说法,只能算是打架斗殴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判故意伤害罪……”
苏小凡一听,顿时就怒了。
“你们不是说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故意伤害罪吗?怎么能算是普通的故意伤害?还有强.奸未遂呢?!”
苏小凡一生气,声音就不自觉地提高了好几个分贝,引得走廊里不少病人和家属纷纷侧目,熊警官连忙拍了拍苏小凡的手臂,安慰道:
“你先别急,我们现在手上没什么证据,所以一时之间也没办法,不过你放心,我们正在努力收集证据,一定会让他们受到应有的审判。”
苏小凡这才稍微冷静了点,嘀咕道:“你们就不能加大点审问力度?”
“呃……有律师把他们保释出去了……”
“……”
这意思就是说,他们还在外面逍遥法外了?
“别急!”苏小凡正欲发作的时候,熊玲连忙开口把他堵回去了,“我们有人在全天候监视他们,说不定还能搜集到一点证据!”
苏小凡气得直咬牙,但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能深吸口气,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们最好快点找到证据,别逼我自己想办法!”
郑荣华直接拿出了一份版权转让合同,上面完全是按照苏小凡之前提出的内容来写的,唯一的不同是,上面早就注明了视频网站的广告分成归苏小凡所有……
看来他早就打好了这个算盘,也很坚信苏小凡和田焕东肯定会接受……
能有视频网站的广告分成算是意外之喜,而且苏小凡也拿得心安理得,
在这个过程中,其实无形中就拉近了苏小凡和瑾宇的关系,由此可见郑荣华这人的手段之高明。
看了没问题后,苏小凡就把名字给签了,版权正式归瑾宇所有,因此网站授权协议是郑荣华和田焕东签署,跟苏小凡没什么关系了。
事情谈妥后,四个人简单地聊了几句后,田焕东便称有事先走一步,于是苏小凡他们聊的差不多后,也站起身准备走。
就在这时,苏小凡突然想到,上次微电影比赛的时候,董佳彤也写了个剧本,那个剧本虽然不适合比赛,但却不得不说是一个挺不错的本子,于是苏小凡开口道:“说起剧本,佳彤手上有一个我觉得挺不错的,有空我们发给师兄看看?”
郑荣华一听,顿时来了兴趣,直接开口道:“现在能看吗?”
苏小凡转头看着董佳彤道:“就是比赛的时候你写的那个剧本,现在能看到么?”
“在我手机里有,但我最近也在改这个剧本,现在还没有完全改好……”董佳彤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要不等我改好了再看?”
但郑荣华已经被两人勾起了好奇心,因此直接摇头说道:“没改好也没事,如果不嫌弃师兄的话,说不定我还能提点意见呢。”
见郑荣华都这么说了,董佳彤自然不好拒绝,于是拿出了手机,打开了一个文档后递给了郑荣华。
郑荣华接过手机,重新坐回回了座位上,开始看起了剧本。
董佳彤和苏小凡也坐了下来,她有些忐忑地看着郑荣华,发现郑荣华一进入看剧本的状态后,脸上就变得非常严肃,一直用左手摸着鼻头,也不知道他的这个习惯是代表满意还是不满意。
“确实很不错。”五分钟后,郑荣华抬起头给出了他的总结,然后把手机还给董佳彤,继续详细分析道,“只不过这个片子不够国际化,可以说是本土家庭伦理剧的升级版,拍出来可能可以在国内叫好卖座,但走不出国门的……很抱歉,我们公司不收这类型的剧本。”
郑荣华见董佳彤的眼神明显暗淡了一下,又连忙说道:“你们可以发给田总看看,他应该会感兴趣。”
董佳彤虽然点了点头,但情绪却并没有好转过来,对他来说能不能卖版权,能卖多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别人对她剧本的肯定。
“怎么?还在难过?”和郑荣华分开后,苏小凡看到董佳彤闷闷不乐的样子,不由笑着说道,“郑师兄和瑾宇的观点明显有点偏激,你没必要太放在心上,我觉得你这片子拍出来效果应该会不错,我也挺期待拍这条片的,要不你改完真发给田总看看?”
虽然知道苏小凡的话有一定的安慰成分,但董佳彤的心情还是变好了很多,送苏小凡回到医院后,她便有些匆忙地回去了。
苏小凡这次回来没有再看到媒体记者的声影了,可见医院的保安确实加强了管理,走进病房后,依然是熊警官守在里面。
“你来啦,”看到苏小凡进来,熊玲连忙站起身,她连续在这里守了几十个小时,看起来难免有些憔悴。
“既然你来了,我的任务也完成了,领导说已经不需要我在这里继续保护张小姐了。”
苏小凡看了看张珏,她正闭着眼睛睡得很沉,熊警官的话并没有吵醒她,但苏小凡还是轻轻地示意出去外面说话。
两人一出来,苏小凡就连忙问道:“凶手已经抓到了?现在进展情况怎么样了?”
熊玲顿时面露难色,轻声说道:“对不起,案情的进展属于内部机密,不方便透露。”
“怎么就不方便透露了?我又不会说出去!”苏小凡有些不满地邹起了眉头,“你们领导既然让你回去了,那人肯定抓到了,他们认罪了没?”
“对……”
“别跟我说对不起!”苏小凡立即打断了她,“人都抓到了,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好藏着掖着的?”
熊玲顿时看见苏小凡生气的样子,沉默了片刻后,才叹气道:“我这不是怕你们着急生气嘛……我说了你可别激动啊?”
苏小凡连忙点了点头。
“你猜得没错,三个人都抓到了,但是他们统一了口供,说张小姐在等车的嘲笑了他们,于是他们当场进行了报复……”
“如果按照这个说法,只能算是打架斗殴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判故意伤害罪……”
苏小凡一听,顿时就怒了。
“你们不是说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故意伤害罪吗?怎么能算是普通的故意伤害?还有强.奸未遂呢?!”
苏小凡一生气,声音就不自觉地提高了好几个分贝,引得走廊里不少病人和家属纷纷侧目,熊警官连忙拍了拍苏小凡的手臂,安慰道:
“你先别急,我们现在手上没什么证据,所以一时之间也没办法,不过你放心,我们正在努力收集证据,一定会让他们受到应有的审判。”
苏小凡这才稍微冷静了点,嘀咕道:“你们就不能加大点审问力度?”
“呃……有律师把他们保释出去了……”
“……”
这意思就是说,他们还在外面逍遥法外了?
“别急!”苏小凡正欲发作的时候,熊玲连忙开口把他堵回去了,“我们有人在全天候监视他们,说不定还能搜集到一点证据!”
苏小凡气得直咬牙,但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能深吸口气,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们最好快点找到证据,别逼我自己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