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课闹革/命运动,让他失去了那个光环。华梅知道二哥难过,其实全家都为他难过。
华梅走过去,把水杯递到华永新面前,他接过,顾不上说话咕噜噜的先喝掉了大半,随后舒服的长叹一声。“几点了?”他问。
“快四点了。”华梅答。
“噢,”华永新点点头,“怎么还是这么热?”
“夏天就这样。”华梅应道。
兄妹俩正聊着,远处的山脚下走下来一个人,那人穿着短衣短裤,露出的麦色皮肤健康结实,头发粗硬,眉毛浓厚,却生得一张温和的脸,以当时的审美来说,很健康很有男人味。此人正是华永信,他年轻与年老的容颜差别十分巨大,以至于在华梅去世时,他脑中的兄长是此刻的他,而不是那个试图唤醒她的兄长。
华永新远远的瞧见他的身影,身子瞬间弹了起来,他有些脸红,明明两人都是同面积的一块地,每次都是哥哥先干完活。有一次,他跟着去看,哥哥就像台不会累的机器,专心致志的模样让他汗颜,手臂的肌肉让他羡慕。从那以后,他强烈要求两人分开干活,他怕再干下去,哥哥会看不下去他的羸弱,让他在一旁呆着。毕竟从很久之前,父亲就把所有的农活丢给了哥哥,自己悠闲的喝二两米酒,和别人下棋,棋逢对手,酒到酣处,好不惬意。
“大哥,”华梅先喊起来,“你总是这么快,白白便宜二哥了,你看他又偷懒。”华永新不满的也叫了起来,两人互瞪对方一眼,却引来华永信宠溺的笑:“都是自家人,活早点干完还能早点休息。”
“大哥说得对,”华永新欢呼起来,又想了什么,把剩余的水递给了华永信。这时的华溪村还是个只有几十户人的小村落,交通落后,想买点东西很不容易,一般人家都会自备饮用水,中午让家人来送饭。华永新忽然想起了三月时,他收到的华梅的信件,那时他还以为是家里出了什么事,急急忙忙拆开后内容让他哭笑不得。
“二哥,最近月事快来了,我买不到那个东西,希望你这周回来能帮我带几包。”
华永新知道她的意思,可正因知道,他又开始害羞了,自己怎么说也是个大男生,独自去买女生用品,影响不好。但妹妹的事又容不得迟缓,他只好挑着某家店人少的时候悄悄去了,并反复叮嘱店家一定要包成让外人看不出自己买了什么。
华永信喝完水,摘了几把青菜交给华梅,加上家里腌的咸罗卜,老母鸡们的鸡蛋花汤,这些就是他们一家的晚餐,只在节目时才会见到肉。华梅拿了菜便离开了,她也有很多事要做,要在父兄们回家之前把晚餐做好,喂好鸡鸭们,扫地整理家务,修补好补丁累补丁的衣服。可以说兄妹三人要等到天黑时,才有睡觉的时间。
华溪村的夜晚属于另一个世界的生物。几乎漆黑一片,但如果天气好的话,村民们就能在自家院中享受到明亮如白昼的月亮之夜。那也是另一种静谧。华溪村的平静与落后一直持续了很久,久到华永新终于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庄稼人,他除了晒黑了些,双手粗糙了些,其他没任何变化,他依旧幽默、健谈,这些特征也为他日后铺设人际网提供了有力保障。他的人格魅力如此强大,就连性情古怪的沈卓文都愿意和他交朋友。
沈家兄妹跟随队伍带到华溪村后,哥哥和其他男性被分配到田地里务农,没干完活就没饭吃,妹妹则被分到了一户人家干杂活。没有村民有异意,一来,他们也怕了那群整天戴着红袖章,胸前口袋放红本本,不时要拿出来读的人,二来,有白得的苦力,不要白不要。当然,这其中还有些幸灾乐祸的含义,其实他们也不满现在的生活,凭什么他们累死累活只够养家糊口,那些坐办公室的只要签几个字就能花天酒地。他们不服,如今政策一出来,还不知道有多少人暗地里乐开了花。
就拿村子里的混混来说,就是他们“翻身”的机会,以前那些教训过他们的人成了鱼肉,任刀俎。华永新和沈卓文便是通过这群人建立友谊的。那天傍晚,华永新照例扛上农具到田里干活,这个月月末红薯就要成熟了,对于农家人来说,它和猪一样全身上下都是宝。它便宜廉价且易生,根茎可充当主食,藤蔓可当菜。
华永新割了一把薯藤,在回家的路上听见骂骂咧咧的声音便停了下来:那群混混围在一个圈,对蜷缩在地上的身影拳打脚踢。他顿感怒气冲天,跑上前制止了那群人,随后,他看见一双倔强的不肯服输的双眼,他为那双眼睛震撼,当下便把家人的话——不要轻易闹那群混混——抛之脑后。
“喂,阿新!”领头人推了他一把,“念在我们朋友一场,别多管闲事。”
“对啊,”有人立即附和道,“我们还教育他,我们怀疑他私藏公家粮,难道不该教育?”
