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抵住不动,“不是说你去罗家了吗?怎么回来了?”
“我向他们摊牌了。告诉了他们我和你的事,就被赶回来了。”
韩铮怔住,抬起头看着他:“你……”
周言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我骗你的!有罗羽婧那丫头在,能瞒多久?他们早就知道了,只是一直等着我先开口。”
“那他们……”
“放心啦,他们能接受。阿姨还让我打包了饭菜当夜宵!你不知道他们家多夸张,才几个人,整整摆上一大桌的菜。啧啧,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小娟的厨艺直接让周言产生了挖角的念头,两人搬到这里后第一次吃夜宵,吃完撑的谁也不想动,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大气都不敢出。
远方已经有烟火绽放的声音了。一年了,周言还是没有等到这个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明天就是大年夜了。新的一年即将到来。
去年的大年夜,也是他们两人一起过的,地方有点特别,在医院的病房里。韩铮每每想到,都忍不住想笑。
“你那个时候,被小混混打得半死不活的,身边也没个人照应,要是没有我,怕是早横尸街头了吧。”
“啊呸呸呸!大过年的,你咒我呢!”提及不堪的往事,周言不好意思了,下一句就怼上了他,“老实说,你那时候那么热情,是不是其实早看上我了?我那么帅……你一见钟情吧?”
韩铮快笑死了:“是挺帅的。尤其是打着石膏,裹着纱布的样子,绝对是最帅木乃伊了。”
两人打打闹闹,最后不知怎么的,就像两只蚕宝宝一样团在了一起,听着彼此的心跳。
如此真实、清晰,而有力。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他们在悬崖边那条窄窄的路上,走得很艰难,很不容易,如履薄冰。
如果周言不喜欢男人,要是韩铮真的喜欢女人,所有这一切,都将变为不可能。
可命运之神终究是宽厚而温柔的。
无论等待多少年华岁月,无论经历多少风吹雨打,悬崖边上的花,终有绽放的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结局啦!感谢陪伴我整整两个月的亲们!虽然数据还是不好,但是没关系,这篇写的还是很畅快的!当然在写作中还是发现了自己许多构思、情节、文笔上的不足,这些都是我的宝贵经验教训,下篇继续改进!
觉得作者还可以的亲可以收藏一下我的专栏噢,下篇文也在进行中,写了几万字了,依然是纯爱,会偏甜。
然后本文会有番外 关于凌影的 明天放出!
再次感谢阅读!也感谢你们的包容!
第62章 番外
第六十二章
我喜欢上韩铮的那年,差点死于一场大病。
那时我爸妈正处于创业时期,并没有那么多时间来管我和我弟弟凌志,家里也没有闲钱请昂贵的保姆,照顾我们的是一个远房亲戚。老太太已经年迈,眼睛、耳朵、记性都不好,常常忘记做饭,做的菜多加盐、少放糖是常有的事。我和凌志怕极了那种黑暗料理,因而常常跑到韩家去蹭饭。
韩铮爸妈是那时我所知道的、有钱人中极其温和善良的人,我爸妈在商场还是小虾米,摸滚带爬都看着别人的脸色,连带这我和凌志在许多公共场合都小心翼翼的,不敢多说话。唯独在韩家能够痛快地吃喝大笑。
那时的韩铮还能称得上活泼,也不会总板着张脸装深沉。常去他家里的还有谢晨和秦飞飞,秦飞飞和我们家一样,和他们家是世交,而谢晨则是因为与韩铮从幼儿园起就是同班同学,关系铁得很。
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玄妙的事情,有时也是因缘巧合。那个叫张奶奶的远房亲戚有一天记忆又混乱了,接了凌志就忘了来接我,而凌志前一天和我闹了别扭,也没提醒她这件事。等到爸妈回来发现我还没到家,当即骑着自行车到幼儿园找我。
我还记得那天的雨很大很大,那时的幼儿园管理很不严谨,没有人来接我,老师也不会来管,我一个人躲在幼儿园的秋千下,抬起头,只有黑色的天空和胡乱飞舞的雨水。
那是我长那么大以来,最害怕的时候。
那天爸妈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昏倒了,当夜就发起了高烧,烧了几天后演变成肺炎,一个礼拜过去了,没有一点转好的迹象。我爸妈急坏了,刚好公司又出了不小的状况,那段时间,韩铮正好摔断了腿,也住在医院。韩铮妈妈在医院东西两面的病房来回跑,既要照顾韩铮,也要照顾我。
