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画面美剧情美,但如果说有什么遗憾的地方,那就是剧中竟然没有一个人能比得上白云城主的美貌与气度,哪怕是那主角,哪怕是据说应该匹敌的花满楼和剑神,都无法跟他相比。

    这样的不平衡,造就了流星一样的白云城主,却让其他所有的演员,都显得光彩略有不足……即使有神演技,也没能弥补这一点。

    真是成也城主,败也城主啊。

    默默扫完评论的顾白,点评了两个字:好苏。

    尼玛真心好苏啊喂!

    ·

    亓官锐和顾白,也许是因为这个世界比较高科技有趣的原因,又或许是因为亓官锐故意要刺激那些说他配不上顾白的人的原因,他们在这个世界上足足逗留了有三十年。

    在这段时间里,两个人搅基的消息公布了全世界,几乎引起了网民暴动,但亓官锐最后竟然还故意带着顾白天天秀恩爱,糊了所有哀怨帅大大被拱的网民一脸血——这才让亓官锐稍觉痛快。

    而那只种马呢?

    他已经蹦跶不起来了。

    那部神剧火了以后,他再眼红也跟他没有太大关系,而他之后写出的剧本,总是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落到星皇的手里,剥夺他一切想通过抄袭得来的东西。

    一直到最后,他都是不温不火。

    他大概没有和上辈子一样成为彻头彻尾的【哔——】丝,可是尽管不是【哔——】丝,却仍然好不到哪里去。

    混了一辈子,一辈子都没有达到他本来想要达到的地位。

    甚至,稍微出名一点,都是没有的。

    走到大街上……看过他“创作”出来的无数剧的群众们,也依旧没有人认识他。

    至于在女色方面?

    种马男那张整容整得僵硬了的脸,到底比起最初有所不如。他依旧能勾搭到妹子,但却没办法让妹子容忍他左搂右抱了。

    他的妻子是那位薇薇小姐,只是薇薇小姐的高官父亲,因为某些事情不得不退下来,导致权势比以前大有不如。

    不过,那位父亲虽然拗不过薇薇小姐非要嫁给种马,却可以让种马无法再勾搭其他的女人。

    只是也因为权势不足,种马才会无法跟他人争斗。

    最终,依旧只能“提供”一些好点子,让他人来完善,做他人的垫脚石。

    ☆、霸天仙王(1)

    顾白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已经不会发出诸如“哇!我又穿越了”这样的感叹了。俗话说得好,穿着穿着,不就是穿习惯了吗?

    目前比较重要的事情是,他得先搞清楚自己穿成了个啥,有穿到了哪本书里。

    是的就是书,大概因为第一次他就是死宅男穿了书,结果后面破碎虚空时破碎来破碎去,尼玛还都是书。

    唔,蛋定就好。

    然后顾白就去照镜子了。

    这回镜子里的人……跟城主的壳子很不一样啊,但是真特么的让人爽啊!因为这是一张!轮廓分明的!深邃的!冷酷的!纯爷们的脸!

    ——当然不是说他以前就不是纯爷们儿了,而是因为城主壳子看上去是高贵了,但那属于贵气型,不是纯男性型,其余好多个世界就更不用说了,能贵气就不错了,更别提还特么给变了个……不提也罢。

    用网络语言来说,那奏是,以前他要么穿成个受,要么可攻可受而且因为死变态的缘故还是特么的受,可这一次呢,妥妥儿的总攻脸!

    奏是这么牛十三!

    顾白简直要热泪盈眶。

    这真是太不容易了!

    目前的壳子总攻脸的同时,性格也是很总攻的,不说别的,就看着面相吧,大概就是绷了有千百年都没笑过的,那周身萦绕的气息特别拒人千里,赶脚比起他城主壳子还要僵硬有木有。

    这样的壳子扮演起来容易,加上这居于上位的气质,压根不担心露馅啊有木有。

    总觉得,世界总算善待了他一回啊有木有。

    正在顾白暗爽的时候,外面有恭敬的声音传来了。

    顾白秒懂。

    这是了解身份的大好时机嘛蛤蛤蛤蛤!

    于是,顾白一挥手,那宫殿的大门就开了。

    没错就是宫殿大门!

    他现在独自居住在一座空荡荡的宫殿里有木有!

    周围的摆设看着简朴其实是低调的奢华有木有!

    很明显他位高权重还喜欢一个人呆着啊有!木!有!

    所以,身份高就是痛快。

    外面的人走进来了,那是个,背着剑的少年。

    这少年的身上也缠绕着一种强烈的锋锐的气息,就像是一柄出窍的宝剑,跟他身后的长剑特别匹配。

    同时,少年一见到顾白,就先行了个五体投地的大礼,站起身后,又来了个端庄肃穆的剑礼:“弟子涂南峰,见过天逍老祖!”

    顾白没做声。

    他在脑子里疯狂搜索自己看过的所有小说,开始寻找这么个肯定是配角但不知道是个重要配角还是个跑龙套的天逍老祖是个何许人也,从而争取找到那本书,搞清楚现在的状况。

    也许是因为天逍老祖本来就是这么个性格,顾白没出声呢,那少年也觉得习以为常特别正常。

    他马上又恭声说:“老祖昨日点名收为弟子的凌风师叔已经收拾妥当,如今正被带到殿外,请问老祖,当如何安排?老祖如今可要正式与他相见?”

    晴!天!霹!雳!

    顾白整个人都不好了。

    我勒个去啊他知道这是个神马书了啊!这不就是他上辈子作为死宅男的时候所完结的最后一本吗喂!

    《霸天仙王》!

    对!就是这个!

    尼玛居然是他自己的书!

    顾白的喉咙艰难地动了动。

    虽然还不知道死变态人在哪里,可是仿佛已经赶脚到这个世界的……

    顾白深呼吸。

    既然是他写的世界当然是有主角的,这个据说在外面被自己钦点而且也正在等着自己的凌风童鞋特么的就是这个世界上的男主。

    就跟所有的种马文一样,霸气又俗套的书名背后也是个霸气又俗套的升级流故事,讲的就是男主凌风从微末开始经历磨难但大抵一路顺遂最终飞升仙界成为一代仙王的故事!中间少不了的兄弟和美女,也少不了的金手指和“老爷爷”。

    顾白这回穿越的天逍老祖,就是主角凌风初期——甚至到中期的最大金手指,也是凌风的第二位师尊。

    至于第一位?那个没有正式拜师并且还是个小boss呢。哪里比得上天逍老祖?因为偶然地看了凌风一眼,发现这家伙意志坚定是个好苗子,又不知怎么的被天道给凌风的气运糊了眼睛,就把凌风点成了自己的记名弟子——只等着凌风开始出类拔萃就把他提拔为亲传有木有!而且作为一个没有亲传弟子正式弟子的向来独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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