华永新把沈卓文扶起来,强忍住自己想骂脏话的冲动。“别想骗我,这种话你们说很多次了。”领头人见这招不管用,干脆撕下脸皮,阴下脸,他们又逐渐围成了圈。捂着肚子疼得皱眉的沈卓文心情复杂的看着挡在他面前的华永新。
忽然,远处传来一声怒喝:“你们在干什么?”
华永新眼睛一亮,是哥哥。混混们最怕的就是华永信,他是正宗农民,一言一行永远找不出不合之处,他们拿他没办法,但反过来,华永信的拳头让他们恐惧。
第42章 年少篇6
混混们对视一眼,领头人忽然往地上呸一口痰,狠决的样子充满了不甘心,却也很快带人走了。华永信来到弟弟面前时,沈卓文正低头找自己的眼镜,他有些近视,不带眼镜远距离时看不清人脸。在那个年代,拥有一幅自己的眼镜几乎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整个华溪村,只有他有。然而物极必反,他不会忘记那些人是如何编造出可笑的说法——利用他的眼镜——对他拳打脚踢。
华永新眼尖,拾起了掩藏在野草深处的金丝眼镜。他交给他时,对方那双仿佛用碱水洗过的双手让他印象深刻,同时,他也注意到他手上尚末愈合的伤口。
“我家里有些药,要不要处理一下,你手上的伤。”华永新说,沈卓文诧异的望着他,目光有些不可置信,但也只是一瞬,他紧紧攥住眼镜,“谢谢。”他说。
“阿弟,到底怎么回事?”华永信也不阻止弟弟,他知道他的性格,即使他和父亲百般劝说让他不要招惹那群混混,他依旧不听。何况他自己也对这沈家公子持有好感,沈卓文外表羸弱,内里刚毅坚强。华永信看过他干活,他们这群人被冠于“改造”之名,平日里最脏最累的活都扔给他们。但他从没看见过他抱怨或累倒在田里,这样的人,值得交往。
华永新把事
华梅走过去,把水杯递到华永新面前,他接过,顾不上说话咕噜噜的先喝掉了大半,随后舒服的长叹一声。“几点了?”他问。
“快四点了。”华梅答。
“噢,”华永新点点头,“怎么还是这么热?”
“夏天就这样。”华梅应道。
兄妹俩正聊着,远处的山脚下走下来一个人,那人穿着短衣短裤,露出的麦色皮肤健康结实,头发粗硬,眉毛浓厚,却生得一张温和的脸,以当时的审美来说,很健康很有男人味。此人正是华永信,他年轻与年老的容颜差别十分巨大,以至于在华梅去世时,他脑中的兄长是此刻的他,而不是那个试图唤醒她的兄长。
华永新远远的瞧见他的身影,身子瞬间弹了起来,他有些脸红,明明两人都是同面积的一块地,每次都是哥哥先干完活。有一次,他跟着去看,哥哥就像台不会累的机器,专心致志的模样让他汗颜,手臂的肌肉让他羡慕。从那以后,他强烈要求两人分开干活,他怕再干下去,哥哥会看不下去他的羸弱,让他在一旁呆着。毕竟从很久之前,父亲就把所有的农活丢给了哥哥,自己悠闲的喝二两米酒,和别人下棋,棋逢对手,酒到酣处,好不惬意。
“大哥,”华梅先喊起来,“你总是这么快,白白便宜二哥了,你看他又偷懒。”华永新不满的也叫了起来,两人互瞪对方一眼,却引来华永信宠溺的笑:“都是自家人,活早点干完还能早点休息。”
“大哥说得对,”华永新欢呼起来,又想了什么,把剩余的水递给了华永信。这时的华溪村还是个只有几十户人的小村落,交通落后,想买点东西很不容易,一般人家都会自备饮用水,中午让家人来送饭。华永新忽然想起了三月时,他收到的华梅的信件,那时他还以为是家里出了什么事,急急忙忙拆开后内容让他哭笑不得。
“二哥,最近月事快来了,我买不到那个东西,希望你这周回来能帮我带几包。”
华永新知道她的意思,可正因知道,他又开始害羞了,自己怎么说也是个大男生,独自去买女生用品,影响不好。但妹妹的事又容不得迟缓,他只好挑着某家店人少的时候悄悄去了,并反复叮嘱店家一定要包成让外人看不出自己买了什么。
华永信喝完水,摘了几把青菜交给华梅,加上家里腌的咸罗卜,老母鸡们的鸡蛋花汤,这些就是他们一家的晚餐,只在节目时才会见到肉。华梅拿了菜便离开了,她也有很多事要做,要在父兄们回家之前把晚餐做好,喂好鸡鸭们,扫地整理家务,修补好补丁累补丁的衣服。可以说兄妹三人要等到天黑时,才有睡觉的时间。