她是个太过温柔的女人,凡事亲力亲为,但也实在太累了。到后来我身体好些了,就常常到韩铮的病房里找他玩,听韩妈妈给我们讲故事,或是下飞行棋。韩铮延续了他妈妈的性格,从来不会像同龄小男孩一样恃强凌弱,欺负小女孩。那段时间没有别的孩子和我们一起玩,让我们得以得到无数“独处”的机会。
自那次住院后,我心底便生出了对他的依赖,里面掺杂着若有若无的、小女孩的喜欢。
我想一辈子和他在一起。
那种原本朦胧的感情随着往后的岁月习惯似的逐渐加深,我去韩家的次数越来越多,和韩铮也越来越熟。他比我大两岁,我们上的同一所小学,因为家里住的近,自我一年级开始,我们就开始一起回家,当然,中间还夹着一个谢晨。谢晨是那种性格温柔的男生,长得也很精致好看,所以在学校里很受欢迎。
可我却不是特别喜欢他。
仿佛是一种对遥远未来的危机感作祟,在他和韩铮常常勾肩搭背、相视大笑的时刻里,我总觉得,他会抢走韩铮,只属于我的韩铮。而之后的事情也证明我的第六感没有错。
韩铮爸妈突如其来的车祸彻底击垮了他。我央求过我爸妈能不能收养他,当时秦飞飞的爷爷也有同样的打算,我不清楚他们是怎么谈的,总之最后韩铮还是到了秦家。我因此哭了一个礼拜,整整一个月没有理韩铮。
可其实我心里明白,他是没心思搭理我的。那段时间他一度很沉默,说不上消沉,毕竟还不到那种通晓世事的年龄,只是自此后他像变了一个人,变得不喜欢说话,总是很严肃,能真正聊得上来的也就只有谢晨了。
或许是女生天生敏|感,又或者是对喜欢的人总是观察非常仔细,我在上初一的时候就发现他喜欢谢晨。说实话,那个时候我是震惊又难过的。到底哪种感觉多一点我也说不清。我之前听爸妈说过我一个远方的表哥不喜欢女生,和男朋友去国外结婚了。我们家还算思想比较开放的,但是我爸妈提及时都是皱着眉的,一副深恶痛绝的样子。凌志那死小子还拍着胸脯保证,让爸妈放心他对男人一点兴趣都没有
“我向他们摊牌了。告诉了他们我和你的事,就被赶回来了。”
韩铮怔住,抬起头看着他:“你……”
周言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我骗你的!有罗羽婧那丫头在,能瞒多久?他们早就知道了,只是一直等着我先开口。”
“那他们……”
“放心啦,他们能接受。阿姨还让我打包了饭菜当夜宵!你不知道他们家多夸张,才几个人,整整摆上一大桌的菜。啧啧,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小娟的厨艺直接让周言产生了挖角的念头,两人搬到这里后第一次吃夜宵,吃完撑的谁也不想动,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大气都不敢出。
远方已经有烟火绽放的声音了。一年了,周言还是没有等到这个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明天就是大年夜了。新的一年即将到来。
去年的大年夜,也是他们两人一起过的,地方有点特别,在医院的病房里。韩铮每每想到,都忍不住想笑。
“你那个时候,被小混混打得半死不活的,身边也没个人照应,要是没有我,怕是早横尸街头了吧。”
“啊呸呸呸!大过年的,你咒我呢!”提及不堪的往事,周言不好意思了,下一句就怼上了他,“老实说,你那时候那么热情,是不是其实早看上我了?我那么帅……你一见钟情吧?”
韩铮快笑死了:“是挺帅的。尤其是打着石膏,裹着纱布的样子,绝对是最帅木乃伊了。”
两人打打闹闹,最后不知怎么的,就像两只蚕宝宝一样团在了一起,听着彼此的心跳。
如此真实、清晰,而有力。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他们在悬崖边那条窄窄的路上,走得很艰难,很不容易,如履薄冰。
如果周言不喜欢男人,要是韩铮真的喜欢女人,所有这一切,都将变为不可能。
可命运之神终究是宽厚而温柔的。
无论等待多少年华岁月,无论经历多少风吹雨打,悬崖边上的花,终有绽放的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结局啦!感谢陪伴我整整两个月的亲们!虽然数据还是不好,但是没关系,这篇写的还是很畅快的!当然在写作中还是发现了自己许多构思、情节、文笔上的不足,这些都是我的宝贵经验教训,下篇继续改进!
