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万宜宁喊三二一的时候,她才刚刚把笑容拉开,加上万宜宁这货虚假宣传提前按快门,她以为自己一定很丑。

    可没想到,在这张照片上,她竟然还是拍得最好看的那一个。笑容含苞待放,发丝恰巧飞起来,一缕阳光给人糊上了一层金边,像是下凡的天使。

    付左笙从来不知道万宜宁的拍照技术这么好,能把自己拍得这样若即若离的美。她愣了愣,半天找不到可以指摘的地方,只好评价道:“挺好看的……”

    万宜宁盯着付左笙的眼睛,说:“你在我眼里一直都这么好看。”

    付左笙没说话,拿着照相机去问小粉丝:“你看这样可以吗?需要再拍一张双人的吗?”

    小粉丝欣喜若狂,用迷妹常用的语调道:“真的吗真的吗真的吗!太好了!”

    而石砚玺则是意味深长地看了万宜宁一眼,点了点头。

    付左笙在应付那个小粉丝的时候,万宜宁则是蹲了下来,整理两个购物狂购买的各种各样的东西。她把付左笙买的放在一边,把石砚玺买的放在另一边,认认真真地分开。

    石砚玺被小粉丝冷落了,于是走过来跟同样被(付左笙)冷落的万宜宁凑团,问:“你在干什么?”

    万宜宁正好把石砚玺买的东西全部整理出来了,往石砚玺一塞,说:“喏,你的。我只帮我家笙笙拿。”

    “……”石砚玺顿了顿,从牙根里掰出几个字来:“见!色!忘!义!要不是我,你能来见到笙笙?!连几个购物袋都不愿意提,你还是不是女人啦!”

    影后难得地展示了聒噪又计较的一面,形象鲜活了不少。

    万宜宁低头,轻轻地说:“你觉得,笙笙真的愿意来见我吗?她是被你强迫的吗?”

    “……”石砚玺道:“我哪来那么大能力,强迫一个不愿意见面的人啊,你当笙笙真的没有自主?我说呢,万总你就不要想这么多了,按照现在的节奏,时不时来句甜言蜜语,肯定马上就抱得美人归了,这一点你相信我,好不?”

    “我,我哪里有甜言蜜语!”原来自己说的话石砚玺都听到了……万宜宁难得地有些害羞,道:“那些都是……真心的。”

    万宜宁也觉得诧异,往常的她从来不亲口夸赞一个人的相貌或者魅力,身处娱乐圈顶端,有什么没有见过?可这次阔别重逢,这些话她竟然真的手到擒来,仿佛恶补过一百部言情小说似的。

    也许真的如她自己所说,这些都成为了她最直观的感受和想法,她只是在直抒胸臆而已。

    “喏,”石砚玺突然说:“你听到了吧,她说这些真不是我教的,的确是她顿悟了!”

    万宜宁一扭头,看见付左笙站在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两只顿在路边的人生败狗。

    西藏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在这里名利场上再强的人也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付左笙皱着眉头,看了万宜宁好一会儿。万宜宁身高在那里,很少平视付左笙,但也没有被俯视地这样厉害过。她摸了摸脖子后颈,竟然觉得有一些紧张。

    石砚玺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她们俩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互相交流过情报吗?是微信吗?自己的变化真的有这样让人惊讶吗?

    万宜宁猛地站起来,对付左笙说:“你愿意跟我合照一张吗?像对待粉丝那样?”

    付左笙掏出手机,熟练地自拍、找角度、摆表情,一气呵成,像任何一个漂亮小姑娘那样。

    可惜万宜宁并不是一个年轻时髦的小姑娘,并没有办法把自己的脸自然地摆在屏幕里,表情和角度都有点怪怪的,显得她更矮了。万宜宁有些着急,她什么都会,没想到在这潮流方面终究还是稍逊一筹。

    付左笙笑了笑,一把搂过万宜宁的肩膀,靠在自己旁边,说:“这样就会自然一点啦。”

    喀嚓。

    照片照出来了,付左笙递给万宜宁看,万宜宁瞅着看了好一会儿说,“这脸……怎么好像有点怪……”

    当然怪,换过脸的。

    付左笙在手机屏幕上划拉着,说:“很久以前,我以为我没有粉丝,就是死之后都不能占据头条哪怕一分钟的那种。”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你的演艺路不是一直很顺利的吗?”万宜宁诧异道。

    “万总你不会懂出不了头的小艺人的心理,我们什么都没有,就算想卖身都找不着地儿呢。因为我见过一个粉丝,前脚才说喜欢我,后脚就在论坛上黑我。喜欢我是真的,”因为我亲眼看到了她的眼泪,“可是黑我也是真的。”仅仅凭借那么几条花边新闻。

    石砚玺到底情商感人,听到这里大概就知道这小两口要开起谈心模式了。她虽然致力于撮合这两人,但也没有八卦到要在人家感情中掺一脚,于是立刻站起来表态道:“我想了想,那条裙子还是想拿下来,不行了,我去买衣服了,你们帮我把东西看一下!”

