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抄到作业本上去,他的字工工整整,即使是草稿,每个公式端正得仍如同老师平常刻钢板的仿宋。她在那里一笔一划的抄,他说:“下次别这么死脑筋了,其实薛老师不会为难你的,她那么喜欢你。”
是啊,老师们都挺喜欢她,因为她成绩不错,平常表现也挺乖。班上的同学们都和她好,因为她挺大方,跟男生女生都相处得来。
连易晓筠脾气这么坏的人,都和她是好朋友。
可是全世界的人都喜欢她有什么用,她知道自己唯一希望的那个人,从来都是漫不经心。
他不是不喜欢她,只是他对待任何人都是那样子。
毕业后几乎全班都考上重点大学,将近一半的人更去了清华和北大,只有他,高考分数那样赫然,却扔下大学学籍,跑去当兵了。
易晓筠为了他,也报了清华自控系,顺利被录取后刚搞完军训,却听说他去了某舰队服役,顿时在家里嚎啕大哭,死活逼着自己父母闹着要去海军。那时候征兵早就已经结束了,就算想做工作也迟了。易晓筠在家闹了好几天的绝食,最后被她父亲关起来,还是七七去劝的她。
这样任性,也是一种幸运吧。七七从来没有这样的机会。她父母都是大学里教书的知识分子,从小教她,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远处巨大的山峰,在晴朗湛蓝的天空衬托下,仿佛冰屏般熠熠生光。而天这样高,云那样远,一切都洁净的仿佛仙境。
她从来没有想到会再遇上他,在这样的一天。
而不过也只是笑笑,随意的说起来:“嗯,有十年没见了吧?”
毕业后暑假还曾见过一两次,大部分是和易晓筠一起。后来就没见过了,所以有关他的消息,都是易晓筠偶尔提到。
张爱玲的小说,被人引用了千遍万遍的话。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
因为他们之间的缘份,仅止于此而己。
6、《我是如此爱你》[和平番外]
“哟,你们孟总越来越帅了啊。”朝夕拿着杂志封面晃了一晃,苏畅自顾自啜咖啡,恍若未闻,空调太冷,手臂上的肌肤隐隐生寒,隔着巨大的落地窗,只看到车如流水马如龙的街,十丈红尘,繁华尘嚣。可是再热闹也隔着厚厚的玻璃,仿佛另一个世界。
公司里不是没有旁的人心生倾慕,初入公司的几个女孩子,偶尔在走廓或电梯里看到孟和平,个个都笑靥如花,声甜似蜜:“孟总。”
而孟和平从来只是礼貌的点点头,仿佛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朝夕老是说:“你们孟总是不是性取向有问题啊,这么些年,就不见他闹个绯闻啥的?”
苏畅简直啼笑皆非:“人家正常的不得了,有什么问题。”停一停再说,“人家有女朋友。”
偶尔可以见到阮小姐上公司来,是电视台的女主播,真人比电视上年轻漂亮许多,人也很好,待人处事非常大方,与孟和平真的很登对,两人站在一起的时候真令人觉得光芒四射,所谓一对璧人。
做孟和平的秘书已经四年,不敢说了如指掌,但日常相处下来,公事私事有许多都是她打理,他真的十分洁身自好,除了阮小姐,再没有约会过旁人。
朝夕常常叫嚷,说在这年头你们孟总这样的男人简直比大熊猫还珍稀。
年轻有为,事业有成,彬彬有礼,温文尔雅,最要命的是,竟然还如此专心不二。
朝夕说:“这么完美的男人,会不会是假的?”
