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灰姑娘到奥兰多来看,对方的性格明显有着很大的缺陷:多疑强硬性格扭曲独占欲变态强,而且诡计多端心眼比针尖小,甚至还有可能有反人类暴力倾向,这样的人怎么看都跟自己是完全相反的两种类型,价值观世界观什么的肯定也相去甚远。

    他真的会喜欢上这样的人吗?

    万嘉袂在脑子里迷迷糊糊地这么想着,他需要自己好好地想几天,暂时真的不想那么快的就见到他。

    叶书从浴室里走出来,拿过衣架上的干毛巾擦了擦还在滴水的头发,转头一看就见到万嘉袂已经睡死在了床上,他走过去爬上他的床铺,伸出手推了几把,万嘉袂纹丝不动睡得死沉,叶书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样子他今天真的是不太舒服,连澡也不洗就直接睡着了。

    他下床去打了一盆水,用自己的毛巾帮他简单的把身体擦了擦,又拉过一边的薄被给他盖好了,才蹑手蹑脚的爬上自己的床去睡觉。

    刘方北这会儿已经在床上呼上了,叶书也比这眼睛开始假寐酝酿睡意,寝室里只剩下程澄戴着耳麦疯狂敲打键盘的声音。

    万嘉袂第二天没去上课——因为他发烧了。

    也许是昨天的那些小症状终于开始放大招了,万嘉袂在经过一夜的沉淀之后,早上一睁眼就感觉到了不对。全身无力喉咙干哑头脑昏沉,连皮肤都是那种火辣辣的感觉。叶书刘方北三个人围在他的床边,这个给量温度那个给倒水,就跟伺候大爷一样。没办法,谁让万嘉袂平时就是身体健壮如牛从来不生病,这三年来好容易生一回,大家都稀罕的不行。

    “你好好休息,我们中午了回来看你,要是饿了就发信息给我,我回来帮你带饭。”叶书叮嘱着,喂他吃了退烧药之后,就和刘方北走了。

    万嘉袂躺在床上一个人有点孤零零的,他的身体难受但是脑子缺意外地清醒。他自顾自的琢磨了半天之后突然想起来从早上起床之后到现在,究竟有哪里不对劲了。

    昨天晚上没有做梦!

    他猛地睁开眼睛,仔细的回想了一下昨天夜里的种种情况后终于是确定了这个事实。没有做梦就是没有穿越,没有穿越就说明没有遇见那个家伙……

    万嘉袂一时间松了口气,看来穿越什么的还是很人性化的,见他生病了就没有再强硬的拉着他卖命,简直人性化。

    于是,他的这场病一生就是三四天,好好坏坏的整的整个人都瘦了一圈儿,刘方北感慨着这肯定就是长期不生病的下场。而叶书就跟着瞎操心,每天给他带各种各样的吃食药品,而刘婷婷则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居然打通了楼下大妈的管制,带着自己亲手熬制的老鸡汤。万嘉袂一方面觉得挺感动,一方面又觉得挺苦逼,刘婷婷已经无孔不入到连男生寝室都敢闯的地步了,要攻略他的决心可见一斑。

    相比较于万嘉袂比较舒坦的日子,布兰克斯暴躁多了。巴克这两天都心惊胆战的尽量躲着他,防止被这个可怕的家伙甩尾的时候扫到,那到时候可就惨了。

    布兰克斯已经有三天没有见到他心中美好的小万了,在前思后想觉得对方可能是在躲避自己后,终于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怒火,连远在a国的莫兰都能感受到他的那种下一秒就要杀人的冲动。

    莫兰想了想,终于是在第三天的下午,带着布兰克斯从小就放置在床边的那盏不起眼的小灯来到了他的住所。

    “我认为,如果有这个小灯在你身边的话,你会比较好过一点。”莫兰这么说着,“虽然我不清楚你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但是你说对方不太想见到你的话,是不是出了什么矛盾?”

    布兰克斯臭着一张脸,就是因为不知道小万为什么生这么大的气,所以才暴躁的!他从头到尾想了想,始终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

    莫兰叹了口气,知道指望这个残暴又自我的男人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所以他只能委婉的劝道:“说不定你是太霸道人家受不了,你就稍微的收敛一下,毕竟现在你连他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等找到了人握在手里了,还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布兰克斯冷笑一声:“受不了也得受着,我看上的人还能跑了,如果他敢跑,我就打断他的腿。”

    看吧……莫兰无声的挠挠头,“你没发现吗,你嘴上说要把人控制在自己的手心里,但是实际上你的情绪在跟着他走?这不像你,你现在就像是一只被抛弃的雄狮。”

    听到莫兰的话,布兰克斯沉默了好一会儿,莫兰见他不吱声也不知道他是听没听进去,又劝道:“爱情是互相信任和包容的,你也该好好想想自己到底有没有做错什么事了,否则的话,结局一定不是美好的。”