华溪村的夜晚属于另一个世界的生物。几乎漆黑一片,但如果天气好的话,村民们就能在自家院中享受到明亮如白昼的月亮之夜。那也是另一种静谧。华溪村的平静与落后一直持续了很久,久到华永新终于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庄稼人,他除了晒黑了些,双手粗糙了些,其他没任何变化,他依旧幽默、健谈,这些特征也为他日后铺设人际网提供了有力保障。他的人格魅力如此强大,就连性情古怪的沈卓文都愿意和他交朋友。
沈家兄妹跟随队伍带到华溪村后,哥哥和其他男性被分配到田地里务农,没干完活就没饭吃,妹妹则被分到了一户人家干杂活。没有村民有异意,一来,他们也怕了那群整天戴着红袖章,胸前口袋放红本本,不时要拿出来读的人,二来,有白得的苦力,不要白不要。当然,这其中还有些幸灾乐祸的含义,其实他们也不满现在的生活,凭什么他们累死累活只够养家糊口,那些坐办公室的只要签几个字就能花天酒地。他们不服,如今政策一出来,还不知道有多少人暗地里乐开了花。
就拿村子里的混混来说,就是他们“翻身”的机会,以前那些教训过他们的人成了鱼肉,任刀俎。华永新和沈卓文便是通过这群人建立友谊的。那天傍晚,华永新照例扛上农具到田里干活,这个月月末红薯就要成熟了,对于农家人来说,它和猪一样全身上下都是宝。它便宜廉价且易生,根茎可充当主食,藤蔓可当菜。
华永新割了一把薯藤,在回家的路上听见骂骂咧咧的声音便停了下来:那群混混围在一个圈,对蜷缩在地上的身影拳打脚踢。他顿感怒气冲天,跑上前制止了那群人,随后,他看见一双倔强的不肯服输的双眼,他为那双眼睛震撼,当下便把家人的话——不要轻易闹那群混混——抛之脑后。
“喂,阿新!”领头人推了他一把,“念在我们朋友一场,别多管闲事。”
“对啊,”有人立即附和道,“我们还教育他,我们怀疑他私藏公家粮,难道不该教育?”
华永新把沈卓文扶起来,强忍住自己想骂脏话的冲动。“别想骗我,这种话你们说很多次了。”领头人见这招不管用,干脆撕下脸皮,阴下脸,他们又逐渐围成了圈。捂着肚子疼得皱眉的沈卓文心情复杂的看着挡在他面前的华永新。
忽然,远处传来一声怒喝:“你们在干什么?”
华永新眼睛一亮,是哥哥。混混们最怕的就是华永信,他是正宗农民,一言一行永远找不出不合之处,他们拿他没办法,但反过来,华永信的拳头让他们恐惧。
第42章 年少篇6
混混们对视一眼,领头人忽然往地上呸一口痰,狠决的样子充满了不甘心,却也很快带人走了。华永信来到弟弟面前时,沈卓文正低头找自己的眼镜,他有些近视,不带眼镜远距离时看不清人脸。在那个年代,拥有一幅自己的眼镜几乎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整个华溪村,只有他有。然而物极必反,他不会忘记那些人是如何编造出可笑的说法——利用他的眼镜——对他拳打脚踢。
华永新眼尖,拾起了掩藏在野草深处的金丝眼镜。他交给他时,对方那双仿佛用碱水洗过的双手让他印象深刻,同时,他也注意到他手上尚末愈合的伤口。
“我家里有些药,要不要处理一下,你手上的伤。”华永新说,沈卓文诧异的望着他,目光有些不可置信,但也只是一瞬,他紧紧攥住眼镜,“谢谢。”他说。
“阿弟,到底怎么回事?”华永信也不阻止弟弟,他知道他的性格,即使他和父亲百般劝说让他不要招惹那群混混,他依旧不听。何况他自己也对这沈家公子持有好感,沈卓文外表羸弱,内里刚毅坚强。华永信看过他干活,他们这群人被冠于“改造”之名,平日里最脏最累的活都扔给他们。但他从没看见过他抱怨或累倒在田里,这样的人,值得交往。
华永新把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