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句:“对不起啊。”然后又特别快的补上了一句:“新年快乐。”说完她就有点后悔了,自己怎么净说些没用的。
那边倒是挺有礼貌:“没事,新年快乐。”
“那,挂啦?”
“嗯,放吧。”
李华如把电话撂下,又仔细一想,等会,那人最后说“放吧”?她急急忙忙地翻看通话记录,然后悲伤地发现,自己给徐引家打过去了。
第十八章
她以为自己早就忘了这个电话号码了,当年写在那张她仔细看了好多遍的同学录上的号码,结果却突然蹦进了自己的脑子里。
她想,我确定我是个傻子。
她又开始担忧,徐引万一要是还有她家的电话号码怎么办,怎么办!
她烦得在房间里转圈,不停地想,太尴尬了,太尴尬了。然后又安慰自己,没事,没事,这不叫个事。
她回到房间,朝床铺上一躺,二郎腿一翘,开始思考人生。
她始终认为,喜欢一个人呢,是不能给对方添麻烦的。如果对方不喜欢自己,自己就不能上前,也不想和对方说话,因为是麻烦。
她觉得,自己喜欢徐引这么多年,总是偷偷地看人家,想人家,总觉得是有点痴汉的。但当自己开始和他开始说话的时候,就不仅仅是痴汉这么简单了。
徐引不喜欢自己也就算了,千万别再讨厌自己。
她想起初中的时候,有个男生喜欢自己,不管自己表现得多生无可恋,他总喜欢和自己说话,还总是用特别亲昵的语气,把李华如恶心得不行。后来她觉得自己快要讨厌死他了。他老是出现,那段时间都快让他弄神经了,越烦他,他那张大脸越在自己脑袋里转,堵心透了。
当她开始一个人的时候,就变得安静了下来。她也想靠近徐引,可她前进的勇气只能来自于徐引。徐引不说话,她就呆着自己的旮旯里,静悄悄地喜欢。她再也没有告诉任何人她喜欢徐引了,就连唐琳都以为她不再喜欢徐引了。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样卑微,可这明明才是最不卑微的。
没有人知道她喜欢徐引了,徐引也不知道,她的朋友也不知道,她终于可以挺起腰杆静悄悄地喜欢他了。
再开学的时候,就开始分科了。李华如理所当然地选了文,妈妈还问她:“要不要托关系把你送进快班啊?”李华如皱着眉头说:“快算了吧!”
她不愿意沾人关系,本人倒也是走运,竟然靠自己考了进去,虽然是班上倒数第二吧。她看了看名次单,倒数第一是个男生,还是个艺术生。她自己一琢磨,也觉得这成绩让她有点不好意思了。
徐引分到了隔壁班,估计也是连滚带爬地进了快班吧。两个班挨着,跑步的时候也挨着。徐引在一班,李华如在二班。李华如暗自庆幸,幸亏是徐引班先跑,自己可以在他路过的时候看他一眼。徐引的跑步姿势一点都不帅,跑得很敷衍,他似乎总是这样懒懒散散的。而且如果是自己先跑的话,想到徐引会看到,一定会紧张到顺拐。
春天还没到来的时候,天依旧黑的很早。傍晚的时候,李华如穿过什么都不看清的球场时,看到了徐引在打球。其实只是一个剪影,她看不见他的五官,还是觉得羞涩。即使在黑暗里,还是要低下头。
那时候她穿了一件蓝色的大大的羽绒服,下晚自习的时候去厕所,同桌说,球场那边的人指着她说蓝精灵。
她知道,自己的大羽绒服一定很扎眼,不知道那天的徐引有没有看到,有没有注意到自己若无其事地特意离他不远,走出了做作的云淡风轻。
天暖了以后,晚饭时的天就是橘红色的了,操场上方的天空似乎尤其的暖,那边的彩霞都像是被晕染过一样。那边很美,可李华如很少去那边,她一个人总是吃完饭就回教室去看书了。
唐琳选的理科,在另一栋教学楼,而且晚自习的时候总要去画室,她们能碰面的时候并不多。大部分的时候,李华如都是一个人的。多亏了她算不上美好的初中经历,让现在的她完完全全能适应自己一个人的状态。
天再热一点的时候,傍晚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小布丁了。似乎总是像要融化了一样,又很甜。李华如早就不考倒数第二了,她在中游不声不响地打转。大家的脚腕都露了出来,李华如觉得,徐引的腿似乎比自己的还要细。
到了期末的时候,李华如考了班里的二十名,她太满意了。其实她什么都不懂,不知道这么个排名可以上个什么样的学校,是二本、一本,211还是985,她都不知道。她欢天喜地地回家,告诉妈妈:“我考了二十名呢!”