苏畅并不觉得孟和平假,大约因为相处时日太久,什么样子她都见过。初进公司的时候一切还没有上轨道,非常非常的忙,孟和平经常加班然后睡在办公室里,她早上来上班,常常看到他随便裹着毯子,就那样歪在沙发里。
办公室有大扇的窗子,正是朝东,窗帘没有拉上,淡淡的阳光照着他的脸庞,他的眼睫毛很长,苏畅从未见过旁的男子有那样秀气浓密的长睫毛,睡着的模样像个孩子。
其实他只是外表斯文,做起事情来杀伐决断,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苏畅曾经在饭局上见他与别人喝酒,据说酒品如人品,而他从来是大杯的洋酒,就那样一口气灌下去,干脆利落,仿佛永远不会醉。喝得再多思维仍旧清晰有条理,对方常常被喝得七荤八素,有两次还真的就在桌子上将合同签掉了。
唯一一次喝高了,是拿下城东那块地,最后宴请帮过忙的几位关键人物,那几位公子哥都是孟和平的发小,一半是开玩笑,一半是发狠:“今天非得把你灌趴下不可!”一帮人起哄车轮战,最后全都喝高了,孟和平虽然没有烂醉如泥,但从包厢走出来已经有点摇摇欲坠,笑嘻嘻的对她说:“今天真的是喝高了。”
她没见过他喝醉,那是唯一的一回,她只得替他开车,他随口告诉了她地址,却是东城区的一条老街,她明明知道他的别墅是在城西,但地址他说的那样溜,应该没有错,她心想或者他在东城区另外有公寓,于是她也没有多问。在一路上他都很安静,她一直疑惑他是不是在后座睡着了,其实并没有。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孟和平会住在那种地方,大片的旧式小区,一幢幢火柴盒样的房子,窗口密集如同蜂巢。夜色里望去,黑压压的一片。她将车停在路口,他接过车钥匙还记得向她道谢,然后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整个人倒像是梦游一般,她实在不放心,跟了上去,他走得并不快,但是熟门熟路,楼道狭窄阴暗,声控灯晕黄昏暗,到了四楼他终于停在一扇陈旧的绿色防盗门前,漆都已经剥落了,许多地方发黑,露出里头的铁,一根根的铁栅。
她从楼梯中间的缝隙里静静仰望着,他似乎在找钥匙,找了很久但没有找到,于是拍门:“佳期!开门,是我,佳期!”
没有人应他,楼道里空荡荡的,嗡嗡回响着他的声音:“佳期!佳期!”
他又叫了几声,仍旧没有人应,他似乎很累了,忽然坐下来,就坐在磨得发光的水泥楼梯的台阶上,然后靠着墙,慢慢阖上眼睛,忽然叹了一声气。
她在几级楼梯下站了好久,不敢动,最后终于大着胆子走上去,才发现他已经将头靠在墙上睡着了。仍微微皱着眉头,眉心仿佛永远有个纠结,抚不平,抹不掉。坐在这样简陋的地方,却像是迷路的孩子终于寻到回家的路,而家门却紧闭不能进入。
她心底忽然生疼,似乎有什么东西碎裂开来。
从此知道他的秘密,在他偶尔对窗伫立的时候,在他偶尔吸烟的时侯,在他偶尔凝睇的时
是啊,老师们都挺喜欢她,因为她成绩不错,平常表现也挺乖。班上的同学们都和她好,因为她挺大方,跟男生女生都相处得来。
连易晓筠脾气这么坏的人,都和她是好朋友。
可是全世界的人都喜欢她有什么用,她知道自己唯一希望的那个人,从来都是漫不经心。
他不是不喜欢她,只是他对待任何人都是那样子。
毕业后几乎全班都考上重点大学,将近一半的人更去了清华和北大,只有他,高考分数那样赫然,却扔下大学学籍,跑去当兵了。
易晓筠为了他,也报了清华自控系,顺利被录取后刚搞完军训,却听说他去了某舰队服役,顿时在家里嚎啕大哭,死活逼着自己父母闹着要去海军。那时候征兵早就已经结束了,就算想做工作也迟了。易晓筠在家闹了好几天的绝食,最后被她父亲关起来,还是七七去劝的她。
这样任性,也是一种幸运吧。七七从来没有这样的机会。她父母都是大学里教书的知识分子,从小教她,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远处巨大的山峰,在晴朗湛蓝的天空衬托下,仿佛冰屏般熠熠生光。而天这样高,云那样远,一切都洁净的仿佛仙境。
她从来没有想到会再遇上他,在这样的一天。
而不过也只是笑笑,随意的说起来:“嗯,有十年没见了吧?”
毕业后暑假还曾见过一两次,大部分是和易晓筠一起。后来就没见过了,所以有关他的消息,都是易晓筠偶尔提到。
张爱玲的小说,被人引用了千遍万遍的话。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
因为他们之间的缘份,仅止于此而己。
6、《我是如此爱你》[和平番外]
“哟,你们孟总越来越帅了啊。”朝夕拿着杂志封面晃了一晃,苏畅自顾自啜咖啡,恍若未闻,空调太冷,手臂上的肌肤隐隐生寒,隔着巨大的落地窗,只看到车如流水马如龙的街,十丈红尘,繁华尘嚣。可是再热闹也隔着厚厚的玻璃,仿佛另一个世界。
公司里不是没有旁的人心生倾慕,初入公司的几个女孩子,偶尔在走廓或电梯里看到孟和平,个个都笑靥如花,声甜似蜜:“孟总。”
而孟和平从来只是礼貌的点点头,仿佛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朝夕老是说:“你们孟总是不是性取向有问题啊,这么些年,就不见他闹个绯闻啥的?”
