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_御书屋 作者:我想上天
分卷阅读195章节
有好感的,甚至还十分钦佩,不止他从年少时就是这位先生的书迷,更因这位先生从始至终对白话文的亲睐,要知道,他也是倡导白话文运动的中坚力量,这位先生对白话文登峰造极的运用和庞大的拥趸无形中便给了他们莫大的支持和鼓励啊。
冬秀姐要作关于未来的文章,那宝先生的小说无疑是最值得参考和借鉴的,倘若能从中得到一丝一毫的灵感也尽够她受用的了。
“离写完还早着呢!”她这本小说非得连载个三两年的不能完呢,想想三年后,她手指上的老茧估计也得有个三两毫米、跟个小包似的了吧,真是叫人绝望。
“怎么,写得不顺利,被退稿了?”
被退稿也正常,有宝先生的未来文珠玉在前,报社的眼光可不就高了么,这也是她运气不好,偏与宝先生的文冲撞了,还都是一个题材的,可不就被碾压了么。
想想这些年,每逢宝先生新文发布,读者们自然是奔走相告、喜笑颜开,其他的小说作者们却只能门庭冷落、暗自饮泪了,他的小说总能在第一时间夺去所有人的目光和注意力,大杀四方,所向披靡。
偏他每次的小说题材还都那般新颖别致,一般人便是想要模仿也很是不易,以至于小说即便完结了,也依然能笑傲群雄、引领风搔好几年。
冬秀姐若想在这个未来文的题材里出彩,只怕很是不易了。
胡竞之这边想着要如何安慰和帮助他的冬秀姐突出重围,从宝先生的高压下杀出一条血路,冬秀却瞥他一眼,漫不经心道:“没有啊,已经发表了,现在正在连载呢!”
要说早前冬秀因为一些顾虑,还有遮着隐着的心思,现在则大可不必了,胡竞之实在是个极有素质的人,完全不会反对自己的太太“舞文弄墨”,反而极为支持她,便是把她就是支付宝的事告诉他也没什么。
这下胡竞之便惊奇了:“你是说你写的小说已经在报纸上进行连载了,你现在是在写连载小说?”
他一面惊奇于她的小说能被报社顺利的接收,另一方面却更加惊奇于她的写作方式,连载小说可不是随便什么人说写便能写的,没有一定的掌控能力和作文水平,是很难进行的,纵观现今小说界,作连载小说的倒很不少,可能作出水平、作出成绩的却真没几个。
不想冬秀姐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一鸣惊人哪!
胡竞之忙追问:“发在哪份报纸上啦,怎么不与我说一声,我也好多买几份支持一下嘛!”
冬秀心想,你要是能给我写一篇长评那才算是支持我呢,以胡竞之如今在学术界的崇高地位,他的长评足以叫冬秀的小说封神好不好,运气好的话,还可能史上留名呢!
其实,以冬秀现今的地位和影响力来说,她已经算是个大大的名人了,便是不蹭胡竞之的热度,今后也必定会留名后世,只是她在现代就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小市民,早已养成屌丝心态,又因为不读读者来信,没机会感受过热烈的吹捧和彩虹屁,压根也没意识到自己如今是有多大的名气,只觉得自己算是个略受欢迎的小说写手,这个时代又遍地是牛人,她更加不会觉得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了,压根得瑟不起来,不过有时候虚荣一会儿而已。
冬秀也不再跟他绕来绕去的,决定自曝马甲,便直接把报纸取来给他看。
胡竞之拿着这份自己每日必看的报纸,假装漫不经心的往后翻看,他从来只看宝先生在上面的连载小说,其他的便没有细看了,所以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冬秀姐居然也有小说在上面连载。
要说胡竞之,那的确是一等一的聪明人,只要他稍微想一下便会明白,这宝先生的连载小说根本就是自己太太写的,要不然,有宝先生这本连载小说,报社干嘛还要再收一本同类型的呢,可他压根就没朝那个方向上想,谁会想到自己来自乡村、没上过新学堂的妻子竟然会是隐藏的大家呢,脑洞开得太大了呀!
冬秀姐能书会写已经足够叫他惊喜了,再不敢想她居然会是自己都尊崇不已的大名人的。
胡竞之直接翻过前两页—这两页最显目的版面里全是宝先生的连载小说—然后仔细扫视,企图找出冬秀姐的连载小说。
冬秀在边上看出他的企图,不由哭笑不得,直接上手把报纸再给翻回来,指着连载小说道:“快别翻来找去的了,就是这篇啊。”
胡竞之眨眨眼,再三确认她手指指着的的确是宝先生的连载小说,一时有些不知作何反应,过了好一会儿才揶揄的说道:“哦,你开玩笑呢吧,是不是见这宝先生与你写了同类型的小说,结果人家的大火特火,你的被退稿了,心里不是滋味啊!”
冬秀傲娇的翻翻白眼:“不过一篇小说而已,我至于嘛!”
