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幼时,令扬跟着母亲住在海边的小城。

    每天的黄昏时分,母亲会带着令扬在海边散步,他喜欢赤脚脚踩着沙滩,偶尔会踩到小螃蟹、小虾米,看不分明,四周的灯光有些幽暗,一如家中的感觉。安静,温暖,只是因为少了一个人,而莫名忧伤。

    是的,那时候,令扬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他只知道,外婆每年会来家中几次,说的话都是他半懂不懂的:“把这个孽种还给他,你回家好好生活,嫁个好人家!”

    “你要是喜欢当单亲妈妈,我就跟你断绝母子关系!”可是,他没有被送走,外婆也没有和母亲断绝母女关系,只是联系得少了许多。

    有时候,令扬觉得十分奇怪,许多平凡的妇人都有丈夫,许多顽劣的孩子都有父亲,为什么美丽不凡的母亲就没有人疼爱,乖巧懂事的人就没有父亲呢。

    其实母亲不乏追求者,有位高大英俊的篮球教练就十分喜欢来家中做客。搞笑的是,他不像别的追求者一样买一堆垃圾食品讨好母子俩,而是送哑铃、篮球、及运动衫给令扬,教他打篮球和散打,令扬的篮球技能和散打技能就是从那时候学起的。

    母亲身体不好,令扬从小就学会了做饭,还看中医的读物,他很早就成了“妇女之友”——“妈妈,女人身体偏寒,西瓜是寒性的,你不能吃太多西瓜。”

    “妈妈,吃螃蟹的时候一定要就生姜,不然会肚子疼的。”“妈妈,你要多喝豆浆,女人应该需要一些异黄酮,还能补充钙质,不过我就不需要了,男人喝多的话,豆浆中的雌性激素会让我变娘的......”

    令扬的唠叨技能似乎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初步培养了起来。他刚从篮球场出来就回家系上围裙,给母亲炖汤,这样的画面已经成为他小时候生活的一个经典片段。

    令扬十三岁那年,母亲病了。于是,他跟着母亲回到海边小城的邻城——一个匪气十足的小城。那里的人说话嗓门大,吆喝三五声就可以打架,母亲生病住院的时候,他亲眼看到过病患家属对护士拳打脚踢。

    女人的世界啊,真是复杂。令扬摇摇头,继续炖汤。于是,汤的香味招来了一只“馋猫”,馋猫的名字叫静初。

    “大外甥,你炖的汤好香啊!我可以尝一口吗我知道这汤是给姐姐的,我就吃一口!”七岁的静初说。

    这个小女孩拥有清亮而干净的大眼睛,五官精致,皮肤白皙,可她身上穿着油腻腻的男装,说是在学油画,结果画得满身都是油彩。

    “好。”令扬舀了一勺汤,吹散了热气,把勺子凑到小静初的嘴边。静初一口喝完,一边又蹦又跳地离开,一边大叫:“烫死我了啊!”

    令扬摇摇头:女人真是奇怪的生物,还各不相同,妈妈就喜欢这种温度的汤,静初却嫌烫。唉!不过,静初又跟别的女人和女孩子有些不同。

    其他的女人不是化妆打扮,就是唠唠叨叨。

    别的女孩子不是哭哭啼啼,就是叽叽喳喳。静初既不打扮,也不唠叨,更不叽叽喳喳。她整天拿着画笔画啊画,有时候还帮助家中的汽修厂做一些事情,小小的她就会补轮胎了。常常弄得脸上脏兮兮的,像只猴子。

    静初有时候还很关心他。

    “大外甥啊,我让我老爸准备双份的牛奶和鸡蛋给你吧!你正在长身体!”

    “大外甥啊,你不开心吗你妈妈的病会好的!她才三十多,很年轻!”

    令扬觉得心里暖暖的。

    晚春时分,令扬放了学回来,有时候会看见静初在夕阳下画画。汽修厂有许多垂杨柳,在夕阳下随风摆动,把静初好看的脸弄得光影斑驳。静初在垂柳枝条中支开画架画画的样子,他这辈子都记得。

    七岁的静初已经学会了素描,用炭条笔画人的轮廓,画得很烂,画谁都像猩猩。不过,她画的眼睛很有神,可谓物似主人形吧。

    可是,她的上色技术实在不怎么样。可能是他从小就被母亲带着看了不少画展的缘故吧,他看了静初的画,只觉得自己的眼睛受到了一万点伤害。

    “静初,我来教你散打吧!”令扬说。“好啊,太棒了!这样我就可以打遍学校无敌手啦!”静初说。事实证明,她的确是散打的好选手,学得很快。她跟着令扬学散打的那段时光,是令扬十三岁之前最难忘的时光。

    可是,人生哪能这么一成不变呢

    他既不会在外婆的堂弟家长住不走,他那十三年未见的父亲,也不会凭空消失。在母亲所住的医院里,令扬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父亲——一个气度不凡的中年男子。他身材高大,样貌英俊,举止绅士。他的目光中似乎隐藏了深不可测的事情,他的嘴角偶尔会扬起,有种深不可测的感觉。

    “跟我回上海吧。”父亲说。

    “爸爸”令扬懂事地叫道。父亲却自嘲地一笑:“在家里,你这样叫可以,但在外人面前,

    你不可以这样叫我。”家令扬喜欢这个字。可是,事实证明,父亲所谓的家,只是一个偌大的,有着华丽的装饰和众多用人的房子而已。

    父亲不会经常出现,他拥有自己完整的家。而自己和母亲,只是他许多家中的一个。

    母亲生病,父亲时常会让令扬隔壁的美丽妇人来嘘寒问暖。那是一个比母亲更美丽的妇人,高雅娴静,温柔慈爱,她的眼神比母亲还要倔强。她还有一个漂亮帅气的儿子,比自己小三岁,小家伙似乎不会笑的样子,妇人管他叫小默。