觉得作者还可以的亲可以收藏一下我的专栏噢,下篇文也在进行中,写了几万字了,依然是纯爱,会偏甜。
然后本文会有番外 关于凌影的 明天放出!
再次感谢阅读!也感谢你们的包容!
第62章 番外
第六十二章
我喜欢上韩铮的那年,差点死于一场大病。
那时我爸妈正处于创业时期,并没有那么多时间来管我和我弟弟凌志,家里也没有闲钱请昂贵的保姆,照顾我们的是一个远房亲戚。老太太已经年迈,眼睛、耳朵、记性都不好,常常忘记做饭,做的菜多加盐、少放糖是常有的事。我和凌志怕极了那种黑暗料理,因而常常跑到韩家去蹭饭。
韩铮爸妈是那时我所知道的、有钱人中极其温和善良的人,我爸妈在商场还是小虾米,摸滚带爬都看着别人的脸色,连带这我和凌志在许多公共场合都小心翼翼的,不敢多说话。唯独在韩家能够痛快地吃喝大笑。
那时的韩铮还能称得上活泼,也不会总板着张脸装深沉。常去他家里的还有谢晨和秦飞飞,秦飞飞和我们家一样,和他们家是世交,而谢晨则是因为与韩铮从幼儿园起就是同班同学,关系铁得很。
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玄妙的事情,有时也是因缘巧合。那个叫张奶奶的远房亲戚有一天记忆又混乱了,接了凌志就忘了来接我,而凌志前一天和我闹了别扭,也没提醒她这件事。等到爸妈回来发现我还没到家,当即骑着自行车到幼儿园找我。
我还记得那天的雨很大很大,那时的幼儿园管理很不严谨,没有人来接我,老师也不会来管,我一个人躲在幼儿园的秋千下,抬起头,只有黑色的天空和胡乱飞舞的雨水。
那是我长那么大以来,最害怕的时候。
那天爸妈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昏倒了,当夜就发起了高烧,烧了几天后演变成肺炎,一个礼拜过去了,没有一点转好的迹象。我爸妈急坏了,刚好公司又出了不小的状况,那段时间,韩铮正好摔断了腿,也住在医院。韩铮妈妈在医院东西两面的病房来回跑,既要照顾韩铮,也要照顾我。
她是个太过温柔的女人,凡事亲力亲为,但也实在太累了。到后来我身体好些了,就常常到韩铮的病房里找他玩,听韩妈妈给我们讲故事,或是下飞行棋。韩铮延续了他妈妈的性格,从来不会像同龄小男孩一样恃强凌弱,欺负小女孩。那段时间没有别的孩子和我们一起玩,让我们得以得到无数“独处”的机会。
自那次住院后,我心底便生出了对他的依赖,里面掺杂着若有若无的、小女孩的喜欢。
我想一辈子和他在一起。
那种原本朦胧的感情随着往后的岁月习惯似的逐渐加深,我去韩家的次数越来越多,和韩铮也越来越熟。他比我大两岁,我们上的同一所小学,因为家里住的近,自我一年级开始,我们就开始一起回家,当然,中间还夹着一个谢晨。谢晨是那种性格温柔的男生,长得也很精致好看,所以在学校里很受欢迎。
可我却不是特别喜欢他。
仿佛是一种对遥远未来的危机感作祟,在他和韩铮常常勾肩搭背、相视大笑的时刻里,我总觉得,他会抢走韩铮,只属于我的韩铮。而之后的事情也证明我的第六感没有错。
韩铮爸妈突如其来的车祸彻底击垮了他。我央求过我爸妈能不能收养他,当时秦飞飞的爷爷也有同样的打算,我不清楚他们是怎么谈的,总之最后韩铮还是到了秦家。我因此哭了一个礼拜,整整一个月没有理韩铮。
可其实我心里明白,他是没心思搭理我的。那段时间他一度很沉默,说不上消沉,毕竟还不到那种通晓世事的年龄,只是自此后他像变了一个人,变得不喜欢说话,总是很严肃,能真正聊得上来的也就只有谢晨了。
或许是女生天生敏|感,又或者是对喜欢的人总是观察非常仔细,我在上初一的时候就发现他喜欢谢晨。说实话,那个时候我是震惊又难过的。到底哪种感觉多一点我也说不清。我之前听爸妈说过我一个远方的表哥不喜欢女生,和男朋友去国外结婚了。我们家还算思想比较开放的,但是我爸妈提及时都是皱着眉的,一副深恶痛绝的样子。凌志那死小子还拍着胸脯保证,让爸妈放心他对男人一点兴趣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