然后干脆的拉着他到她的小书房里去。
胡竞之和她两人各有一个房便是两人卧室里带的一间耳房,不过十来平,比起胡竞之的书房自然逼仄逊色不少,却被冬秀收拾的极为温馨雅致,素净的窗帘和桌布,怒放的鲜花,墙面上挂着她淘回来的各色手工艺制品,还有那码
分卷阅读195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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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感的,甚至还十分钦佩,不止他从年少时就是这位先生的书迷,更因这位先生从始至终对白话文的亲睐,要知道,他也是倡导白话文运动的中坚力量,这位先生对白话文登峰造极的运用和庞大的拥趸无形中便给了他们莫大的支持和鼓励啊。
冬秀姐要作关于未来的文章,那宝先生的小说无疑是最值得参考和借鉴的,倘若能从中得到一丝一毫的灵感也尽够她受用的了。
“离写完还早着呢!”她这本小说非得连载个三两年的不能完呢,想想三年后,她手指上的老茧估计也得有个三两毫米、跟个小包似的了吧,真是叫人绝望。
“怎么,写得不顺利,被退稿了?”
被退稿也正常,有宝先生的未来文珠玉在前,报社的眼光可不就高了么,这也是她运气不好,偏与宝先生的文冲撞了,还都是一个题材的,可不就被碾压了么。
想想这些年,每逢宝先生新文发布,读者们自然是奔走相告、喜笑颜开,其他的小说作者们却只能门庭冷落、暗自饮泪了,他的小说总能在第一时间夺去所有人的目光和注意力,大杀四方,所向披靡。
偏他每次的小说题材还都那般新颖别致,一般人便是想要模仿也很是不易,以至于小说即便完结了,也依然能笑傲群雄、引领风搔好几年。
冬秀姐若想在这个未来文的题材里出彩,只怕很是不易了。
胡竞之这边想着要如何安慰和帮助他的冬秀姐突出重围,从宝先生的高压下杀出一条血路,冬秀却瞥他一眼,漫不经心道:“没有啊,已经发表了,现在正在连载呢!”
要说早前冬秀因为一些顾虑,还有遮着隐着的心思,现在则大可不必了,胡竞之实在是个极有素质的人,完全不会反对自己的太太“舞文弄墨”,反而极为支持她,便是把她就是支付宝的事告诉他也没什么。
这下胡竞之便惊奇了:“你是说你写的小说已经在报纸上进行连载了,你现在是在写连载小说?”
他一面惊奇于她的小说能被报社顺利的接收,另一方面却更加惊奇于她的写作方式,连载小说可不是随便什么人说写便能写的,没有一定的掌控能力和作文水平,是很难进行的,纵观现今小说界,作连载小说的倒很不少,可能作出水平、作出成绩的却真没几个。
不想冬秀姐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一鸣惊人哪!
胡竞之忙追问:“发在哪份报纸上啦,怎么不与我说一声,我也好多买几份支持一下嘛!”
冬秀心想,你要是能给我写一篇长评那才算是支持我呢,以胡竞之如今在学术界的崇高地位,他的长评足以叫冬秀的小说封神好不好,运气好的话,还可能史上留名呢!
其实,以冬秀现今的地位和影响力来说,她已经算是个大大的名人了,便是不蹭胡竞之的热度,今后也必定会留名后世,只是她在现代就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小市民,早已养成屌丝心态,又因为不读读者来信,没机会感受过热烈的吹捧和彩虹屁,压根也没意识到自己如今是有多大的名气,只觉得自己算是个略受欢迎的小说写手,这个时代又遍地是牛人,她更加不会觉得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了,压根得瑟不起来,不过有时候虚荣一会儿而已。
冬秀也不再跟他绕来绕去的,决定自曝马甲,便直接把报纸取来给他看。
胡竞之拿着这份自己每日必看的报纸,假装漫不经心的往后翻看,他从来只看宝先生在上面的连载小说,其他的便没有细看了,所以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冬秀姐居然也有小说在上面连载。
要说胡竞之,那的确是一等一的聪明人,只要他稍微想一下便会明白,这宝先生的连载小说根本就是自己太太写的,要不然,有宝先生这本连载小说,报社干嘛还要再收一本同类型的呢,可他压根就没朝那个方向上想,谁会想到自己来自乡村、没上过新学堂的妻子竟然会是隐藏的大家呢,脑洞开得太大了呀!
冬秀姐能书会写已经足够叫他惊喜了,再不敢想她居然会是自己都尊崇不已的大名人的。
胡竞之直接翻过前两页—这两页最显目的版面里全是宝先生的连载小说—然后仔细扫视,企图找出冬秀姐的连载小说。
冬秀在边上看出他的企图,不由哭笑不得,直接上手把报纸再给翻回来,指着连载小说道:“快别翻来找去的了,就是这篇啊。”
胡竞之眨眨眼,再三确认她手指指着的的确是宝先生的连载小说,一时有些不知作何反应,过了好一会儿才揶揄的说道:“哦,你开玩笑呢吧,是不是见这宝先生与你写了同类型的小说,结果人家的大火特火,你的被退稿了,心里不是滋味啊!”
冬秀傲娇的翻翻白眼:“不过一篇小说而已,我至于嘛!”
然后干脆的拉着他到她的小书房里去。
胡竞之和她两人各有一个房便是两人卧室里带的一间耳房,不过十来平,比起胡竞之的书房自然逼仄逊色不少,却被冬秀收拾的极为温馨雅致,素净的窗帘和桌布,怒放的鲜花,墙面上挂着她淘回来的各色手工艺制品,还有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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