妈妈也非常知足:“能在快班考二十名,不错了。我还想着,只要不是倒数十名,就有进步。”
年岁漫漫,她依旧是个被家里宠到不行的傻蛋。就感觉好像什么都没有变一样,她依然被爸妈当成小孩子,喜欢的依然是徐引,最好的朋友还是唐琳。
但变化好像还是不少的,她的牙缝早就没有了,个子也长了不少,不再用别人催着学习,暑假也变得短了。
八月的时候,就又开学了。天太热了,才几天李华如就觉得自己黑了一个度。她还总是睡着,上着上着课,头就开始耷拉着了,还一点一点的,每次醒过盹来都感觉出了一后背的汗。
那时候感觉时间过得真慢,度日如年。后来回想起来,又觉得很快,快得好像只是闪过了几个片段:她懒懒散散地倚着墙听课;课间像打了鸡血一样一点都不困,不停地整理错题和笔记;晚自习的时候一晚上一晚上地做英语卷子和数学卷子;回家的路上在昏黄的路灯下装做不经意地看一眼徐引。
她觉得其实自己在做无用功,她不知道整理错题有什么用,抄笔记似乎也没什么用,什么似乎都没用。可她还是做了下去,她这个人有个特点,是不是优点不得而知:可以一直心甘情愿地做想做的事情,不管有没有回报。
后来她得出来个结论:至少对她自己而言,只要做下去就会有进步。可能第一天没有,第二天没有,第三天没有,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傻子,可到了第四天的时候,突然间就很好了。
高中生活在她看来,充实而安宁,像小时候看到过的初夏的小河,波光粼粼。也像流淌的钢琴曲,总让她想起夕阳。
在六中的校园里,她最爱徐引,第二就是夕阳。她爱这里向上的美好,爱这里所有人满心的希望。
到了高三的时候,她在班上已经算是“好学生”那一批了。她才发现,曾今觉得遥不可及的一切,现在看来不过如此,甚至还不够。
有回发语文卷子,她拿到自己的卷子后,撇头看同桌,发现她拿着和自己一样的卷子,正
那边倒是挺有礼貌:“没事,新年快乐。”
“那,挂啦?”
“嗯,放吧。”
李华如把电话撂下,又仔细一想,等会,那人最后说“放吧”?她急急忙忙地翻看通话记录,然后悲伤地发现,自己给徐引家打过去了。
第十八章
她以为自己早就忘了这个电话号码了,当年写在那张她仔细看了好多遍的同学录上的号码,结果却突然蹦进了自己的脑子里。
她想,我确定我是个傻子。
她又开始担忧,徐引万一要是还有她家的电话号码怎么办,怎么办!
她烦得在房间里转圈,不停地想,太尴尬了,太尴尬了。然后又安慰自己,没事,没事,这不叫个事。
她回到房间,朝床铺上一躺,二郎腿一翘,开始思考人生。
她始终认为,喜欢一个人呢,是不能给对方添麻烦的。如果对方不喜欢自己,自己就不能上前,也不想和对方说话,因为是麻烦。
她觉得,自己喜欢徐引这么多年,总是偷偷地看人家,想人家,总觉得是有点痴汉的。但当自己开始和他开始说话的时候,就不仅仅是痴汉这么简单了。
徐引不喜欢自己也就算了,千万别再讨厌自己。
她想起初中的时候,有个男生喜欢自己,不管自己表现得多生无可恋,他总喜欢和自己说话,还总是用特别亲昵的语气,把李华如恶心得不行。后来她觉得自己快要讨厌死他了。他老是出现,那段时间都快让他弄神经了,越烦他,他那张大脸越在自己脑袋里转,堵心透了。
当她开始一个人的时候,就变得安静了下来。她也想靠近徐引,可她前进的勇气只能来自于徐引。徐引不说话,她就呆着自己的旮旯里,静悄悄地喜欢。她再也没有告诉任何人她喜欢徐引了,就连唐琳都以为她不再喜欢徐引了。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样卑微,可这明明才是最不卑微的。
没有人知道她喜欢徐引了,徐引也不知道,她的朋友也不知道,她终于可以挺起腰杆静悄悄地喜欢他了。
再开学的时候,就开始分科了。李华如理所当然地选了文,妈妈还问她:“要不要托关系把你送进快班啊?”李华如皱着眉头说:“快算了吧!”