    “这也是我为什么最开始非得要离开娱乐圈的原因,抱歉啊万总,我最开始就是为了利用你。”

    万宜宁手足无措,道:“没,没什么……”

    毕竟我最开始也不是为了做慈善,顶多算各取所需。

    “后来我才发现,演戏是有好处的,我能得到大导演的认可,也能得到些许的粉丝表白。不多,不过比我死前……放弃前的粉丝要多得多了。然后我演了《春》,听说后来片子大爆,票房超出预期三倍?恭喜万总,又赚到钱了。”

    “不过我是不清楚这些的,那时候我带着全家买的首映票,因为题材和女主角逼格不够,所以院线并没有排几场,首映都是八点了。为难我父母,那么大年纪了还要早起,陪着我去电影院里。除了我们三个人之外,里头一个人都没有。我父母本来是想看观众朋友们被我的演技感动到痛哭流涕的,但现实尴尬得很,那一天上座率低得惊人。听说后来我妈妈去刷了不下十次。然后我就一点也不后悔离开娱乐圈了,反正我红不了,注定没有粉丝喜欢我,不是吗。”

    “然后我知道《春》火了,我那废弃了的微博突然多了很多小迷妹跟我表白……我跟你讲,我都要笑死了,你知道她们叫我什么吗?叫我老公呢……我真的要被笑死了,现在的小姑娘都是这样的吗?”付左笙哈哈大笑,她很久没有追过星了,真的不太懂最近追星的潮流,还以为这“独具一格”的称呼是她家特有的,一方面有点羞耻,另一方面又有的自得。

    万宜宁也笑了笑,说:“你喜欢听人叫你老公吗?你喜欢的话……那我也可以啊。”说道这里,万宜宁顿了顿,眼神专注地注视着付左笙,似乎是要说出那个禁忌的词语了。

    这种假设太具有诱惑力了,付左笙甚至停下了她絮絮叨叨的自述,而是盯着万宜宁,就看这一贯霸道冷面的总裁能不能吐出那样羞耻的语词。

    “老……”可万宜宁咽了咽喉咙,还是失败了,“我不行。”

    付左笙也不计较,继续道:“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有点后悔了。我觉得我骨子里还是喜欢演戏的……不,我跟砚姐不一样,我喜欢的不是演戏,我只是喜欢被粉丝追捧着,被除我父母之外的人爱而已……这算虚荣吗?算吧,可刚刚那个粉丝找我搭讪,让我给她签字的时候,我真的很高兴——我没想过过了这么久,还会有人记得我,喜欢我。她夸我演技好,夸我有气质。”

    “你看,‘人生有那么多种可能’,我总是这样想,我想深造,想旅游,想搞艺术,想做慈善,想普通平凡的生活,其实说到最后,最想要的,说不定还是‘被喜欢’吧。一旦把其他人想象成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个体,就会觉得这喜欢真的是太难得了,因为我自己就不会崇拜别人,哪怕是对着砚姐这样的影后,我觉得她厉害,很敬佩她,但也绝对不会在她身上投诸偶像式的喜爱与狂热。”

    “万总你觉得呢?”付左笙看向万宜宁。

    万宜宁沉思,她对于耀眼的生活并没有多大兴趣,相反她喜欢把竞争对手摁在地板上磨蹭的感觉,喜欢征服与占有。她本来以为在感情上也是如此,因此一直采取着包养模式来解决生理需要。可遇见付左笙了之后,她才发现她想要的爱人并不是股掌之间的宠物,而是像付左笙这样飘忽不定、捉摸不透的活生生的人。

    她会调戏自己,会生闷气,会离家出走,会雪中送碳;也会爱,会受伤。

    这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才是爱情的绝对法则:只有当两个人都视对方为跟自己一样的平等的人的时候,爱情之花才会越开越盛。

    “对于万总,也是如此。当年我把钱统统摔在你身上的时候,只想着要打脸,要去寻找新的生活,要疗伤。后来我也的确去了美国去疤,可我从来没有想过,有的时候我也会想你,只有一点点地想你。”

    “我来西藏,是因为西藏是我的命运转折点。我见了上辈子曾经见过的佛,不知道它带着你我同时来到这里是不是有什么茫茫之中的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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