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阿衡第一次见到言希时,眼睛几乎是被刺痛了的。

    在来到b城之前,有关这个城市的繁华是被圈在家中在在最宝贝的黑匣子中的,伴着梅雨季节的不定时发作,清晰甜美的女声在含糊的电流中异常温暖。她往往是搬着竹凳摇着蒲扇坐在药炉前的,不远处撑起的木床上躺着温柔腼腆的在在,瞳仁好似她幼时玩过的玻璃球一般的剔透漂亮,忽闪着睫毛,轻轻问她,

    “姐,今天的药,不苦的,对不对?”

    她抓着蒲扇,动作往往放缓,鼻中嗅着浓郁的药涩,心中为难,不敢回头,声音糯糯的,张口便是支吾“嗯……不苦……”

    “姐,你说不苦,我信。”在在看她看得分明,轻轻微笑,清澈的眸中满是笑意,消瘦的脸庞平添了几分生动。

    于是,她把放温的药喂到在在唇边时,眼睛定是不看他的。

    她不好,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往往选择逃避。

    而后,离开家,被带到另一个家中时,连告别,她也是在直觉上轻描淡写地忽略。

    从南端到北端,从贫瘠到富贵,温衡拒绝了过渡。往好听了说,是“生性温和,随遇而安”,难听了,则免不去“冷漠自私,狼心狗肺”。

    镇上人不解,说她云衡在云家生活了十六年,喊着云爸云妈“爸爸妈妈”那也是真心实意毫无做作的,怎地说有了生父母便忘了养恩了呢?

    开凉茶铺的镇长儿媳妇眉眼一挑,笑开了几分嘲讽“可惜云家统共一个破药炉两间露天屋,要是这养爹在机关大院住着,别说家中贡个病菩萨,便是养一窝大虫,你们看那个丫头,是走还是钉着!”

    这便是了,阿衡的亲阿公亲爹在b城,是住机关大院,跺一跺脚便是能塌了他们这穷水小镇,陷落几层皮骨的大官!

    自然,阿衡是听不到这些话的,彼时,她是咬紧牙根死瞪着车窗,怕一张口便吐个翻江倒海,秽了这名贵的车的!

    昏昏沉沉的,也不知过了多久,飞驰后退的景物不停从眼前划过,脑中一片空白,而后定格在逐渐清晰的霓虹灯上,眩晕起来,耳中鼓过猛烈的风声。

    而当所有的一切隐去声息,睁开眼的一瞬间,车门缓缓被拉开,微微弯曲的修长指节带着些微夏日阳光的气息,出现在她的眼前。

    阿衡承认,当时对那双手是有着难以言明的期许的,后来回想起来,她觉得自己兴许有些雏鸟情节。

    “欢迎你,云衡。”那双手的主人,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身材极是挺拔高挑,长着深深的酒窝,看着她,漾开俊俏清爽的笑容,右手打开车门,左手习惯礼貌地放在胸前,绅士一般可人的风度,微微贴近心脏的位置。

    “我是温思莞,爷爷让我接你回去。”

    思莞,思莞,温衡默念,轻轻抬起头,认真地看了看他的眼睛,而后,察觉到了什么,不着声色地移开眼睛,复又略微狼狈地低下头。

    思莞淡笑,当她害羞,也就不以为意。挥挥手,颇有礼貌地向爷爷的秘书告别,理所当然地接过了温衡手中的手提箱。

    阿衡看着提着手提箱的思莞,背影修长挺拔,与她不远不近,一臂之距,怔忡了片刻,微不可闻地大口呼入空气,却终究郁在胸中。

    云衡和云在,是姐弟,假的。

    思莞和阿衡,是兄妹,真的。

    可于阿衡而言,什么是假,什么又是真呢?

