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要感谢小白,若不是他怂恿我开了店,现在都不知道该忙什么呢!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尽量什么都不想,每天早早到蛋糕店上班,把打烊时间从晚上8点推迟到11点,一直忙到夜里筋疲力尽才回家,倒头便能睡着,不,实际上在向枕头做抛物线倒下的过程中,我就已经睡着了……

    忘了是什么人说过,一个人的时间花在什么地方是可以看得见的,比如我把时间花在蛋糕店里,从我的营业额嗖嗖往上涨就可以看出来。

    日子逐渐恢复到从前,唯一不同的是,苏往说我笑得少了。我想大概是因为我的笑点变高了吧!

    蛋糕店的生意比我想象的要好得多,苏往怂恿我开分店。

    我认真考虑之后,还是决定不开分店,只做好这一家。

    我记得很早之前,和老爸去欧洲,吃过一家小店里的蛋糕,我们排了很长的队才买到,那美味让人险些把舌头都吞了下去。我问老爸,这蛋糕店这么好吃,在国内有分店吗?老爸回答,这家店的老板坚持只开一家店,并且,只营业到下午3点。

    为什么?我很疑惑。

    老爸说:“因为老板认为,工作不是他生活的全部,他不希望他的生活,被工作占据了绝大部分时间。”

    这件事让我印象深刻。

    我想这就是生活中取舍的智慧吧。

    有时候我会想,林致远选择了蒋心蕊,也是一种取舍吗?假如苏往是对的,林致远是爱我的,但他选择了对蒋心蕊负责,选择了良心上的安排,从另一个角度,是否可以说明,他不够爱我。

    如果足够爱,即使忍受良心上的折磨。甚至道德上的谴责,仍然希望和对方在一起,那才是真爱吧?

    而我,如果真的爱他。不是应该坚持不放手,在一旁默默等候他吗?为什么用“看不得他为难”为借口,逃避这问题和困难呢?

    当我们遇上自己的真爱时,我们如何才知道那个人是我们的真爱?还是,一定要吻过很多只癞蛤蟆。才能吻醒真正的王子?真爱,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感觉呢?

    还有,我何时才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

    仰或,爱情本就是人们的幻象,这世上本就没有所谓的真爱,每一次的心动都可以称之为爱情,而能够天长地久的感情,不一定是真爱,不过是包容是妥协是将就……

    偶尔午夜梦回,我会想起林致远的吻。

    第一次的吻是一次意外。当时的心情是恼怒的,但在慌乱中大脑居然还能镇定地想一个问题——林致远的嘴唇为什么那么柔软?

    第二次的吻则让人沦陷。时至今日,每次想起那个吻,都让人全身轻微过电似地一阵酥麻。林致远的吻有很强的控制欲,霸道地占据主动,和他的人一样。让人一遍遍回味的,是他的吻虽然霸道但并非侵略,而是用完全覆盖对方的形式表达出“你是我的”的意思,用绵绵密密的吮吸令对方沉醉……

    每次回忆起林致远的吻,都让我有一种恋爱的幻觉。我沉浸其中不愿醒来……

    常常想,我到底是什么时候爱上林致远的?是同住一屋时聊天的时候吗?还是在收到他为我买的那些书的时候?或者,是他教我学车教我游泳的时候?要不然,就是知道他不声不响为我租下店面的时候?

    也许。早在我知道自己爱上他之前,我就已经爱上他了?也许,在英国伦敦的那个雨夜,当我和他坐在餐桌前默契地沉默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上他了只是我不自知?

    现在的每一个雨夜,都让我惆怅让我黯然神伤……

    所以。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害怕下雨天。可是,今年x城的雨水偏偏比往年多得多,这令我隔三差五就心情低落……

    我不停地安慰自己,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也没有用,顺其自然吧!这种心理安慰其实没啥效果,但至少让我挺过了最初的几个月。

    自从向父母坦白之后,我就搬回家和老爸老妈住了。为了不影响他们的心情,我总是假装很开朗,而假装是很需要元气的活,我得尽量避开他们的作息时间,否则我的元气快消耗殆尽了……

    我之所以没有倒下,是因为我的救星马特,及时地从德国回来了。

    每次我有难,马特总是能及时出现。就象第一次遇见他,我在人生地不熟的伦敦,被关在下着雨的门外,是他的出现让我免于沦落街头……

    马特常常到店里来帮忙,马特的很多女学生闻风而动,过来捧场,颇为热闹。

    有马特在,店里的女顾客明显增加,他成了店里的一个卖点,一个活广告。周边的人都知道这家“一个很帅的老外开的蛋糕店”……听说很多女孩子为了看马特一眼特地跑很远的路过来买蛋糕……

    我很想在脸上写上“老板”两个大字,告诉顾客我才是老板,但考虑到销量,还是忍了。

    不忙的时候,我教马特做蛋糕,没想到马特的天赋颇高,很快就上手,做出的蛋糕不逊于我,真叫我大跌眼镜。想到“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这句话,我威逼利诱,让马特发誓只能给我打工绝不自立门户,马特笑吟吟地看着我,说:“你开店就是我开店,我不会再开店的。”我听了才放下心来。

    虽然是放了心,但突然就对自己失去了信心。

    原本以为自己在烹饪、烘焙上有天赋,结果,一个随随便便只学了一小段时间的老外就大有超过我的趋势,真让人好不受挫。这就好比写小说,埋头乱写以为自己很牛掰,抬头一看别人写得那叫一个行云流水天马行空,订阅量甩我n条街,顿时开始怀疑自己。

    幸好马特只是喜欢和我在一起做蛋糕,并不是真正喜欢烘焙,他只是喜欢在做蛋糕的时候,趁我不注意,把奶油涂我脸上,然后笑嘻嘻地被我追着打。

    马特常说:“苏,我喜欢看你做蛋糕的样子,你知道吗?你专注时候的样子很性感……”(未完待续。)xh:.218.204.13!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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