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不用花钱_现代耽美_BL 作者:体温计

    不爱不用花钱 第4节

    不爱不用花钱_现代耽美_BL 作者:体温计

    不爱不用花钱 第4节

    程巡一声没吭,给足了林晓面子,直到丁一诺下了车,林晓换到副驾座上才开口问:“小朋友,你也把我当司机?”

    “怎么会,有帅成这样的司机吗?他喝多了说话不过脑子,你别介意。”林晓拍马屁否认,又赶紧替丁一诺道歉。

    “你这算是对司机有歧视啊,司机怎么就不能帅了?”程巡随意调侃,被夸长相早就习以为常,林晓这马屁拍的实在不怎么样。

    “不会吧?”林晓半信半疑,“你不是个……记者吗?”

    “记者”是好几年前的称呼了,现在的称呼是“程主编”“程总”,程巡不知道林枫晚有没有给林晓透露什么,但这么听起来还怪亲切的。

    “你怎么知道我是个记者?”程巡问。

    “我看过你写的东西。”林晓说,“飞机上,杂志里翻到一篇采访。”

    程巡快速回忆了一下,不禁吐槽:“我们是给航空公司办过杂志,但都是一年以前的事儿了,他们也太不注重时效性了吧,下次换别的航班。”

    林晓从小数理化称霸,英语也不错,语文历史政治都是短腿,不禁对旁边这位玩文字的大记者又多了几分敬仰之情,也不禁想,要是关系能再进一步就好了。

    林晓喝了不少酒,虽然行为举止都没受什么影响,但味道还是挺重的,幸好程巡白天撒的柚子皮还没撤,无论是烟味还是酒味,都混着柚子皮的淡淡清香不至于让人厌烦。

    但林晓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因为心急而把这次见面搞得不太美好而稍稍后悔,也因为发现自己对程巡萌生了许久未曾涌动的情绪,并且忍不住频频看向左边而微微扭捏。

    右转,程巡看右后视镜的时候跟林晓确认了下眼神,大概只有0.5秒的时间,林晓飞快地躲开了,做贼心虚一样低下头,突然看到手背上那一串让人犯恶心的电话号码,于是顺利地转移话题:“你有shi纸巾吗?”

    “你前面的抽屉里就有。”程巡说。

    林晓拿出一张shi巾把手背上的号码擦了,前后左右看了看都没找到扔垃圾的地方,只好把用过的纸巾攥在手里。

    程巡没有询问这个号码的来历,只是不动声色地伸手过去:“给我吧。”

    林晓递了过去,心想难道垃圾桶在你屁股下面?

    只见程巡打开车窗,减速,伸手一个抛s,he,纸团落进了路边的垃圾箱,整个过程几乎目不斜视。

    林晓没喝醉,但是有点微醺,不知道程巡是百发百中还是就能中一发,反正在他的注视下,这一发中了,纸巾不是石头,这波帅耍到了他心砍里。

    “哥。”林晓突然叫了一声,声音有点抖,“你别叫我小朋友。”

    这声哥带着点醉意,程巡握着方向盘的手几不可察地抖了一下,问道:“你多大?”

    “属龙的,你呢?”林晓一向不算自己的年纪,虚岁周岁傻傻分不清楚。

    前方迎面驶过来一辆大货车,程巡一个急转弯避开了,避开之后空出一只手向后拢了下头发,说:“巧了,我也属龙。”

    从林晓这个角度看过去,程巡这个动作十分撩人,他本就是侧颜杀,头发被撩起又在额前落下,说不出的性感。加上酒ji,ng的作用,下面突如其来的一阵悸动。

    林晓抓起一块柚子皮放到腿上,把窗户拉开让夜风吹进来,然后用半首歌的时间恢复了正常状态,故作吃惊地说:“四十八吗?”

    “滚,那岁数都能当你爸了,”程巡单手开车,另一只手拍了拍林晓的脑袋,“你这反s,he弧有点长啊。”

    确定裤子下面已经风平浪静,林晓把柚子皮拿开,卖乖地说:“那我以后就叫你哥”。

    刚好是红灯,程巡抛来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似乎是比较满意这个称呼:“你要是敢叫我叔,我踹死你。”

    “你跟我爸,是朋友?”林晓问。

    “嗯,朋友。”程巡说。

    “就只是普通朋友吗?”

    “嗯。普通朋友。”

    车子驶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向前直行的红灯有一分半。这个话题后两个人都沉默着,程巡不太想提起林枫晚,事实上他跟林枫晚已经半年多没有什么联系,这次林枫晚委以重任,大概也是因为信得过他。

    程巡有点不自在,打开车上自带的音乐软件放了首歌。

    他想纠正林晓的称呼,叫哥也得带上姓,但再一想又觉得没什么必要,反正过了今天,无论是林枫晚还是林晓,应该都不会再联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林晓:哥,你为什么撩我?

    程巡摊手:我没有o(╯□╰)o,只是在撩头发。

    林晓:还说没有??

    程巡:那你为什么撩我?

    林晓无辜:我哪有o__o”…

    程巡:你叫我哥,还声音软软~~

    第3章 第 3 章

    车的音响效果很一般,一首摇滚歌曲放出来再进到林晓的耳朵里只觉得嘈杂刺耳。林晓献宝一般拿出自己的耳机cha上去,将两只耳机分别放到自己和程巡的耳朵上,说:“这样效果比较好。”

    程巡开着车,余光中两只耳机像两颗蓝宝石一样ji,ng致地闪着光,先是目光被吸引,接着耳朵也被俘获了。

    “这耳机什么牌子的?刚好我耳机出了点问题,正要换。”程巡问,他写东西的时候非得听着音乐才写得下去,否则就灵感失灵,效率慢得像蜗牛。现在用的耳机接线出了点问题,隔三差五就掉链子。

    “ultimate ears的定制款,喜欢?”林晓说,他对于程巡对他的耳机感兴趣这件事非常感兴趣。

    程巡表示肯定地点点头:“挺好的。”

    林晓把程巡的耳机摘下来,抬手搭上去,先是碰到了柔软的耳垂,接着手指伸进耳孔,贴着皮肤轻轻转了一圈,从指尖传来的过电感迅速涌遍全身。

    耳朵是极其敏感的部位,这个举动让程巡有些不适,耳边好似响起滋滋啦啦的声音,稍微把脑袋往另一边侧了侧。

    林晓收回手,为了推销耳机胡言乱语:“耳孔跟这款耳机挺匹配的,我回国前刚收到货,只用过两次,而且每次用完都会仔细擦,要是你不嫌弃,就送你了,我家里还有很多别的。”说着摘了自己的这一只戴在程巡的另一只耳朵上。

    遇到喜欢的人就想拼命砸钱这个毛病,林晓随他爸。可能他们家族对于追人的含义有误解,也不能清醒地看待自己识人的品味,但凡他们看得上的,一般都不屑于金钱物质,甚至反感,但父子俩依然孜孜不倦,乐此不疲。

    不爱不用花钱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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