    穷乡僻壤的孩子,第一次走进都市,饶是本性稚拙,也总是存着几分出奇的敏锐的。她看得出思莞的芥蒂,那么清晰的排斥,全部藏在醇亮的眸中,令她尴尬得不得不选择忽视。

    随着思莞的步伐,她的眼睛慢慢在那座所谓的“机关大院”中游移。一座座独立的白色洋楼规整错落在平整宽阔的道路两旁,洁净干练的感觉,并不若她想象中的铺满金银,奢侈而易曝露出人们心中的欲望。

    恰逢夏日,树木繁茂,总有几座别墅绰约着隐在翠绿浓淡之间的,当思莞走进石子小路慢慢被大树遮住身影时,阿衡还在愣神,反应过来,已不见人影。

    是进还是退,温衡不得已,僵在原地,傻看分岔的石子路。

    还好这个孩子生性敦厚温和,并不急躁,心中清楚思莞看不到她自然会按原路返回,再不济,也总能遇到可以问路的人。

    温慕新,阿公的名字,秘书模样的中年人确凿告诉过她的。

    黄昏时分,沿着树后漂亮的欧式建筑,映在温衡的侧面上,有些烫人。

    下意识地,她抬起了面庞,本意是夕阳,沿着半是凉爽的树隙,却看到了一扇被阳光韶染成金色的窗。

    多年之后的冬日,阿衡坐在巴黎街头温暖的咖啡厅中,念着枯燥的医学原理,不经意抬头,看到蕴着哈气的窗外有些朦胧的人影,总是不自觉地用手指缓缓拭去白色的雾气,还原窗外真实的生动,笑得宠溺而释然,在法国细腻到极致的美丽中恍惚追寻到了时光的剪影,每每戏称称这一刻追寻是“seyboy”。

    而从开始到完结,言希那个傻瓜,一直都不明白,一切的一切只是属于她的秘密,饶是她早已把他从那般恣意毒舌美丽尖锐倔强脆弱的少年宠成这般风姿卓越高傲无敌流光溢彩的男人,萦绕舌尖轻轻默念,也不过一句——男孩,我的男孩。

    它的右臂弯成优雅的弧线,纤长分明的指节下是有着细润弧线的弦,左肩上依偎着小提琴隐约的琴身,下颌是尖锐却带着致命旖旎意味的线条,明明是混沌的影像,却因着阳光强大的力蛮横地撕碎了心中细微的暧昧,一瞬间,那一抹影再清晰不过,她几乎冒昧地窥视到了它的灵魂,伴着手臂在空气中划过的弧度,是真实的音符,耳中尚未承接,眼睛却已因为太过纯洁太具毁灭性的美丽而刺痛起来。

    耳中,本想是能听到琴声的,莫名地,却只剩下一片寂静,只剩下自己的呼吸声,缓缓地,好像被人溺在水中,消失了知觉再无力周/旋的。

    “阿希,怎地又摧残人的耳朵,起调错了!”

    那一声大喊,叫醒了她的心魂,转身须臾间,她看到了思莞的笑容,眼睛弯得除了温暖与虔诚竟再也容不下其他的,与看她的那番厌恶,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再回眸,那人影已消失,仅余下空澄的窗。

    未及她反应,霎那,窗纱拉开了一半,再眨眼,一盆水已经干脆利落地泼在思莞身上,精确无误,无一滴浪费。

    而后,人影白皙的手快速收回粉色的塑料盆,“砰”地一声,重重关紧窗,拉上窗帘,驱鬼一般,一气呵成。

    他以那样无可避免的强大姿态走到她的身边,十六岁那年,温衡逃不过命运的恩赐,终究遇上了言希。

    许久之后,eve饶有兴味地问她——“阿衡,你丫老实招,是不是当时就看上了言大美人儿?”

    阿衡弯唇,语调温和,带着轻轻的糯意——“怎么可能?”

    当时吧,人小,傻得冒泡,没别的想法,就是觉得,首都的人民就是与众不同,连泼水的姿势都特别嚣张,特别大爷,特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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