    布兰克斯拿过属于自己的那盏铜灯,情绪已经慢慢地平静了下来,他细细摩挲着铜壶上的暗纹,轻轻一笑:“你说的没错,莫兰,真是对极了,不愧是我的表兄弟。”

    “如果他不想见我,那么我就去见他。”布兰克斯笑的冷冰冰的,“所以,我需要一个故事,一个美妙的故事。”

    “他会喜欢这个故事的。”

    第56章 莴苣姑娘

    从前有个美丽的女人,她怀孕了。

    怀孕没什么奇怪的,大部分的女人这一生至少都会有一次这样的美妙又痛苦的经历。但是这个女人她怀孕后,也不知道肚子里的是个啥玩意儿,一直不喜欢吃莴苣平时闻着味都想退避三舍的她居然着了魔一样的想吃这东西,疯魔到每天夜里睡不好觉的在想着。

    他的丈夫被她骂了几次后,苦逼着一张脸去偷邻居家菜地里的莴苣过来给她解馋。可是总偷邻居家的也不是办法,因为他们家抓不到偷菜的小贼,气的养了几只大狗。

    “你这个没用的东西!”女人气愤的骂着自己低着头老实的被骂的老公,抹着眼泪说:“我只不过是想吃一点莴苣而已你都不能满足我,当初我为什么会嫁给你这样无用的人!”

    丈夫叹了口气,扒了扒自己稻草一样的头发默默无声的转身出门了。他有点不是很明白,妻子在怀孕前明明就是个温柔可爱的女孩子,怎么现在变得这么奇怪,稍有不顺心就要一哭二闹三上吊。

    为了让自己的妻子吃上新鲜的莴苣,这个老实巴交的汉子只好走了很远的地方,决定冒险去偷属于巫师的菜地。

    巫师他们村子上最神秘最可怕的存在,他一年四季都披着一件黑漆漆的斗篷,总是在夜间或者太阳落山的时候出来,然后再天亮之前回去。没人知道他的来历,也没人见过他长什么模样。村子里经常会丢一些孩子女人什么的,大家也都暗暗地记在了巫师的头上。

    村子里的人怕他又厌恶他,但是却没有人敢真的跟他作对。巫师的魔法十分厉害,曾经将来挑战他的几个勇士们大的落荒而逃,甚至有时候还恶趣味的让人永远的变成一只狗。因此,巫师居住的几百里的范围内,没有其他人家敢靠近。

    丈夫顺利的从巫师的菜园子里偷到了妻子想要吃的东西,但是却不幸的被今天没有出门的巫师抓到了。憨厚的男人被吓得半死,冷汗流了一身。而巫师却奇怪的没有怪罪于他,他只是看着抱着脑袋蹲在地上求饶的汉子,冷冷的说出了自己的条件。

    他要他回去后,把她妻子生下来的这个孩子,等到他满十六岁的时候送给自己,否则就杀死他。

    男人想不出来巫师要拿他新生的孩子干什么用,但是因为出于害怕,他还是同意了这个看起来不可思议的要求。

    巫师很满意,他愉悦的点点头,然后开口用无机质一般冷冰冰的声音说:“记住了,我为他取名,莴苣。”

    于是,可怜的孩子在还没出生前,就被自己的无良父母白白的送给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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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这个故事槽点真特么的多。

    万嘉袂蛋疼的扯了扯自己一头乌黑柔亮的长发,然后毫不犹豫的拿过桌边的剪刀,“咔嚓”一声剪了下去,漂亮的瀑布一样的一只垂到了地面的黑发就这样被残忍的剪成了两截。

    然后,万嘉袂盯着自己在肉眼可见的视线范围内又开始疯长的头发,眼见着它在几分钟之内重新长到原来的长度,麻木的都做不出更多的表情来。

    “莴苣,我亲爱的,巫师就要来接你了。”他的母亲,就是那个死活都要吃莴苣的女人,此刻正提着裙子从楼下上来,一脸担忧的看着他。

    莴苣。你全家才叫莴苣!这名字简直奇葩到一定的程度,在某种意义上和给自己的孩子取名叫稀饭土豆生菜一样不靠谱!

    万嘉袂在心里吐槽着。

    哦对了,忘了说了,万嘉袂在这个故事里,是个有着一头长到地上可以当拖把的有着黑长直秀发的可、爱、蓝、孩、纸、哦!

    按照前面几个故事的尿性,万嘉袂敢打一万个赌,这个可恶的巫师绝壁是奥兰多那个家伙无疑,如果不是他,他甘愿吞粪自尽!

    “没事,不用担心。”他对坐在他身边的女人摇头,这是他穿越过来的第二天,刚摸清自己叫做莴苣还没来得及震惊呢,就被告知他就要被巫师包养了。而对于这个始作俑者老妈,他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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