她不愿意沾人关系,本人倒也是走运,竟然靠自己考了进去,虽然是班上倒数第二吧。她看了看名次单,倒数第一是个男生,还是个艺术生。她自己一琢磨,也觉得这成绩让她有点不好意思了。
徐引分到了隔壁班,估计也是连滚带爬地进了快班吧。两个班挨着,跑步的时候也挨着。徐引在一班,李华如在二班。李华如暗自庆幸,幸亏是徐引班先跑,自己可以在他路过的时候看他一眼。徐引的跑步姿势一点都不帅,跑得很敷衍,他似乎总是这样懒懒散散的。而且如果是自己先跑的话,想到徐引会看到,一定会紧张到顺拐。
春天还没到来的时候,天依旧黑的很早。傍晚的时候,李华如穿过什么都不看清的球场时,看到了徐引在打球。其实只是一个剪影,她看不见他的五官,还是觉得羞涩。即使在黑暗里,还是要低下头。
那时候她穿了一件蓝色的大大的羽绒服,下晚自习的时候去厕所,同桌说,球场那边的人指着她说蓝精灵。
她知道,自己的大羽绒服一定很扎眼,不知道那天的徐引有没有看到,有没有注意到自己若无其事地特意离他不远,走出了做作的云淡风轻。
天暖了以后,晚饭时的天就是橘红色的了,操场上方的天空似乎尤其的暖,那边的彩霞都像是被晕染过一样。那边很美,可李华如很少去那边,她一个人总是吃完饭就回教室去看书了。
唐琳选的理科,在另一栋教学楼,而且晚自习的时候总要去画室,她们能碰面的时候并不多。大部分的时候,李华如都是一个人的。多亏了她算不上美好的初中经历,让现在的她完完全全能适应自己一个人的状态。
天再热一点的时候,傍晚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小布丁了。似乎总是像要融化了一样,又很甜。李华如早就不考倒数第二了,她在中游不声不响地打转。大家的脚腕都露了出来,李华如觉得,徐引的腿似乎比自己的还要细。
到了期末的时候,李华如考了班里的二十名,她太满意了。其实她什么都不懂,不知道这么个排名可以上个什么样的学校,是二本、一本,211还是985,她都不知道。她欢天喜地地回家,告诉妈妈:“我考了二十名呢!”
妈妈也非常知足:“能在快班考二十名,不错了。我还想着,只要不是倒数十名,就有进步。”
年岁漫漫,她依旧是个被家里宠到不行的傻蛋。就感觉好像什么都没有变一样,她依然被爸妈当成小孩子,喜欢的依然是徐引,最好的朋友还是唐琳。
但变化好像还是不少的,她的牙缝早就没有了,个子也长了不少,不再用别人催着学习,暑假也变得短了。
八月的时候,就又开学了。天太热了,才几天李华如就觉得自己黑了一个度。她还总是睡着,上着上着课,头就开始耷拉着了,还一点一点的,每次醒过盹来都感觉出了一后背的汗。
那时候感觉时间过得真慢,度日如年。后来回想起来,又觉得很快,快得好像只是闪过了几个片段:她懒懒散散地倚着墙听课;课间像打了鸡血一样一点都不困,不停地整理错题和笔记;晚自习的时候一晚上一晚上地做英语卷子和数学卷子;回家的路上在昏黄的路灯下装做不经意地看一眼徐引。
她觉得其实自己在做无用功,她不知道整理错题有什么用,抄笔记似乎也没什么用,什么似乎都没用。可她还是做了下去,她这个人有个特点,是不是优点不得而知:可以一直心甘情愿地做想做的事情,不管有没有回报。
后来她得出来个结论:至少对她自己而言,只要做下去就会有进步。可能第一天没有,第二天没有,第三天没有,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傻子,可到了第四天的时候,突然间就很好了。
高中生活在她看来,充实而安宁,像小时候看到过的初夏的小河,波光粼粼。也像流淌的钢琴曲,总让她想起夕阳。
在六中的校园里,她最爱徐引,第二就是夕阳。她爱这里向上的美好,爱这里所有人满心的希望。
到了高三的时候,她在班上已经算是“好学生”那一批了。她才发现,曾今觉得遥不可及的一切,现在看来不过如此,甚至还不够。
有回发语文卷子,她拿到自己的卷子后,撇头看同桌,发现她拿着和自己一样的卷子,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