苏畅简直啼笑皆非:“人家正常的不得了,有什么问题。”停一停再说,“人家有女朋友。”
偶尔可以见到阮小姐上公司来,是电视台的女主播,真人比电视上年轻漂亮许多,人也很好,待人处事非常大方,与孟和平真的很登对,两人站在一起的时候真令人觉得光芒四射,所谓一对璧人。
做孟和平的秘书已经四年,不敢说了如指掌,但日常相处下来,公事私事有许多都是她打理,他真的十分洁身自好,除了阮小姐,再没有约会过旁人。
朝夕常常叫嚷,说在这年头你们孟总这样的男人简直比大熊猫还珍稀。
年轻有为,事业有成,彬彬有礼,温文尔雅,最要命的是,竟然还如此专心不二。
朝夕说:“这么完美的男人,会不会是假的?”
苏畅并不觉得孟和平假,大约因为相处时日太久,什么样子她都见过。初进公司的时候一切还没有上轨道,非常非常的忙,孟和平经常加班然后睡在办公室里,她早上来上班,常常看到他随便裹着毯子,就那样歪在沙发里。
办公室有大扇的窗子,正是朝东,窗帘没有拉上,淡淡的阳光照着他的脸庞,他的眼睫毛很长,苏畅从未见过旁的男子有那样秀气浓密的长睫毛,睡着的模样像个孩子。
其实他只是外表斯文,做起事情来杀伐决断,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苏畅曾经在饭局上见他与别人喝酒,据说酒品如人品,而他从来是大杯的洋酒,就那样一口气灌下去,干脆利落,仿佛永远不会醉。喝得再多思维仍旧清晰有条理,对方常常被喝得七荤八素,有两次还真的就在桌子上将合同签掉了。
唯一一次喝高了,是拿下城东那块地,最后宴请帮过忙的几位关键人物,那几位公子哥都是孟和平的发小,一半是开玩笑,一半是发狠:“今天非得把你灌趴下不可!”一帮人起哄车轮战,最后全都喝高了,孟和平虽然没有烂醉如泥,但从包厢走出来已经有点摇摇欲坠,笑嘻嘻的对她说:“今天真的是喝高了。”
她没见过他喝醉,那是唯一的一回,她只得替他开车,他随口告诉了她地址,却是东城区的一条老街,她明明知道他的别墅是在城西,但地址他说的那样溜,应该没有错,她心想或者他在东城区另外有公寓,于是她也没有多问。在一路上他都很安静,她一直疑惑他是不是在后座睡着了,其实并没有。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孟和平会住在那种地方,大片的旧式小区,一幢幢火柴盒样的房子,窗口密集如同蜂巢。夜色里望去,黑压压的一片。她将车停在路口,他接过车钥匙还记得向她道谢,然后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整个人倒像是梦游一般,她实在不放心,跟了上去,他走得并不快,但是熟门熟路,楼道狭窄阴暗,声控灯晕黄昏暗,到了四楼他终于停在一扇陈旧的绿色防盗门前,漆都已经剥落了,许多地方发黑,露出里头的铁,一根根的铁栅。
她从楼梯中间的缝隙里静静仰望着,他似乎在找钥匙,找了很久但没有找到,于是拍门:“佳期!开门,是我,佳期!”
没有人应他,楼道里空荡荡的,嗡嗡回响着他的声音:“佳期!佳期!”
他又叫了几声,仍旧没有人应,他似乎很累了,忽然坐下来,就坐在磨得发光的水泥楼梯的台阶上,然后靠着墙,慢慢阖上眼睛,忽然叹了一声气。
她在几级楼梯下站了好久,不敢动,最后终于大着胆子走上去,才发现他已经将头靠在墙上睡着了。仍微微皱着眉头,眉心仿佛永远有个纠结,抚不平,抹不掉。坐在这样简陋的地方,却像是迷路的孩子终于寻到回家的路,而家门却紧闭不能进入。
她心底忽然生疼,似乎有什么东西碎裂开来。
从此知道他的秘密,在他偶尔对窗伫立的时候,在他偶尔吸烟的时侯,在他偶尔凝睇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