    母亲去世之后,美丽的妇人曾经要求令扬住在自己家中,还要求小默陪自己玩耍。可是,小默真的是个非常孤僻的孩子,他不爱玩耍,只爱板着脸坐在家里读书,无论是名著还是漫画,甚至杂志都看。

    令扬还记得自己看到他在翻一本名叫《芭莎艺术》的杂志时说过的话:“我说小默啊,时尚和艺术,还有女性的化妆品似乎和你没有多大的关系吧......”

    后来,父亲告诉令扬:“小默其实是你的亲弟弟。你要好好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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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但不要告诉他你的身份。”令扬知道后,自小时候起练就的唠叨技能开始变本加厉。“小默,你总坐在那里看书是不行的,身体会变坏啊......”“小默,你看你总不运动,现在感冒了吧,要不要和我一起练散打”

    “小默,你喜欢打篮球吗打篮球可以长得更高,虽然你现在身高也不错,万一哪天你停止长高了呢”

    令扬得到的往往是一个白眼,外加一句:“你好烦啊!”卫默从美国回来的时候,给他买了他梦寐以求的篮球,篮球上有乔丹的亲笔签名。然后就把他拒之门外,继续躲在房间里看书,他这次看的是纯英文版《哈利·波特》。

    令扬见卫默不理自己,只好自己在别墅外打篮球。他的后院里有两个篮球框,是小默的母亲特意让人帮忙安装的。令扬有时候会和同学一起打球,有时候自己打,不但能锻炼身体,也能打发一些荷尔蒙旺盛时期的时光。

    令扬有一次约了几个同学一起打球,他这次遇见了真正的高手——一个身高一米九七,体重九十三公斤的高三学生。那名高三学生的外形酷似《灌篮高手》中的大猩猩,球技也和大猩猩类似,被他撞一下,会被反弹出很远。这次,令扬失败了。

    令扬被撞得弄破了手掌,还摔了一个重重的跟头。对方在看他的笑话,他们队的人都吓破了胆,准备放弃。这时,有一双白净修长的手出现在他面前。

    “打得这么烂,丢人吗”声音冷酷。令扬抬起头,看到了一张青春而桀骜的帅气脸庞,那张脸和自己

    的五官有着三两分的相似,那双漆黑的瞳仁里溢满了关切。

    “我要加入。”小默说。“你”令扬十分惊诧。那个只会把自己关在家中读书的小默,居然会打篮球

    令扬忍不住说:“小默你真的会打篮球吗不要勉强啊!”你的大腿还没有“大猩猩”的胳膊粗,万一被打坏了怎么办呢

    小默白了令扬一眼:“体育老师教过!”令扬看到小默拍小皮球般的运球技术,有种想要找他体育老师吵架的强烈冲动。

    “大猩猩”哈哈大笑,从他手中抢来了篮球,还用屁股一下子把他给撞出了球场。身为某初中校草的卫默同学就这样华丽地摔了个狗啃泥,膝盖还破了皮,出血了。

    “大猩猩”灌篮成功。

    球重新回到了小默的手上。这次,小默的丹凤眼中充满了杀气,不管是三分球还是单手投篮,他都是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只见他抄起篮球,又开始用拍皮球的方式运球。

    他拍着拍着,突然换了一只手,用尽全身力气单手往前扔。“啪!”球砸在“大猩猩”的脸上。结果,一场恶斗在所难免。两人打到最后,身上都挂了许多彩:嘴角、手臂、膝盖......令扬的散打功夫不错,两人总算没有受更多的伤,小默的打架技术也比打篮球的技术好得多。

    “大猩猩”被打跑了。

    他的队友们也被打跑了。

    两个人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背对着背,大口大口地喝宝矿力,最后,干脆都躺在地上看蓝天,感觉自己的骨头像被拆了一般。

    那是一个周末的下午,秋高气爽。天空湛蓝,流云飘浮在天空中。

    云层在不断变换着形状,这个时刻,变成葫芦娃的模样,下一时刻,又变成圣斗士中的不死鸟一辉展开双翅的模样。

    葫芦娃有兄弟,一辉有个妹妹,哦不,是弟弟。

    又过了一阵,云朵的形状变得难以形容,葫芦兄弟和圣斗士不见了,他们彼此的兄弟却还在身旁。

    “小默啊,你怎么想到要打架的,打一米九多的大块头是要付出代价的啊。下次打架记得先认清对象。”令扬对着天空,开始唠叨。

    “啰唆。你好烦。”小默对着天空翻了一个白眼。

    “烦我也要说,你这几天感冒刚好,要不要和我一起打打篮球,锻炼身体”令扬说。

    “然后被一直犯规的大块头打得落花流水”小默不屑道。

    “我知道他一直在犯规。”令扬说,“我只是想看看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还能拿到分数。”

    “无聊。”小默说,说完,坐直了身子,捡起篮球,扔给令扬,“有空教我。”

    令扬看着小默那个明明一瘸一拐,却又拽得要死的背影,勾勾唇,爬起身朝他跑了过去:“你看你腿都磕破了,我背你回家,等你养好伤,我再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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